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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24小时值班制度

时间:2024-02-12 作者:拼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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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24小时值班制度(篇五)。

每个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都是不一样的,规章制度的内容合法性是赖以生存的基础,规章制度可能是以往经验教训的总结,公司如何制定有效的规章制度是一个难题。我们怎么样才能制定好一篇规章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24小时值班制度(篇五)”,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规章制度制定是法律赋予企业的重要权利,公司规章制度可以提高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规章制度可能是以往经验教训的总结,制定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很多人都觉得困难。关于“安全生产24小时值班制度(篇五) ”编辑有一些经验值得分享,请务必将这篇文章收藏并分享给您的朋友们感谢支持!

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值班,完善安全管理台账记录,及时处理各类影响安全的突发事件,对安全事故进行应急救援处置,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值班责任心,自觉遵守值班制度,严格履行值班职责。

二、值班人员一般不准请假,无论公事、私事都必须找其他人员代替值班,并报告带班领导,任何情况下值班人员不准空岗。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值班人员或改变值班时间,另行通知。

三、值班人员要坚持按时到岗,对整个项目及施工场区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带班领导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不关机,确保24小时内得到相关信息并能及时通知和报告。

五、所有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24小时在岗。

六、正常情况下,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岗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严禁离岗并向上级报告,直到有同事接班。

七、接班人员在上班前4小时内不得喝酒,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应拒绝交班,并向上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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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何写


如果您想要更好地了解“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何写”那么请阅读拼职场网的介绍,如果您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请告诉我们我们会尽力为您解答。规章制度要符合企业文化或要求且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要求。公司的规章制度可以用来约束规范人的行为,企业经营中规章制度必须要根据员工的要求制定。

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何写【篇1】

第三十条 因承包方人员误动、误碰运行设备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 因承包方检修、施工质量不良造成的故障,包括在保质期内发生的故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 因承包方安全管理不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安全措施不完善、落实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的事故,由承包方承担。

第三十三条 因承包方负主要责任造成的承包方人身事故,由承包方承担,造成人身重伤的处罚5000元,造成人重伤以上事故的处罚10000元。

第三十四条 承包方发生人员行为违章的如:不带安全帽、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的等,视情节处罚每人次100—500元。

第三十五条 承包方未办理开工手续擅自开工的,施工结束不办理结束手续的,处罚1000元。

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施工人员将手机、烟、火带入防爆区域的,每人次处罚200—500元。

第三十七条 承包方擅自乱接电源、水源、气源的,处罚500元。

第三十八条 承包方无票作业的,处罚500元,监督人员处罚100元。

第三十九条 其它违章事项按照发包方安全奖惩办法进行处罚。

第四十条 施工事故的调查,按照公司事故调查规定由公司安全部门执行。

第四十一条 以上处罚条款,公司财务部门接到安全部门下达的处罚通知单在工程结算时扣除。

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何写【篇2】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臵;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何写【篇3】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是项目施工保障安全的指令性文件,具有安全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编制和执行。

1、编制原则。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在编制生产财务计划的同时进行。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与执行要纳入公司的议事日程,并必须按设计者、审核者、批准者的会签程序后生效执行(特别是高层或难度大的施工项目)。

编制安全技术计划时应考虑到必须与可能、切实掌握好花钱少、效果大的原则,制定出科学、先进、可靠、实用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2、编制依据。

编制时必须依据党和国家、政府部门公布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法令和各项标准、规范、规章等(详见组织设计编审制度);注重解决在实践中存在或在检查中发现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技术革新与工艺改革中面临所需的新防护设施问题;针对不安全因素易造成伤亡事故或职业病主要原因应采取的措施。

3、编制方法。

要按照项目施工的实际进行编制,内容参照《劳动部全国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29)劳总护字号45号),工发总字69号文件。

编制必须针对性强,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方法、作业条件等产生各个不相同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为此首先要掌握项目工程概况。

4、执行程序。

要认真进行分部分项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何写【篇4】

一、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并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二、对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变更等情况变化,安全技术措施也必须及时相应补充完善。

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方法,作业条件等产生的各不相同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使各类隐患能全面得到克服和治理,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技术人员必须掌握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场地环境、条件等等第一手资料,并熟悉安全法规、标准等才能编制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要全面、具体。安全技术措施贯彻于施工的全过程,应力求细致、全面、具体,只有把各种因素和各种不利条件,考虑周全,有对策措施,才能真正做到预防事故。全面、具体不等于罗列常用的规章制度,这些规定在安全技术措施中,虽未被抄录,但仍必须严格执行。

五、对大型群体工程或一些面积大,结构复杂的重点工程,除必须在施工组织中编制施工技术总体措施,确保该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对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

六、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分部分项和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应在开工前编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并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

二、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执行。遇到因条件变化或考虑不周必须变更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时,应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擅自变更。必须认真执行,遇到因条件变化或不周必须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擅自变更。

三、要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程开工前,技术负责人或安全员,要将工程概况、班组长和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应重复进行交待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安全技术中的具体内容和施工要求,应向工地负责人、班组长进行详细交底和讨论,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打下基础,安全交底应有书面材料,有双方的签字和交底日期。

四、分部分项和各种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土方工程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土方开挖深度和土的种类,选择开挖方法,确定边坡的坡度或采取哪种护坡支撑和护壁桩,以防土方坍塌。

(2)、脚手架等选用及设计搭设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3)、高处作业及独立悬空作业防护。

(4)、安全网的架设要求、范围、架设层次、段落。

(5)、垂直运输机具,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位置及搭设要求、稳

定性、安全装置等要求和措施。

(6)、施工洞口及临边的防护方法和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的隔离措施。(7)、场内运输道路及人行道的布置。

(8)、施工临时用电的组织设计和绘制临时用电图纸,在建筑工程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间距,没有达到最小安全距离和采取的防护措施。

(9)、中小型机具的使用安全。(10)、模板安装与拆除安全。

(11)、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措施。(12)、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隔离设置。

五、安全技术措施中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置的实施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六、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检查,技术负责人、编制者和安全技术人员,要以常深入工地检查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纠正反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问题,要对其补充和修改,使之更加完善、有效,各级安全部门要以施工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落实。

七、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除认真监督检查外,还要建立必要的与经济挂钩的奖罚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一、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公司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编制与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主要责任,其它有关领导在管范围内负分管职责,财务负责人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按时支付,不得挪用他用。

二、每年第四季度开始编制下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1)、由管生产的副经理、总工程师向项目经理布置编制计划的具体要求。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员广泛吸取职工群众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编制出客观存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审查后,上报公司。

(3)、由公司质安科负责将各下属单位上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初步审查汇总,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总工程师、质安科、技术科详细讨论,明确资金限额,设备材料来源、实施单位及负责人,并限定完成期限。(4)、上报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5)、根据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实施。

(6)、各级领导必须首先从思想上要对批准后的计划高度重视,把这项计划的实施列入日程,关心和经常了解计划的实施过程情况,深入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计划一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必须变更内容时,也应按报程序

办理变更手续。

(7)、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是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的基础,专款专用,才能保证计划的实施。

(8)、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人纳入单位施工(生产)计划、财务计划,材料供应计划、机械设备,购置(制作)计划。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按期实现。

(9)各级安全生产部门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情况,要经常性地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安全措施计划的实施。

(10)、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完成后,还要组织验收。学按期完成的要查明原因,限期完成。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发现和消除隐患,落实整改,推动工作的有效措施和重要手段。检查办法有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检查形式有经常性、定期性、突击性、专业性和季节性检查。

一、公司领导实行安全值勤检查制,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督促工作。

二、项目管理干部须轮流负责安全生产总值勤和检查,在上班前及生产活动中,应组织和管理好班组安全值日员工作,认真抓好当天安全活动。

三、管理干部在安全值勤检查期间,对本单位、本工地的安全生产负有全责,必须认真负责,履行职权,严格贯彻执行政府及上级的政策法令,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做好群众性的安全教育工作。

四、管理干部值勤人员要特别重视对例假前后、季节变化和常发性的,易被忽视的部位以及在特殊情况下操作的安全生产检查。

五、生产班组每天派有专人进行安全生产值勤检查,值勤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检查所在场所的安全设施,操作环境,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填写班组记录,对不安全因素有权及时提出纠正和加固或向上一级汇报,及时处理,对所在班组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劝止,根据情况在必要时可停止其工作,以确保安全生产。

六、建立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每月一次,项目部每月二次,对查出的问题由负责检查的一级组织以书面形式分发所在单位和工地,限期落实整改,各专职安全员负责督促执行。对整改不执行者可停止或部分停止生产和工作,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加别给予处罚。

七、各单位自行制造、修理的机具,在出厂前须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验收和安全装置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并签证后,方可出厂使用,塔式起重机、脚手架、井架、登高设施、施工机械等,在搭设完毕后,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施工人员,班长和安全员进行检查验收。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使广大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真正认识到安全检查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二、安全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

三、新入企业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公司(分公司)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劳动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形势和有关事故案例教训等,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项目部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本工程施工特点、项目部规章制度、本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现场危险部位及安全注意事项、机械设备及电气安全事项和防火、防毒、防爆知识,防护用品使用知识等,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班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装置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和作业环境、使用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等,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50学时。

四、工人变换工种(包括临时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

五、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教育档案,经三级安全教育新入场(厂)

工人,应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并履行签字手续,收项目安全员负责管理,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人不得分配工作上岗作业。

六、对电工、电焊、塔吊司机、架子工、起重机械作业、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由企业负责管理,并建立培训档案。

七、施工现场应利用安全会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安全宣传标语、安全生产录像等多种形式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工人执行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自觉性。

八、项目经理每应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安全培训,其他施工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安全培训。

九、专职安全员必须经有关主管部时行安全技术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每应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管理人员考核奖罚制度

一、对精心管理,精心施工的管理人员,根据责任管理轻重和本工程达标获奖情况,给予每月200-1000元及其以上的奖金。

二、在施工规范的约束下,凡管理人员在管理和施工中积极创新,使用新技术、新工艺,并取得明显效益,视其贡献奖励100-800元。

三、在施工管理中能及时发现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苗头,采取果断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视挽救效益给予奖励。

四、今天的事今天完成,凡拖到明天的均罚款100-200元;完成不了要有充足的理由须事先说明,经项目经理批准方可。

五、推卸责任,该负责的事不负责,还指责别人过失的,罚款100-500元。

六、由于本职工作失误,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或化大力气挽救达不到原要求的,根据工作职责及情节轻重罚款300-1000元。

七、管理人员工资按出勤考核,不得随意离开本职岗位,有事须向项目经理或工程负责人请假,违者罚50元并扣除当天工资。

八、夜间值班制度是每个管理人员的应尽义务,每五天轮流一次;值班人员全权负责处理当晚的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的治安,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值班人员罚款50-100元/夜。

本制度以奖励为主,罚款水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希望大家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贯彻执行。“在生存中求发展”,为本工程达到预定的质量、安全目标而奋斗!

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制度。

1、事故统计:

1.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均要进行统计。统计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各类事故发生的次数,职工伤亡人数,伤亡程序,事故的类别,造成伤亡事故的原因和经济损失。

1.2职工伤亡事故分轻伤、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事故。事故的大小、轻重、标准、统计方法均按建设部(94)年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2、事故报告:

2.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2.2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2.3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

3、事故调查:

3.1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

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3.2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有地的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3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关系由省、市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4事故调查组的职责:①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伤亡、经济损失情况。②确定事故责任者。③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④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3.5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3.6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以后,如果对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劳动部门处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同级人民政府裁决。但不得超过事故处理工作的时限。

4、事故处理

4.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4.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3违反本规定,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

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4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5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百八十日。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施工现场不扰民措施

一、施工现场应加强环境管理,控制扬尘、噪声和水污染,把环境保护作为文明施工的重要内容。

二、施工现场应经常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经常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三、建筑楼层清理建筑垃圾,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四、在市区、郊区城镇和居民稠密区、风景区、文物保护区的施工现场,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施工现场使用的锅炉、茶炉、大灶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六、凡进行现场搅拌作业的,应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辆清洗过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排污管线或回用于洒水降尘。

七、施工污水严禁流出施工区域,污染环境。

八、凡居民区进行施工作业的应防止施工噪声污染,必须控制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夜间22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的,应尽量采取噪声措施,报经所在地环保局许可后公告周围居民群众,方可施工。

九、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扰民。

十、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夜间施工照明不得直射居民住宅区,现场住宅内夜间不得大声喧哗或播放电视、音乐时音量过大。

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一、脚手架、井字架搭设安装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脚手架的搭设材料、连接方法、脚手架搭设应提供施工图。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企业专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安装、拆除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建筑安全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操作证,持证上岗。

二、塔吊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设备安装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提供设备安装基础图及隐检记录,验收装拆单位许可证复印件和参加装拆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三、塔吊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用施工电梯必须有出厂合格证,进入本地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准用证。

四、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应进行调试检测,并有验收记录,数据齐全,经安装单位和施工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再报当地建筑安全监督部门备案后使用。

施工机具保养维修制度

一、新购或改装的机械设备由质安科鉴定验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保护措施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重要施工机械(包括起重机、施工电梯,打桩机等)应定期大修理,大修理后,要经质安科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三、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在安装前要进行维修、保养,并经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和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初验,合格后由公司技术科、质安科进行验收,挂牌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机械设备不准使用。

四、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机修和机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应按原机技术性能的规定正确使用,操作中和操作后设备的清洁、润滑、坚固、调整和防腐工作。禁止机械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运转中进行维修。

五、按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各类设备的安全检查表,定期进行检查评定,查出的问题要纳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整改。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报废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使用报废的机械设备。

六、做好冬雨季和台汛期间机械设备报废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使用报废的机械设备。

七、两台起重机在同一轨道或相近的轨道上作业,两机之间任何接近部位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八、施工现场及其主管部门应健全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每台设备的例行保养,定期保养及其它要运行和检测记录必须正确、及时、齐全,两班制以上作业的机械设备均实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好交接班记录,并归入技术档案。

施工现场门卫值班制度

一、凡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大门须一律佩戴由项目部颁发的工作卡。

二、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人员时入工地,必须说明情况或主动出示有关证件,方可进入。

三、外来人员请主动出示有关证件,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四、进入工地的材料,门卫必须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

五、外运材料须经项目经理签字,方可进和行。

六、门卫须坚守工作岗位,夜间值班不得睡觉、喝酒,不断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或可疑情况及向工地领导报告。

七、门卫人员礼貌待人,严肃制度,搞好大门内外卫生,疏通车道,及进处埋门外设摊及围观人群,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综合治理等检查。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一、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规模,建立保卫组织,配备保卫人员。

二、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值班室和巡逻护场体系,门卫人员应佩带执勤标志,实行凭工作卡出入的制度。

三、要加强对外地民工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掌握每人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非施工人员不得留宿,特殊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同意。

四、治安保卫人员应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月组织治安保卫检查,检查施工现场的治安情况,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记录在册。

五、教育所属施工人员遵纪守法,施工现场不得打架斗殴,不得从事盗窃、窝脏、销脏、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六、施工现场应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娱活动,树立团结友爱、互敬互爱的社会公德,共同建立施工现场安定的生产、生活秩序。

七、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查破。

项目部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一、各班组应开展上岗三活动(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班后下岗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每月开展的班组安全讲评活动应记入本台帐。

三、各作业班组长于每班工作开始前(包括夜间工作前),必须对本班组全体人员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班前安全交底。

四、班组长应将安全活动交底内容记录在记录本上,各成员应在记录本上签名。

五、工程项目安全部应加强对各班组班安全讲话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每周应对班前安全讲话记录本进行检查,并及时进行讲评。

六、遇有特殊季节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前,工长应参加班前安全讲话,并对工作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重点交底。

七、工程项目每周一开始工作前须对全体在岗工人开展至少1小时的安全生产及法制教育活动。

八、周一安全活动可以采取看录相、听报告、分析事故案例、图片展览、急救示范、智力竞赛、热点辩论等形式进行。

九、周一安全活动由安全部组织,工程项目主要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施工工长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必须参加。

十、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在每次周一活动时,对上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不少于5分钟时间的讲评。

十一、对上一周安全生产形势,存在问题及对策,开展最新安全生

产信息的探讨,对重大和季节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探讨,制定本周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要求,对发生在本周安全生产式作的重点、难点和危险点进行探讨。

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一、建立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火领导小组,把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并在施工现场划分防火责任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

二、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有消防安全要求。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暂设工程(临时建筑)搭建位置、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等都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有消防安全要求。如施工现场平面图布置、暂设工程(临时建筑)搭建位置、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等都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三、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池)、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脚手架、装饰楼层、食堂均挂设灭火器,建筑物每层配备消防设施,高层建筑(30M及以上)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及设加压泵,按楼层面积每100m2设置2只来灭火器。同时对职工进行消防防火、消防器材使用知识宣传。

四、明火作业必须经消防保卫或安全技术有关部门确认无火险隐患,批准后才可动火,并配备动火监护人员,注意防风。

五、注意对电焊工、气焊工、油漆工、木工、电工等特殊重点工种

应提高其防火意识,提出相应的防火要求。电焊工、气焊工发须持证上岗,严禁他人擅自操作,特殊施工场所如地下工程、古建筑修缮、设备安装调试、高层建筑及冬季、夏季、雨季施工中的防火要求加强消防管理,并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并落实专人负责。

六、仓库、木工棚及易燃易爆物堆(存)放等处,应张贴(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及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各种可燃液体、油漆涂料、各种气瓶、爆破及引爆物品等在运输、保存、使用中,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指派专人负责,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

七、一切架空电线均须用固定瓷绝缘,电线穿过墙壁时,必须从瓷管硬塑料管内通过。

八、临时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开建筑物20m以外,并不得搭在高压架空线路下方,和高压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工棚内顶高度一般不低于2.5m。每幢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少于1.2m,同时门必须外开。

九、施工现场防火通道必须畅通,不准任何材料占用通道。

卫生保洁制度

一、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应积极推行硬地坪施工,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地面必须用一定厚度的砼硬化,场内其他次道路地面也应硬化处理。2、3、4、5、6、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系统,排水畅通,不积水。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施工现场适当地方设置吸烟处,作业区内禁止随意吸烟。积极美化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季节变化,适当进行绿化布置。

二、材料堆放

1、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必须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合理。

2、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必须做到安全、整齐堆放(存放),不得超高。堆料分门别类,悬挂标牌,标牌应统一制作,标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等。

3、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仓库、工具间材料堆放(存放),不得超高。堆料分门别类,悬挂标牌,标牌应统一制作,标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等。

4、施工现场建立清扫制度,落实到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车辆进出场应有防泥带出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临时存放现

场的也应集中堆放整齐。悬挂标牌。不用施工机具和设备应及时出场。

三、现场住宿

1、施工现场根据作业需要职工宿舍。宿舍应集中统一布置,严禁在厨房、作业区内住人。

2、施工现场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必须明显划分,确保场地狭窄不能划分的,要有可靠的隔离栏护措施。

3、4、宿舍内应有保暖、消暑、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措施。宿舍应确保主体结构安全,设施完好,禁止用钢管、毛竹及竹片等搭设的简易工棚作宿舍,活动房搭设不宜超过二层。

5、宿舍建立定长卫生管理制度,且和宿舍人员名单一起上墙。宿舍内空设置统一床铺和储物箱,室内保持通风、整洁,生活用品整齐堆放,禁止摆放作业工具。

6、宿舍内(包括值班室)严禁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锅、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器具。

7、宿舍周围环境应保持整洁、安全。

四、生活设施

1、施工现场应设置食堂和茶水棚(亭)。食堂应有良好的通风和洁卫措施,保持卫生整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食堂内应功能分隔,特别是灶前灶后、仓储间、生熟食间应分开。积极使用燃油。电热灶具,不宜用柴灶。

2、施工现场应设固定的男、女简易淋浴室和厕所,并要保证结

构稳定、牢固和防风雨。厕所天棚、墙面刷白,高1。5M墙裙、便槽贴面砖,地面用水泥砂浆或地砖,宜用水冲式,并实行专人管理、及时清扫,保持整洁,要有灭蚊蝇和防止蚊蝇孽生措施。高层建筑应每层设置临时便溺设施,多层建筑应每二层设置,便溺设施应尽量做到文明。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3、建立现场卫生责任制,设卫生保洁员,生活垃圾必须盛放在容器内并做到及时清理。

防火管理制度

一、工地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九项主要职责;督促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二、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项目、定措施限期整改。

三、施工现场发生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理补救。

四、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要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六、搭设临时建筑物,必须经施工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七、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八、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防火安全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杜绝火灾事故,确保国家和企业财产免受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一、必须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保证防火安全措施有效的贯彻执行。

二、经常向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做到人人防火、班组检查,每季一次大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

三、组织义务消防队,在各级消防负责人的领导下,执行防火与灭火任务,建立必要的学习训练制度,不断提高消防业务能力。

四、设置必要的符合规范的灭火工具,分别布置在明显易取地点,并有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确保完好使用。

五、走道、出入口不准堆放物料,保持要道畅通。当发生火灾时,便于灭火和疏散物资,以确保人身安全。

六、木才堆垛的面积不宜过大,堆与堆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周围禁放易燃易爆的可燃物品。

七、明火和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操作,应与易燃、可燃和爆炸物品保持一定的距离,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八、在堆放易燃、易炸、危险品的仓库,除需通风良好外,严禁库内外四周明火、吸烟,并有专人负责督促检查。

九、防火区严禁吸烟,凡吸烟者应在指定点吸烟。

十、电器设备线路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修复,以保安全。

十一、机械电器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防止静电起火。

十二、焊接、切割工作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十三、灶前不要堆放大量燃料,炉灶使用完毕后,要关闭炉门,熄灭炉火。

十四、发生火警或爆炸时,必须立即向消防队报警。

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一、建立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火领导小组,把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并在施工出卖划分防火责任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

二、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有消防安全要求。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暂设工程(临时建筑)搭建位置、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等都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三、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池)、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脚手架、装饰楼层、食堂均挂设灭火器,建筑物每层配备消防水源管道及设加压泵,按楼层面积每100m2设置2只灭火器。同时对职工进行消防防火、消防器材使用知识宣传。

四、明火作业必须经消防保卫或安全技术有关部门确认无火险隐患,批准后才可动火,并配备动火监护人员,注意防风。

五、注意对电焊工、气焊工、油漆工、木工、电工等特殊施工场所如地下工程、古建筑修缮、设备安装调试、高层建筑及冬季、夏季、雨季施工中的防火要求加强消防管理,并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并落实专人负责。

六、仓库、木工棚及易燃易爆物堆(存)放等处,应张贴(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及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各种可燃液体、油漆涂料、各种气瓶、爆破引爆物品等在运输、保存、使用中,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指派专人负责,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

七、一切架空电线均须用固定瓷绝缘,电线穿过墙壁时,必须从瓷管硬塑料管内通过。

八、临时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开建筑物20m以外,并不行搭在高压线路下方,和高压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工棚内顶高度一般不低于2。5m。每幢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少于1。2m,同时门必须向外开。

九、施工现场防火通道必须畅通,不准任何材料占用通道。

仓库防盗、防火安全制度

一、仓库保管员为本部门的责任人,对防盗、防火安全负责。严格收发料手续,有职责对领料人、进库人进行防火督促和教育。

二、库内物品分类堆放,标上标识,保持清洁、整齐,干燥,严禁吸烟。

三、仓库围墙、门窗要牢固,库房周围严禁搭建易燃棚屋,库内不准住人,保管员离开库房随手关闭库门。

四、严禁无关人员入库,钥匙随身携带,进入仓库人员均不得易燃易爆物品带入。

五、库内不准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备,屋面无漏水、积水和物资无受潮、霉变等情况。

六、物资堆放要远离灯泡、电线、闸刀开关箱,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工作结束切断电源,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七、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立安全固定牌,负责管理好本责任范围内的消防器材和使用消防品格。

生活区防火规章制度

一、认真对全体住宿人员进行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防火知识,做到防火未燃,人人为安全防火而努力。

二、把生活区的防火规章制度张贴上墙,使每个职工能正常看到规章,自觉遵守规章,提高防火安全意识,保障职工生命生财产的安全。

三、宿舍内严禁吸游烟,严禁上床吸烟,烟蒂有统一摆放处,室内严禁动用明火进行取暖、焚烧等不安全因素。

四、住宿层内电统一由项目部安排专业电工按规范进行安装路线及插头,未经许可,任何人没有权利私自接电拉线。

五、凡住宿区必须有专人打扫卫生,检查防火安全,如发现隐患,立即报告消防领导小组成员,一旦出现火灾险情,要采取相应急救措施。

六、生活区按防火要求放置相对应的灭火器具,并正常检查灭火器具的使用时间和保养、调换、维修且指定专人保管。

七、对住宿人员能照章办事,对义务防火作出贡献的将给予奖励。如下执行制度或违章造成损失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

现场防火制度

一、认真执行公司关于安全防火系列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组建义务消防队,落实防火责任人,建立网络机构。

二、及时做好二人的防火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火意识,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发生。

三、禁止在禁烟区内吸烟,不准乱丢烟蒂,禁火区严禁使用明火,下班后切断电源闸刀,防止电器失火。

四、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所有职工必须服从消防负责人的消防安全督促和指导。

五、防火工作必须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对无视规定,不采取措施整改的将视具体情况作出处罚,造成后果的提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易燃、危险物品防火制度

一、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在项目部领导下,经常学习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二、本部人员是本仓库的直接责任人,需将本制度上墙,并熟记而操作,在收发料中严格加以执行。

三、领用易燃、危险物品时,必须远离明火,仓库内严禁吸烟。

四、库房必须通风、干燥,严格按照消防规范分库。分类堆放,配上标识,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立固定牌。

五、项目经理部要向仓库管理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积极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事故的发生,并提高自我保护和紧急抢救知识。

六、项目部要定期,仓库要每天进行安全检查,检查要全面,要有针对性,发现隐患要定人定时间及时整改,保证仓库消防安全的运转。

木工间防火安全制度

一、木工班长为本并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对消防安全负责,做到熟悉和使用消防器材,发生火警时组织人员进行补救。

二、木工间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堆放的木材、成品、半成品必须严格控制储量,不得过多过密,并保持道路畅通。

三、因生产需用的混合油或废油、砂轮机,必须与工作场所离开。

四、下班要切断电源,及时消除生产中的锯木片,木屑创花等废料,以防自然。

五、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立安全固定牌,维护保管,如木部门的消防器材,器材附近不准放其他物品。

六、木工机具均要按规范接零,机具、材料堆放,都要同电线、灯具保持一定距离,及时检查消防器材的使用周期,破损、老化电线的调换,以确保防火安全工作顺利展开。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一切电气安装必须按国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53和国家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要求执行。

二、施工现场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由有专上岗操作证的电工进行安装管理,认真做好班前后检查,及时清除不安全因素并做好记录。

三、不准使用铜丝和其它不合规范的金属丝作照明电路保险丝。

四、电线残旧要及时更换,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

五、加强对照明灯具的使用管理。

六、室内外电线设应有瓷管与其他物品隔离。

施工现场落手清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管理班组落手清工作是搞活经济好项目部场容场貌的基础,也是安全生产、提高工效、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因须发动班组,抓好班组管理,按各工种班组操作落手清标准进行定期考评并与奖罚挂钩,在提高班组操作素质的基础上,使班组自觉地按照各自的管理标准操作落手清工作,以保证场容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项目管理领导班子要有专人负责落手清工作的推行、检查、考核。由技术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实施具体的检查、考核,原则上谁签发任务单谁考核,一般由施工员负责。评分符合实际,不弄虚作假,扣分处注明原因,重实拒假,奖罚要分明。

三、施工现场落手清工作的一般要求:

1、施工班组必须做到边施工边清理,落地灰、钢筋、木料、扣件等及时清理回收,清理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地点。

2、楼层、道路、建筑物四周要求作到无散落的砼、砂浆、碎砖等杂物。建筑垃圾集中归堆,凡能利用的应作到就层就地破碎利用。

3、班组使用的手推翻斗车、工用具、设备、周转材料、大模板等用后及时冲洗铲清按规定存放,注意保管。

4、在脚手架上操作的施工班组,必须在操作完毕后及时清除脚手片上砼、砂浆、碎砖等杂物,不能影响其他班组区域落手清工作。

5、落手清工作最根本要求是:“工完料尽场地清”。

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何写【篇5】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将考试成绩报安全部门备案,经安全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准许施工。

第十九条 施工人员进入厂区前应接受安全部门的入厂安全教育,

第二十条 施工人员应到门卫办理人员入厂登记、出入证件等有关手续方可进厂,烟、火、手机存入门卫烟火柜,每次进出要出示证件,配合门卫检查。

第二十一条 施工人员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及劳动纪律。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规范使用。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认真进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发生的违章行为,与本单位员工同等处罚对待。

第二十四条 施工管理部门指派的监理人员,应熟悉生产现场,监理人员确实做到始终如一,认真负责,监护到位,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负责。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疑问,应立即停止施工,向监理人员或甲方领导请示,经甲方人员排查清楚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通过安全教育,使施工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有安全自我防护意识,在施工中做到“四不伤害”。

第二十七条 严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适应安全施工要求的人员进行施工。

第二十八条 承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方可持证上岗。

第二十九条 施工人员在施工中要遵守劳动纪律,不准在施工现场与施工无关的地方逗留,不准随意串岗,不准乱碰、乱动所有运行的设备,要爱护保护好所使用的安全用具,安全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措施。

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何写【篇6】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称“三类人员”)的任职考核。

第二条“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知识两方面。“三类人员”必须要经过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第三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管理。

1、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每年参加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成规定学时的培。

2、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监督机构应收缴有关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上缴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

3、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遗失安全生产合格证书的,应在市级以上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在一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补证手续。

5、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变更姓名和变更法人单位等的,应当在姓名或法人单位变更后一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6、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情况。

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何写【篇7】

第一条 为规范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来施工单位是指从事山西xx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内部建筑、维修、改造、设备检修、安装等施工项目。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山西xx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精选(7篇)


规章制度一般是指企业或者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的大多数内容与员工权益密切相关。规章制度可以衡量一个企业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水平,规章制度的制定让相关员工都十分苦恼,我们在制定规章制度时需要考虑哪些呢?根据您提出的要求小编为您精心准备了一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我们将在网站上持续发布相关信息请关注!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

总则

第一条为了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来总体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委会应该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任命,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生产情况时,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进行研究处理。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4.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工作。

6.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的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其进行实施。

8.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要马上进行上传下达。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第八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使其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二条各机楼(房)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设备,工具的安全。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设备的维护和劳动场所的安全

第十三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正确进行使用并且经常进行维护和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四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线要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危险的处所,必需要有安全保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十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明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电信线路的设计与维护

第二十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要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步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维护。

第二十二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进行安全确定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电梯

第二十三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二十五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二十六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二十七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二十八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二十九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一条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职业体检。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三十二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三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业。

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四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三十五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进行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三十六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应不少于三次;各生产单位每季度检查应不少于二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每天进行检查。

第三十七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八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经费项目中列支。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一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设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机构,并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三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五对事故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并可进行行政处分。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2

(一)镇政府建立24小时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制度,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全天候电话畅通,并做好值班记录。

(二)严格值班纪律,当班期间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监管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三)在重要时段、节假日、汛期和易发自然灾害的季节,实行每天24小时坐班值班。

(四)值班人员(含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当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特殊情况确需离开的,须经请示值班领导审批,并指定相关人员代班。

(五)值班人员需切实履行值班职责,接到重大事故隐患、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带班领导和区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3

安全生产奖罚细则是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及上级单位安全生产文件而制定。

对施工单位和个人的奖励,由安全监管部书面报项目部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处罚由安全监管部及相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警告教育、限期改正、处罚、停工整顿、清退”程序原则执行。

对各施工单位的罚款,在当月计量支付中扣除或交纳现金至项目部财务部门。所处罚金统一计入安全奖励滚动基金,用于全线安全生产的各种支出及奖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

奖励

在上级安全检查中,取得优秀成绩的施工单位和个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项目经理批准,予以奖励,数额另议。

在总包部每季度劳动生产竞赛活动中,安全方面评分进入前三名的施工单位及被上级单位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方面树立为样板工地的单位,给予1000-5000元奖励。

各施工单位参建人员在防止事故蔓延,紧急抢救中表现突出、贡献大者,经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项目经理批准,予以奖励,数额为200~2000元。

各施工单位参建人员在安全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等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较大者,经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项目经理批准,予以奖励,数额为200~1000元。

各施工单位参施人员在日常施工生产活动中,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的,经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项目经理批准,予以奖励,数额为200~2000元。

各施工单位参施人员在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活动中成绩显著者,经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项目经理批准,予以奖励,数额为100~500元。

各施工单位参施人员在上级组织的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演出、演讲和知识竞赛等活动中获得较好名次者,经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项目经理批准,予以奖励,数额为100~500元。

鼓励各施工单位参施人员向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不良现象和行为做斗争,对于揭露以下情形之一者,经核实无误后,项目部对其个人一性奖励500~1000元,同时,予以保密:

隐瞒事故不报告者;

强行违章指挥者;

歪曲事故真相者;

对维护安全生产秩序的正当行为进行打击报复者;

不按有关规定购置劳保用品者;

其他有碍安全生产的不良现象和行为。

处罚

违约处理及通用罚则

没有认真履行《合同条款》中所规定的责任内容,按《合同条款》中有关规定条款执行。

违反《合同条款》中有关安全、环保、文明施工任意一款的规定内容,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视情节严重情况,有权对相关违约施工单位处以1000~5000元的罚金。

不按规定设置足够的专职安全员,每缺少一名对施工单位处罚金5000元。

施工单位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每死亡1人处罚金100000元,每重伤1人处违约罚金20000元。施工单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处罚金300000元/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处罚金500000元/次;发生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处罚罚金1000000/次。

施工单位没有和作业队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安全方面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的,处罚金1000元/次。

没有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方案未经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审批通过即强行开始施工的,处罚金5000元。

没有编制生产安全应急预案、预案没报上级单位审批、预案没有针对性,没有进行预案演练,处罚违约罚金2000元。

特种设备(包括龙门吊、架桥机、塔吊等)未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而投入使用的,处罚金5000元 /台次;检测合格报告未到上级单位备案的,处罚金500元/ 台次。

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住宿的,处罚金100元/人次。在临建设施及其他建筑物内居住的员工住宿采用通铺的, 处罚金100元/人次,以实际清点数量为准进行累计处罚。

安全防护

未按要求给作业人员配备合格劳动保护用品的,对施工单位处罚1000~10000元。

没有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交叉路口、危险便道、楼梯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处罚违约罚金500元/处。

单项工程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或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就开始施工的,对施工单位处罚金500-5000元。

施工形成的台阶、基坑、孔、洞等无安全围栏,施工现场不设警示牌或钢筋加工场、拌和站不设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牌的,处罚金500元/处。

在与社会公路或周边村民出行等有接触的沟、坑、槽施工夜间无照明或不设警示灯的,对施工单位处罚金500-1000元/处。

已开挖的沟、坑、槽边缘1米以内堆土或停放机具、材料、1米以外堆土高度超过1.5米的,对施工单位处罚金500~1000元。

7脚手架不设扫地杆、斜杆、剪刀杆及立杆无底座垫块或垫块等不符合规范要求、未按批复的施工方案搭设、高空作业无防护措施的,对施工单位处罚金500~2000元/处。

脚手架支搭未执行脚手架验收制度,无书面验收记录的,对施工单位处罚金1000-5000元。

压力气瓶未采取防晒措施、气瓶间未保持安全距离,每处对施工单位处罚金100 ~500元。

压力气瓶无防震胶圈和护帽、压力表及损坏未及时修理更换的,每个对施工单位处罚100~300元

压力容器安全阀门失灵,每台对施工单位处罚100~300元。

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无安全措施和安全交底,对施工单位处罚金1000 ~5000元。

无成品保护措施的,对施工单位处罚金1000~5000元。

高边坡、深基坑、石方爆破、隧道、高墩柱、路基开挖,路基石方爆破、人工挖孔桩、钻孔灌注桩等危险性大的施工,在施工中未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未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对施工单位处罚1000 ~10000元,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将加倍处罚。高边坡等危险区域作业时作业人员没有系好安全绳、安全带、安全帽佩戴不规范的,处罚金100~300元/人。

人工挖孔桩施工时护壁高出地面不足30厘米的,井下没按技术规范要求及时进行护壁的、没有孔盖、半月板、步梯、通风措施的,处罚金500~1000元/孔。

高空作业平台的踏板没有固定牢固的、作业平台有“探头板”没有护栏的,处罚金500~1000元/处。

高空危险临边处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如没设防护栏杆,安全网),处罚金500~1000元/处。

驻地、拌和站、预制厂、材料加工厂(场)、油库、炸药库等消防措施不到位、没有避雷及防静电措施的、油罐(油库)未搭盖防晒棚和围栏的、油库内放置有易燃等物品的,处罚金1000元;灭火器数量不足或过期而没有更换的处罚金100元/只;避雷针检测合格报告、炸药库验收合格报告未报到上级单位备案的,处罚金500元。

高空作业时,无施工人员上下专用的马道的、未按标准(宽度不小于1.2米)搭设马道的,处罚金500元。

作业人员没有按照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以及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不符合规范的(如戴安全帽不系好下额带、如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不穿反光背心的,施工作业人员处罚金100元/人次、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处罚金200元/人次。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4

每年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和安全讲座等活动,在职工、群众中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开展事故案例讲解,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观念和认识。

(一)适时组织相关人员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五进”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二)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在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前、公众聚集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在主要道路、街区等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宣传标牌,在企业生产车间出入口等处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或安全警示标牌,在生产经营场所设置危险、危害因素告知栏,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有关职能部门、村(居)委安全生产信息员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班,培训覆盖面要达到90%以上。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持证上岗率要达到95%以上。指导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三级培训”制度,积极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5

根据抚宁区教育局创建“平安校园”的要求,确保做到无火灾、无刑事案件、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造成社会影响事件、无师生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秩序良好,保证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顺利进行。为使我校安全工作规范、有条理,提高广大教职工的责任意识,特制定我校安全生产制度。

一、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签订中心学校与我校、学校与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

2、责任范围根据各教职工的岗位职责而定,岗位职责所示岗位工作的区域、岗位工作的对象即为该岗位的安全责任范围。该岗位对“范围”内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凡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者,可直接追究其责任。

3、学校领导、教职工因故“换班”、“离岗”须征得有关领导同意,否则在此期间的'安全责任自负。

4、各教职工在“范围”内发现安全隐患,且无力整改的,应及时与学校、上级主管部门联系,以求迅速消除隐患。对隐而不报者,后果自负。

5、对破坏事故现场或设法推卸责任者,一经查实,从严处罚。

6、本责任制与各教职工年终考核挂钩,具体可根据损失情况给予各级行政处罚,严重者追究民事、刑事等法律责任。

二、学校安全工作投入保障制度

1、学校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各有关安全方面责任落实到人。定时和不定时督促检查安全措施和学生遵守安全规则情况,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2、学校做好治安、防暴、防盗、防火工作; 3、加强检查,严防玻璃、砖石等高空坠落,在第一时间内消除所发现的危房、危墙、危树等各种危险隐患;

4、抓好用电安全,消除学校不安全的用电和不合理的电器安装

5、学校应配齐必备的急救药品;

6、抓好卫生管理和督促检查,严防食物中毒和细菌性痢疾等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7、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座,并进行板报,各班每周必须有一节课时间进行安全教育;

8、学校要严格安全值日制度,值班老师必须按时到岗,加强巡视,认真履行职责。

三、学校基础建设项目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建施工方针,提高施工管理水平。

2、基建施工单位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

3、基建施工过程中必须以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原则上应在学生不在校的情况下施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防范措施,不得让学生进入施工区域。

4、基建施工过程中,对民工的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不得随意进出教学区,学校要做好防盗工作。

5、学校后勤部门要经常检查督促施工质量,保证施工的安全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员工安全行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维护本项目正常的安全管理秩序,认真贯彻落实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事故,确保员工生命健康和公司财产安全,依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奖励制度。

第二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各单位、各部门经理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切实履行好所分管领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整治工作。在抓生产的同时,层层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条本制度把《地服矿违章处罚制度》与安全奖励相结合,体现安全管理有奖有惩、奖惩分明的原则,以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感,提高全体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项目整体安全防范效果,达到强化管理,保证安全,促进生产的`目的。

第四条本项目安全生产实行分级负责、专职管理、群防群治和群众监督,全体员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有义务确保他人的人身安全,对任何危害员工生命健康和损害本项目利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我公司对举报有功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三违”人员、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

第五条本项目以各单位和全体员工执行“三大规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目标控制指标情况、现场安全管理效果等,作为进行奖励的主要考核依据。

第二章奖励原则

第六条安全奖励重点体现在与作业现场生产安全相关的责任者和与之相关的生产管理人员身上。

第七条安全奖励体现在安全生产责任制所确定的责任大小,以及现场安全管理效果、安全指标控制和对安全工作的贡献大小上。

第八条实行奖励制度,必须把安全教育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物质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要坚持以惩罚为主、教育为辅和实事求是、以错定罚的原则。

第三章奖励

第九条奖励范围、对象

公司各施工项目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检举违章,防止或抢救事故的有功人员。

第十条奖励的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

1、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和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三大规程”以及各项安全措施,在事故预防、事故目标指标控制、隐患排查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部门,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因而避免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集体和个人。

3、抢险、救灾、救伤以及排查隐患有功的集体和个人。

4、安全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

5、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有采纳价值的。

6、揭发、检举隐瞒事故真相者或举报、制止“三违”现象的各类人员。

第十一条奖励标准及考核形式。

一、奖励分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先进个人奖、进步个人奖、特别贡献奖。

1、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流动红旗,流动红旗每一个月评比一次,定奖每次人民币10万元。

2先进个人奖:每人次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3、进步个人奖:每人次奖励人民币1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4、特别贡献个人奖:每人次奖励人民币20xx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符合下列全部条件者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流动红旗。

1、内业资料齐全、安全培训别开生面、题材新颖、效果良好。

2、对公司开展的各类安全活动,积极参加,认真落实,并取得实效。

3、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现场文明生产、生活区文明生活。

4、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查处力度大,坚持在安排每一道工序前,进行安全分级确认,不安全,坚决不生产。

5、本月违章现象在九个单位中发生的最少,罚款额度最少的单位。

6、隐患整改及时,闭环率最高。

7、依据《地服矿、乡办矿综治项目20xx年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核表》得分最高者,授予流动红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评比先进个人,并颁发荣誉证书。

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能按时完成交办的重大特殊任务者。

2、敢于制止、举报一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者。

3、有显著的善行佳话,在安全生产以及事故预防方面,得到单位表扬者。

4、忍受困难、高温、气熏之工作并安全圆满完成生产任务,成为他人学习的榜样者。

5、小发明、小创新,经批准实行,可改善劳动生产条件者或提高效率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评比进步个人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1、对安检部发出的指令执行能力强,工作态度端正。

2、能够带动所属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本月的安全指标控制在目标范围内,取得良好成绩。

3、能够快速熟悉本,业务能力强,消除安全隐患及时。

4、不需要上级详细指导,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特别贡献个人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1、对生产技术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2、在改善“人、机、物、环”方面卓有成效者。

3、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适宜者。

4、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解决防止损害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事故损失者。

6、维护员工安全,遇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7、维护本项目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奖励应重奖在生产一线现场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生产的领导,技术人员,安全主管人员和安全管理个人,严禁平均分配,获先进集体奖项目部将奖金分配名单上交一份到公司安全检查部备案,由安全检查部不定期监督奖金发放工作。

六、奖金来源:

安全奖励资金由财务部设立并建帐,由安检部门统一掌握使用。

上述达到奖励标准者,由安检部进行综合考评,安检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本办法自20xx年八月份起施行。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7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学校节假日值班制度(合集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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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节假日值班制度 篇1

小学节假日值班制度

为确保本校节假日期间工作正常运行,政令畅通以及校园防火防盗等安全需要,结合本校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值班实行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

1.值班由中层以上领导带班,夜班安排男教师值班,白班安排女教师值班,带班领导要对值班教师和保卫科进行综合协调,统一领导,做好全校的值班保卫工作。

2、节假日值班,白班和夜班人员必须做好交接,在下一时间段值班人员未到之前,不准离岗。午餐时间要把电话移交保卫科人员负责传接电话,上午11:30到下午1:30为午餐时间段,时长不能超过两个小时。二、值班人员必须做到:

1.按时到岗,忠于职守。接传好电话,接待好领导或经批准进入的外来人员(由保卫科把关)。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夜间值班地点设在值班室,白班值班地点设在学校办公室,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变更值班地点。值班电话由值班人员随身携带,如需要携带值班电话到自己办公室加班,应通知保卫科人员,防止上级领导查岗找不到值班人员,夜间值班人员可到办公室使用值班电话向请示汇报值班情况。

2.值班人员要爱护公物,时刻保持好室内外卫生,及时清除垃圾。

3.值班人员遇事妥善处理,特殊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值班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警惕性,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单位领导的电话及住址随便告诉外人。

5.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留宿亲戚和朋友。

6.值班人员本人如因事因病不能值班,要委托学校其他人员代岗,并提前通知校长室,不允许让非本单位人员替岗。

7.值班结束后,值班人员除将待办事告诉有关人员外应及时做好移交工作

三、加强校园巡逻(主要巡视教学楼内,楼外主要由保安负责),对重点部位要加强监视看管,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对可疑事项要进行排查。

四、因到岗不及时,责任意识不强,处置方法不当造成的学校物质或名誉损失,由带班教干和值班教师承担。

学校节假日值班制度 篇2

教师提出如下要求:

一、值班时间

白天:7:40——下午5:30;夜间:下午5:30——次日7:40

二、值班要求

1、值班教师要维护学校的一切财产不受损失。

2、要按时到岗,做好交接记录,接好电话,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或与校长联系。

3、在值班时间里值班室内要始终有值班人员,值班教师必须每隔30分钟对全校巡查一遍,并作好巡查记录和值班记录。

4、夜晚值班教师休息时做到传达室和值班室各一人。

5、值班时间如个人有事不能到岗者,自行协调调整值班情况,学校不再出面协调。

三、处理措施

1、值班教师要及时交接班,并交接好值班钥匙。不按时到岗按迟到一次论处,每旷岗一次按旷工一天论处。

2、在值班时间内电话查岗时,如果打电话一次无人接听,每隔5分钟再打一遍,如果连续三遍无人接听则视为空岗。

3、在值班期间,如因值班教师个人失职所造成的一切财产损失,值班人员必须负全部责任。

4、夜间值班必须两位教师,如果在值班期间出现一切财产损失,值班人员必须负全部责任。(到岗者承担10%责任,未到岗者承担责90%任)。

5、在值班期间,如发生财产丢失或损坏等事件,值班教师按照丢失物品或损坏物品的价格100%赔偿。值班教师值班期间不准家属代替值班,如果家属代替值班出现财产损失、损坏物品,该值班教师按照丢失物品或损坏物品的'价格100%赔偿。

上述内容,望值班教师严格遵守。如果因值班教师玩忽职守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则有值班教师承担所有的经济责任和所有法律责任,值班教师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6、学校教师门卫寒假值班责任书

为了强化暑期岗位职责意识,构建完善的学校治安防控体系,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安全,经校务会研究决定,根据门卫职责以及守校教师的要求,特签订以下寒假值班责任书。

一、门卫责任

1、门卫值班人员于每天24小时到值班室上班。

2、做好有序开门或关门,严禁闲杂、陌生人员进入校园。

3、假期值班期间,不允许任何人进入校园,确保校园安全。

4、校院内任何物资不允许任何人带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带出门。

5、关注校门口的通道,不让物资在门口停放,保证门口畅通无阻,及时清扫校门口卫生。

6、经常检查校门的牢固程度,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报告校长或总务处,催促学校及时处理。

7、门卫房屋及相关设施经常检查,尤其是用电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8、坚守工作岗位,保证正常工作时间有人值班。

9、巡视校园若干次,检查各办公室及其他安全情况,检查有无可疑人员进入,做好放盗、放火工作。

10、接受学校领导或教师对门卫工作的监督,实事求是地汇报有关工作,不得隐瞒、谎报。及时向校长或当天值日的校务委员反映门卫、安全等情况,对需要紧急处理的事项、应周密考虑,及时而完好地处理。

二、处理

1、门卫人员在规定的时段内不在值班室,经校务会成员抽调监控录相查出,立即取消

其值班资格,学校安排他人值班,并作相应处理。

2、因值班不力,造成闲杂人员等进入校园出事、发生校园失窃等重大事故,针对门卫失责行为,学校将给予其严肃处理;严重的交由上级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门卫和学校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节假日值班制度 篇3

新天学区学校节假日值班制度

1、值班时间为当日放学时至节假日结束教师返校时。

2、值班人员每天对校舍门窗、围墙、水、电等所有学校设施进行检查,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煤烟中毒等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发生事故立即向相关部门(单位)报告。

3、值班教师必须坚持24小时不离校,同时做好夜间查巡工作,同时做好自防、自护工作。

4、值班教师在值班期间不得在学校聚众酗酒或赌博,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本人承担。

5、在节假日中出现的由值班教师不负责任引发的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失由值班教师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

6、消防器材不能入库,由值班教师存放,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学校节假日值班制度 篇4

学校假期值班制度与要求

1、严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不得脱岗及随意离开岗位。

2、对外来者如发现可疑人和事有权阻止入内。

3、严格把好本单位的大门,凡有财物运出的需经核对后方可放行,否则值班人员有权扣压,向领导报告。

4、如发生治安、刑事案件,要及时保护现场并报告主管领导和公安机关。

5、值班人员负责电话接听及信息传送。负责学校教学楼内的一切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对图书馆、电子阅览室、财务室、微机室、实验室(特别是化学实验室)等重点防范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由于值班人员的脱岗等工作失职发生的盗窃等,造成学校财物损失要追究当班人的责任。

6、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校园,确需进入的要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做好记录。

7、白班值班人员对校舍、水管等设施要做好检修工作,确保其正常使用。

寒暑假轮休制度

一、轮休期间,函授、职称、助考、培训等学习时间,按轮休假处理,不得续休。

二、轮休期间,上岗人员生病,可将休假人员叫回,待病好后继续轮休。

三、休假人员在休假期间生病不再补休。

四、轮休期间,上岗人员一般不准请事假。

领导轮流带班制度

一、实行领导轮流带班制度。

二、值班人员按值班顺序,24小时不空岗。

三、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确保安全。

四、值班人员负责幼儿园常规性检查工作,并认真填写值班日志。

五、值班人员要经常巡查幼儿园内的安全稳定情况,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给主管领导。

六、值班人员特别要加强夜间巡视工作,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七、值班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八、值班人员要24小时开机,督导值班保安人员加强巡逻,保证通讯联系畅通。

学校节假日值班制度 篇5

学校节假日安全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节假日学校财产的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使我校门卫、值班人员、巡逻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领导、教师双结合值班制度。

2、值班教师按时到岗位,有特殊情况提前做好协调请假手续。

3、值班时间不擅离岗位,确保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不做私活。

4、值班人员必须详细做好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并收发好书刊杂志及上级来涵,有事及时通知校领导及当事人。

5、定时巡视校园,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对值班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或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以便做应急处理。

6、加强进出校门检查,来客进门履行登记手续,一切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内。

8、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或119。

9、凡因在值班期间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通渭县陇阳小学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学校节假日值班制度 篇6

1、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寒、暑假期间应安排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及时接、传处理问题。

2、各重点要害部位要安排24小时定点值班。

3、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擅离职守,不准在值班室中干私活、喝酒、看书或留宿外人,做到勤巡视、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手续。

4、门卫人员负责在校区内24小时巡逻、守护及纠察在校区内违规违纪人员或者违法乱纪人员;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5、值班、巡逻守护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坚持原则,大胆管理,危险时刻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违规、违纪人员做斗争。

学校节假日值班制度 篇7

节假日值班制度

1、实行门卫、教师、中层领导三结合值班制度,学校节假日值班制度。

2、值班教师按时到岗位,有特殊情况提前做好协调请假手续,管理制度《学校节假日值班制度》。

3、值班时间不擅离岗位,不做私活。

4、填写好值班记录,并收发好书刊杂志及上级来涵,有事及时通知校领导及当事人。

5、定时巡视校园,发现危险或其它突发事宜及处理并通报校领导做进一步解决。

6、加强进出校门检查,来客进门履行登记手续,不准外人随便进出。

7、做好校园门前三包工作。

8、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或119。

学校节假日值班制度 篇8

各科室、各职能部门,为适应我校不断发展的形势,确保学校的安全与正常运营,使学校的发展有制度可依,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请各科室、职能部门严格遵守、认真落实。

一、值班人员工作时间为九小时工作制,早八点至下午五点,中午不休息。

二、接班后认真检查水、电、煤气、教室门窗、宿舍门窗等,发现损坏、问题及时解决。

三、清扫厕所、走廊、教室、电教室、乒乓球室、卡拉OK室、食堂、办公室、教研室。

四、核对在校学生人数,天黑后落实女生返校人数,未返校者迅速与本人或家人电话联系,确定所在位置,做好应付突发事件的准备。

五、有突发事件时(如急病、各种事故等)迅速告知校主要领导,公开校主要领导手机号码。

六、严管学校各科室、教室、仓库、小卖部、大门的钥匙,钥匙分别复制3套保存,由专人保管,不得由学生和个人随意动用。

以上各项规定请值班人员严格遵守!

学校节假日值班制度 篇9

值班领导职责:

1、 值班领导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自信心,端正态度,提高认识、自觉做好值班工作。轮到值班,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实施24小时值班,负责全天各时段的全部工作。(早6:30到岗)。

2、 因公外出或其它原因不能按照值班安排规定的时间值班时,要及时找其它领导调换,坚决杜绝空岗现象,否则一切后果个人自负。

3、 值班期间必须吃住在校,监督、协助值周、值日老师及住校生管理人员做好学校管理工作,特别做好人身、财产的安全防范工作,个人手机24小时不关机;

4、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5、 早上在校门口巡视至学生学生到校为止;放学后,配合值日、值周老师护送各方向的学生上车回家。做好重点时段的校园安保工作及晚上校园巡查工作。

6、 做好三项竞赛检查登记,第二天晨会进行三分钟反馈,负责值班日记的记载。

7、 配合值日、值周老师护送城区及乌浆方向的学生上车回家。

8、 关心住校生的生活、学习、活动、安全等事宜,每晚配合管理人员做好住校生管理工作,宿舍巡夜每晚不少于2次并做好登记,及时处理寝室突发事件。

9、 负责课间操、中午就餐时西边楼道学生上下楼梯纪律,中午管理大餐厅学生的就餐纪律。

值日人员职责:

1、佩带值日标志,负责本日的集会和升降国旗工作;

2、做好一日内安全保卫及午学的校门口巡视工作,中午在校门口巡视负责通膳生的过马路安全;

3、处理当天的偶发事件,同值周教师一起照顾各方向学生上车回家;

4、督促保持校园整洁,负责住校生晚自修的管理。

5、负责课间操、中午就餐东边楼道学生上下楼梯纪律。

值周人员职责:

1、佩带值周标志,周一国旗下讲话,并上报校园网;

2、监督值日老师做好值日工作,与值日老师一起护送各方向学生上车回家;

3、组织并负责住校生晚间活动的安全、纪律;每晚配合管理人员做好住校生管理工作,及时处理有关事情;做好重点时段的校园安保工作及晚上校园巡查工作。

4、吃住在校,关心住校生的生活、学习、活动、安全等事宜,做好重点时段的校园安保工作及晚上校园巡查工作。写好住校生日记并总结,周五放学前告知下一位值周教师。

5、鉴定、总结一周工作情况,做好三项竞赛的记录和统计,并在下周周一进行表彰。

学校节假日值班制度 篇10

学校节假日值班管理制度

一、学校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实行门卫、教师、中层领导三结合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为8:00--17:00.

二、周六、周日及"国庆"、"元旦"、"五一"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学期内的假期值班人员为当周的值周教师,其它节假日值班人员由学校统一排定。

三、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有特殊情况提前做好协调请假手续),在自己办公室值班。不准无故迟到或早退,因故未到者须提前和其它值班教师调好时间,或交代好有关职责由其它值班教师代为值班,不得无故离岗。不做私活。

四、值班人员应注重仪表,值班期间要做好校园环境的巡查、上级来电来文的接听与记录、来访人员的接待与反映情况的登记以及其它偶发事件的处理或汇报等工作,每天要认真填写好《值班记录》。严禁做与工作值班无关的事情。定时巡视校园,发现危险或其它突发事宜及处理并通报校领导作进一步解决。

五、对来访人员,应热情接待,妥善安排。

六、加强进出校门检查,来客进门履行登记手续,不准外人随便进出。主要的来电来文或来访情况、无法处理的偶发事项,要及时向校长汇报。

七、要做好值班的交接班工作。值班人员在完成规定的值班任务后,要在当天傍晚把有关值班材料交到传达室,下一值班人员于次日早上到传达室领取值班材料。不准把材料留于办公室,影响值班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或119.

学校节假日值班制度 篇11

一、学校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为8:00--8:00。

二、周六、周日及“国庆”、“元旦”、“五一”等学期内的假期值班人员由学校统一排定。

三、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有特殊情况提前做好协调请假手续),在值班室值班。不准无故迟到或早退,因故未到者须提前和其它值班教师调好时间,或交代好有关职责由其它值班教师代为值班,不得无故离岗。不做私活。

三、值班人员应注重仪表,值班期间要做好校园环境的巡查、上级来电来文的接听与记录、来访人员的接待与反映情况的登记以及其它偶发事件的处理或汇报等工作,每天要认真填写好《值班日记》。严禁做与工作值班无关的事情。定时巡视校园,发现危险或其它突发事宜及处理并通报校领导作进一步解决。

四、对来访人员,应热情接待,妥善安排。

五、加强进出校门检查,来客进门履行登记手续,不准外人随便进出。主要的来电来文或来访情况、无法处理的偶发事项,要及时向校长汇报。

六、要做好值班的交接班工作。

七、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或119。

学校节假日值班制度 篇12

一、值班时间:全天

二、值班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排定的值班时间到校上岗值班,不能漏岗,不能迟到。如当值教师临时有急事不能上岗或需要离岗时, 必须由教师本人找本校教师替值,落实后通知主管或带班领导说明理由,当值教师需离岗时要在替值教师到岗后方可离开。当值教师迟到一次按平时制度扣工资,教师空岗一次罚50元并待岗培训,增强责任心。如出现事故, 当值教师负有关相应的全部责任。

三、值班教师交、接班时要认真、准确地填写上岗、离岗时间。

四、值班教师在交接班时要共同认真巡察校园(教学楼内各班级、办公室;校园内;教学楼临街面;每一处角落)的每一细微处的安全情况。主要是防火、防盗、防漏水。并对巡逻情况进行认真的记载, 以便能及时发现问题及划分责任。如因交接不清,使问题未被发现而影响问题的处理时, 其间的值班人员都要受经济处罚。

五、教师值班期间,要对学校的财产安全负责, 不能离岗, 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每隔半小时要对校园(教学楼内、校园内、教学楼临街面)的每一处巡逻,并记录。发现情况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汇报。如因玩忽职守,造成学校经济财产受损失,有关人员要负相应责任,并视情节给予处理。

六、对非本校人员前来要礼貌、认真、严格的做好查问、答复。坚决不准其私自进楼。如因工作不细给学校造成损失, 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对操场上闲散人员要及时清理, 严禁任何人踢球。

八、值班教师接电话要尽量缩短时间, 以免影响上级和学校联系工作。值班教师在接到上级的有关通知时, 要记载,并正确、及时的转达到相应的领导,以免误事。

报警电话: 火警: 119 盗警: 110 (ic卡电话可摘机直播)

医院值班管理规章制度精选


医院值班管理规章制度【篇1】

1.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办急办事项。

2.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3.协助科室组织对危重病人的抢救、会诊及伤员的特殊善后处理及其他事务性工作。

4.对发生重大事故、灾害及其它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院领导,并根据领导意见迅速处理,凡重大问题或没有把握处理的问题不得擅自答复。

5.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6.每月末由院务部排班,定时接班。

7.凡因病、因事、因公出差等原因不能按时接班者,不能让非值班人员顶替,可在值班人员内调整,并通知院务部。

8.值班完毕将值班本交回院务部。

医院值班管理规章制度【篇2】

医院设行政总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由职能科室科室长轮流担任,院办公室负责安排。

一、总值班职责

1、负责协调、办理行政值班期间医院的业务、行政和临时事宜,节假日、双休日签收公文,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受理公务电话,承接未办事项。

2、行政总值班每天至少巡视4次,负责检查全院各科室的工作情况、岗位职责落实、工作纪律、医疗秩序、环境卫生、安全消防、后勤保障等情况,并把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协调处理值班期间的相关事宜,对失职相关责任人按医院规定及制度进行处理,并在院周会上进行通报批评。

3、协调各科室工作,确保临床医疗工作顺利进行。

4、组织处理突发和应急事件。

5、落实医院监控措施。

6、行政总值班人员要妥善安排好行政值班和本科室、本岗位工作,在行政值班期间,要以落实总值班职责、完成总值班任务为主。

二、总值班权力

1、代表院长行使职权,根据工作需要,对医院人员、物资、车辆等进行合理调配。各科室应积极配合医院总值班的调配工作,不得推诿。

2、有权按照医院规定对违反医院规定的人员进行教育、处罚。

三、日常工作流程

(一)日常巡查

1、公共场所、办公室、诊室等环境卫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处理。

2、医院职工是否按规定着装、佩戴工牌,发现违规人员及时记录、纠正。

3、严格考勤制度,发现不按时上下班、不按时坐诊、迟到早退人员及时纠正,并按规定处理。

4、在动态的巡察中发现医护人员在接待病人时服务不热情或服务不到位,应及时引导纠正,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5、在动态的巡察中发现串岗、扎堆闲聊,吃零食,对病人不闻不问的情况,应及时记录、纠正,按规定处理。

6、在动态的巡察中,发现就诊患者突然增加的情况下,应及时协调相关科室调配人员,维持良好的就诊秩序。

(二)投诉处理。总值班人员在接投诉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通知保安和相关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并冷静将投诉人带离事发现场妥善解决处理,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值班人员接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报告时,在做好现场处置的同时,应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和院长,通知业务部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并按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

2、值班人员接到院内发生重大医疗纠纷事件时,在做好现场处置的同时,应立即报告带班院领导和院长,通知总务科、业务部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并按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

3、值班人员接到院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件时,在做好现场处置的同时,应立即报告带班院领导和院长,通知总务科、业务部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并按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

(四)重大医疗服务事件处理。重大医疗服务事件是指在医疗过程中、住院期间病人突发其它疾病,如心脏病、药物、针剂过敏诱导并发症等,且我院不能诊断治疗的,为保障病人生命,第一时间通知相关科室负责人和院领导,并及时联系转诊外院治疗,以免发生重大事故。

四、行政总值班要求

(一)牢记“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敢于承担责任。用良好的服务态度和高效的工作效率,积极为临床一线人员和患者排忧解难。

(二)在处事原则上行政总值班要以医院整体工作为核心,以病人为中心,总值班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事宜,应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不得擅自处理。同时,既要讲究原则,又要灵活机动,既要防止事事均请示,又要防止擅自做主。

(三)行政总值班要认真执行医院对行政总值班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着工装、配戴工牌,坚守工作岗位,夜班一律在值班室值班休息。总值班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可安排其他总值班人员替班,同时做好值班交接。

(四)保持医院值班电话畅通,赴现场处理事务时应随身携带值班电话。

(五)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处理的较重大事件要详细记入值班记录本,以备查考。值班结束后,要与下位值班人员书面交班,并交接值班用品。凡本班未处理的重要事情,应对下一班明确交待,并及时报告院长责成有关科室处理或由下一班负责组织处理。

(六)值班期间发生的重大事故、灾害及其他紧急情况,总值班人员首先要积极组织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同时报告带班领导,带班领导接报告后应立即到场组织处理。

(七)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室卫生保洁和值班设施维护,保持室内干净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离开值班室要关窗落锁。

医院值班管理规章制度【篇3】

一、各科室排班工作由住院总医师(或科秘书)负责。科室排班可以周安排,也可以月安排。排班表一式二份,一份留科室,一份送医务科。值班人员一经确认,无特殊情况、未经许可不准个人私自换班。

二、值班医师必须具备注册执业医师条件和独立胜任本职工作能力。在读研究生、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见习医师、实习医师不得独立值班。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进修医师必须经所在科室试用考核合格后,由科主任审签后报医务科审核,获得阶段性处方后方可独立值班。

三、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均须设医师值班。值班期间急诊入院病人,原则上要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如需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来不及书写病历时,须完成首次病程记录。

四、值班医师在班期间,必须尽职尽责,负责科室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的临时处理,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或经管医师会诊和处理。

(一)医院实行一线、二线、三线值班制。不具备条件的科室可以实行二线医师值班负责制。原则上一线值班为住院医师及经医务科备案已获得本院处方权的进修医师,二线值班为主治医师,三线值班为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一线值班人员不够的科室,科室的主治医师及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都可以值一线班,医院二线值班及三线值班可由医务科统筹安排。

(二)各科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技术人员构成情况,决定安排一线、二线或三线值班。

(三)一线、二线班均须住病房值班,三线医师实行听班制,但必须去向明确、通讯畅通,二线班医师值班时应带领一线班、进修医师及实习医师查房,巡视所管病区。

(四)三线班接班后巡视病房一次,并听取二线班医师汇报,做到对危重抢救病人心中有数。

(五)三线夜间或节假日家中值班时,不得擅自去他处,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医师说明去向,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六)值班医师在交班时间前10分钟到达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巡视病房,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七)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

(八)值班医师负责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性情况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检查、书写病历,并予必要的医疗处理。

(九)各科值班医师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唤请时应立即前往诊室。值班医(技)师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因手术、急会诊等工作需要离开病区,应向其他值班医师和值班护士交待去向,以保持联络。听到呼叫后5分钟内必须到岗。如遇到特殊情况,应在5分钟内先电话联系。值班人员轮流进餐,值班医师原则上不得参加择期手术,情况特殊而参加者,必须由同级或高一级医师代班,并通知当班护士。

(十)各科值班医师上岗后,应对科室各种抢救器械进行检查,以免应用时出现故障,影响抢救。

(十一)凡配有手机的值班人员,上岗前必须试机,确保手机无故障。因工作暂时离岗,除标明去向外,离岗不到而影响工作的,追查手机值班人员的责任,并承担后果。

(十二)值班医师在值班期间进行的医疗处置工作必须及时做好医疗文书记录,值班情况按规定记入值班本,各级值班人员在当日交班记录上签字确认,次晨早会上进行集体交班。值班技师应将设备运行情况记录签字后进行集体交班。

医院值班管理规章制度【篇4】

1、在院党支部的领导下,负责全院性的秘书、党务管理工作。

2、及时传达院党支部的决定,了解全院各项常务工作情况,随时进行综合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准确地向院党支部反映。并注意收集职工对执行院党支部决定的反应情况。

3、负责同上级党委和院外有关方面的工作联系,做好医院党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工作。

4、负责召集院党支部会议等,并做好会议记录,督促检查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5、负责拟订院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草拟院党支部领导交办的各种文件,负责院党支部公文的核稿和催办,并及时上报下发。

6、按照党支部公函的处理程序,做好党支部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和保蜜工作。

7、严格遵守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经常深入科室,做好调查研究。协调各科室工作联系,根据院党支部领导指示,承办有关综合性、临时性工作。

医院值班管理规章制度【篇5】

一、院行政总值班由院领导带班,职能科室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实行24小时轮班制,夜间值班每班补休一天,由院办公室向行政人事发放补休单作为考勤依据。

二、领导带班值班的主要任务和职责:作为医院某一特定时间的总代表人,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全院行政、医务等的临时性重大事宜:

1、处理下班后的对内对外联系工作,接待来访人员,及时处理和传达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项;

2、负责全院性危重病人的会诊、转诊、转院及多科性的抢救组织工作;

3、负责检查各科(室)值班人员的在岗和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及安全保卫措施,协调处理各科室人员不能处理解决的问题;

4、值班期间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协助处理。

三、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离职守,如需延续到第二天处理的事件,应和院办公室和有关科室负责人联系。

医院值班管理规章制度【篇6】

医院行政总值班制度是指医院行政干部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内代表院长行使全院行政指挥权,以保证医院正常运行而设的一种管理制度。行政总值班执行院领导带班制,值班人员由各职能科室干部轮流担任。

医院总值班应急救援工作职责:

(一)负责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重大医疗抢救工件的首诊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及时向医务科、分管院长或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医疗救援的接诊与初步处置情况。

(三)在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参与值班期间应急医疗救治的组织与协调。

(四)检查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落实情况。

(五)保持通信联系24小时通畅,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好值班记录,并认真进行交接班。

(六)完成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责二:医院总值班职责

为了加强医院总值班的责任心,应做到二个能力:协调能力、综合能力。强化三个意识:主人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到自身所肩负的责任,以高度的责任心、敬业精神和良好的心态投入到工作中去。

1、负责协调处理值班时间内全院的医疗、行政管理,后勤、设备管理等事宜和其他临时事宜;代表医院行使签字权,处理紧急医疗情况和其他紧急情况;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宜。

2、值班人员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的问题,有权调用医院机动车辆。

3、值班期间要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4、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问题,如值班人员无力解决,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

5、值班人员要严格坚守工作岗位,如巡视病房或有事离开值班室时,要随身携带手机,以便寻找。

6、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经办公室同意后方可找人调班,但不得擅自找人代替。

7、做好值班记录。对值班期间发生的异常情况及处置情况应做好详细记录,对末处理好和待处理的事项要交与下一值班人员予以处理和落实。

8、做好交接班工作。每班交班前,认真做好值班室的固定资产、交接班本和值班室钥匙的交接。

9、值班时间:

周一~周六:中午班、晚夜班;

周日:白班(含中午班);晚夜班。

10、值班地点:门诊部三楼

职责三:行政总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项。

2、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有权检查医院各科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督促解决。遇有下列问题,应立即向院领导请示汇报直至问题及时处理。

(1)接到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

(2)有大批伤员或大批中毒者入院。

(3)发现甲类传染病或上级要求立即报告的传染病。

(4)在院内发生严重的事件。

(5)在本职范围内难以解决的问题。

(6)院外急会诊。

3、负责保管临时性公文或电报。及时传达和处理上级领导机关或院领导的指示、紧急通知有关紧急事件,并做好承接办公时间内未办完的事项。

4、值班人员需将值班时间发生的问题和处理经过等详细记入值班记录簿。记录内容应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报告内容及传达、处理结果。如有必要,第二天应向相关领导或职能科室负责人汇报。

医院值班管理规章制度【篇7】

一、值班人员:医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职能科室主任、副主任、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参加,院综合办负责统一排班。

二、值班时间: 非节假日:17:30——次日8:00

节假日:全天

三、值班电话:

四、总值班的主要任务和职责

作为医院某一特定时间的总代表人,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全院行政、医务等的临时性重大事宜:

1.处理下班后的对内对外联系工作,接待来访人员,及时处理和传达上级指示及紧急通知,签收文件;

2.负责全院性危重病人的会诊、转诊、转院及多科性的抢救组织工作;

3.负责检查各科室值班人员的在岗、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及安全保卫措施,协调处理各科室人员不能处理解决的问题;

4.值班期间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并协助处理;

5.值班人员要详细、真实地做好值班记录,每天将未处理完毕的事项向有关部门交班,重要事情次日上班后向院领导汇报。

五、总值班晨会内容及要求

1.针对总值班的提出的问题,办公室简要总结、责任落实到各相关科室和人员;

2.分管院领导对总值班问题及责任科室做简要点评,同时安排工作进度;

3.医院领导政令的宣导,包括简要通报重大信息,传达新的管理规定、会议精神或重大事件等;

六、注意事项

1.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时间,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实行面对面交接班制度,确保值班室相关物品完整、运行良好,并妥善保管好值班记录本;

2.每月25日值班人员必须撤换床单、被罩,每日值班人员打扫值班室卫生,保持室内整洁干净。

医院值班管理规章制度【篇8】

一、院总值班由院领导、职能科室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宜。

二、值班时间: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三、值班期间要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四、值班人员要严格坚守工作岗位,定时巡视病房。

五、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问题,如值班人员无力解决,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六、做好值班记录,于第二日上班后向院办公室交班,简要通报值班情况,并由院办负责安排当日值班人员。

七、值班人员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的问题,有权调用医院机动车辆。

八、如有急症手术值班人员负责协调通知麻醉人员。

八、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经院办公室同意可找人调换值班,但不得擅自找人代替。

九、每班交班前,清扫室内卫生,认真做好固定资产交接班。

医院值班管理规章制度【篇9】

1、医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和职能科长及指定的相关人员参加。

2、医院总值班人员行使院长权利,负责处理夜间院里的全面工作,各科室值班人员应绝对服从总值班的安排,否则追究其责任。

3、医院总值班在值班期间要做好监督和巡查工作,了解医院的就医住院情况并检查值班人员的违规违纪现象,发现违规违纪人员有权利对其进行处罚,并通知行政办。

4、总值班人员要参加每天早上的早会交班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将值班记录交到院办代为交接。

5、全院夜间值班工作时间为17:00至早8:00,在岗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患,后半夜听到铃声,在2分钟内立即进入工作岗位,否则加重处罚。

6、夜间值班人员在17:00后不允许在食堂用餐

7、夜间值班期间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8、夜间开具死亡证明必须由负责医生和总值班领导共同签字方可为其开具(死亡证明在收款处保存)。

9、各科室建立早晚班的交接制度,科室在召开早会时,科主任要安排值班医生接待患者。

节假日值班管理制度11篇


节假日值班管理制度(篇1)

为规范我校值班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在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在学校休假期间安排值班,值班教师由学校统一安排,并服从学校管理。

二、值班教师必须按时值班,值班时间上午7:30下午5:30。有事必须向学校请假,由校长另行安排替补值班教师。

三、值班教师在值班期间,忠于职守,不得随意离校。须巡视学校教学楼、宿舍等,要提高警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解除,切忌麻痹大意。

四、及时处理学校突发性事件,不留后遗症。

五、热情接听和回复上级有关电话。

六、不准学生在休假期间到校活动(打篮球、乒乓球等),发现有不良行为或不安全现象应及时、严肃阻止。

七、若遇大风等恶劣天气和其它不良事件,所有安排的值班教师应随时待命,服从学校安排任务,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八、值班期间中途私自离校或半途而废,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全部值班任务的将予以追究责任。

九、不准带孩子在办公室乱翻其他教师办公用品。

节假日值班管理制度(篇2)

由于特种设备平时使用率高,系统检修的时间少,为了使特种设备能够处于安全良好的状态,特定此制度。

1、每年定于节假日对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进行检修与清理。

2、资产运营部按特种设备年检情况,在节前下发特种设备检查表。

3、有特种设备的单位,要组织好检修人员,并确定安全负责人。

4、检修人员要按检查表的要求,对设备逐项检修,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注明解决的最后期限及具体负责人。

5、设备检修完毕后,要认真填好安全检查表,经主管领导签字,按规定日期交回资产运营部备案。

6、资产运营部根据各单位检查出的问题,完成的时间,到各单位进行复检验收。

节假日值班管理制度(篇3)

为保证所有节假日期间我局对上对下信息畅通,不影响工作,局领导及全体工作人员实行节假日轮流值班制度。

一、每天有一名局领导和一名值班员负责值班,值班员,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搭配。值班室设在局办公室。

二、值班员要认真、准确、记录和处理联系工作的内容,包括电话和各种电报、信函,对重要问题要及时向值班领导请示报告,按照领导意见妥善处置,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领导反馈。严禁漏事、误事;严禁不负责任或越权擅自答复问题。

三、值班员对联系公务、来客来访人员要礼貌、热情,主动询问来客身份和意图,根据情况按有关程序妥善处理,处理情况要留值班记录。

四、值班员必须按时到局办公室,要坚守岗位、遵守纪律,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准将电话转移到手机或其他非值班地点的电话上,不准在办公室娱乐,不准无关人员到办公室打电话或随便乱动机关办公用品和文件,干扰值班。

五、值班领导也要按时到岗,如有特殊公物短时离开机关要告知值班员,并保证信息畅通。

六、值班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值班的,应自行调换,并由原值班人员提前报知局办公室。

节假日值班管理制度(篇4)

清平学区木兰小学节假日值班管理制度

一、学校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有学校统一排定。

二、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做好协调请假手续),不准无故迟到或早退,因故未到者须提前和其他值班教师代为值班,不得无故离岗。

三、值班期间要做好校园环境的巡查、上级来电来文的接听与记录、来访人员的接待与反应情况的等级以及其他偶发事件的处理或汇报工作,严禁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情。定时巡视校园,发现危险或其他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并报告校领导。

四、加强进出校门检查,来访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不准外人随便进出校园。对有事的来访人员应热情接待,妥善安排。

五、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的交接班工作。

清平学区木兰小学 2012年9月1日

节假日值班管理制度(篇5)

为确保公司员工在节假日加班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工伤事故,特制定此规定:

1、节、假日加班期间,必须视同平日正常生产工作一样,严格贯彻执行公司有关的安全生产制度。

2、节、假日期间,各加班单位在15人以上时必须配备中层干部带班,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防火工作。

3、各单位对加班的生产班组、维修或临时组成的班组必须指定班组安全员,在15人以上加班时应有一名专职安全员进行巡检工作。

4、加班前,带班领导应对全体加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出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学习有针对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制度。

5、班上严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如非司机开吊车、铲车、电瓶车。非电、汽焊工、电工等进行电汽焊、电气修理作业。

6、在巡视检查过程中,带班领导应重点检查高空电气作业、临时作业、多人配合作业的作业点。凡发现职工饮酒后上班,工作精神不振等现象,应令其停止工作。

7、加班单位必须在加班前二天将加班期间具体安全措施、加班人员名单报送资产运营部备案。

节假日值班管理制度(篇6)

为保证节假日期间物业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行,特制定节假日值班制度。本制度适用于物业服务中心法定假日和调休后的公休日值班工作。法定假日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五一”国际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1.凡在节假日值班岗位工作的员工,务必坚守岗位,严禁撤离职守;

2.节假日值班工作中要求精力集中,认真负责,按程序工作,完成班上应完成的作业;

3.当值期间需抓好防火、防盗工作。认真巡查财务室、仓库及放置易燃、易爆物品等重要场所和要害部位,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4.值班过程中发现问题要立刻解决,遇有困难时可请求帮忙,当重大事件发生时,要立即报告上一级领导,不得延误,不得擅自做主,不得隐瞒不报;

5.严格遵守各项值班纪律及各项操作规程,凡因违反规程引发的一切后果,其职责均由值班人员自负;

6.值班人员要注意接听电话,并做好电话记录;

7.每一天值班日志要逐项认真记录,交班要清楚、全面,一般状况不得把本班未解决的问题遗交下班;

8.值班人员要有高度职责感和警惕性,加强巡逻,对重点部位加强监视看管,确保物业服务中心的财产安全。

节假日值班管理制度(篇7)

为确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为确保节日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节日前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忙于过节准备,注意力不集中,警惕性不高,麻痹大意!容易产生安全事故:

1、针对此特点,节日前应根据节日长短,除常规管理外,提前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

2、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警钟长鸣、节日施工期间每天进行5分钟班前交底会,确保节前安全生产。

二、节日期间

因为休假,管理人员不到位,生活不规律,作息时间混乱,作业状态不佳,易产生安全事故,因此应合理安排生产和休假的时间:

1、节日期间确需要加班的必须检查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并满足要求,管理人员不到位不进行作业;

2、施工队负责人要检查作业人员班前状态,达不到状态的人员得进入施工现场;

3、加强作业期间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管理人员必须到位,每天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进行休假的施工现场,除安排值班保卫人员外,施工现场应在放假前进行安全检查,处理完隐患后现场要封闭管理,非特殊情况人员不得进入;

5、节日期间应公布管理人员值班电话,有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三、节日后

特别是长时间的休假,易产生节日综合症,不能及时进入工作状态,进入现场作业,容易生产安全事故,因此应做好节日后的心态调整工作。

1、针对节后的特点,收假后,不急于进行作业,确定收假日期,人员到位后,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工;

2、对现场进行节后检查,确定安全隐患消除后,方可组织施工;

3、春节后,因假期较长,按中国的传统文化,应酬多,虽然正常工作,但生活不规律,工作状态不佳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针对节后情况,督促工队管理人员到位,关键人员不到位,不得进入施工作业。

四、其他

1、项目各部室在假日前后,提前进行准备,做出计划,拿出关键管理措施,确保安全管理到位;

2、及时参加与建设的各单位协调,确保节日安排,并拿出计划安排及管理措施;

3、施工队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施工的,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

4、各部室在每次放假前3天,把节日期间的计划上报项目领导。

5、各部室未认真执行本规定的,按照项目管理制度给予处理。

节假日值班管理制度(篇8)

第一条:为确保节假日期间我市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欢度节日,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建筑行业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佛山市行政区域内在建的建筑工程和各施工、监理单位,在春节、五一、国庆等法定节假日期间,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观念,切实加强节假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值班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第四条:节前的工作安排:

(一)各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合理安排节前施工进度,避免盲目赶工、抢工,同时对在建的建筑工程进行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查找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消除施工安全隐患。重点对"四口、五临边"防护、施工用电、脚手架、模板支撑、基坑支护、现场临设(包括围墙)、起重机械、防火等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在节前3天,将工地节假日是否施工、施工安排、公司及项目部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填写附表1,并将本单位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及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一并报该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汇总后报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对于深基坑、高大模板、施工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应尽量避免在节假日期间进行,确需施工的,必须在附表1中详细注明,并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节假日期间的施工安全。

(四)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组织专人对辖区内的在建工程进行排查,重点对工地节日期间的安全管理措施、值班人员落实情况、应急预案,特别应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施工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消除安全隐患,落实跟踪整改。各区建设局及市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在节前2天,将本单位的节假日值班安排(填写附表2)以及节前的安全检查情况报市建设局。

(五)市建设局将加强对各区建设局和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节前检查工作的督查,通过督促检查,进一步落实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

(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对外公布本单位节假日期间的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

第五条:节假日期间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值班:

(一)值班时间按照市政府或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执行;

(二)对于节假日期间继续施工的工地,各施工、监理单位的主管领导和项目经理、总监(或总监代表)必须带班轮值。上述人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带班值班的',必须事先向工程直管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书面委托有相应资格的管理人员带班管理。

(三)工地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做好值班巡查记录,发现"三违"现象必须坚决制止。工地遇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跟踪处理。

(四)各施工、监理单位值班领导要及时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必须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逐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五)各区建设局和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建立和完善节假日值班制度、工地施工备案制度和巡查制度,坚持对节假日期间不停工的建筑工地进行巡查,发现工地现场无值班人员或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责令其停工整改。

(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的节假日值班人员要保持信息畅通,协调施工、监理单位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当接到工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时,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值班领导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本层级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六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控制车辆带泥上路、施工扬尘和噪声扰民现象,并加强安全保卫、防火、民工工资发放等方面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

第七条:在节假日值班管理工作中,不执行值班制度、不履行值班职责的施工、监理单位值班人员,所在单位应对其进行严肃查处。

第八条:在节假日施工中,对于未执行本制度、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工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同时按《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进行量化扣分,并按照《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将企业的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严厉追究责任。

第九条:本制度由佛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节假日值班管理制度(篇9)

为了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加强我院节假日的值班管理,强化值班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及时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和本院机关内部的安全、保密、防火和防盗工作,及时处置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持法院机关内部的正常秩序,确保机关安全和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从20xx年1月起,我院实行节假日院领导值班制度。

第二条值班领导的具体工作职责:

1、负责处理本院节假日的有关工作事务。对在值班时发生的属于分管职责范围内的业务要及时处理;对属于其它院领导职责范围内的业务要做好通报及协办工作。

2、负责节假日的值班检查,监督值班人员的在岗情况;认真做好安全、保密、防火、防盗等“四防”工作,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确保院机关安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紧抓好值班工作,督促值班人员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坚守岗位,不得漏岗、误岗;认真做好值班登记、报告工作;督促值班人员及时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对信访当事人坚持做好文明接待和教育疏导工作,进一步沟通和密切党群关系。

3、负责对重大紧急情况的处理,并严格执行上级法院和县委关于紧急重大情况的报告制度。在值班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承上启下、上传下达、下情上报、联系左右、沟通内外的重要作用;要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高度的责任心;坚决克服麻木不仁、推诿扯皮的官僚主义作风。

4、要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处理、报送制度。对重大突发事件(故)不得晚于1小时报告;特别紧急、重大突发事件(故),值班领导在向本院、本县负责同志报告的同时,要直接报告州中院办公室,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要紧紧围绕我县的战略决策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在了解社情民意、传达政令、处置紧急、重大突发事件(故)和维护全县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5、值班领导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影响值班工作的事。因值班期间擅离职守发生严重事故时,将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条全院干警在节假日必须24小时开机,遇有突发事件和需要办理的其他工作事项,必须服从值班院领导的'安排,保持随叫随到,以便更好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和办理其他需要办理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节假日值班管理制度(篇10)

(1)机关干部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管理。

(2)干部值班由办公室按部室顺序编排人员,因故不能值班,应自行串换,并及时通知办公室。

(3)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严禁漏岗、擅离职守;值班期间不许留外来人员,不许喝酒、参与各种娱乐活动;遇紧急情况迅速通知有关领导,及时与公安、防火部门联系;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和值班日记,保持值班室卫生。

(4)对值班不负责任、擅离职守的同志予以批评、罚款,出现问题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节假日值班管理制度(篇11)

第一条:为确保节假日期间我市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欢度节日,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建筑行业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佛山市行政区域内在建的建筑工程,在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观念,切实加强节假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第四条:各施工、监理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制定本单位的节假日值班制度,明确值班领导及值班人员的职责、值班安排及值班要求,建立节假日施工安全巡查制度,加强节假日期间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确保节假日期间建筑施工的安全。

第五条:节前的工作安排:

(一)各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合理安排节前施工进度,避免盲目赶工、抢工,同时对在建的建筑工程进行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查找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消除施工安全隐患。重点对“四口、五临边”防护、施工用电、脚手架、模板支撑、基坑支护、现场临设(包括围墙)、起重机械、防火等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在节前3天,将工地节假日是否施工、施工安排、公司及项目部值班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填写附表1,并将本单位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及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一并报该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汇总后报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对于深基坑、高大模板、施工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应尽量避免在节假日期间进行,确需施工的,必须在附表1中简要注明,并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节假日期间的施工安全。

(四)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组织专人对辖区内的在建工程进行排查,重点对工地节日期间的安全管理措施、值班人员落实情况、应急预案,特别应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施工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消除安全隐患,落实跟踪整改。各区建设局及市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在节前2天,将本单位的节假日值班安排以及节前的安全检查情况报市建设局。

(五)市建设局加强对各区建设局和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节前检查工作的督查,通过督促检查,进一步落实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

(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对外公布本单位节假日期间的值班联系电话。

第六条:节假日期间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值班:

(一)值班时间按照国务院或上级部门通知的放假时间执行。

(二)对于节假日期间继续施工的工地,项目经理、总监(或总监代表)必须在工地值班。施工、监理单位必须有公司质安部门负责人以上的领导轮值带班,并对各工地的安全管理和值班情况进行巡查,形成检查记录。值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上述人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带班值班的,必须书面委托有相应资格的管理人员带班管理,并将委托书送工程监管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工地值班人员应加强对工地的安全巡查,做好值班巡查记录,并保留有关的检查资料于施工现场备查。

(四)各区建设局和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建立和完善节假日值班制度、工地施工备案制度和巡查制度,坚持对节假日期间不停工的建筑工地进行巡查,重点检查工地值班管理人员的到岗情况及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

(五)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节假日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当工地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按规定逐级上报,并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层级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七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加强节假日期间工地的文明施工管理,严格控制车辆带泥上路、施工扬尘和噪声扰民现象,并加强安全保卫、防火、民工工资发放等方面的工作。

第八条:在节假日值班管理工作中,不执行值班制度、不履行值班职责的施工、监理单位值班人员,所在单位应对其进行严肃查处。

第九条:在节假日施工中,对于未执行本制度、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工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同时按《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进行量化扣分,并按照《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将企业的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第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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