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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奖惩制度

学生会奖惩制度如何写

时间:2024-02-23 作者:拼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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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奖惩制度如何写 篇1

学生会奖惩制度

惩处:

1、无故旷会者每次扣0.2分,连续超过两次者,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2、会议期间,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0.1分,连续超过三次者,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3、不服从上级干部安排者每次扣0.3分,并予以警告。连续超过两次者,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4、凡是每学年连续超过两次被扣分者将无权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

5、长期无任何表现者,主席团有权劝其退出学生会组织;

6、未及时完成上级干部安排的任务者,每次扣0.2分;

7、执勤期间未佩戴工作证件者,予以警告。警告超过一次者每次扣0.1分;

8、其他相关扣分处罚参见《学员积分管理制度》执行;

学生会干部的产生

正常流程:

提交申请书-->学生会主席团-->考核、审批-->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讨论-->上报院团委批准-->由主席团任命.于某些品学兼优的学员可以在全体干部会议上提名讨论,破格提用; 如无特殊情况,各部部长都应在各部干事中选拔;

1. 部门职务调动:

2. 所有学生会干部应无条件服从主席团对各部成员的职务调动;

各部部长对下属干事的职务调动应事先向主席团申报,院团委审批后方能调动;各部干事如需职务调动者,应向主席团提交职务调申请书,主席团上报院团委,说明调动职务的具体原因和理由;

学生会事务未接受院团委文件或书面通知不准开展任何活动。

辞职:

1、如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会干部辞职;

2、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辞职者,应向学生会主席团提交辞职报告书,说明辞职的具体原因。经主席团审批后方能辞职;

3、学生会干部辞职时应将工作证件和工作笔记本一并上交主席团;

4、学生会干部在辞职时必须与部门负责人或者工作交接者办理好相关交接事务后方能离职;

5、部长级学生会干部不准辞职,经院团委审批,必须主席团开除其身份,并发布通告文件。对团委学生会的申请要求:

无挂科,违纪,旷课等现象

思想进步,思想进步,思想进步,能力过硬,作风正派。

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乐于奉献

深入了解,积极反映学生意见,及时发现问题,作学生和学校管理之间的桥梁。

学生会奖惩制度如何写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是全校大学生(本科生、专科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本会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本会欢迎来自其他方面的指导和调动,并注意协同研究生会开展工作。

第三条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第四条本会的基本任务和宗旨: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带领同学努力学习,刻苦实践,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二)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疏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之间的民主渠道,及时收集和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在维护党的利益、学校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学习、科研学术、文娱体育等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五)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为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加强与校内各有关单位的联系,争取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密切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联系,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

第五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在校大学生(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除外)承认本会章程的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本会工作运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有权要求本会支持和维护个人正当权益,要求本会反映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本会领导,完成本会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创造性地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科研和工作任务;

(四)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尊敬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我校荣誉。

第九条会员因各种原因离校,其会籍自然取消。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十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校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校学代会的代表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由上届学生委员会讨论决定。校学代会每二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常委会提议并得到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和党委的同意,可以提前或延迟举行。校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校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二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校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下届校学生会委员;

(五)讨论、审查和通过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和有关代表提案;

(六)修改和撤消学生委员会不合适的决定。

第十三条全校学生委员会是本会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外代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

全校学生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二年,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委会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四条全校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制订和修改学生会工作职责,工作条例,学生会干部考核、任用和财务管理及其他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选举常委会;

(四)筹备和召集下届学代会。

第十五条学生会常委会由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是学生会的领导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全校学生委员会全部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全校学生委员会会议;

(三)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四)决定聘任和解聘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长由专职团干兼任;

(五)审议和批准学生会主席团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六)批准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负责人,学生会成员和机构。

第十六条学生会常委会由主席、副主席、正、副秘书长和常委委员9~11人组成,学生会常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常委会议或常委扩大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十七条学生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学习部、科技部、生活部、宣传部、文艺部、女生部、治安保卫部、国旗班、对外联络部、第二课堂部、体育部等职能部,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常委会对本机构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本会实行主席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常委会卸职由学生委员会选举增补,各部部长卸职可向常委会推荐下任候选人,由常委会任命。

第四章院(系)学生会和班委会

第十九条各院(系)学生会为本会下属组织,接受本会领导,并在各院(系) 党总支的领导和分团委的指导帮助下,依照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条各院(系)学生会应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认真完成校学生会布置的任务,根据本会宗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院(系)学生会主席在任职期间为当然的校学生委员会

委员,卸职后也相应退出校学生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一般每一至二年举行一次,由院(系)学生会提议报校学生会批准后方可举行,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和决定院(系)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重大工作事项;

(二)选举院(系)学生委员会和工作领导机构;

(三)修改院(系)学生会章程。

第二十三条院(系)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苦干人主持日常工作,并可聘任秘书长协助工作。下设职能部门参照校学生会机构结合院(系)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第二十四条院(系)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人选经校学生委员会批准后方可生效,在院(系)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调整要报校学生会批准并任命。

第二十五条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直接接受各院(系)学生会领导,班委会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任期一学年,可连选连任,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治保委员。班委会应该团结全班同学,保证校学生会、院(系)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学校规章和班委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五章学生会干部

第二十六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一定的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习成绩,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自愿为同学服务并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第二十七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做到: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与学校建设;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工作积极主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三)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

(四)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团结同学,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二十八条各级学生会组织要关心和培养学生会干部,每学期将其工作情况向所在院(系)德育工作组汇报,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对优秀学生干部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称职的干部予以免职或撤职。其工作绩效记入学生档案

第二十九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如要求辞职,需正式提出申请,分别由校学生会常委会或各院(系)学生会讨论决定。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

学生会奖惩制度如何写 篇3

关于组织部纪律奖惩制度建议

建议实行计分制。

具体实施办法:每部门及每人在进入该部门的时候拥有同等数量的基础分(如50分),而后根据在考勤纪律及其工作能力工作完成程度中的不同表现予以加分或者扣分。(如:迟到扣1分,工作表现良好加1分等等。具体加扣分细则另作讨论,可参考网上资料)

个人的分数作为部门评优评先的第一参考标准。分数累积排前者优先考虑。或者在学期末部门内部再予以奖励。

“迟到罚款”诸如此类的涉及个人经济利益的条文规定。这种做法因其“狠毒”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约束作用,最好不用。

另附:网上搜集到的加扣分准则: *有以下情况的者给予扣分:

1、学生会成员有义务准时参加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会议精神。

A、无故迟到、缺席予以相应处分(同时扣分):无故缺席(扣5分)2次例会者、事假(含病假,扣3分)累计3次、迟到(扣3分)累计3次者,自动退出学生会。

B、会议精神未传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扣2分; 2

3、学生会成员应认真对待值班工作,按办公室值班制度要求,按时到岗,做好值班记录,不得迟到早退并搞好办公室卫生。同时,按体育部要求准时出操。

A、值班组长未能及时通知安排值班人员者,每次扣2分。B、值班成员有缺勤或态度不好者,每次扣2分。C、迟到、早退者,分别扣1分。D、没有清扫办公室者,扣1分。

E、如有在值班时间用办公室电话打私人电话、玩电脑游戏者,一经发现,在例会上点名批评,扣5分。

F、没有准时出操扣戳、旷操者,一经发现,扣1分,并在例会上批评。

4、学生会成员每天要按规定签到。

A、每天没有签到的部门扣部门平均分0.5分。B、签到后,没有及时组织下达者,扣个人分1分。A、没有及时有效完成者,扣2分。

D、开展工作时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者,扣3-10分。

E、学生会干部有损于学生会形象者,视情节轻重扣5-15分。

6、学生会成员必须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不能因抓工作而耽误学习。

A、所在学期若一门课程分数不及格:60-50分之间者,扣1分;低于60分者,扣2分。

B、所在学期若3门课程不及格者,写保证书并考察,本学期结束后决定是否辞退。

7、学生会所有财物均供学生会办公室管理。

A、对私自挪用、借用者,一经发现给予院通报批评处分(扣5分)。B、借用物品者因自己看管不当,造成丢失者,应按原样赔偿(每件物品扣1分)。D、宣传部使用完办公室后未将宣传用品归位、未清扫卫生,扣部门平均分0.1分。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1、学生会开会全勤(不迟到,不早退)的加5分。

2、开展各项大小型活动保质保量的完成中表现出色者。A、对于活动负责人布置的任务完成出色者,加2-3分; B、主动参与布置,整理会场的且成事先未安排该项任务者,视情节加2-3分;

3、例会讨论制度:

A、提出活动方案或设想者,加1分;方案新颖可行或总结干练者,加2分;

B、举办活动之前提出可行活动设想并被采纳的每次加3分; C、提交活动计划并被采纳者每次加4分;

D、活动的开展按实际情况加1-5分(此分为主席和团委老师机动分)。

4、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者加3分。

5、开展工作与他人团结合作者,视情况加1-2分。

6、工作态度好视情况加1-2分。

7、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院赢得荣誉者,每次加5-10分。

8、参加运动会者加1-3分。

9、所在学期通过计算机国家二/三级者,加2分; 通过英语四级者,加4分;通过英语六级者,加6分;

所在学期获奖学金按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分别加6、5、4、3分; 其它类奖学金视情况加2-3分;

学生会奖惩制度如何写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中学学生会是z中学学生的自发性组织,隶属于校团委、隶属于全体学生的组织,本会的一切权利属于全体成员。

第二条宗旨和任务

(一)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以为同学服务为宗旨,以帮助同学解决困难为己任,以积极热情的态度服务全校广大师生;

(二)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疏通学生与老师之间的民主交流渠道,倾听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校方反映,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

(三)以人文主义,科学精神为依托,相信真理,尊重事实,勇于创新;

(四)以提高学生学生综合素质为工作中心,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工作原则,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文娱、体育、助学等活动,为提高同学的道德水平和扩大同学的。知识面而努力;

(五)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和师生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文明校园,弘扬校园文化,建设符合时代气息和校园特点的校园文化;

(六)加强与各兄弟院校的联系,相互学习,加强团结,增进友谊,共同进步。

第二章组织和职权

第三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一)本会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在团委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富有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校园活动;

(二)学生会换届选举大会每一年一届,本会主席团由学生会全体成员及学生代表在选举大会上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

(三)学生会的各级组织都要执行学生会决议,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

(四)一切学生会事物都由全体学生会干部商议通过,民主表决后实行。

第三章学生会

第四条学生会基层组织

根据工作需要,本会设秘书部、社团部、文体部、宣传部、学习部等五个职能部门。校内的`各个社团均属学生会,包括“希望”文学社、广播站、灯谜社、英语俱乐部、舞艺社和环保协会,是学生会的分支。

第五条学生会各部门职责

(一)主席团:主席团由1名主席和1~2名副主席组成。主席团总览学生会一切事务,任何活动需上报主席团,并由主席团确认上报团委书记方可实施;

主席职务:负责全面工作。主持学生会召开各种会议,制定计划和检查工作,抓好各部门和各社团工作;

副主席职务: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二)秘书部:负责学生会的秘书工作,辅佐主席团进行常务工作,也负责平时的文件整理(包括打印、复印)工作;

(三)文体部:担负着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广校园体育运动,展示学生才能、陶冶学生情操等任务,旨在提高全校同学体艺水平,营造多彩的艺术氛围;

(四)宣传部:负责学生会对外宣传工作及校园黑板报工作,也负责收集校园各方面实际情况并及时上报;

(五)社团部:负责解决社团问题及协助社团活动、记录各社团活动情况和社团会议内容;

(六)学习部:负责营造校园学习环境,各种学习性活动的策划和实施、也担负着学生会内部成员的学习情况监督和辅导;

(七)各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各部门同时接受主席团的领导。各部门部长应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能出色的带领部门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能紧密联系各成员,及时全面反映成员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学习刻苦,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

(八)爱心基金会:“爱心基金”有本会组织管理,倡导“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互助精神。爱心基金会理事由本会干部担任,各理事在处理事务的时候应持认真严谨的态度,并坚持保密原则。

第六条会议制度pZC5.coM

(一)学生会每两周举行一次例会;

(二)全体会议由主席主持,各部开会由其部长主持,各社团开会由其社团负责人主持;

(三)学生会会议内容由秘书部记录并存档;

(四)社团会议在会议后需将整理好的会议记录上交到社团部,由社团部统一整理并存档。

第七条各部门和社团开展活动需拟定计划、填写学生会活动申请书,活动结束后,要书写开展情况,以资料的形式记录整个活动过程并交秘书部管理。

第四章成员的权利及义务

第八条成员的权利

(一)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个干部以及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二)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三)成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会必须认真对待;

第九条成员的义务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热爱本会工作,勇于开拓创新,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二)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积极发挥带头作用,做其他同学的榜样;

(三)参与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工作;

(四)向本会反映工作情况,帮助收集资料,富有传达精神,善于沟通;

(五)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

(六)不得自行组织损害学校及学生会利益的活动。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xx中学学生会。

学生会奖惩制度如何写 篇5

*有以下情况的者给予扣分:

1、学生会成员有义务准时参加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会议精神。

A、无故迟到、缺席予以相应处分(同时扣分):

无故缺席(扣5分)2次例会者、事假(含病假,扣3分)累计3次、迟到(扣3分)累计3次者,自动退出学生会。

B、会议精神未传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扣2分;

2、学生会成员应认真对待值班工作,按办公室值班制度要求,按时到岗,做好值班记录,不得迟到早退并搞好办公室卫生。同时,按体育部要求准时出操。

A、值班组长未能及时通知安排值班人员者,每次扣2分。

B、值班成员有缺勤或态度不好者,每次扣2分。

C、迟到、早退者,分别扣1分。

D、没有清扫办公室者,扣1分。

E、如有在值班时间用办公室电话打私人电话、玩电脑游戏者,一经发现,在例会上点名批评,扣5分。

F、没有准时出操扣戳、旷操者,一经发现,扣1分,并在例会上批评。

3、学生会成员每天要按规定签到。

A、每天没有签到的部门扣部门平均分0.5分。

B、签到后,没有及时组织下达者,扣个人分1分。

A、没有及时有效完成者,扣2分。

B、开展工作时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者,扣3-10分。

C、学生会干部有损于学生会形象者,视情节轻重扣5-15分。

4、学生会成员必须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不能因抓工作而耽误学习。

A、所在学期若一门课程分数不及格:60-50分之间者,扣1分;低于60分者,扣2分。

B、所在学期若3门课程不及格者,写保证书并考察,本学期结束后决定是否辞退。

5、学生会所有财物均供学生会办公室管理。

A、对私自挪用、借用者,一经发现给予院通报批评处分(扣5分)。

B、借用物品者因自己看管不当,造成丢失者,应按原样赔偿(每件物品扣1分)。

C、宣传部使用完办公室后未将宣传用品归位、未清扫卫生,扣部门平均分0.1分。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1、学生会开会全勤(不迟到,不早退)的加5分。

2、开展各项大小型活动保质保量的完成中表现出色者。

A、对于活动负责人布置的任务完成出色者,加2-3分;

B、主动参与布置,整理会场的且成事先未安排该项任务者,视情节加2-3分;

3、例会讨论制度:

A、提出活动方案或设想者,加1分;方案新颖可行或总结干练者,加2分;

B、举办活动之前提出可行活动设想并被采纳的每次加3分;

C、提交活动计划并被采纳者每次加4分;

D、活动的开展按实际情况加1-5分(此分为主席和团委老师机动分)。

4、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者加3分。

5、开展工作与他人团结合作者,视情况加1-2分。

6、工作态度好视情况加1-2分。

7、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院赢得荣誉者,每次加5-10分。

8、参加运动会者加1-3分。

9、所在学期通过计算机国家二/三级者,加2分;通过英语四级者,加4分;通过英语六级者,加6分;所在学期获奖学金按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分别加3分;其它类奖学金视情况加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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