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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基础测绘条例的细则

时间:2024-01-21 作者:拼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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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测绘条例的细则word版。

第七条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军队测绘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基础测绘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基础测绘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 基础测绘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其中,地方的基础测绘规划,涉及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或者作战工程的,还应当征求军事机关的意见。

基础测绘规划报送审批文件中应当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第九条 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公布经批准的基础测绘规划。

经批准的基础测绘规划是开展基础测绘工作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原审批程序报送审批。

第十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全国基础测绘年度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同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并分别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需要,制定相应的基础测绘应急保障预案。

基础测绘应急保障预案的内容应当包括:应急保障组织体系,应急装备和器材配备,应急响应,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应急测制和更新等应急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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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验科工作制度wps版


这是我精心为您准备的“关于检验科工作制度wps版”希望您会喜欢它。企业的规章制度就是作为用工管理的依据,规章制度的制定要处处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规章制度是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的一个重要保障,规章制度是指导我们进行日常工作的基本依据。希望本文能够为您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并让您在工作中更加得心应手!

检验科基本制度 第1页

1、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管理系统。加强医德教育、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提高检验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检验理论与方法学研究,不断开展新的检验项目,积极开展检验教学,不断提高全员素质。密切与临床科室联系,参与临床医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2、实验室内应保持整洁、安静。工作前、后要进行卫生打扫和整理。

3、检验单由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士)逐项填写,字迹要清楚,临床诊断(印象)和检验目的应明确,急诊检验应在检验单上注明“急”字样,全名签字。要向患者或家属详细交待标本采集和送检等注意事项。对不符合检验要求的标本,不得接收,并说明原因和采集要求,建议重新采集。普通检验:一般于当天下午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根据时限规定即使发出报告。

4、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职资后方能签发报告。对未能独立工作的初级检验人员和进修实习人员所写的报告,应由带教老师审核签发,院外的标本应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指定人签发报告。

5、各检验项目应遵照《临床检验操作规程》,优选检验方法,制定标准操作规程,并有科主任批准执行。定期对各种试剂的质量和所用仪器的灵敏度、精密度进行校正,定期修订操作规程,以推进技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6、加强质量管理,全面做好质量保证工作,并制订质量工作手册。健全室内质量控制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

7、健全各项制度,做好各项工作记录,填写完整、准确、妥善保管,归档保存至少3年。

2008年1月1日生效

紫阳县中医院检验科编制

检验科基本制度 第2页

检验科工作人员守则

1、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以患者为中心,对患者一视同仁,满腔热忱,耐心、细致、周到、认真,尊重患者隐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尽力缩短患者等候报告的时间。

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以医谋私。注意维护知识产权,未经上级同意,不向外泄露本单位保密范围内的技术与资料。

3、严谨求实,一丝不苟。实验室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编造数据与结果;严禁发假报告(将阴性结果报为阳性,将阳性结果报为阴性,或为做实验虚报结果)。

4、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实验室各项制度,认真执行实验室内质量控制措施,对可疑结果应重复核查,并与临床联系,不隐瞒工作中的问题和差错,以便及时补救。

5、严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扎堆聊天,不干私活。

6、努力学习,不断掌握新理论、新技术,并主动与临床联系,介绍和开展新项目。

7、注意实验室安全,有危险的操作应建立预案。严防失火、中毒、爆炸等各种意外的发生,并提出发生时的应急措施。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应专人保管,收、发均严格登记。工作中严防交叉感染,注意对患者和自身的防护。

8、工作时衣帽整洁,举止端庄,言行文明。

9、尊重同行,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工作中主动为同事提供方便,把困难留给自己,不推诿责任。

2008年1月1日生效

紫阳县中医院检验科编制

检验科基本制度 第3页

检验科值班制度

1、检验科根据承担的任务在非办公时间和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如需短暂离开,应在值班门上有明显标志的去向牌。

3、值班人员负责检查各种仪器是否正常运转,如有异常应立即处理;如处理困难,应向有关部门报告。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者应给下一班做好必需的准备工作,如有尚待处理的工作,要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做好值班记录。

5、值班人员遇到疑难问题不能解决时,应逐级上报以取得指导和支持,不得回避和推诿。

6、值班人员对门、窗、水、电、气等的安全负有责任。

2008年1月1日生效

紫阳县中医院检验科编制

检验科基本制度 第4页

查对制度

1、接收检验单时,要查对填写是否规范,查临床诊断,检验标本和检验目的的填写是否清楚,查交费手续。

2、采取标本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和检验目的。

3、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和标本的数量与质量。

4、检验时查对检验标本、检验项目、试剂和应插入的质控物。

5、检验后查对检验项目和检验结果是否一致,对不合理的异常结果要查找原因。必要时,与临床联系和研讨,不能简单报告。

6、报告时查对科别、病区和检验结果等是否有遗漏。

2008年1月1日生效

紫阳县中医院检验科编制

检验科基本制度 第5页

检验科晨会及交接班制度

1、科室实行晨会制度,及时传达医院和科室的重要通知和其他事宜。

2、除门诊留守人员、采血室人员及不在岗人员外,其余人员必须参加。特殊情况需要取消时,可是将提前通知。

3、夜班交班内容主要包括:急危重患者主要检验指标仪器运行情况,夜班特殊情况及处理过程等。

4、在无特殊情况下,夜班人员及时完成标本检测和结果报告,检查剩余实试剂用量及清洁台面和工作环境。

5、交班人员做好准备和解释性说明,面面交接和签字后方可离岗。

6、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岗,并进行岗位交接和书面签字记录。

7、接班人员负责承接前班移交项目并为后班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8、正常交接班的主要内容和项目:仪器定标和运行状况,室内质控情况,急诊标本检测情况,剩余标本量,剩余试量,检验结果回报情况,欠费追缴情况,不合格标本回退情况,急危重患者主要检验指标,夜间特殊情况及处理过程等等。

9、交接班签字后,如发生重大问题,将依据文字记录进行处理。

10、交班人员与接班人员无交接时,应告知负责人但不得擅自离岗。

11、无故不按时接班者,科室将严肃处理并提交医院另行处理和安排。

2008年1月1日生效

紫阳县中医院检验科编制

检验科基本制度 第6页

检验科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1.全体检验人员要以对病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肃的法制观念,严格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各实验室要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应及时登记报告,并加强教育,及时处理和整改。

2.由于责任性不强、不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不遵守操作规程或技术因素而引发检验错误,对病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称为差错。差错按程度不同,分为一般差错和严重差错。

一般差错:

(1)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血液等标本管在离心时破损,或工作中不慎打破,损坏标本,影响检验者。

(2)漏做、错做一般标本的检验目的,编错试管号码,标错标本联号、采错病人标本,写错检验结果并已发出报告者。

(3)计算错误,写错报告难以挽回者。

(4)使用未经校正或过期、变质的试剂或不按时绘制工作曲线而影响结果的准确性者。

(5)其他不属于严重差错和事故的差错者。

严重差错:

2008年1月1日生效

紫阳县中医院检验科编制

检验科基本制度 第7页

(1)因责任性不强,丢失或损坏重要标本:如脑脊液、心包液、骨髓,以致不能检验者。

(2)重要标本漏查或做错项目,且标本已处理,需再次采取标本检验者。

(3)血型定错或交叉配血错误,已发出报告,或发错血而未造成病人严重后果者。

3.无论发生一般差错、严重差错或检验事故均应由实验室及时登记,查明情况,保留标本,主动向科主任报告,不得隐瞒。要迅速采取措施,把损害控制到最小程度。

4.要经常进行安全医疗教育,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要定期向医院医务科报告差错事故的登记情况。属于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的更应及时报告并按医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检验科差错事故处理制度

1、建立差错事故和投诉登记制度,对发生的差错事故和投诉应定期讨论,重

大事故应立即讨论,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及必要的处理,在可能和必要时给投诉人以答复。

2、发生差错或事故后,应保留残存的标本和试剂,以便分析原因,并立即采取挽救措施,积极做好善后工作。根据情况报告有关上级领导。

2008年1月1日生效

紫阳县中医院检验科编制 2008年1月1日生效检验科基本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第8页

紫阳县中医院检验科编制

检验科基本制度 第9页

1、检验科要根据具体条件和需要拟定安全技术规范,切实遵守,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工作人员要熟悉电路总开关,灭火水龙头、灭火器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2、菌种、毒种、剧毒试剂及贵重仪器物品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

3、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如触电、失火、玻璃割伤、针头刺伤、烧伤、不慎中毒、传染性标本的沾染等,实验室应有应急处理的方法,有关人员均应熟悉。

5、使用强酸、强碱、腐蚀、有害、易燃、易爆药品时,应在适当的环境下正确操作,防止腐蚀、灼伤、中毒、火灾和爆炸。

6、注意门、窗安全,防盗防窃。

检验科仪器管理制度

2008年1月1日生效

紫阳县中医院检验科编制

检验科基本制度 第10页

1、检验仪器应由专人管理,每台仪器必须有操作规程;仪器与仪器资料不能分离,应妥为保存,以便查询。

2、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上机前应经操作培训,熟练掌握仪器性能,严格遵守仪器的操作规程,正确的进行操作。自动分析仪器运行参数的设置应规定权限,不得随意或私自更改。

3、每天检测前应检查仪器是否完好,功能是否正常。操作中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告设备科检修,不能擅自拆开、修理。使用后必须检查仪器并恢复原位。清理好试剂瓶、操作台。写好使用、维护、修理记录。

4、按照仪器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努力延长仪器的使用寿命。

5、进修、实习人员要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使用仪器,不得私自操作。指导老师必须严格带教、监督、避免意外情况发生。

6、做好仪器的安全之清洁工作,严禁在仪器室内吸烟、进食或接待客人,外来参观人员须经科主任同意后才可接待。

7、带有微机配置的仪器,不得运行与本机王作无关的软件,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

8、科主任要经常了解之检查仪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008年1月1日生效

紫阳县中医院检验科编制

检验科基本制度 第11页

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

1、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根据实际需要,以保证检验质量和节约开支为原则,有计划地申购试剂,并尽量使用与仪器配套的专用试剂。申购所需试剂应经科主任及有关部门审批。

2、确定专人负责管理试剂,协助科主任做好试剂的申购、登记入库、、领发、保管、清点盘存、报废等工作,做到帐册、实物相符。即将用完的试剂要有记录,及时申请补购。

3、试剂进货应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优质,有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及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试剂进货时要有验收者签名。发票须经主任签名后方可报销。

4、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做好试剂的申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谨防变质、过期和浪费。如有异常发现,应及时处理,要做好记录。

5、所用试剂要有瓶签,按不同要求分类保管;需要冷冻、.冷藏保管的试剂应保存在低温冰箱或普通冰箱内,并经常检查冰箱温度;剧毒药品由两人负责保存于保险箱内,并有使用记录及双签名;易燃、易爆品要远离电源、火源,强碱、强酸试剂要单独妥善保存。

6、自配的试剂要经校正,记录校正结果、时间、配制量及配制人。

2008年1月1日生效

紫阳县中医院检验科编制

检验科基本制度 第12页

检验科教育培训制度

1、全科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政治时事、业务技术,不断提高思想政策水平和业务技术水平。

2、参加培训应以结合专业、在职学习和自学为主。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学术交流。

3、根据工作表现、专业需要和科室条件,选派专业人员参加省内外学习班或学术交流会。必要时,选派专业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外派人员回科后有责任向全科人员传达、交流学术情况。

4、对进修、实习生要有进修、实习计划,安排专人带教,定期检查、考核。带教老师要身教重于言教,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进修实习人员要虚心学习,认真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5、科主任应每年制订教学培训计划,定期检查,考核、总结,促进计划落实。

2008年1月1日生效

紫阳县中医院检验科编制

检验科基本制度 第13页

检验科信息反馈制度

一、反馈信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临床科室反馈的信息,如要求、意见、协商情况等;

2、患者及家属的反馈信息,如要求、意见、建议、抱怨、投诉等;

3、本科室人员的建议、报告、要求、意见等;

4、向临床科室发布的检验业务信息;

5、与临床科室的各种沟通。

二、检验科要定期向临床各科室发布检验信息反馈单,同时要求备有反馈登记本。

三、科主任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收回已由临床医生填写好的信息反馈单,逐项审阅,登记处理。对重要问题的处理,要及时与临床科室联系、商议。

四、耐心听取患者的意见,并做好患者意见的登记、处理。

五、全科人员要重视信息反馈工作,虚心听取临床医生、护士、患者的意见与要求,对重要意见要及时登记,认真改进。

六、对临床科室因疾病诊治需要的特殊检查要求,应结合实际尽力配合。

七、建立并不断完善电脑信息网络。

2008年1月1日生效

紫阳县中医院检验科编制

检验科基本制度 第14页

检验报告单发放制度

1、检验完毕,应认真核对所检标本、检验结果与病人姓名是否一致,审核无误后方可填写检验报告单,并做好记录工作。

2、报告单书写应字迹清晰、无错别字、内容准确规范,不得涂改,签名要能辨认。

3、进修、实习人员无签字权,也不得代替代教老师签发报告单。

4、各工作室的报告单每日应由组长(组长不在时应指定他人代替)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检验结果可疑时应立即复查,不得草率发出。

5、审核过的报告单,应由专人放入消毒柜,每日下午进行集中处理后负责送往个临床科室。

6、科主任应定期(每周1~2次)抽查检验报告单,进行评价,对不合格报告单在科室内通报。

2008年1月1日生效

紫阳县中医院检验科编制

检验科基本制度 第15页

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

1、急诊检验处于医疗的第一线,是抢救急、危、重患者的重要环节。必须强调优质服务,及时准确发出报告。

2、全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急诊检验,经常检查急诊检验的仪器、试剂,认真做好急诊检验。

3、各科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实际需要填写急诊检验单,标明“急"字样;注明标本采集时间,工作人员接到急诊检验标本后要先检查标本是否符合要求,然后立即进行检验,对于特别情况,如大出血患者的标本等要优先从快检查。

4、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标本后,应迅速进行检验,准确、及时地报告检验结果。

5、急诊检验完成后要及时发出报告或电话通知主管医师,报告单上要填写收到标本和发出报告时间。急诊检验结果要做好登记,也要注明报告发出时间和接受报告者,以备查询。

6、认真做好急诊检验登记、查对工作,虚心听取临床医生、病人的意见,不断改进急诊检验工作,提高急诊检验质且量。

7、急诊检验应24小时运行,检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因工作需要短暂离开岗位时,应有明显标记指明去处。交班时要填好交班记录,对仪器运行情况和工作情况作好交待。

2008年1月1日生效

紫阳县中医院检验科编制

检验科基本制度 第16页

24小时急诊检验项目及报告时限规定

1、急诊检验指临床医师在抢救重危病人时需要的检验项目。

2、急诊检验项目包括: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脑脊液常规及生化检验,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凝血四项,血小板计数,血、尿淀粉酶,疟原虫,酮体,涂片检查白喉杆菌,脑膜炎球菌。

3、抢救特殊病人所需检验项目,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4、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血小板计数,必须在半小时内发出报告,第二条中其它项目必须在收到标本后2小时内发出报告并及时交给临床。

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2008年1月1日生效

紫阳县中医院检验科编制

检验科基本制度

第17页

1、检验科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工作首位,努力学习检验质量管理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觉行动。参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医学实验室质量管理(IS015189)}的要求,全面加强检验质量管理。

2、建立和健全科、室(组)二级检验质量管理组织,负责检验质量管理工作。管理内容包括:制定目标、计划、指标、措施、实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定期向上级报告。

3、各专业实验室要制定质量控制制度,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做到日有操作记录。

4、加强仪器、试剂的管理,建立仪器档案。定期对分光光度计、分析天平,定量加样器等进行校准。新引进或维修后的仪器校准合格后,方可用于检测标本。

5、及时掌握业务动态,统一调度人员、设备,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转。

6、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严防差错事故发生,认真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保证检验工作质量。

7、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控水平。

8、制订检验技术发展计划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

检验科质控管理会议制度

2008年1月1日生效

紫阳县中医院检验科编制

检验科基本制度 第18页

1、质控管理会议由组长主持,一般一月一次。

2、参加人员为科室质控小组成员,各室质控员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主持人确定其他人员参与会议。

3、总结上月室内质控工作,安排部署下月室内质控及室间质评工作。

4、落实室内质控管理工作,分析室内质控、室间质评的失控原因,确定整改措施。

5、应参加人员不得无故缺席。

检验科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1、检验科设立质控小组,由科主任任组长,各专业主管为质控组成员,负责检验科各专业检验质量监督、评价、开展质控活动。

2、开展室内质控,参加省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活动。质评成绩合格。

3、每天的室内质控数据作为原始记录,各专业按不同要求用图、表格或文字形式表示。

4、每月、每季度对质控进行总结分析,出现失控,及时分析、纠正,不断提高检验质量。

5、对各专业质控资料应建档,存入科室管理。

6、各专业主管或业务骨干在上年末提出下一年质控计划。

检验标本管理制度

1、全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检验标本,正确采集、运送、验收、保存、检测,2008年1月1日生效

紫阳县中医院检验科编制

检验科基本制度 第19页

避免错采、错收、污染、丢失,否则,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2、检验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集时问、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o

3、接收标本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对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或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容器、标识、检验目的等的审核,所送标本必须与检验项目相符。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重送,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填写的检验申请单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予退回,纠正以后,再予接收。

4、向外单位送检或接收外单位送检的标本应有专人负责并有专门记录。

5、急诊检验标本要及时采集、核对、检验、报告。

6、检测后的各种标本,应保存一定时间,以备查对。

2008年1月1日生效

紫阳县中医院检验科编制

检验科基本制度 第20页

检验科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1、衣帽整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防止交叉感染。

2、对被污染的器皿和有可疑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处理标本应煮沸消毒,必要时焚烧处理。一次性用具按有关规定处理。

3、菌种、毒种专人保管,有详细记录。

4、采血室、微生物室每日空气消毒一次(1h),并做好记录。

5、报告单消毒后方可发出。

6、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应分别进行常规清洁、消毒处理。若清洁区和污染区无明显界限,按污染区处理。污染区每天开始工作前及结束工作后将桌子、地面用含有效氯250 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洗干净,有污染物时用含有效氯1000-20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再拖擦。

7、污染的吸管、试离心管、玻片、平皿等,应立即浸泡入含有效氯10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4小时,再清洗干净、烘干。

8、下班前认真洗手(肥皂流水洗手1min-2min),必要时用含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分钟。

2008年1月1日生效

紫阳县中医院检验科编制

检验科基本制度 第21页

卫生制度

1、全科整洁卫生工作实行分室包干,责任到室、到人。

2、每天打扫、托擦地面、地板,擦抹台面。定期擦抹门窗及玻璃、桌、椅。物品放置有序,保持科室整洁。

3、禁止在实验室吸烟、进食,不乱丢纸屑等。

4、注意个人卫生。

5、科内卫生情况由专人监督,科主任定期检查。

预防院内感染制度

2008年1月1日生效

紫阳县中医院检验科编制

检验科基本制度 第22页

1、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带口罩、手套。

2、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4、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后的废弃物品,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5、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洁,各种废弃标本应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处置。

6、报告单应消毒后发放。

7、检验人员操作结束后应及时洗手,毛巾专用,每天消毒。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对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

9、菌种、毒株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10、实验动物应严格管理,防止逃逸或造成人与实验动物的交叉感染;实验后的动物必须焚化或进行无害化处理。

检验科消毒及污物处理制度

2008年1月1日生效

紫阳县中医院检验科编制

检验科基本制度 第23页

为了更好地保护患者的权益,防止院内交叉感染的发生,杜绝废物流向社会,废水污染下水道,特制定制度如下:

1、人员消毒:检验科工作人员采血时,衣帽整齐,带口罩、手套。采血时必须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一带。在工作期间需要饮水、上卫生间或做其他事情以及下班时,必须严格洗手消毒,当工作人员表面皮肤或衣物上粘有标本及污物时,必须严格消毒洗涤。

2、器械消毒:检验操作过程中的所有器械必须严格按照消毒规程进行分类消毒,保证实验时无交叉污染,以免影响检验结果并防止检验工作人员之间的交叉感染。

3、废物、废水处理:检验科的所有废物必须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有专人进行详细的登记。检验科使用后废液必须先消毒,然后倒入下水道,以免病菌通过污水传染,给社会造成危害。

检验科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措施

2008年1月1日生效

紫阳县中医院检验科编制

检验科基本制度 第24页

1、坚持洗手制度:可以防止病人将疾病传播给医护人员、病人、职工或公众,为了保护病人、保护自己,必须认真坚持洗手制度,即使操作时戴着手套,脱去手套后也应及时洗手。

2、戴手套:在大多数情况下,手皮肤表面上的暂住菌可通过洗手而去除,是预防经手感染的一个有效方法。在接触分泌物、渗出物、血液及体液等感染物质时必须戴手套。

3、口罩、护目镜及面罩的应用:病人排出的(通过喷嚏、咳嗽)或由于医护人员活动产生的空气微粒物质均可携带病原体。为了避免吸入这些微粒物质,医护人员可戴口罩或面罩及护目镜保护眼及呼吸系统。此外,戴口罩及护目镜也可减少病人的体液、血液等传染性物质溅到医护人员眼睛、口腔及鼻腔粘膜。医护人员每次连续佩戴口罩不得超过4h,如口罩打湿立即更换。

4、穿隔离衣:并不是护理所有的病人都要穿隔离衣,在衣服有可能被传染性的分泌物、渗出物污染时使用隔离衣,但进入隔离室的所有人员必须穿隔离衣。一般情况用洗净的隔离衣即可,隔离衣样式同于手术衣。不可用前面对襟的工作衣代替。隔离衣脱掉时应将污染面向里,然后放在衣袋内,做上隔离标记,运送洗衣房消毒、清洁处理。穿脱隔离衣要求操作正确,衣服的前身、背后腰下和袖中部均属污染区,在一般情况下,穿脱隔离衣的正确步骤是: 穿戴清洁隔离衣的一般步骤:洗手——穿戴隔离衣并系好颈后带子及腰带——戴口罩——戴手套。脱掉污染隔离衣的一般步骤:解开腰带_一脱手套——洗手——脱口罩——解开颈后带子,并将污染面向里脱下,放人污衣袋内——洗手。

标本收集运送时的防护措施

2008年1月1日生效

紫阳县中医院检验科编制

检验科基本制度 第25页

病人的检验标本应放在有盖的盒子内,必须防止漏出。送检过程中应多加小心,如盒外被污染或疑有污染,必须做盒外消毒或外面再用一袋套好。携带标本时必须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人体接触标本。当发现含有传染物质包裹有破损或渗漏时,可按下列方法处理:

1、将手插入清洁塑料袋制成临时连指防护手套。

2、戴着塑料手套捡起包裹放入另一个大小合适的塑料袋中。

3、同时将临时塑料手套一起扔入上述袋中。

4、密封此袋置于安全地方并上锁。

5、如包裹有溅洒或渗漏,应消毒污染区。

6、彻底洗手。

7、通知有关当局。

工作人员标本采集时的防护措施

2008年1月1日生效

紫阳县中医院检验科编制

检验科基本制度 第26页

在采集标本时,如果病人被怀疑患有传染病或住在一个很有可能被感染的地区,应该要求他们戴口罩、手套、穿隔离衣,根据情况可增加更多的防护(头罩、护眼镜或鞋罩)。应同时注意下列预防措施:

1、采集血清标本时,无论何时只要可能,应该用真空采血管采血。这种采血管提供密闭灭菌系统,能保护采血者。在管内充满病人的血后,从套中取出采血管,并小心地退出采血针,将采血管套、采血针全部浸入消毒液中。用一次性注射器时,当注射器充满血液后,要注意避免意外地推压针管造成空气中有血滴或气溶胶,使用完后一定要统一装人防刺、防水容器内回收,并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

2、如果需要从血样品分离出血清,工作人员在从血块分离血清时应穿防护衣。如有血液或血清溢出,应该立即帛花或棉球沾满消毒液擦干净。必须特别注意避免针或电锐器造成自我接种。如果将血标本离心,只要有可能亥使用密闭的离心杯,以免产生气溶胶。否则,标本应该呈不动。

3、采集痰标本时,因病人咳嗽时产生气溶胶,因此,有可能将病人安置于开阔地方或独居在通风良好的病房。

4、采集其他类型标本时,上述有关血清和痰标本的安全预防措施。在适合的地方都应遵守。

在隔离室从病人处采集标本时,标本在放人容器后应密封容器,用2%氯溶液消毒容器的外表(或用沾湿消毒液的布擦洗或浸入用盘盛着的消毒液中),然后把容器放入小塑料袋中,立即以2%氯溶液消毒袋子表面,然后包装标本以便送检。

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措施

2008年1月1日生效

紫阳县中医院检验科编制

检验科基本制度 第27页

1、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硬件建设必须符合要求。实验室的建筑布局必须符合医院感染控制和消毒原则;实验室内要有足够的消毒和灭菌设施;应按照生物安全级别安装相应的设施和仪器等。

2、制定严格安全防护制度和操作规程,有专人实施。

3、实验室人员必须在指导和监督下,接受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应对实验室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实验室安全知识和预防感染知识,熟练掌握各种技术的使用。

5、实验室应进行必要的医学监测和环境微生物学监测。进行有效的消毒和灭菌。

免疫检验室工作制度

2008年1月1日生效

紫阳县中医院检验科编制

检验科基本制度 第28页

1、免疫检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热情接待病人。

2、负责全院免疫检验工作,按规定及时发出报告。

3、严格遵守仪器和实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室内质控工作,杜绝差错发生。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卫生部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的技术要求进行操作,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审核后,方可报告。

4、对检验仪器的维护、保养实行专人负责同时做好记录。

5、完成省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工作。

6、搞好本室实习、进修人员的带教工作。

生化检验室工作制度

1、生化检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热情接待病人。

2、负责全院生化项目检测及急诊检验工作,按规定及时发出报告。

3、严格遵守仪器和实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室内质控工作,杜绝差错发生。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卫生部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的技术要求进行操作,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审核后,方可报告。

4、对检验仪器的维护、保养实行专人负责同时做好记录。

5、完成省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工作。

6、搞好本室实习、进修人员的带教工作。

体液检验室工作制度

2008年1月1日生效

紫阳县中医院检验科编制

检验科基本制度 第29页

1、体液检验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热情接待病人。

2、负责全院体液常规分析及急诊检验工作,按规定及时发出报告。

3、严格遵守仪器和实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室内质控工作,杜绝差错发生。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卫生部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的技术要求进行操作,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审核后,方可报告。

4、对检验仪器的维护、保养实行专人负责,同时做好记录。

5、完成省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工作。

6、搞好本室实习、进修人员的带教工作。

血液检验室工作制度

2008年1月1日生效

紫阳县中医院检验科编制

检验科基本制度 第30页

1、血液检验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热情接待病人。

2、负责全院血液常规分析及急诊检验工作,按规定及时发出报告。

3、严格遵守仪器和实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室内质控工作,杜绝差错发生。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卫生部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的技术要求进行操作,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实核后,方可报告。

4、对检验仪器的维护、保养实行专人负责,同时做好记录。

5、完成省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工作。

6、搞好本室实习、进修人员的带教工作。

血液流变室工作制度

1、负责全院血液流变学检测工作,及时签发报告。

2、做好仪器的维护保养工作,作好记录,有故障及时处理,并报告科室。

3、严格遵守检验仪器和实验操作规程,严把质量关,杜绝差错发生。

4、做好仪器、室内空气、地板、操作台的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

5、做好检验结果的登记,工作量统计工作。

6、做好实习、进修人员的带教工作o。

分子生物学实验室工作制度

2008年1月1日生效

紫阳县中医院检验科编制

检验科基本制度 第31页

1、负责全院HBV—DNA、TB—DNA、HCV—RNA的定性、定量分析工作。按规定及时签发报告。

2、做好本室仪器的维护保养工作,并作好记录,仪器出现故障应及时处理后,立即报告科室。

3、严格遵守检验仪器和实验操作规程,严把质量关,杜绝差错发生。

4、做好仪器、室内空气、地板、操作台的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

5、做好检验结果的登记,工作量统计工作。

6、做好实习、进修人员的带教工作。

微生物检验室工作制度

1、微生物检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热情接待病人。

2、负责全院微生物检验及院内感染监测工作,按规定及时发出报告。

3、严格遵守仪器和实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室内质控工作,杜绝差错发生。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卫生部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的技术要求进行操作,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审核后,方可报告。

4、对检验仪器的维护、保养实行专人负责,同时做好记录。

5、标准菌株应有专人管理。

6、完成省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工作。

7、做好实习、进修人员的带教工作。

2008年1月1日生效

紫阳县中医院检验科编制

检验科基本制度 第32页

检验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负责本科的检验、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督促本科人员正确使用与保管毒株、剧毒、易燃、易爆等药品及器材、审签药品器材请领与报销,经常检查安全措施,严防差错事故。

4、参加部分检验工作,并检查科内人员的检验质量。

5、负责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技术考核以及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及教学。

6、确定本科人员分工、调班(临时调度)、值班和外出学习、进修、服务等工作。

7、制定本科的科研规划,组织实施,总结经验,学习使用国内外新成果,不断改进检验技术,提高技术水平。

8、督促本科人员做好登记统计工作,负责考勤、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等意见,做好经济核算、奖金分配等工作。

9、经常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科副主任协助科主任的工作。

2008年1月1日生效

紫阳县中医院检验科编制

检验科基本制度 第33页

主任(副)检验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的检验、教学、科研、技术培训与理论提高工作。

2、经常检查检验质量,担任特殊检验技术工作,解决业务上的复杂疑难问题。

3、指导科内各级检验人员,做好检验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经常深入临床科室征询对检验工作的意见、介绍新的检验项目和临床意义,必要时参加临床科室疑难病例讨论或查房,主动配合医疗工作。

5、担任教学及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6、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吸收最新科研成就,不断改进检验工作,开展新的项目。

7、督促下级检验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检验操作规程。

8、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医疗、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副主任检验师参照主任检验师职责执行。

2008年1月1日生效

紫阳县中医院检验科编制

检验科基本制度 第34页

主管检验师职责

1、在科主任和主任检验师的领导下或指导下进行检验工作,担任检验教学和科研工作。

2、负责检查检验质量,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

3、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学习,做好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检验工作。

4、协助科主任制定科研规划,督促实施学习使用国内外新技术,不断改进检验工作。

检验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和上级检验师指导下进行检验工作。

2、指导检验士进行工作,核定检验结果,负责试剂配制,定期检查校正检验试剂和仪器,严防差错事故。

3、负责菌种、毒株、剧毒、易燃、易爆药品及贵重器材的管理和检验材料的请领、报销等工作。

4、协助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工作,不断开展新项目,提高检验质量。

5、担任实习学生的教学,进修人员的培训工作。

6、担任本专业质量控制工作。

2008年1月1日生效

紫阳县中医院检验科编制

检验科基本制度 第35页

检验士职责

1、在上级检验师的指导下,担负各种检验工作。

2、收集和采集检验标本,发送检验报告单9在检验师的指导下进行特殊检验。

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随时核对检验结果,严防差错事故。

4、担任检验试剂、器材的请领,保管工作,做好帐册管理及填写消耗品表等。

5、负责检验试剂的配制及保管以及培养基的制备。

6、担任一定的检验器材的洗刷工作,并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工勤人员职责

1、负责科内清洁卫生工作及后勤勤杂工作。

2、在检验人员指导下,担任试管、吸管和各种器材的消毒、清洗和干燥等工作。

3、分送检验报告单到门诊及各病区。

2008年1月1日生效

紫阳县中医院检验科编制

[参考]学校教师考勤的管理制度其五


绩效工资中设立教师考勤奖,金额按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执行。

1、漏签到、签退一次扣5元。

2、溜堂、上课迟到及早退、开会迟到及早退、旷班每次扣10元。

3、集体备课无故缺勤一次扣5元。

4、旷课一节扣10元,旷工一天扣20元,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5、值夜旷班扣20元(值日教师负责赔偿损失)。

6、请假每人每月不超过两天,超出一天扣20元,超出10天以后每天扣10元(连续计算)。

7、体育教师带操无故一次不到扣2元。

8、考试阅卷期间不准请假,却需请假者,不论何种情况一律每天扣20元,旷工一天扣40元。

9、节假日教师值班一次不到扣20元,迟到1个小时以内或中途离岗一次扣5元。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10篇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 篇1

为了离退休人员的身心健康,学院离退休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系、部门组织和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各种文体活动,为离退休人员营造“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的良好环境。

一、老年人活动室

1 、学院设立“翁府前老年活动室”,聘请管理员一名。活动时间为每周一至每周六下午12:30—16:30。

2 、学院在元和校区建立“老年活动室”,开放时间与学院作息时间同步。

二、常熟理工学院老年大学

1 、学院建立老年大学,每学期开设若干课程班。

2 、离退休人员参加常熟市老年大学的.有关课程班学习(我院老年大学未开设的课程),每学期可凭票证报销部分学费。

三、组织各种社团活动

1 、不定期地举办讲座交流。

2 、鼓励、支持离退休人员组织健康有益的社团和研究会。

3 、关心、支持老同志开展各类适宜的健身活动。

4 、适当组团参加常熟市组织的老年文体活动。

四、组织离退休人员参观、考察、访问、游览等活动

1 、本着“就近就地”和“安全第一”的原则,组织好离退休人员一年一度的春季参观游览活动。

参观游览活动要充分考虑到老同志的身体健康状况:凡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离退休人员,凡行动不便、患有较严重心血管病症的人员,或因身体健康原因不便参加外出参观游览活动的,原则上不安排其参加外出参观游览活动,以防发生意外。在适当的时候另为他们安排力所能及的活动,或以其他形式作弥补。

对于部分身体条件较好,又有要求去中程距离外出游览的离退休人员,可以应其要求,出面协助他们直接与旅行社洽谈。旅行期间,旅行社负责其人身安全。

2 、离退休人员参观、游览活动一般安排在每年春季,党员活动一般安排在秋季进行。

五、组织离退休老同志参加一年一度的院体育运动会

每年学院体育运动会期间,组织安排离退休人员参加适宜的游艺娱乐活动项目。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推进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建立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关于加快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9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规定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或个体从业人员,在达到规定离退休条件并办理离退休审批手续后,均应对其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第三条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直接发放或委托社会服务机构向离退休人员支付基本养老金的形式,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工作。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按时、足额、方便、安全。

第二章发放形式

第四条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可分为基本形式和过渡形式。基本形式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发放或委托国有商业银行、邮局或社区服务组织等社会服务机构发放养老金;过渡形式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银行或邮局设立基本养老金发放专户,并与企业签订委托发放协议,由企业退管组织从专户领取基本养老金,再将基本养老金分别发到离退休人员手中。

过渡形式是为远离城市、地处偏远地区的企业而设立的一种特殊形式,要创造条件尽快向基本形式转化。

第五条对居住外埠的离退休人员也要通过银行联网或邮局邮寄实行社会化发放。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人员要增设送发养老金业务。

第六条实行社会化发放,要同银行、邮局签订必要的协议,以保证资金安全、核算准确、发放及时。协议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及违反协议应承担的责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对违反协议的社会服务机构撤销其委托发放的资格。银行、邮局等部门应为离退休人员开设个人活期储蓄帐户,并适当增加发放网点,方便离退休人员就近领取,做到热情服务。

第三章完善基础工作

第七条建立和完善企业离退休人员数据库。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通过对离退休人员有关数据的采集,审核、整理、录入、汇总等几个环节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数据库应包括离退休人员自然状况、个人帐户储存额、离退休待遇标准、基本养老金发放和领取情况。

第八条建立业务流程制度。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依据全省统一业务流程,结合本地区社会化发放的工作实际,制定严密的业务流程制度,实现社会化发放科学、规范、平稳的工作秩序。

第九条建立和完善计算机网络系统。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抓好计算机网络硬件设施的配备、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软件的开发和计算机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要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四行一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委托其发放养老金的文件,加强同委托银行、邮局的联系,取得设备配置、软件开发及数据录入等资金的支持。计算机应用软件的开发应符合全省的统一要求,从事计算机管理和硬件维护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水准,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的,应抓紧进行培训或予以调整。

第四章完善工作制度

第十条建立生存状况调查制度。生存状况调查可以采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调查、委托银行和邮局帮助调查及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调查等三种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调查可采取走访慰问信、请离退休人员邮寄户籍证和身份证等有关证件、照片的办法。委托银行、邮局帮助调查可采取要求离退休人员每季或每半年亲自来银行领取养老金、邮局工作人员直接同意退休人员见面等办法。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调查,可采取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家居外埠的离退休人员按市、县(区)排列名单,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调查的办法。对三个月内不按规定提供生存证明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停发其其基本养老金。生存状况调查还应与公安、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争取支持。

实行举报制度,对举报属实的给予鼓励,对冒领者给予处罚。

第十一条建立查询服务制度。查询服务的内容包括离退休人员自然状况、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况、个人帐户储存额情况、基本养老金发放和领取情况。查询服务可采取三种形式:一是组建社会化发放服务部门,专门负责接待退休人员查询,设立值班人员面对面解疑答难,为离退休人员可随时直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行查询;三是开发语音查询系统,可通过电话查询离退休人员的有关情况。

第十二条建立投诉监督制度。为加强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监督工作,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同委托的银行、邮局和其它委托机构区同制定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投诉监督制度。制度应明确投诉监督受理机构,受理及处理程序、处理规定、处理结果的公布制度和报告制度,并公布投诉电话。

第十三条建立评估检查制度。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都要对下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化发放情况定期开展评估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实行养老金社会发放的各环节的运行及退休审批、基础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评估检查办法按辽劳合字[]30号文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严格界定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项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保证对统筹项目内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对统筹项目外的补贴由企业负责发放。同时在基本养老金社会发放过程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为企业和任何部门从基本养老金中代扣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要制止滥收费。委托银行、邮局发放基本养老金一律不得向离退休人员本人收取任何费用。语音查询只允许按市话标准收取电话费。向外埠邮寄基本养老金按规定邮寄费减半收取。

第十六条设立专门的社会化发放机构。要结合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移交地税部门的实际情况和强化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要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调整内部处(科)室设置,组建专门的社会化发放处(科)室。要充实力量,选派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从事这项工作。要明确职责和岗位责任制,教育每位工作人员强化服务意识。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 篇3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老干部工作,本着帮助照顾好老干部,努力发挥老干部余热的精神,结合我休养所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第一条老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是不能忽视的一支力量。关心照顾好老干部,是我党一贯传统,是四化建设的需要,也是实现安定团结、新老交替的重要一环。

第二条要教育好广大干部职工,对老干部充分尊重,多做敬老工作,树立敬老爱老的风尚,妥善照顾好老干部,使他们愉快地安度晚年。

二、政治待遇

第三条建立离退休老干部领导小组,开展争党“五好老干部”的'活动、聘请老干部参加本单位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老革命的特长为职工上党课,担任人生导师,结合实际,每月组织有益于社会事业、有益于健康的学习、娱乐活动。

第四条休养所按有关规定为老干部提供阅读文件、订杂志、报刊,建立阅览室和老干活动室,为老干部提供了学习娱乐条件。

第五条逢重大节日,市领导、民政局领导及老干部管理人员,要看望和慰问老干部。

第六条每半年由休养所领导向全体老干部通报一次工作情况,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三、生活待遇

第七条医疗保健。建立老干部健康档案卡片。为老干部办好医疗保险。老干部住院期间,市领导休养所要去探望。

第八条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政治待遇不变,福利待遇从优的原则。

四、参观、考察、学习

第九条老干部参观考察。

第十条参观、考察坚持个人自愿,出发前应进行体检,集体外出时,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有医务人员前往。

五、经费开支

第十一条按规定提取部分老干经费,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尽量不超支。

第十二条活动经费用于老干部办公用品、文体、学习费、考察、工具费及其它开支。

六、加强领导

第十三条要把老干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民政局领导每季听取一次老干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四条老干部日程管理服务工作,由民政局和休养所共同做好老干部工作。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 篇4

1、重视和加强离退休人员管理,主要领导应经常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

2、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无特殊情况,不得拖欠离退休费和医药费。

3、积极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争创“五好家庭”(读书学习好、锻炼身体好、发挥作用好、教育好子女、团结互助好)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动,丰富离退休人员的生活。

4、对离退休人员做到“三必访”,即家庭生活困难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出现其它异常情况必访。

5、及时解决离退休人员的实际困难,为离退休办好事办事实和服务好。

6、积极组织离退休人员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类文化活动,使他们老有所乐。

7、离退休人员应积极理解和支持在职人员的工作,顾全大局,共同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 篇5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老干部工作,本着帮助照顾好老干部,努力发挥老干部余热的精神,做到各项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使服务和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结合我院老干部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服务和管理办法:

(一)政治上尊重离退休干部。加强离退休党员的组织管理工作,完善离退休党员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组织好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学习,及时组织老干部参加各种政治活动和有关会议。根据离退休党员的政治需要,党总支书记随时与党支部取得联系,结合学院的中心工作,共同研究活动安排,制定活动计划,积极协助老干部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学习时事、政治,了解他们的思想政治状态。

(二)建立与老干部联系制度,经常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主动征求老干部的意见,充分发挥老干部的参谋、监督作用。

(三)思想上关心离退休干部。发挥离退休党支部的作用,调动离退休党员参加活动的积极性。支持帮助党支部根据老同志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开展有益于老干部身心健康的活动。如:开展观看革命题材的电影、参观科技展览、交流学习体会、组织卫生保健知识问答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使老同志们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四)按有关规定为老干部建立阅览室和活动室。征订报刊杂志及有关学习文件材料,为老干部提供学习、阅读文件和报刊杂志的平台,使老同志们更好地了解掌握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提供开展休闲健身、娱乐开心的活动场所,安排一名同志负责主管这项工作,具体负责开展老干部各项文体娱乐活动,做好老干部活动室的管理工作,保证活动室正常有序。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 篇6

为规范本校退休返聘人员聘任、管理等流程,结合本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管理方法。

一、退休返聘的基本条件

返聘人员可以是本校或外校退休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日常工作。年龄要求为:女性,不超过62周岁,男性,不超过65周岁。督导岗位,年龄可放宽至女性65周岁,男性70周岁。

2、热爱所聘岗位工作,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

3、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能为人师表。

二、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办法

返聘人员的聘任、考核及课时津贴发放由组织人事处、教务科研处及聘任部门共同监督、管理。

聘期为一年一聘,每年根据人员缺编情况,由工作小组审核提出拟返聘人员名单,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议认定。返聘人员审核工作小组一般由以下人员组成:分管人事副校长、教务处负责人、组织人事处负责人、科研规划处负责人及四系(印刷、设备、出版、艺术)系主任。

1、返聘办法及手续

需要返聘人员的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提出申请,并填写《聘用外来(退休)人员申请表》,提供可证明拟返聘者身份证明的材料,报组织人事处审核,经工作小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后进行聘任。

2、考核方法

返聘人员由聘任部门负责管理考核,对于不能胜任本岗工作的,应及时中止聘任。

3、返聘待遇

返聘人员的待遇以上海市规定工资标准。每周30个工作小时,享受寒暑假。

三、本办法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 篇7

开展健康向上的老年文体活动,是离退休教职工强身健体、陶冶性情、延年益寿、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也是稳定离退休教职工队伍、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措施。为了保证全体离退休教职工安全、健康、平等、有序的参加各种文化体育娱乐活动,提高老年文体活动的参与率,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基本原则

1、确保安全的原则。组织比赛活动和大型活动以及外出活动,一要进行安全论证,安全系数不大的活动不能批准;可以开展的活动,也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指派专人负责落实。二要进行安全教育,说明注意事项。为防止人身意外,组织者对于高龄、有特定疾病不适应参加此项活动的同志,要做好思想工作,劝其不参加。

2、积极自愿的原则。离退休教职工要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身体状况量力而行、自愿选择参加各种文体活动。

3、就近为主的原则。依托各种文体团队,立足校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适当进行校区间的交流活动、市区的比赛(表演)活动和外出旅游活动。

4、分层负责的原则。

①校区老年协会负责抓好文体团队建设和校区的各项文体活动,协助有关方面抓好校区离退休教职工参加全院性的活动。

②学院老年协会负责抓好校区间的交流活动和外出比赛的选拔活动,协助离退休工作处抓好全院性的大型活动。

③离退休工作处负责抓好离退休教职工文体活动的领导、协调工作和全院性的大型活动以及外出比赛等活动。组织参加校外比赛、表演和旅游活动,离退休工作处要派工作人员负责行车、就餐、服务、安全等事宜。

二、组织管理

1、活动的计划。年初由离退休工作处和院老年协会共同讨论,制定全年文体活动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形式、时间、地点、负责人等,各校区老年协会要在此基础上制定本校区的活动计划,并报离退休工作处备案。

2、活动的方案。每项活动必须制定完整的方案,内容包括活动形式、参与对象、时间、地点、交通、器材、服装、安全措施、服务措施、注意事项、有关责任人等。大型活动的方案必须经集体讨论制定。

3、活动的审批。组织全院性的活动或代表学院外出参加比赛和表演必须报离退休工作处领导批准,代表学院参加省级以上活动或外出住宿的活动必须经离退休工作处报请院领导批准。

4、比赛活动。组织全院性的比赛活动或外出比赛活动仅限于离退休教职工。

①组织的院内各种比赛活动以校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②代表学院外出参加麻将比赛,在全院公开选拔两支代表队(共8名队员);代表学院外出参加门球比赛,在全院公开选拔一支代表队(以胜出队为基础,适当吸收其他优秀队员);代表学院外出参加其它比赛,根据情况在全院公开选拔若干支代表队。院老年协会要提前做好有关组队工作。代表期限为一年。

5、表演活动。组织全院性的表演活动或外出表演活动,经院老年协会研究同意和离退休工作处批准,可适当吸收我院内退人员及教职工配偶参加。

6、旅游活动。以自费公助的方式,委托旅行社进行组织。可适当吸收我院教职工及教职工亲属自费参加。

7、活动团队。对文体活动团队实行年审制。每年二月各校区老年协会要研究文体活动团队的调整,并将各团队名称、负责人、队员名单报学院老年人协会和离退休工作处审批。

8、书画活动的组织管理办法,由书画协会另行制定。其它活动的组织管理办法,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基本保障

为了用有限的经费开展更多的活动和保障活动的正常开展,原则上只提供基本条件的经费。

1、器材。日常活动,离退休工作处只提供活动场所和公用器材(如麻将、棋牌、健身器、收录机、电视机、影碟机、门球、羽毛球网、乒乓球桌及网、台球桌及配套器材等),个人活动用具一般由本人自理(如门球棒、乒乓球拍及球、羽毛球拍及球、剑、腰鼓等)。比赛时,除组委会提供的参赛用具外,其它所有的参赛用具一律由参赛队员自理。(门球参赛队的号码布及队长臂章由离退休工作处提供)

2、交通。参加院内交流活动一般情况下乘坐学院班车。参加全院性的大型活动一般情况由离退休工作处租车。组队代表学院参加襄樊市有关比赛,一般情况乘坐学院班车或公交车(按比赛时间据实报销),特殊情况须报请离退休工作处领导批准后可合乘出租车。经离退休工作处报请院领导批准,组队代表学院参加省级以上比赛活动的交通费按比赛活动的文件要求办理。参加其它文体活动,交通费自理。

3、伙食。经离退休工作处批准,组队代表学院参加襄樊市有关比赛,若因活动安排需要在外就餐的每人每天补贴伙食费10元。经离退休工作处报请院领导批准,组队代表学院参加省级以上比赛活动的伙食费按比赛活动的文件要求办理。院内白天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和外出训练活动、交流活动,一律不得补贴伙食费(包括校区经费)。

4、服装。一般情况下比赛活动和表演活动所需服装由队员自理。特殊情况下经离退休工作处批准,代表学院参加的襄樊市老年文艺活动和学院大型表演活动,可给予我院离退休教职工队员适当的补贴或纪念品。

四、奖励措施

1、奖励范围。仅限于我院离退休教职工。

2、奖励对象。全院性的各类比赛活动,成绩为第一、二名的代表队和成绩为前八名(20人以下的为前三分之一)的个人。代表学院参加市级以上的.比赛,成绩为前三名的代表队和成绩为前八名的个人。

3、奖励办法。

①参加全院性的各类比赛(包括参加襄樊市老年项目的选拨赛),成绩为第一、二名的代表队,分别按报名参赛实际人数每人奖励价值20元、15元的奖品。个人成绩为一、二名的参照集体项目的标准奖励;个人成绩为三、四名的每人奖励价值10元的奖品;个人成绩为五至八名的每人奖励价值8元的奖品。未获奖的参赛队员,发给每人价值不超过5元的纪念品。

②经学院选拨赛组队代表学院参加襄樊市教育战线比赛获第一、二、三名的代表队,分别按实际参赛人员每人奖励价值25元、20元、15元的奖品;个人成绩为前三名者参照集体项目的标准奖励,个人成绩为四至八名者,奖励价值10元的奖品。经学院选拨赛组队代表学院参加襄樊市老干局组织的全市城区比赛和全市比赛,奖励标准分别提高5元和15元。比赛的团体名次与个人名次均以证书为凭。

③经学院领导批准参加省级以上比赛,集体或个人获第一、二、三名,按实际参赛人员每人分别奖励现金200元、120元、60元。

④参加城区组织的比赛和其他群众团体组织的比赛以及对外交流赛、友谊赛,一律不发奖品或纪念品。

⑤经离退休工作处批准,为大型活动和推广新项目聘请的艺术指导或教练,离退休处给予一定的纪念品。

五、本规定此次修订变动较大,从20xx年1月1日起试行。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 篇8

为进一步发挥本院退休专家及退休技术骨干的作用,加强和规范医院聘用人员的工作,以技术提升为重点工作目标,落实医院品牌服务的战略,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不断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医院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医院卫生人才资源的目的`,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原则

所有返聘人员应按照人事分配制度岗位管理设置进行返聘。根据不同的反聘条件,申请相应的反聘岗位,并经办公会讨论同意后聘用。

二、聘用办法

1.专家(管理)人员返聘实行院科两级返聘

1.1.返聘条件:

院级专家(管理)返聘:

在本院工作年限≥15年,长期从事卫生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年龄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均属医院院级退休返聘选择对象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者之一,医院有需求时可予以院级返聘: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具有医院5年以上院级领导任职经历。

科级专家(管理)返聘:

在本院工作年限≥15年,长期从事卫生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年龄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均属医院科级退休返聘选择对象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予以科级返聘:

1.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具有医院8年以上中层干部任职经历。

3.硕士生导师组成人员,有带教任务者。

4.未结题的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的主要负责人。

5.南京市级重点学科及特殊专业的学科带头人。

1.2.返聘年龄:

返聘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正高≤70周岁,副高≤68周岁。

返聘管理人员年龄:男性≤65周岁,女性≤60周岁。

1.3.返聘程序:

院级返聘:实行一年一聘,由院部聘用。由院部及相关部门与返聘人员签定目标责任书,应严格遵守本人岗位职责,程序如下:

根据医院岗位设置,由个人提出申请,必须在距法定退休年龄前1个月将书面返聘申请,经相关科主任同意,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审议合格后,报送医院办公会讨论通过,被聘任者签定双向选聘协议书。

科级返聘:实行一年一聘,由科室聘用。科级返聘人员须经院部、科室主任及本人共同签定协议书后方可返聘录用,严格遵守本人岗位职责,满编或超编科室不得返聘,程序如下:根据医院岗位设置,由个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将退休通知提前1个月通知用人科室,个人提出返聘申请,经相关科主任同意,人力资源部审核合格后,报送办公会讨决定,人力资源部将讨结果通知科室及本人,人力资源部、科室主任及本人共同签定双向选聘协议书。

1.4.返聘后考核与分配:

院级返聘:

1.返聘人员自返聘之日起,按在岗期间工资待遇发放。工作量等指标由院部考核,奖金等由院部分配。

2.返聘人员不再担任行政职务,并应服从院部安排,自觉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返聘期间法定假必须在返聘当年休完,逾期作废。

科级返聘:

1.返聘人员自返聘之日起,其退休待遇不变,并按规定补足工资。返聘人员占所在科室的编制,享受在职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并纳入科室成本核算。

2.返聘人员不再担任科室负责人,并应服从科室安排,自觉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返聘期间法定假必须在返聘当年休完,逾期作废。

1.5.返聘后管理:

1.返聘人员应服从医院和聘用科室的领导,聘用科室应加强返聘人员的管理。

2.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执业医师和护士等专业的相关规定。

3.返聘人员应参加医院绩效考核。返聘人员为医院作出显著成绩,可按在职职工一样,参加院级评选先进个人,医院给予表彰奖励。

4.返聘人员按在职职工同样进行考勤、考核、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社会活动,考核的结果作为续聘的参考依据。

1.6.续聘与解聘:

1.返聘人员聘期满后,如需要继续返聘的且符合返聘条件与年龄者,按本规定办理,并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如期满前一个月未接到再聘通知,即是期满终止。

2.医院和聘用科室有权对返聘违规人员和因病因事不能胜任工作者实行解聘。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有权解聘:

(1)不履行协议者。

(2)不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者(如收受“红包”、“回扣”、“三单提成”、违规外转病人等)。

(3)返聘期间在民营、私立医院挂牌、工作。

(4)未经医院同意到院外从事医疗活动者。

(5)聘任期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者。

2.其他人员聘用: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退休人员,确因科室需要,个人向科室提出申请,科室可根据岗位设置许可,由科室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作为临时性用工聘用,经医院岗位聘用管理委员会票决是否聘用。待遇按相应岗位的临时用工规定发放,一切费用纳入科室成本核算,年龄男性≤65周岁,女性≤60周岁。

3.除上述人员以外的退休人员一律不返聘。

三、备注:

1.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院所有退休人员。

2.本办法解释权属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

3.本办法如与上级主管部门人事聘用管理规定或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 篇9

一、情况通报制度

1、每年向离退休干部通报情况两次,上半年1次,下半年1次。

2、通报的内容包括: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重大时事政治情况,本单位的工作情况,本单位的重大事宜。

3、通报情况的形式可采取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等形式。

二、征求意见制度

1、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离退休干部召开专题座谈会,征求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建议。

2、对离退休干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给予答复。

三、走访慰问制度

1、每年元旦、春节、重阳节要对离退休干部进行走访慰问。

2、对生病住院的`离退休干部要及时探视看望,进行慰问。

四、学习制度

1、每年组织离退休党员上党课1次,加强对离退休干部的教育。

2、按照党章要求,组织离退休党员按照规定积极参加党小组、党支部组织生活和活动。

五、文体活动制度

1、每个季度组织离退休干部活动1次,开展适合离退休干部特点的健康有益的`活动。

2、条件允许下,组织离退休干部外出学习参观。

六、身体检查制度

组织离退休干部身体检查。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 篇10

1、目的

为了规范退休管理程序,维护公司及员工利益,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2、国家规定法定退休年龄

2.1男性员工年满60周岁。

2.2受聘于管理、技术(业务)岗位的女性员工年满55周岁,受聘于操作维护岗位的女性员工年满50周岁。

2.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是指男性员工年满55周岁、女性员工年满45周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2.3.1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

2.3.2从事高温或井下工作累计满9年的;

2.3.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2.3.4男年满50岁,女年满45岁,工作年限满10年,经江阴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2.3.5因工致残,经省劳动鉴定委员会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3、员工退休手续办理流程及相关职责

3.1每年10月,人力资源部统计下一年度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并通知员工所在部门做好人员规划及储备。距员工法定退休年龄前60天,人力资源部下发《员工退休通知书》至员工所在部门。在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前1个月,各部门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实际情况,可安排员工提前休息。

3.2在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与员工面谈,表达公司对其辛勤工作的肯定,安排小范围的欢送活动并妥善安排员工的工作移交。

3.3员工应按照部门内工作交接要求,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并填具《工作移交清单》。移交手续包括:交还各种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结算各项财务费用等。完成工作移交手续后,员工将《工作移交清单》提交人力资源部办理退休手续。

3.4办理退休手续时,员工应携带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等相关材料。

3.5人力资源部应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员工到达退休年龄的当月)办理员工退休审批手续。

4、退休员工薪酬结算

4.1岗薪工资、月奖:至员工办理退休手续的当月,员工岗薪工资全额发放。

4.2季度奖、年终奖:季度形式发放奖金时,按员工当季实际出勤月数于季度末核发;以年终奖形式发放时,按员工当年实际出勤月数于年终核发。

5、公司补充福利

5.1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公司增加发放一个月工资和月奖(以退休前12个月工资月奖的平均数作为计算依据)。

5.2公司给予退休员工每人每月xxx元补充养老金。

5.3公司组织退休员工每年一次体检,个人申请不参加体检的.,由公司发放xxx元体检费后自行安排。

5.4重阳节、春节节日发放节日慰问金,公司组织对部分退休员工的慰问。

6、退休人员相关事务管理

退休员工的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工会作为公司与退休人员沟通的桥梁,要及时了解退休人员的思想,关心退休员工的健康、生活,组织活动等。

7、本制度经职代会常任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后试行。

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有哪些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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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有哪些(篇1)

1、负责及制定服务物业管理公司内部岗位人调配等人力资源工作。针对《人力资源控制程序》进行归口管理。

2、负责物业管理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及监督实施,负责人员招聘。

3、对新员工上岗进行基础教育,负责组织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4、负责服务物业管理公司工程物品、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及对供方评价工作。

5、负责物业管理所需的采购物品进行验证,并按《行政人事部政策与程序》中的《库存管理制度》进行保管、发放,控制不合格物品及标识管理。

6、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客户服务部、秩序维护部、外包服务分供方进行评价,确保采购的物品和委托服务符合性规定的要求。

7、负责对工作环境的管理。

8、负责服务备品、服务设备、设施和服务人员等进行标识管理,针对客户服务部、工程部、秩序维护部所涉及的各种标识制作及订购进行监控工作。

9、负责顾客财产控制,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监督固定资产使用过程,延长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10、负责组织客户要求的识别及组织合同评审。

11、物业管理公司部门经理、主管、主任、文员等其他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见各部门《岗位职责》。

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有哪些(篇2)

(一)园委会工作制度

1、保证一月一次行政例会时间;

2、严格执行“振颍幼儿园重大事例议事制度”,园内重大问题,随时交园委会讨论决定;

3、园委会关心教职工工作、生活、学习,增强凝聚力;

4、园委会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每次活动有前段工作小结,后段工作打算;

5、加强园委会自身理论学习,一月一次有记录。

(二)幼儿园重大事例议事制度

1、议事总则

(1)园委会会议要围绕一切为教育服务的原则,管大事、议要事。研究问题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2)园委会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2、议事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文件指导,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通报园重要工作情况,审定全园重大改革和事业发展方案。

(3)审报幼儿园重大基建项目,及大笔资金运作情况。

(4)研究决定教师月考核奖金发放情况。

(5)研究和审定幼儿园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

3、议事规程

(1)园委会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临时召集。

(2)园委会会议由园长召集主持。

(3)园委会会议须有成员组成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方可召开。

4、园委会会议决定的执行和反馈

(1)园委会会议集中作出的决定,每个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不能在言论和行动上有任何反对表示。

(2)园委会成员对未经讨论重大原则问题不能随意下定论,不能随意以组织名义表态,临时处理问题要及时向园委会汇报。

(三)幼儿园民主管理评议制度

1、建立园委会,由董事会成员、业务园长、教职工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等5人组成。园委会负责审议园务计划,决策园内重大事件。建立月会制,及时汇报工作,总结经验,安排月工作计划。

2、建立年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园长向大会汇报工作,大会对园长及园内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和提议,园长负责解答。

3、建立周末常务行政例会制度,常务行政委员由园长、副园长三人组成,及时反馈信息,调整计划。

(四)园务公开制度

1、幼儿园定期进行园务公开,推行依法治教。

2、切实做好园务公开工作。具体公开内容:

(1)单位财务收支基本情况包括:

①收费项目、标准、结果;

②代管费收支明细帐;

③食堂收支明细帐(食堂人员工资、资料、水电费、食堂设备、食品用费);

(2)教职工福利;

(3)职称评定情况;

(4)评先评优情况;

(5)招生情况;

(6)工作计划,干部责任情况;

(7)向家长公开的项目:

①收费标准:保育费、伙食费。

②每月伙食费使用情况;

③其它与家长切身利益有关的项目:如方便家长措施,伙食改善情况等。

(五)学习制度

1、每月一次,组织全园教职工政治学习。

2、每周一次组织教师进行业务理论学习交流活动。负责组织学习的教师,必须做好充分准备,熟悉掌握学习内容与要点。

3、交流做到严肃认真,不走题,不闲聊,认真记录和积极参加讨论。

4、外出学习时,事先准备好笔记本,不迟到,不早退,做好记录并主动向领导汇报。

5、每年为教职工订阅图书、报纸、杂志,教研资料,以保证教学使用。

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有哪些(篇3)

1、领取考试监考安排表后,认真熟悉并明确本世纪次考试的性质、任务以及教务处对本次考试的总体安排情况;

2、考前30分钟到教务处领取督考记录本并到排定的地地点值班,做好督考的各项工作。

3、了解各班应到人数,实到人数,查明情况。

4、教师发考卷做好各班试卷协调工作,若有试卷不够现象,及时与考务办公室(教务处)联系解决。

5、考试期间要坚守岗位,巡回在教学楼值班,督促监考教师严格监考,若有违纪现象发生,请给予及时提醒、帮助,并作出相应的值班督考记录。

6、若有学生违纪作弊现象发生,及时查明情况后,严肃果断地作出处理,并作下记录。

7、考试期间要设防法排除各种干扰,保证教学楼的安静。

8、考试结束到点,要督促监考教师按时收卷,不得拖延。

9、考试一结束,要巡回查看教学楼内的各个考场,查看是否有漏收试卷发生,并作下记录。

10、本次考试结束后,把督考记录本交回教务处。

11、督考结束后,对缺旷、迟到的监考教师给予爆光,并根据情况作相应的处罚。

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有哪些(篇4)

行政部门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系统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们负责管理和实施政府的各项政策和决策,确保政府的日常运转顺利进行。为了保证行政工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行政部门需要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来规范其内部运作和对外服务。下面将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行政部门规章制度。

首先,行政部门需要制定组织机构和职责规定。这些规定主要包括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制定这些规定,可以明确各个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责,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例如,行政部门会将不同的职能划分给不同的子部门或岗位,指定不同的负责人来管理和决策。

其次,行政部门还需要制定人员管理和纪律规定。这些规定主要涉及人员录用、晋升、奖惩、福利待遇等方面。通过制定这些规定,可以确保行政部门的人员合理配置,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能规范人员的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确保行政人员按照规定的职责和行为准则进行工作。

此外,行政部门还需要制定财务管理和采购制度。这些制度涵盖了预算编制、资金使用、审计监督等方面。通过制定这些制度,可以确保行政部门的财务管理合规合理,防止财务风险的发生。同时,也能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

此外,行政部门还需要制定行政许可和审批制度。这些制度主要涉及各类行政审批、许可和证照的程序和标准。通过制定这些制度,可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降低操作风险。同时,也能确保审批和许可工作的公平公正,避免权力滥用和不当干预。

最后,行政部门还需要制定信息公开和行政监督制度。这些制度主要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行为的监督和问责。通过制定这些制度,可以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也能加强行政部门的自我约束和改进,提高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总之,行政部门规章制度是行政部门运作的重要保障,对于确保行政工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起着关键作用。通过制定组织机构和职责规定、人员管理和纪律规定、财务管理和采购制度、行政许可和审批制度以及信息公开和行政监督制度等规章制度,可以确保行政部门的工作有序进行,提高政府的行政效能。这些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对于促进社会进步和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有哪些(篇5)

公司行政部门规章制度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起着规范和统一公司行政管理的作用。本文将从公司行政部门的职责、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以及具体内容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使公司行政管理更加高效、有序。


公司行政部门是负责公司行政管理工作的主要部门,其职责涵盖了公司日常办公管理的方方面面。行政部门的首要任务是协助公司高层制定公司行政管理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并根据公司的发展需求,制定相应的行政管理政策和制度。行政部门还负责监督和指导公司各部门的行政工作,确保公司的行政管理工作符合公司的战略目标,并与公司各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推进公司的发展进程。


在制定公司行政部门规章制度时,首先需要综合考虑公司的内外部环境因素,并充分调研和了解公司各个部门的需求和问题。制定规章制度需要反复修改和完善,征求公司各部门的意见,并经过公司高层的审批才能最终确定。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需要反复沟通与协商,以确保制度的公平、合理和可操作性。


公司行政部门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可涵盖多个方面,例如员工考勤管理、办公用品的采购与管理、会议及活动的组织与安排、保密与安全管理等。在员工考勤管理方面,规章制度可以明确实行打卡制度,规定员工的上下班时间和迟到早退的处罚标准,以确保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纪律性。在办公用品的采购与管理方面,规章制度应规定清楚公司的采购渠道以及使用办公用品的规范,以控制公司的开支和保证办公用品的合理使用。在会议及活动的组织与安排方面,规章制度应设定明确的流程和责任,以保证会议和活动的顺利进行。在保密与安全管理方面,规章制度应明确公司的保密政策和保密级别,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公司行政部门规章制度还应详细规定员工的权责和行为准则,以引导员工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制度应明确规定员工的工作职责、目标、工作时间和工作绩效考核标准,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同时,制度还应规范员工的行为准则,如禁止员工私自借用公司资源等,以保持公司的正常运作和防止资源浪费。


小编认为,公司行政部门规章制度是公司行政管理的重要基础,它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公司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并经过反复沟通和协商。规章制度的内容需要涵盖公司的各个方面,以确保公司行政管理高效、有序运行。同时,制度还需要规范员工的行为准则,以达到维护公司利益和提高员工个人素质的目的。通过良好的规章制度,公司行政管理将变得更加高效、有序,为公司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有哪些(篇6)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强化各级政府的宏观调控力度,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维护和促进商品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合法竞争,促进廉政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的通知》(辽政办发[__8]5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政府采购的范围

市财政局核定使用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在市场购置的各类设备及服务项目,列入政府统一采购范围。

(一)设备采购

1、小汽车、大客车、货车、摩托车、其他用车;

2、电梯、锅炉、食堂炊具、空调;

3、微机、复印机、电传机、打印机、音响和摄像编辑设备、照相机及镜头;

4、农机、林业、水利机械设备;

5、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

6、其他设备及备品材料等。

(二)工程采购 由财政拨款的基建项目、市政建设项目一律由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招标。

(三)服务采购

市直党政机关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各类服务项目支出。

1、机动车辆定点维修;

2、机动车辆定点供油。

二、政府采购管理

在市财政局设立阜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并根据政事分开的原则,组建市政府采购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制定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全市政府采购工作;审核批准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和批准,处理采购投诉;负责对政府采购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行政事务。市政府采购中心职责:编制本级政府实行集中采购的计划和目录;设立本级政府采购资金专户,负责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的会计核算与管理;确定采购方式,组织集中政府采购业务,组织培训采购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承办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委托的其他有关政府采购事务;日常管理工作。

三、政府采购程序

(一)政府采购程序

1、货物采购:

(1)市直单位采购金额在 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小数目采购,只要“货比三家”,采购人认为价格合理,并能满足需要,填报有关《政府采购审批表》,报送财务主管部门审查。财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送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可以自行直接向任何厂商采购。

(2)市直单位采购金额在 1000元以上,货物单位价值5000元以下(不含5000元),一次性批量采购总值50000元以下(不含50000元)的中等金额采购,各有关采购人必须进行采购报价,至少必须邀请3家厂商投标,对他们的报价进行比较后,择定供应厂商,填报有关《政府采购审批表》,报送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可以自行直接向选定的厂商采购。

(3)市直单位采购货物单位价值5000元以上(含5000 元),一次性批量采购总值在50000 元以上(含50000 元)的较大金额采购, 必须由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统一实行招标采购。

下列货物采购应当由市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不受前款限制:公务用机动车辆;办公自动化设备;医疗、教学和通讯设备;政府采购中心认为应当集中采购的其他货物。

2、工程采购: 一般由管理办公室组织统一实行招标采购。

3、服务采购:

(1)市直单位合同价值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服务项目,各有关采购人必须进行采购报价,至少必须邀请3家厂商投标,对他们的报价进行比较后,择定供应厂商,填报有关《政府采购审批表》,报送财务主管部门审查。财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送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协助向共同选定的厂商采购。

(2)市直单位合同价值 10万元以上(含 10万元)的服务项目,必须由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统一实行招标采购。

下列服务采购应当由市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不受前款限制:公务用机动车辆维修和供油;政府公用物业的管理;政府采购中心认为应当集中采购的其他服务。

(二)政府采购方式

凡经管理办公室审查批准的采购项目,均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采购方式。

1、对没有竞争性、供货途径单一的货物采购、工程采购或者服务采购,由采购中心或委托有资格的采购实体组织集中或询价采购。在采购过程中,要吸纳有关专家或部门的专业人员参加采购工作,以确保采购的质量和良好的售后服务。

2、对具有市场竞争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大额采购,由政府采购中心委托招标机构实行招标。其方式可以采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方式。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招标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工作,以确保招标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性。

(三)采购原则

在实施政府采购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凡购置符合政府采购范围的货物,应在质量、价格和产品功能大体等同的情况下优先选购本市企业生产的产品;

2、凡购置符合政府采购范围,但本市不能制造或本市产品质量和功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货物,可在其他省、市选购;

3、凡购置符合政府采购或者委托招标采购范围,但在国内不能制造或国内产品的质量和功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货物,须将外购商品购货单经同级政府经贸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在国际选购。

(四)招标管理

经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批准的招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中心直接或委托依法获得资格的专职招标机构向社会招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招标机构的执业资格,资信及技术力量等方面的综合考评与监督。

1、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核准的书面文件与招标机构签订招标采购委托合同书。委托合同书主要内容应包括:招标项目名称、项目所要达到的技术要求、项目预算、交货期、付款方式等。

2、受委托的招标机构要会同有关专家在对委托合同书中采购项目进行市场调查,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招标文件,并在所制定的招标文件向有关供货商发标前,将招标文件送达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审核。如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招标文件提出合理要求,招标机构应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经市政府采购中心同意后,招标机构方可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向有关供货商发标,并进行其他环节的招标工作。

3、招标机构与有关专家、主管部门、公证部门和项目单位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经济性、有效性、公开性、公正性的原则,参加开标、评标及定标过程,并对投标价格、设备质量和售后服务及投标商(供货商)的资格进行评审,形成评标报告报市政府采购中心和管理办公室。

管理办公室与市监察局对招标全过程依法进行监督。对招标机构违反《委托合同书》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而确定的招标结果,有权予以否决。 4、由招标机构负责组织中标的供货商与采购实体签订合同书。合同书要报送采购中心、财务主管部门备案。

5、凡中标的供货商所出售的商品,如采购实体在实际运行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欺诈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除要求其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外,应将有关情况上报给采购中心和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公室在2年内不允许其参加政府采购招标活动,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6、管理办公室在管理工作中要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工作程序,高效、优质、快捷、主动地为采购实体服务,清正廉洁、自觉维护国家的利益,树立政府职能部门良好的形象,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实施。

7、受委托的招标机构在招标工作中,应严格遵循招标立项、标书制作、招标发标、厂商投标、揭标中标、商务谈判、合同签约等规范程序,公正地对待委托方和投标方,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对受委托的招标机构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不公正对待委托方和投标方的问题,采购中心除终止其委托招标外,可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曝光,情节严重的要诉诸法律。

四、政府采购资金管理

(一)财政预算内外支出中能够实行政府采购的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按核定的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外专户拨款比照办理)预先拨入政府采购专户。

(二)实行政府采购的专项资金,如资金来源属财政和采购实体自筹资金配套的采购项目,采购实体必须将自筹资金部分在采购启动前存入财政专户。

(三)上述资金来源全部落实后,由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评审委员会对专项招标采购核准表》和最终审定的中标价格,按项目标书确定的定金额度拨付给供货商,待对所购置的专项设备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采购中心直接将其余款拨付给供货商。

(四)政府采购节省的资金,按来源不同分别处理。属全额财政补助资金部分,由市财政局统一调剂使用,同时调整单位预算;属财政部分补助和采购实体自筹资金的项目,节省资金由采购中心按财政、采购实体自筹资金所占比例的份额进行划分;属财务主管部门和采购实体节省的资金予以返还,并按市财政局指定用途使用。

(五)采购实体要建立设备到货验收、安装、使用及效益的各项记录台帐,并按规定上报项目使用情况反馈表。

五、其他事项

(一)采购实体每年随年度决算上报《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招标设备使用情况反馈表》,管理办公室与主管部门每年要对政府采购执行和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对应实行而未按本办法执行政府采购的采购实体,按违反财经纪律论处。

(三)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问题,由管理办公室、采购中心会同主管部门、采购实体、招标机构等协商解决。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有哪些(篇7)

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是指政府或组织内部为规范行政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这些规章制度涵盖了各个方面的内容,旨在确保行政工作的公平、公正、高效和透明。

首先,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这些制度涉及人员的招聘、任免、考核、晋升和奖惩等方面。例如,根据规章制度,招聘人员需要经过公开招聘程序,并通过严格的选拔和考核。制度还规定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以及晋升和奖惩的标准与程序。通过这些规定,行政部门能够保证选人用人的公正性和高效性,提高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其次,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还包括预算和财务制度。这些制度旨在规范行政部门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确保财务的合理、透明和有效管理。例如,根据规章制度,行政部门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原则编制年度预算,并进行严格的执行和监督。制度还规定了财务管理的流程和要求,包括收支的审核、报账的程序和监督等。通过这些规定,行政部门能够保证财务管理的公开、透明和规范,防止财务纠纷和浪费。

此外,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还包括办公和文件管理制度。这些制度旨在规范行政部门的日常办公和文件管理流程,保证办公工作的有序、高效和安全。例如,根据规章制度,行政部门需要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文件的保存、检索和传递的规范和安全。制度还规定了办公场所的使用和维护要求,包括设备的购置和维修、办公用品的采购和管理等。通过这些规定,行政部门能够提高办公效率,减少工作疏漏和错误。

此外,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还包括行政审批和决策制度。这些制度旨在规范行政部门的决策和行为,确保行政权力的合理、合法和可控。例如,根据规章制度,行政部门在行政审批和决策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法律,确保对相关方的听证和参与。制度还规定了行政部门的工作流程和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依法、科学和公正。通过这些规定,行政部门能够提高决策的合理性和公信力,防止权力滥用和不当行为的发生。

综上所述,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涵盖了人事管理、预算和财务管理、办公和文件管理、行政审批和决策等方面的内容。这些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能够确保行政工作的公平、公正、高效和透明,提高行政部门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通过不断完善和创新规章制度,我们可以进一步推动行政部门的改革和发展,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有哪些(篇8)

为了有效地防范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法严肃查处和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凡乡属单位、生产及经营组织的责任人和业主(以下简称单位及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因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的,提请有关部门对其单位及人员,按下列规定处罚、处分及追究责任:

一、凡发生重伤事故或1—2人死亡,对责任单位以及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记过处分;对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二、凡发生一次死亡3—9人或一次重伤10以上的重大事故以及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提请县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三、单位和人员在本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隐瞒、拖延或谎报事故。

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撤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处分,并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集锦10篇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篇1】

为使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后能继续发挥其特长,同时有利于年轻专业技术人才的成长和学科建设,确保我院延、返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以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粤组通[1999]47号、校人发[1997]64号文、中大人事[20xx]22号文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延、返聘作如下规定:

一、延、返聘对象

1.本人自愿;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工作安排的医教研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3.受院长委托,负责某项特殊工作的人员。

二、延、返聘条件:

(一)延聘条件:博士生导师

(二)返聘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研究生的.导师;

2.由上级有关单位和学校指定的重要学术着作、教材主持人;

3.经省部级以上批准的高级医疗保健专家;

4.科室需要或受医院委托负责某项特殊教、医、研及管理工作者。

三、延、返聘期限

1. 博士导师可延聘到65周岁。

2. 博士导师,可返聘至70周岁;

3. 非博士导师正高,可返聘至65周岁;副高返聘至63周岁;

4. 每期返聘时间1-2年,原则上连续返聘时间副高不超过3年,正高不超过5年。

5. 愿意前往黄埔院区工作者,不受上述限制具体聘期由医院决定。

6. 接受院长委托承担特殊任务暂不受限制。

四、工作要求:

延、返聘人员按在职人员的要求上全班,参加医院医教研工作。原则上,非手术科室65周岁以下返聘者,返聘期间每周教授门诊时间不少于3单元;手术科室返聘期内累计门诊时间不少于四分之一,具体由科室安排,没有开设门诊的科室,依此安排相关工作。

五、延、返聘程序

1.首次参加延、返聘者,由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向医院提出申请,经人事科核实情况,报请院长书记会审批,获准后通知相关科室,并填写相关表格。

2.延、返聘到期者,由人事科提前1个月通知相关科室,作好工作交接班准备。凡需继续延、返聘者,人事科按第1条程序报批。

3.因故提前终止延、返聘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科室同意后上报人事科备案。

六、延、返聘待遇按医院现行规定执行。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凡医院其它文件中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八、本规定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篇2】

为进一步发挥本院退休专家及退休技术骨干的作用,加强和规范医院聘用人员的工作,以技术提升为重点工作目标,落实医院品牌服务的战略,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不断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医院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医院卫生人才资源的目的`,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原则

所有返聘人员应按照人事分配制度岗位管理设置进行返聘。根据不同的反聘条件,申请相应的反聘岗位,并经办公会讨论同意后聘用。

二、聘用办法

1.专家(管理)人员返聘实行院科两级返聘

1.1.返聘条件:

院级专家(管理)返聘:

在本院工作年限≥15年,长期从事卫生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年龄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均属医院院级退休返聘选择对象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者之一,医院有需求时可予以院级返聘: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具有医院5年以上院级领导任职经历。

科级专家(管理)返聘:

在本院工作年限≥15年,长期从事卫生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年龄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均属医院科级退休返聘选择对象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予以科级返聘:

1.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具有医院8年以上中层干部任职经历。

3.硕士生导师组成人员,有带教任务者。

4.未结题的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的主要负责人。

5.南京市级重点学科及特殊专业的学科带头人。

1.2.返聘年龄:

返聘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正高≤70周岁,副高≤68周岁。

返聘管理人员年龄:男性≤65周岁,女性≤60周岁。

1.3.返聘程序:

院级返聘:实行一年一聘,由院部聘用。由院部及相关部门与返聘人员签定目标责任书,应严格遵守本人岗位职责,程序如下:

根据医院岗位设置,由个人提出申请,必须在距法定退休年龄前1个月将书面返聘申请,经相关科主任同意,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审议合格后,报送医院办公会讨论通过,被聘任者签定双向选聘协议书。

科级返聘:实行一年一聘,由科室聘用。科级返聘人员须经院部、科室主任及本人共同签定协议书后方可返聘录用,严格遵守本人岗位职责,满编或超编科室不得返聘,程序如下:根据医院岗位设置,由个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将退休通知提前1个月通知用人科室,个人提出返聘申请,经相关科主任同意,人力资源部审核合格后,报送办公会讨决定,人力资源部将讨结果通知科室及本人,人力资源部、科室主任及本人共同签定双向选聘协议书。

1.4.返聘后考核与分配:

院级返聘:

1.返聘人员自返聘之日起,按在岗期间工资待遇发放。工作量等指标由院部考核,奖金等由院部分配。

2.返聘人员不再担任行政职务,并应服从院部安排,自觉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返聘期间法定假必须在返聘当年休完,逾期作废。

科级返聘:

1.返聘人员自返聘之日起,其退休待遇不变,并按规定补足工资。返聘人员占所在科室的编制,享受在职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并纳入科室成本核算。

2.返聘人员不再担任科室负责人,并应服从科室安排,自觉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返聘期间法定假必须在返聘当年休完,逾期作废。

1.5.返聘后管理:

1.返聘人员应服从医院和聘用科室的领导,聘用科室应加强返聘人员的管理。

2.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执业医师和护士等专业的相关规定。

3.返聘人员应参加医院绩效考核。返聘人员为医院作出显著成绩,可按在职职工一样,参加院级评选先进个人,医院给予表彰奖励。

4.返聘人员按在职职工同样进行考勤、考核、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社会活动,考核的结果作为续聘的参考依据。

1.6.续聘与解聘:

1.返聘人员聘期满后,如需要继续返聘的且符合返聘条件与年龄者,按本规定办理,并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如期满前一个月未接到再聘通知,即是期满终止。

2.医院和聘用科室有权对返聘违规人员和因病因事不能胜任工作者实行解聘。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有权解聘:

(1)不履行协议者。

(2)不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者(如收受“红包”、“回扣”、“三单提成”、违规外转病人等)。

(3)返聘期间在民营、私立医院挂牌、工作。

(4)未经医院同意到院外从事医疗活动者。

(5)聘任期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者。

2.其他人员聘用: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退休人员,确因科室需要,个人向科室提出申请,科室可根据岗位设置许可,由科室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作为临时性用工聘用,经医院岗位聘用管理委员会票决是否聘用。待遇按相应岗位的临时用工规定发放,一切费用纳入科室成本核算,年龄男性≤65周岁,女性≤60周岁。

3.除上述人员以外的退休人员一律不返聘。

三、备注:

1.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院所有退休人员。

2.本办法解释权属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

3.本办法如与上级主管部门人事聘用管理规定或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篇3】

开展健康向上的老年文体活动,是离退休教职工强身健体、陶冶性情、延年益寿、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也是稳定离退休教职工队伍、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措施。为了保证全体离退休教职工安全、健康、平等、有序的参加各种文化体育娱乐活动,提高老年文体活动的参与率,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基本原则

1、确保安全的原则。组织比赛活动和大型活动以及外出活动,一要进行安全论证,安全系数不大的活动不能批准;可以开展的活动,也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指派专人负责落实。二要进行安全教育,说明注意事项。为防止人身意外,组织者对于高龄、有特定疾病不适应参加此项活动的同志,要做好思想工作,劝其不参加。

2、积极自愿的原则。离退休教职工要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身体状况量力而行、自愿选择参加各种文体活动。

3、就近为主的原则。依托各种文体团队,立足校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适当进行校区间的交流活动、市区的比赛(表演)活动和外出旅游活动。

4、分层负责的原则。

①校区老年协会负责抓好文体团队建设和校区的各项文体活动,协助有关方面抓好校区离退休教职工参加全院性的活动。

②学院老年协会负责抓好校区间的交流活动和外出比赛的选拔活动,协助离退休工作处抓好全院性的大型活动。

③离退休工作处负责抓好离退休教职工文体活动的领导、协调工作和全院性的大型活动以及外出比赛等活动。组织参加校外比赛、表演和旅游活动,离退休工作处要派工作人员负责行车、就餐、服务、安全等事宜。

二、组织管理

1、活动的计划。年初由离退休工作处和院老年协会共同讨论,制定全年文体活动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形式、时间、地点、负责人等,各校区老年协会要在此基础上制定本校区的活动计划,并报离退休工作处备案。

2、活动的方案。每项活动必须制定完整的方案,内容包括活动形式、参与对象、时间、地点、交通、器材、服装、安全措施、服务措施、注意事项、有关责任人等。大型活动的方案必须经集体讨论制定。

3、活动的审批。组织全院性的活动或代表学院外出参加比赛和表演必须报离退休工作处领导批准,代表学院参加省级以上活动或外出住宿的活动必须经离退休工作处报请院领导批准。

4、比赛活动。组织全院性的比赛活动或外出比赛活动仅限于离退休教职工。

①组织的院内各种比赛活动以校区为单位组队参加。

②代表学院外出参加麻将比赛,在全院公开选拔两支代表队(共8名队员);代表学院外出参加门球比赛,在全院公开选拔一支代表队(以胜出队为基础,适当吸收其他优秀队员);代表学院外出参加其它比赛,根据情况在全院公开选拔若干支代表队。院老年协会要提前做好有关组队工作。代表期限为一年。

5、表演活动。组织全院性的表演活动或外出表演活动,经院老年协会研究同意和离退休工作处批准,可适当吸收我院内退人员及教职工配偶参加。

6、旅游活动。以自费公助的方式,委托旅行社进行组织。可适当吸收我院教职工及教职工亲属自费参加。

7、活动团队。对文体活动团队实行年审制。每年二月各校区老年协会要研究文体活动团队的调整,并将各团队名称、负责人、队员名单报学院老年人协会和离退休工作处审批。

8、书画活动的组织管理办法,由书画协会另行制定。其它活动的组织管理办法,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基本保障

为了用有限的经费开展更多的活动和保障活动的正常开展,原则上只提供基本条件的经费。

1、器材。日常活动,离退休工作处只提供活动场所和公用器材(如麻将、棋牌、健身器、收录机、电视机、影碟机、门球、羽毛球网、乒乓球桌及网、台球桌及配套器材等),个人活动用具一般由本人自理(如门球棒、乒乓球拍及球、羽毛球拍及球、剑、腰鼓等)。比赛时,除组委会提供的参赛用具外,其它所有的参赛用具一律由参赛队员自理。(门球参赛队的号码布及队长臂章由离退休工作处提供)

2、交通。参加院内交流活动一般情况下乘坐学院班车。参加全院性的大型活动一般情况由离退休工作处租车。组队代表学院参加襄樊市有关比赛,一般情况乘坐学院班车或公交车(按比赛时间据实报销),特殊情况须报请离退休工作处领导批准后可合乘出租车。经离退休工作处报请院领导批准,组队代表学院参加省级以上比赛活动的交通费按比赛活动的文件要求办理。参加其它文体活动,交通费自理。

3、伙食。经离退休工作处批准,组队代表学院参加襄樊市有关比赛,若因活动安排需要在外就餐的每人每天补贴伙食费10元。经离退休工作处报请院领导批准,组队代表学院参加省级以上比赛活动的伙食费按比赛活动的文件要求办理。院内白天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和外出训练活动、交流活动,一律不得补贴伙食费(包括校区经费)。

4、服装。一般情况下比赛活动和表演活动所需服装由队员自理。特殊情况下经离退休工作处批准,代表学院参加的襄樊市老年文艺活动和学院大型表演活动,可给予我院离退休教职工队员适当的补贴或纪念品。

四、奖励措施

1、奖励范围。仅限于我院离退休教职工。

2、奖励对象。全院性的各类比赛活动,成绩为第一、二名的代表队和成绩为前八名(20人以下的为前三分之一)的个人。代表学院参加市级以上的.比赛,成绩为前三名的代表队和成绩为前八名的个人。

3、奖励办法。

①参加全院性的各类比赛(包括参加襄樊市老年项目的选拨赛),成绩为第一、二名的代表队,分别按报名参赛实际人数每人奖励价值20元、15元的奖品。个人成绩为一、二名的参照集体项目的标准奖励;个人成绩为三、四名的每人奖励价值10元的奖品;个人成绩为五至八名的每人奖励价值8元的奖品。未获奖的参赛队员,发给每人价值不超过5元的纪念品。

②经学院选拨赛组队代表学院参加襄樊市教育战线比赛获第一、二、三名的代表队,分别按实际参赛人员每人奖励价值25元、20元、15元的奖品;个人成绩为前三名者参照集体项目的标准奖励,个人成绩为四至八名者,奖励价值10元的奖品。经学院选拨赛组队代表学院参加襄樊市老干局组织的全市城区比赛和全市比赛,奖励标准分别提高5元和15元。比赛的团体名次与个人名次均以证书为凭。

③经学院领导批准参加省级以上比赛,集体或个人获第一、二、三名,按实际参赛人员每人分别奖励现金200元、120元、60元。

④参加城区组织的比赛和其他群众团体组织的比赛以及对外交流赛、友谊赛,一律不发奖品或纪念品。

⑤经离退休工作处批准,为大型活动和推广新项目聘请的艺术指导或教练,离退休处给予一定的纪念品。

五、本规定此次修订变动较大,从20xx年1月1日起试行。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篇4】

为适应医院发展需要,充分发挥退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临床经验丰富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对青年医师的培养,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返聘原则

1、医院及科室工作需要。

2、本人申请,科室与个人双向选择。

3、具有良好的医德,为人师表。

4、返聘以医疗临床一线为主,药、护、技及管理人员除工作特殊需要外原则上不予返聘。

二、返聘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学术水平较高,在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影响。确因工作需要,专业技术职称可以适当放宽。

2、身体健康,特别是能够坚持全日制正常工作。

3、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确因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

4、在院外无其他个人收入的兼职工作。

三、返聘人员职责

1、返聘人员与在编职工履行同样本职工作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类人员工作职责》中的各项规定。

2、返聘期间不得再受聘于外单位或个人,如需外出会诊、手术或查房应按院内有关规定办理。

3、服从科室工作安排,对青年医师言传身教起表率作用。

四、返聘待遇

1、返聘期内执行同级在编职工工资标准(补足原工资)。

2、享受同级人员奖金及院内其他福利。

3、仍由所在工作科室管理和考勤。

五、返聘办法

1、本人申请并填写《返聘人员申请表》,陈述返聘的.理由、所承担的工作报院办公室。

2、根据所在科室及相关职能科室意见,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3、聘期为一年,根据返聘情况可以进行续聘。

六、解聘

返聘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解聘:

1、聘用期间未能按约定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2、出现重大差错和过失而损害医院利益。

3、违反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类人员工作职责》中的规定,对医院造成不良影响。

4、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日常工作,次年不再返聘。

5、违反医院规定在外单位兼职。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篇5】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老干部工作,本着帮助照顾好老干部,努力发挥老干部余热的精神,结合我休养所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第一条老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是不能忽视的一支力量。关心照顾好老干部,是我党一贯传统,是四化建设的需要,也是实现安定团结、新老交替的重要一环。

第二条要教育好广大干部职工,对老干部充分尊重,多做敬老工作,树立敬老爱老的风尚,妥善照顾好老干部,使他们愉快地安度晚年。

二、政治待遇

第三条建立离退休老干部领导小组,开展争党“五好老干部”的'活动、聘请老干部参加本单位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老革命的特长为职工上党课,担任人生导师,结合实际,每月组织有益于社会事业、有益于健康的学习、娱乐活动。

第四条休养所按有关规定为老干部提供阅读文件、订杂志、报刊,建立阅览室和老干活动室,为老干部提供了学习娱乐条件。

第五条逢重大节日,市领导、民政局领导及老干部管理人员,要看望和慰问老干部。

第六条每半年由休养所领导向全体老干部通报一次工作情况,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三、生活待遇

第七条医疗保健。建立老干部健康档案卡片。为老干部办好医疗保险。老干部住院期间,市领导休养所要去探望。

第八条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政治待遇不变,福利待遇从优的原则。

四、参观、考察、学习

第九条老干部参观考察。

第十条参观、考察坚持个人自愿,出发前应进行体检,集体外出时,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有医务人员前往。

五、经费开支

第十一条按规定提取部分老干经费,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尽量不超支。

第十二条活动经费用于老干部办公用品、文体、学习费、考察、工具费及其它开支。

六、加强领导

第十三条要把老干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民政局领导每季听取一次老干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四条老干部日程管理服务工作,由民政局和休养所共同做好老干部工作。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篇6】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老干部工作,本着帮助照顾好老干部,努力发挥老干部余热的精神,做到各项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使服务和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结合我院老干部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服务和管理办法:

(一)政治上尊重离退休干部。加强离退休党员的组织管理工作,完善离退休党员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组织好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学习,及时组织老干部参加各种政治活动和有关会议。根据离退休党员的政治需要,党总支书记随时与党支部取得联系,结合学院的中心工作,共同研究活动安排,制定活动计划,积极协助老干部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学习时事、政治,了解他们的思想政治状态。

(二)建立与老干部联系制度,经常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主动征求老干部的意见,充分发挥老干部的参谋、监督作用。

(三)思想上关心离退休干部。发挥离退休党支部的作用,调动离退休党员参加活动的积极性。支持帮助党支部根据老同志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开展有益于老干部身心健康的活动。如:开展观看革命题材的电影、参观科技展览、交流学习体会、组织卫生保健知识问答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使老同志们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四)按有关规定为老干部建立阅览室和活动室。征订报刊杂志及有关学习文件材料,为老干部提供学习、阅读文件和报刊杂志的平台,使老同志们更好地了解掌握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提供开展休闲健身、娱乐开心的活动场所,安排一名同志负责主管这项工作,具体负责开展老干部各项文体娱乐活动,做好老干部活动室的管理工作,保证活动室正常有序。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篇7】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机关退休人员管理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工作目标,开拓创新,切实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不断开创我局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二、组织领导

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由人事教育科、工会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机关党总支等相关科室配合共同抓好落实。

(一)人事教育科

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各项工作,并定期向局领导汇报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及时报告重大问题。

(二)工会

负责对离、退休人员进行慰问、组织各项活动、组织对离、退休人员进行体检,负责对老干部活动室的管理等工作。

(二)办公室

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的落实。

(三)机关党总支

负责退休党员的党组织生活,协助人事教育科做好退休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

机关各科室、分局要把关爱退休同志工作列入工作范围,心系退休同志,满腔热情地为退休同志们服务,接待他们时要热心,处理涉及他们的事情要细心,帮助他们要有诚心,对有困难的退休同志更要献爱心,积极为他们做好事。

三、政治学习和文化活动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引导退休人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他们保持清醒的头脑,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社会活动中同一切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作斗争,使老同志始终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

(一)阅文及情况通报

1、对国家、地方、本单位、本部门出台的重大决策、政策、规定、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要及时向离退休干部传达,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要上门传达。所阅文件由办公室

按有关规定提供、人事教育科负责传递。

2、组织退休人员参加系统内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

3、每年定期通报1—2次全省地税工作情况。

(二)报刊订阅

工会每年适量为退休同志个人订阅部分报纸、刊物,供阅读学习之用。

(三)座谈会

每年老年节期间组织召开一次退休人员座谈会,局领导和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由局主要负责人通报一年来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听取退休同志对机关和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参观考察

原则上每年组织退休人员就近参观考察一次。

(五)文化活动

开展形式多样、文明健康的文化活动。适时组织书法、美术、棋牌、钓鱼比赛等活动。根据自愿原则,组织退休人员参加一些有益的体育活动和户外活动,鼓励离退休干部积极参加各类老年大学学习,并给予报销一定的学习费用。

四、生活和医疗保障

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保障退休人员生活、医疗待遇的落实。对有特殊困难的退休人员,给予适当照顾,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一)退休费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按时足额发放退休费。

(二)医疗费

1、门诊、住院缴费原则上先由个人垫支。

2、经批准或临时去外地就医及危重病需要大额现金,个人筹集垫支困难的,由本人或委托其家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借款单,按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逐级审批借款,所借款项原则上年终归还。

3、医疗费报销部分按国家医改政策和市直机关有关医药费管理规定,每年年终统一送机关财务核报。

(三)医疗保健

每年组织退休人员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原则上与机关在职人员同时进行。

(四)生病住院

1、退休人员生病住院,需要单位出面帮助解决有关医疗事宜的,由人事教育科会同工会负责协助办理。

2、病人外地就医,陪同亲属的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

3、退休人员生病住院期间,工会组织做好探视工作,探视病人标准按局里有关规定执行。

(五)走访慰问

经常关心离退休干部的身体、生活、思想状况,坚持做到“四必访”,即:离、退休干部生病住院时,家庭有困难

时,思想有情绪时逢年过节时,人事教育科会同工会组织对退休人员进行走访慰问。人事教育科与退休同志要经常保持联系,征求他们的意见,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情况和身体状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五、党支部建设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认真落实退休干部党员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加强对退休干部党员的教育管理,保障退休干部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退休人员参予组织活动的活力。

六、其他

稽查局、各分局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未尽事宜由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篇8】

1、重视和加强离退休人员管理,主要领导应经常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

2、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无特殊情况,不得拖欠离退休费和医药费。

3、积极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争创“五好家庭”(读书学习好、锻炼身体好、发挥作用好、教育好子女、团结互助好)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动,丰富离退休人员的生活。

4、对离退休人员做到“三必访”,即家庭生活困难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出现其它异常情况必访。

5、及时解决离退休人员的实际困难,为离退休办好事办事实和服务好。

6、积极组织离退休人员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类文化活动,使他们老有所乐。

7、离退休人员应积极理解和支持在职人员的工作,顾全大局,共同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推进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建立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关于加快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9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规定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或个体从业人员,在达到规定离退休条件并办理离退休审批手续后,均应对其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第三条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直接发放或委托社会服务机构向离退休人员支付基本养老金的形式,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工作。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按时、足额、方便、安全。

第二章发放形式

第四条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可分为基本形式和过渡形式。基本形式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发放或委托国有商业银行、邮局或社区服务组织等社会服务机构发放养老金;过渡形式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银行或邮局设立基本养老金发放专户,并与企业签订委托发放协议,由企业退管组织从专户领取基本养老金,再将基本养老金分别发到离退休人员手中。

过渡形式是为远离城市、地处偏远地区的企业而设立的一种特殊形式,要创造条件尽快向基本形式转化。

第五条对居住外埠的离退休人员也要通过银行联网或邮局邮寄实行社会化发放。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人员要增设送发养老金业务。

第六条实行社会化发放,要同银行、邮局签订必要的协议,以保证资金安全、核算准确、发放及时。协议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及违反协议应承担的责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对违反协议的社会服务机构撤销其委托发放的资格。银行、邮局等部门应为离退休人员开设个人活期储蓄帐户,并适当增加发放网点,方便离退休人员就近领取,做到热情服务。

第三章完善基础工作

第七条建立和完善企业离退休人员数据库。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通过对离退休人员有关数据的采集,审核、整理、录入、汇总等几个环节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数据库应包括离退休人员自然状况、个人帐户储存额、离退休待遇标准、基本养老金发放和领取情况。

第八条建立业务流程制度。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依据全省统一业务流程,结合本地区社会化发放的工作实际,制定严密的业务流程制度,实现社会化发放科学、规范、平稳的工作秩序。

第九条建立和完善计算机网络系统。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抓好计算机网络硬件设施的配备、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软件的开发和计算机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要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四行一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委托其发放养老金的文件,加强同委托银行、邮局的联系,取得设备配置、软件开发及数据录入等资金的支持。计算机应用软件的开发应符合全省的统一要求,从事计算机管理和硬件维护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水准,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的,应抓紧进行培训或予以调整。

第四章完善工作制度

第十条建立生存状况调查制度。生存状况调查可以采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调查、委托银行和邮局帮助调查及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调查等三种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调查可采取走访慰问信、请离退休人员邮寄户籍证和身份证等有关证件、照片的办法。委托银行、邮局帮助调查可采取要求离退休人员每季或每半年亲自来银行领取养老金、邮局工作人员直接同意退休人员见面等办法。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调查,可采取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家居外埠的离退休人员按市、县(区)排列名单,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调查的办法。对三个月内不按规定提供生存证明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停发其其基本养老金。生存状况调查还应与公安、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争取支持。

实行举报制度,对举报属实的给予鼓励,对冒领者给予处罚。

第十一条建立查询服务制度。查询服务的内容包括离退休人员自然状况、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况、个人帐户储存额情况、基本养老金发放和领取情况。查询服务可采取三种形式:一是组建社会化发放服务部门,专门负责接待退休人员查询,设立值班人员面对面解疑答难,为离退休人员可随时直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行查询;三是开发语音查询系统,可通过电话查询离退休人员的有关情况。

第十二条建立投诉监督制度。为加强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监督工作,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同委托的银行、邮局和其它委托机构区同制定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投诉监督制度。制度应明确投诉监督受理机构,受理及处理程序、处理规定、处理结果的公布制度和报告制度,并公布投诉电话。

第十三条建立评估检查制度。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都要对下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化发放情况定期开展评估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实行养老金社会发放的各环节的运行及退休审批、基础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评估检查办法按辽劳合字[]30号文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严格界定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项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保证对统筹项目内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对统筹项目外的补贴由企业负责发放。同时在基本养老金社会发放过程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为企业和任何部门从基本养老金中代扣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要制止滥收费。委托银行、邮局发放基本养老金一律不得向离退休人员本人收取任何费用。语音查询只允许按市话标准收取电话费。向外埠邮寄基本养老金按规定邮寄费减半收取。

第十六条设立专门的社会化发放机构。要结合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移交地税部门的实际情况和强化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要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调整内部处(科)室设置,组建专门的社会化发放处(科)室。要充实力量,选派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从事这项工作。要明确职责和岗位责任制,教育每位工作人员强化服务意识。

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范文【篇10】

一、情况通报制度

1、每年向离退休干部通报情况两次,上半年1次,下半年1次。

2、通报的内容包括: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重大时事政治情况,本单位的工作情况,本单位的重大事宜。

3、通报情况的形式可采取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等形式。

二、征求意见制度

1、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离退休干部召开专题座谈会,征求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建议。

2、对离退休干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给予答复。

三、走访慰问制度

1、每年元旦、春节、重阳节要对离退休干部进行走访慰问。

2、对生病住院的`离退休干部要及时探视看望,进行慰问。

四、学习制度

1、每年组织离退休党员上党课1次,加强对离退休干部的教育。

2、按照党章要求,组织离退休党员按照规定积极参加党小组、党支部组织生活和活动。

五、文体活动制度

1、每个季度组织离退休干部活动1次,开展适合离退休干部特点的健康有益的`活动。

2、条件允许下,组织离退休干部外出学习参观。

六、身体检查制度

组织离退休干部身体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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