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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制度

员工奖励管理制度

时间:2024-01-28 作者:拼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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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员工奖励管理制度之二。

企业的规章制度制定代表着公平意味着效率,企业规章制度必须要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来约束。规章制度能让刚进入的新人了解掌握工作流程,有效的规章制度是不断摸索不断改变的过程,你知道哪些优秀的规章制度范文吗?大家好今天要为大家介绍一下“[最新]员工奖励管理制度之二 ”的相关信息,读完这篇文章您一定会有更多的收获!

增强与提高酒店员工的动力和士气,是保持酒店企业生机和活力的客观要求,是酒店企业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的环节之一,也是酒店人事管理工作成效的综合反映。pZC5.COM

1.激励的方法

(1)以企业精神(企业文化)激励员工,加强酒店对员工凝聚力。成功的企业精神是通过酒店的口号、店歌、店徽、店服、员工活动、员工刊物、酒店在员工心目中的高大形象等多种途径,建立起酒店经营的精神支柱,形成酒店对员工的向心力与凝聚力。

(2)以目标和成就感激励员工,激发员工奋发向上,勇往直前的斗志。酒店人资质检部在员工调配中,可以提供挑战性和竞争性的工作岗位来激励那些成就感强烈的员工。

(3)以信任和尊重激励员工,提高员工的自信心和责任意识。人资质检部要以人为中心进行人事管理,靠激发员工的能动作用来改善酒店的服务质量,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与竞争能力。相信人、尊重人、尊重每个员工的人格,承认他们的工作成绩和对酒店企业的贡献,使员工在一定范围内表现与发挥自己的才干,他们才会感到工作的意义和自我的价值,进而体验到酒店企业的吸引力。

2.员工奖励与晋升

员工奖励一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嘉奖员工在日常工作岗位上,对加强酒店经营管理或提高酒店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或创造出的优异成绩。另一类是表彰员工在精神文明与素质修养方面表现突出,产生显著社会效益。

酒店实施奖励的办法可根据具体环境与条件而确定。一般可采取物质奖赏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发放奖金是最普遍采用的物质奖赏,其次以发放纪念奖品予以奖励。酒店还可以对优秀员工给予一定假期,组织赴外地参观、考察、旅游或休养等,作为调剂先进员工紧张的工作的奖励方法效果也佳。

精神奖励的方法,一般是颁发奖旗、奖状,发布通知、宣传报、书面表彰或召开员工大会通令嘉奖;酒店人资质检部要制定定期评选酒店最佳员工的政策,使全酒店范围内集中奖励少数特别优秀员工,成为一种制度持续下去,作为员工激励的最高奖励。另外,酒店还可以不定期评选'礼貌大使'、'礼仪小姐'、'微笑模范'等。

晋升是员工奖励的手段之一,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除了给予规定的奖励外,晋升加薪也是必要的配套措施。对优秀员工考虑予以晋升,必须按照晋升职位的岗位要求,对照晋升对象的近期考评结果,以能力条件为主全面?量、慎重决定受奖员工是否具备晋升资格,能否胜任更高职位的'业务要求。酒店人资质检部要根据受奖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的意见,经过必要的审批手续,才可决定是否对受奖励员工予以晋级加薪的激励,这样才能确保酒店人事政策的科学性及有效性,对酒店的经营管理负责任。

关于酒店人事组织系统中,人员的岗位空缺晋升的操作程序,应严格按照既定的酒店组织结构及岗位设置、人事管理原则、结合晋升对象的业绩考评情况,全面决定晋升实施方案。酒店人资质检部经理应在员工晋升中,坚持组织原则和任人为贤的方针,抵制长官意志、任人为亲及开后门等不正之风,确保酒店干部队伍的素质水平,为酒店企业人事工作的科学管理把好关。

扩展阅读

最新物料管理制度11篇


规章制度被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人性化的规章制度才能让员工对公司有归属感。规章制度就是规矩,具有一定的约束力,规章制度为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你知道怎么撰制定一篇优秀的规章制度吗?拼职场网编辑今天为大家精选了一篇与“最新物料管理制度”相关的文章,请烦请您将此文收藏起来!

最新物料管理制度 篇1

(一)凡属本公司自办工程或代办工程的材料领用,一律使用材料管理表,分开进口材料、国产材料一式五份单式填写。

填表时表内应清楚地填上工程名称,成本中心,工程编号,施工单位,经成本中心授权人签名批准,并盖有工程部工程材料专用章,交由物资部计划组办理计划审核,盖上计划审核章,仓库才办理领料手续。

(二)各部、分公司部门领用正常的维护材料时,只须填写货仓取货申请单一式三份,清楚地填上部门或科室名称,成本中心编号,经成本中心授权人签名批准后,由物资部计划组办理计划审核,盖上计划审核章,仓库才办理领料手续。

(三)在填写工程材料管理表或货仓取货申请单时,将进口材料和国产材料分开单式填写,领取数量一栏必须要用规定字体填上领取的数量。如果需将原数量修改,应由授权人确认签名,否则物资部有权不给办理审核发料。

(四)坚持工程材料、维护材料专项专用的原则,不允许将工程材料、维护材料用在其它工程上。各分公司承接的代办工程,经工程部门审批后,物资部才给予办理审核领料手续,代办工程需自购材料,要有工程部开具工程材料预算表,经物资部领导审批后才给予购买。

(五)各部、分公司需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开单经本部门成本中心授权人签名后,再由人事部主管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人员审批签名,才给予办理审核领料手续。

(六)各单位要严格按本单位拟定的年度材料计划进行领料。对无计划和超计划领料,物资部有权不给予审核发料。同时不允许维护材料多领多占,影响工程材料的正常使用。

□关于明确领用物资材料授权人及有关的规定

为了适应公司机构及人员的变化,现对各部门领用物资材料授权人做相应调整(授权人员表附后),原授权人的授权同时取消。并对授权人的领用物资材料权限作如下的规定和说明:

(一)各种物资材料的转让和外售,一律由物资供应部批准。售往特区外的物资材料,由总经理批准。

(二)赠送物品,由总经理办公室报总经理审批领取。

(三)办公用品器材的领用,由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批。

(四)车辆、电脑、录像机、复印机、仪器仪表、多功能电话机等,以及价值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固定资产的购置和领用,属预算内的应经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报物资供应部购买;属预算外的报总经理批准,由物资供应部办理。

(五)工程施工材料的领用由工程部审批,领用工程材料时,领料单上必须完整地填写成本中心及工程编号,连同工程管理表一齐交物资供应部计划室审核后,方可办理领料手续。

(六)维护材料的领用由维护部和分公司审批。领用维护材料时,领料单上必须完整填写成本中心编号,交物资供应部计划室审核后,方可办理领料手续。

(七)各有关部门应预先做好年度、季度物资材料需求计划,以便物资供应部有计划地、及时地供应生产所需材料。计划内的物资材料由物资供应部计划室核准凭计划供给,计划外的物资材料由物资供应部计划室酌情供应,应急材料如物资供应部不能供应时,经物资供应部同意,部门经理批准后自购。

(八)各部门领用材料时,应严格按照领料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不准在领料单上作任何更改,如填写错误,必须重新填写。对不符合规定的领料单,仓库有权拒发。

(九)各独立核算的下属公司,如需购买物资材料,可向物资供应部做计划申请,也可自行采购。

最新物料管理制度 篇2

1、清理检验仓库,防止积压

定期对仓库进行检查,认真检查库存情况,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清理仓库内未使用的物料。材料将提交公司质量部、技术中心、财务部进行清算报告并及时处理。

2、确定区域并将责任分配到人

通过对场地的仔细考察,结合实际操作,合理划分仓库的装载区、原料区、成品区、废料区等区域,确定各区域负责人。分工很明确,责任可以落实。交付后,工作人员必须对负责区域进行整理和清洁,确保管理区域干净整洁,重新检查标识和材料是否相符,并确保帐、料、卡相符。

3、规范标识,提高物料配送效率

对物料的存储区域进行合理划分后,对每个区域进行标识和管理,每个物料都有相应的符号。标志内容必须规范。材料名称和数量必须在代码和数量上注明,以便仓库人员在分发材料时能尽快找到所需材料,减少时间成本和人员成本。同时,规范的标签管理也降低了出错的概率,使发货准确快捷。

4、定期检查

形成长效机制,以维持固定的管理模式,在上述的基础上,采购和采购部门建立了一个固定的管理检查和评价体系,从劳动纪律、账户管理、安全卫生等方面进行不定期检查评估。

5、擅长管理的wms系统软件

wms系统软件是一种多类型的仓库管理系统。它结合了pda设备来管理货物的条形码,从货物的存储到交付,跟踪货物的状态并以先进先出的方式管理货物。它能有效地提高仓库管理的效率。

最新物料管理制度 篇3

物料提升机 是建筑工地上一种常用的垂直运输机械。与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相比较,它的优点在于结构简单,制作容易。安装拆卸灵活,使用方便,价格低廉,是一种投资少,效益显著的施工机具,在建筑施工中广泛使用。正因为物料提升机的这些特点,容易引起人们对它的认识不足和疏于管理。而造成倾覆,吊篮高空坠落及冲顶人员伤亡等机械设备事故。

在设备安全事故中,物料提升机占有相当的比例。为保证物料提升机的安全使用,制造单位、施工企业、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把它的安全管理纳入起重机械的管理范畴。并根据物料提升机自身的特点、弱点,在使用前根据标准,有重点、逐条、逐款的进行检查验收。

由于物料提升机结构简单,许多施工单位对机具的安全性能要求认识不足,轻视对它的安装及验收。安装人员大多为非专业人员,安拆人员未取得岗位安全资格,无证上岗。有的施工单位反物料提升机的架体安装视作脚手架搭设,由架子工安拆。事前未作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编制作业方案。更无应有的技术主管人员审批、审定方案,从而造成物料提升机在安装上的安全隐患。

物料提升机主要有卷扬机和架体两大部分组成。卷扬机可根据需要向厂家购置成品。架体由于结构简单,生产环节管理薄弱,为非标准产品。制造商有的为小型厂家生产,有的为自己制造。由于缺少基本的生产设备和技术力量,工艺落后,因而无法保证产品质量和架体的质量。造成金属结构稳定性差,安装后垂直度达不到应有的标准。整机的刚度和强度不能满足施工生产的要求。杆件的连接多数使用普通螺栓,标准节连接板又较薄,强度不足,不能形成稳固结构。

物料提升机结构简单,操作完全由人的行为控制。因而需要安装各种保护装置,防止误操作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物料提升机的安全装置一般有安全停靠装置、断绳保护装置、上下极限限位装置、超载限位器、吊笼安全门、缓冲器、进出料口安全防护门、防砸防护棚、防物料坠落安全立网等安全设施。这些安全装置、设施有的是提升机机具本身要求具备,有的是在现场使用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提升机制造单位和使用单位为安全防护设施该由谁来完善而相互扯皮,成为提升机在施工生产中又一个突出的安全隐患。

现有正在执行的物料提升机依据的规范有《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检查标准为《建筑施工检查标准》《jgj59-99》,这两个国家行业标准,对物料提升机的安全使用要求提出了各种强制性规定,必须执行。

首先,物料提升机应加强监督,应加强生产制造环节的监督管理。生产制造商所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的各项要求,经得起《建筑施工检查标准》中对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检查表中的各项检查。厂家的产品应经过省建筑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安全技术评审,登记备案。商家,厂家不得随意夸大产品的使用性能,把低架提升机用为高架提升机来使用。同时,应购置定点生产的制造厂家的合格产品,同时生产厂家应出具产品的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自制的物料提升机除应符合《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等有关标准规定,提出设计方案、图纸、计算书和质量保证措施。报上级相关部门和总工审批。并采用型钢作架体材料,不得使用脚手架钢管预制成标准件或标准节,到施工现场按照设计图纸进行组装。

物料提升机的安装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安装素质,应懂得机械的基本原理、安装拆卸程序,经过起重机械规范、标准的技术培训,取得合格的安全上岗资格,持证上岗。安装人员必须是由固定的专人安拆。按照事先经过审批的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划分出安全警戒区域进行安拆。如无专业人员安拆,则作业人员应在方案交底的基础上,由专业技术人员作技术指导,安全员监护下,由取得高处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安拆。

物料提升机安装完毕后在使用前,应进行验收。现阶段,物料提升机多数还是由施工单位内部验收或出租设备的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还未全部纳入社会上取得起重机械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验收的范围。但不管哪种形式的验收,验收的内容和结论都应以文字的形式,在完全满足规范标准的基础上双方共同签字,存档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物料提升机的验收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基础、架体、安全保险装置。缆风绳或附墙拉杆、钢丝绳、楼层卸料平台防护、吊篮、机械传动系统、卷扬机操作棚、电器线路、载荷试验、验收结论及相关验收人员签字。

物料提升机的基础按规范要求,必须放在土层压实后承载力大于80kpa的土层上。基础混凝土标号大于c20,厚度大于300mm。为保证架体立柱的垂直度,基础水平度要求超平,偏差应在10mm以内。

架体无水平扭曲,各杆件无弯曲变形,架体外侧沿全高应用井架专用安全网封闭。

超高限位装置灵敏有效,并与天梁的距离不小于3m。楼层停靠装置保险杠必须可靠并定型化。保险杠在吊篮平层时,必须进入固定在架体立柱上的牛腿之中。当人员在吊篮上卸载时,吊篮上的全部重量通过保险杠传到架体立柱上。此时,提升机钢丝绳只起到保险作用。正因为保险杠的这种作业,就要求牛腿的设置必须准确无误。吊篮平层保险杠必须进入牛腿。否则,该安全装置视同虚设。

揽风绳除按规定设置外,地锚也是重要一环。在施工现场,物料提升机地锚多为桩式地锚,采用脚手架钢管打入地下。规范要求,桩式地锚一处应不少于两根,并排设置,间距不小于0.5m,打入深度不小于1.7m,桩顶部应有缆风绳防滑措施。但现在有相当部分缆风绳未按此设置。

附墙连杆材质和附墙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为保证杆件受力的明确性和不受其他外力的干扰,要求不得与脚手架相连接,也不得与架体外侧沿全高防护立网围护架相联接。附墙杆件必须独立设置,自成体系。

楼层卸料平台脚手架板搭设严密、牢固。卸料平台两侧应有防护栏杆,并用密目式安全网作防护。平台防护门定型化,工作安全可靠。单扇门可作成推拉式。双扇门平开式,但必须向楼层建筑物方向开闭。卸料人员离开后,应随时关闭。地面进料口防护棚主要是为进料人员避免高空物体打击而设置,按规范应作到有效避免物体打击。这要求防护棚有相当的长度、宽度和抗冲击能力。

吊篮应设置安全门,吊篮两侧应设置安全栏杆并挂安全网以防止吊篮内物体高出坠落,吊篮底板为保证牢固可靠,统用5cm木板满铺。

卷扬机卷筒钢丝绳应缠绕整齐,不得乱纹,卷扬机固定应做地脚螺栓或地锚,做地锚要求卷扬机底盘前要顶、后要拉。

卷扬杨棚除应防雨、防砸外,对物料提升机应视线良好,不得有障碍物遮拦。

动力线应采用三相五线制,卷扬机做保护接零,电箱设漏电保护器。架体应做避雷装置,接地体电阻值不大于10ω。

物料提升机应悬挂安全操作盘和验收合格盘,重量限载盘和执行定人、定机制度,若是视线不清楚或高架提升机,应设置专人指挥或对讲机以保证信号良好,确保不发生误操作。

物料提升机应做额定载荷(100%)和超载(125%)试验。载荷试验应符合规范规定要求。

物料提升机是只允许载货不允许载人的施工机具,对操作提升机的操作人员的素质应严格要求。除了定机、定员、懂自己所操作机械的性能外,还应掌握本工种技术基础知识和操作制度,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能自觉遵守提升机的安全操作规程。具备本工种级别的技术标准的能力,在实际工作中,达到“四懂三会”的水平,既懂机具原理、构造、性能、用途、会操作、保养、故障排除。这就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培训,取得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证者,方可持证上岗。

最新物料管理制度 篇4

(一)凡属本公司自办工程或代办工程的材料领用,一律使用材料管理表,分开进口材料、国产材料一式五份单式填写。填表时表内应清楚地填上工程名称,成本中心,工程编号,施工单位,经成本中心授权人签名批准,并盖有工程部工程材料专用章,交由物资部计划组办理计划审核,盖上计划审核章,仓库才办理领料手续。

(二)各部、分公司部门领用正常的维护材料时,只须填写货仓取货申请单一式三份,清楚地填上部门或科室名称,成本中心编号,经成本中心授权人签名批准後,由物资部计划组办理计划审核,盖上计划审核章,仓库才办理领料手续。

(三)在填写工程材料管理表或货仓取货申请单时,将进口材料和国产材料分开单式填写,领取数量一栏必须要用规定字体填上领取的数量。如果需将原数量修改,应由授权人确认签名,否则物资部有权不给办理审核发料。

(四)坚持工程材料、维护材料专项专用的原则,不允许将工程材料、维护材料用在其他工程上。各分公司承接的代办工程,经工程部门审批後,物资部才给予办理审核领料手续,代办工程需自购材料,要有工程部开具工程材料预算表,经物资部领导审批後才给予购买。

(五)各部、分公司需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开单经本部门成本中心授权人签名後,再由人事部主管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人员审批签名,才给予办理审核领料手续。

(六)各单位要严格按本单位拟定的年度材料计划进行领料。对无计划和超计划领料,物资部有权不给予审核发料。同时不允许维护材料多领多占,影响工程材料的正常使用。

最新物料管理制度 篇5

为了确保我项目部33#--35#楼物料提升机使用安全,特制订本规定,望各作业班组、操作人员严格执行。

一、 物料提升机操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非操作人员严禁操作。

二、 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对提升机进行细致、全面的检查。

三、 物料提升机严禁载人,上料不得超过规定载重量。

四、 物料提升机进料口安全门必须随时关闭,若安全门未关闭,操作人员不得开启机械。

五、 物料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机械,工作完毕,吊盘降至地面。

六、 楼层防护门必须随时关闭,在吊盘未安全停靠前,作业人员不得开启防护门,卸料后,随即关闭防护门,若防护门未关闭,操作人员不得开启机械。

七、 如若在使用过程中检查发现未按规定要求操作者,项目部将视情节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八、 本规定从即日起施行。

甘肃六建兰石化12街区b区33#--35#楼项目部

二0一一年七月一日

最新物料管理制度 篇6

1.收货流程

1.1.正常产品收货

1.1.1根据供应商到货通知在货物到达后,收货人员根据司机的随货箱单清点收货。

1.1.2收货人员应与司机共同掐铅封,打开车门检查货品状况,如货物有严重受损状况,需马上通知主管和物流经理等候处理,如货物状况完好,开始卸货工作。

1.1.3卸货时,收货人员必须严格监督货物的装卸状况(小心装卸),确认产品的数量,包装及保质期与箱单严格相符。任何破损,短缺必须在收货单上严格注明,并保留一份由司机签字确认的文件,如事故记录单,运输质量跟踪表,送货单等。破损,短缺的情况须及时上报主管及生管,以便及时通知客户。1.1.4卸货时如遇到恶劣天气(下雨,大风,冰雹等),必须采取各种办法确保产品不会受损。卸货人员须监督产品在码放到托盘上时全部向上,不可倒置,每堆码放的数量严格按照产品码放示意图

1.1.5收货人员签收送货箱单,并填写相关所需单据,将有关的收货资料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批号)、货物状态等交主管。

1.1.6仓库管理员接单后必须在当天完成将相关资料通知记入台帐。

1.1.7破损产品须与正常产品分开单独存放,等候处理办法。并存入相关记录。

1.2.退货或换残产品收货

1.2.1各种退货及换残产品入库都须有相应单据,如运输公司或司机不能提供相应单据,仓库管理员有权拒收货物。

1.2.2退货产品有良品及不良品的区别,如良品退货,货物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否则仓库管理员拒绝收货;不良品收货则必须与相应单据相符,并且有完好的包装。

1.2.3换残产品则须与通知单上的型号、编号相符,否则仓库拒绝收货。

1.2.4收货人员依据单据验收货物后,仓库管理员将不同状态的货物分开单独存放,将退货或换残单据及收货入库单,记录产品名称、数量、状态等交。

1.2.5依据单据记入台账。

2.发货流程

2.1.1所有的出库必须有公司授权的单据(授权签字,印章)作为发货依据。

2.1.2接到公司出库通知时,仓管进行单据审核(检查单据的正确性,是否有充足的库存),审核完毕后,通知运输部门安排车辆。

2.1.3仓库管理员严格依据发货单发货,如发现发货单上或货物数量有任何差异,必须及时通知主管,并在发货单上清楚注明问题情况,以便及时解决。

2.1.4仓库管理员依据发货单核对备货数量,依据派车单核对提货车辆,并检查承运车辆的状况后方可将货物装车。

2.1.5仓库管理员按照派车单顺序将每单货品依次出库,并与司机共同核对出库产品编号、数量、状态等。2.1.6装车后,司机应在出仓单上写明车号、姓名,同时仓管、司机签字。

3.库存管理

3.1.货品存放

3.1.1入库产品需挂好库存卡后入位,货物的存放不能超过产品的堆码层数极限。

3.1.2所有货物不可以直接放置在地面上,必须按照货位标准整齐的码放在木托盘上。货物必须保持清洁,长期存放的货物须定期打扫尘土,货物上不许放置任何与货物无关的物品,如废纸,废代,胶带等。3.1.3破损及不良品单独放置在搁置区,并保持清洁的状态,准确的记录。

3.2.盘点流程

3.2.1所有的货物每半年必须大盘一次。对A类货物须每月盘一次。B类三个月盘一次,C类半年一次。3.2.2针对每天出库的产品进行盘点,并对其他货物的一部分进行循环盘点,以保证货物数量的准确性3.2.3盲盘:针对每次盘点,接单人员打印盘点表,不包括产品数量,交给盘点人员。至少两名盘点人员进行盘点,将盘点数量填写在空白处,盘点后由二人共同签字确认数量。将盘点表交于报表人员,报表人员将盘点数量输入盘点表,进行数量的匹配,如有数量的`差异,需重新打印差异单,进行二次盘点,二次盘点后无差异存档。如有差异,需进行核查,如发现有收发货错误的,需及时联系客户,是否能挽回损失,无法挽回的损失,按照事故处理程序办理。

4.仓库日常管理

1、库区和库内地面是否无淤泥、杂物等。

2、作业工具在不用时,停放在指定区域。

3、门、窗、天窗及其它开口在不用时保持关闭,状况良好,能有效阻止鸟及其它飞行类昆虫进入。

4、仓库照明设备是否完好、安全。(检查方法:将库内的灯全部打开,检查是否有不亮的灯和亮度够否)

5、仓库办单处是否整洁。(要求:a、所有单据摆放整齐;b、有清晰的分类)

6、仓库地面是否清楚标明堆码区和理货区。

7、空托盘在指定区域堆放整齐。

8、货物堆码无倒置和无超高现象。

9、货物堆放整齐、无破损、或变形货物。(破损、搁置区存放的货物除外)

10、仓库的活动货位连贯,没有不必要的活动货位。(活动货位:用活动的标识表示的货位,根据需要,可以在仓库里灵活移动)

11、各类警示标识(包括安全线路的箭头指示、禁止吸烟等)是否有效、整洁、张贴规范?

12、每次收货,是否正确、清晰填写并张贴“库存卡”?

13、破损、搁置、禁发货物是否分开存放并张贴相应标签?

14、破损、搁置货物是否在3个月内处理完毕?

15、可发货物中是否有渗漏、破损、污染货物未报状态及位置转移?

16、所有退货的处理必须在2天内完成,并且退货上必须贴有“退货通知单”。

17、仓库无“四害”侵袭痕迹。

18、台账库存和实际库存是否一致?

19、仓库是否完全按“发货单”备货发货。

20、同库、同品种的货物必须堆放于同区域或相近区域;同品种的货物应该存放于同一仓库。

21、同一客户的产品,如果可以共存于一个仓库,且一个仓库能够存放的下,那么该客户的产品必须存放于同一仓库。

22、收货时,是否按规定仔细分拣货物。(检查方法:如果有收货,请检查现场按批号分拣情况;如果无收货,请检查仓库里同一位置是否有不同日期、批号、品种的货物)

5.仓库管理员的保管原则

1)面向通道进行保管。为使物品出入库方便,容易在仓库内移动,基本条件是将物品面向通道保管。

2)尽可能地向高处码放,提高保管效率。有效利用库内容积应尽量向高处码放。

3)根据出库频率选定位置。出货和进货频率高的物品应放在靠近出入口,易于作业的地方;流动性差的物品放在距离出入口稍远的地方;季节性物品则依其季节特性来选定放置的场所。

4)同一品种在同一地方保管。为提高作业效率和保管效率同一物品或类似物品应放在同一地方保管,员工对库内物品放置位置的熟悉程度直接影响着出入库的时间,将类似的物品放在邻近的地方也是提高效率的重要方法。

5)根据物品重量安排保管的位置。安排放置场所时,当然要把重的东西放在下边,把轻的东西放在上边。这对于提高效率、保证安全是一项重要的原则。

6)依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保管的重要一条是对于易变质、易破损、易腐败的物品;对于机能易退化、老化的物品,应尽可能按先入先出的原则,加快周转。由于商品的多样化、个性化、使用寿命普遍缩短这一原则是十分重要的。

最新物料管理制度 篇7

生产车间物料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完善公司的物料管理,控制生产成本,减少损失,实现生产物料效益最大化,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车间生产过程所需的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退货产品等物料的管理控制。

3.职责

生产部生产原辅料需求计划,物料使用,产品生产质检部物料质量监控,产品质量监控仓储部物料库存信息、

物料保管、物料出入库管理财务部物料预算,成本控制

4.术语及定义

物料是指企业为维持和满足公司正常运营需要,在生产过程中直接或间接消耗的物资、物品和包装材料以及其他消耗品的统称。

5.工作流程

物料领用流程 物料退库流程

生产计划 统计退库数量 填写物料申请单

进行物料原包装 核算员开具领料单

是否为次品物料

仓库根据领料单发出物料

填写物料不合格证 确认物料并填写货物卡

粘贴物料标签 提交退料单

6.内容

退回仓库

1.物料领用

1.1车间领料人必须根据第二天生产计划量和现有的库存量,确定物料名称、规格、数量后正确填写物料申领单。

1.2领料人应提前一天填写生产物料申领单,并于当天早上9:00上交各车间核算员在ERP系统下工单并打印出工单领料单,若超时上交,则物料申领单由本人在11点前送至原辅料仓库仓管员处。

1.3生产车间领用物料时,仓库管理员凭由车间负责人(或统计员)签发的领料单发放,库管员和领料人均须在领料单上签名。

1.4领料单一式三份,一联退回车间作为其物资消耗的核算依据,一联交核算员作成本核算依据,一联由仓库作为登记实物账的依据。

1.5车间人员应对当天领用的物料及时复核,如若出现数量、物料名称、规格不一致的情况及时与车间核算员和仓官员沟通反馈。

1.6领料原则以每一天或每一次的用量为限,用完后再领,不可一次领料过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或退料。

1.7洁净服、洁净鞋等劳保用品需在每月15号当天找劳保用品管理员领用,特殊工具用具和物料需以旧换新,如过渡鞋、拖把。

2.物料存放

2.1物料的储存保管原则:以物品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

2.2物料的堆放原则:在堆放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根据物品的特点,必须做到查点方便,成行成列,排列整齐。

2.2仓管员应按规定对贮存物料进行盘点,要求帐、物、卡一致,如有不符应仔细查找原因,?对临近复验期的物料仓管员应及时申请复检。

2.3仓管员对库存、待验物料以及设备、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仓管员应及时上报主管。

2.4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2.5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仓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2.6库房地面干净无积水,墙壁完好无脱落,库房内应有必要的通风、照明、防虫、防鼠,避日光直射等设施,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2.7对储存无特殊要求的产品可存放在一般库,根据产品特性设定合适的温湿度范围,一般温度控制在35C以下,湿度控在85%以下;

2.8有特殊储存条件的产品,划分独立区域和设定符合产品特性的储存条件,定期记录监测数据。

2.9产品存储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类保管、编号定位,并应离墙离地摆放,具体数值无明确的法规要求,但一般遵循墙距≥30cm、地距≥10cm、跺距≥30cm、顶距≥30cm的原则。

2.物料使用

3.1车间内原辅料使用前各工序操作人员均需核对品名、规格、批号、数量、检验合格证,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按批备料,并填写称料记录,称料人、复核人均需签名。

3.2凡必须于车间启封的整装原辅料,操作人员每次启封使用后,剩余原辅料应及时严格密封,并在容器上注明启封日期、剩余数量,使用者签名,加封后按退料标准操作程序办理退库。再次启封使用时,应核对记录,如发现外观有变化者应停止使用,对性质不稳定的原辅料需复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3.3根据产品的不同要求,制订生产前小样试制制度。对制剂成品质量有影响的原辅料应进行必要的生产前小样试制,由质量部进行检验,确认符合要求后附上合格报告单,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才能投入生产。

3.4车间包装班在使用包装材料时,必须严格检查包装材料的外观质量,发现印刷不清、字迹模煳、歪斜、有污迹、破损等质量问题的包材,必须挑出,集中放置,按不合包装材料管理规定办理退库。

4.物料交接

4.1物料交接应掌握先进先出原则。

4.2物料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向下工序移交。

4.3各工序领料人员依据批生产指令领取待加工的中间产品,检查是否具中间产品合格证,并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号等;

4.4领料人员检查无误后,在交接记录上签字

4.5中间产品交接后,及时填好各种记录,做到帐、物、卡相符。

二.物料退库

5.1超过7天无生产计划的物料需填写退料申请单,通知QA审核批准。

5.2QA审核内容:

5.2.1未开包的物料是否包装完整,封口是否严密,数量是否准确。

5.2.2已开封的物料数量是否准确,有无被污染。如对剩余生产物料的质量产生怀疑,则通知QC到车间取样检验。

5.2.3当质量管理部QA监督员认为剩余生产物料的数量不符时,则应核对批生产记录,查找差错原因,填写原因,填写偏差记录。并通知车间管理人员查找原因,直至得到满意结果。

5.3QA审核无误后,在退料申请单上签字,交回退料人。

5.3.1车间收到批准的退料申请单后,清点退料,由车间退料员将退料送到仓库,办理退料手续。

5.4退料入库

5.4.1仓库保管员凭退料申请单核对退料的品名、规格、退料数量、批号及封条上退料日期,复检称重,确定无误后,给这些物料贴上退料标记。车间退料员与仓库保管员分别在退料单上签名,并分别填写退料台帐。

5.4.2退料送入库房内,放置在原货位或单独的货位,码齐,在原货位卡后重新填写记录。注明品名、退货时间、检验日期,保证物料下次出库时先出退料。

5.4.3退料入库完毕,仓库保管员填写物料收发管理台帐,存档备查。

5.4.4在连续生产时,上一批产品的剩余物料可只进行退库的账务处理,实物暂存车间,待下批生产领料时,由车间领料人从账面上扣除。退库物料在下一批产品生产时优先发放。

7.相关文件

《生产物料申领单》

《中间产品交接单》

《岗位物资交接记录》

最新物料管理制度 篇8

为规范车间管理,创造安全良好的工作环境,制定本规定。

一、目的

提供与生产相关的所有物料的摆放、标识的细节管理。

二、范围

适用于产品顺利生产所涉及的所有物料、物资。

三、职责

1、制造中心对生产车间的物料管理进行监督。

2、生产车间对实现产品所需的物料进行摆放、标识及安全使用。

四、规定内容

1、原料物资。

车间领用物料后,进入车间必须分类并摆放整齐,统一放置于固定区域。

1.1重要物资是指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形成产品的性能技术指标、稳定性或安全可靠性等方面的原材料或元器件。重要物资要存放于专用器件盒内。要做到避免阳光照射、防水、防潮。

1.2一般物资是指用于产品的生产、装配、连接、防护等必备的材料和用件,其质量虽不直接影响其形成产品的性能技术指标,但对其形成产品的外观、牢固、防护、安装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的物资。一般物资要存放于专门的区域,做到既不影响生产,也能迅速拿取,避免混乱。专人负责,避免丢失、损坏。

1.3辅助物资是指用于产品的储、运、防护等方面材料及物资。辅助物资由于要在生产车间内不间断使用,所以存放要以方便生产为主。处于闲置状态时,要固定区域放置。

2、设备

车间设备按照总体规划放置于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地方。专人负责设备的使用、养护、维修。定期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建立详细的维护、保养记录备查。

3、工具

3.1生产工具发放到个人,统一放置在工具盒中,工具盒放置在工作台上。

3.2测试用工具,如万用表、电阻箱等要放置在测试工作台面上。工具本身带有标志,写明工具名称、功能、负责人、保养记录等项目。

3.3卫生工具统一放置于指定地点。保持卫生工具的.清洁度。避免异味。

4、标识

4.1车间进行区域划分,并用明显的标识线区分各功能区域。关键区域,关键工位要重点区分,关键位置悬挂红色警示牌。

4.2车间内所有成品、半成品、维修品、废品等要存放于固定的器具内并且以颜色区分,各器具放置到指定定区域。红色器具存放维修品,白色器具存放废品,黄色器具存放半成品,蓝色器具存放成品。标识清楚。严禁产品混放、器具混用。

4.3车间内闲置物品,如空物料盒,统一存放于固定区域,整齐划一,并在明显位置注明存放物品名称,标识清楚。

5、危险品

5.1生产用酒精、硫酸等危险物品放置在远离工作区域的地方,专人负责使用安全。使用危险品要经过车间负责人允许。严禁将危险品私自带出车间。

5.2电器开关、接线盒要有专人负责。定期进行线路的检修、维护、保养并纪录,确保车间用电安全。

6、其他物品

6.1个人物品,如水壶、水杯等统一放置于饮水处。工作台面严禁放置液体物质。

6.2个人其他物品放置在储物柜内。

最新物料管理制度 篇9

1.0目的

为了在保证物料管理连续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物料的管理,以使所有的物料料号命名得到规范和统一,特编写此规则,力求做到:

1.1反映材料的主要特征;

1.2能区别同类元件的`不同物料;

1.3易懂,易记忆

1.4方便书写、记录和计算机输入。

2.0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所需物料,产成品的编码。

3.0术语

物料:是指公司原材料、配套件等与生产有关的物料的统称。

4.0职责

4.1ISO文控中心负责公司物料的编码,确保不重码。

4.2各部门负责审核所管辖物料编码的合理性,并批准实施。

4.3各部门负责落实物料编码的管理制度。

5.0工作程序

5.1物料编码规则的基本原则及运作方式

5.1.1编码应体现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合理化。

5.1.2具备唯一性:所有物料均应按照本编码规则编制物料编码。每种物料的编码是唯一的。

5.1.3可以扩充:适当留下可扩充之流水号,避免新增料号无法加入而致使料号重编。

5.1.4反映重要属性:需加以大中分类以利于以后报表的整理。物料编码应具有一定的意义,但又不能包含太多的意义,以免影响编码的通用性与适用性。

5.1.5变动属性不纳入:属于部门、供应商、客户、员工等属性不纳入编码。物料编码中包含的含义只是一些不会变的属性。

5.1.6物料编码在物料整个流程是不变的。

5.1.7码长定为11位,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编码第一位不能为0。

5.1.8所有层级的分类中,9作为不能分类的物品的分类码,类别名为“其他”。

5.1.9物料代码的分配,统一由公司ISO文控中心负责,并通知库房及时录入计算机系统。

5.1.10物料将以其编码为主体运作,各相关受控或不受控的文件、业务单据、BOM等均使用物料编码。

5.1.11物料编码的大、中各类及明细可随公司的需要而增加,但不可删改。

最新物料管理制度 篇10

1.0目的

确保采购的物料符合服务质量的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服务质量有影响的物料采购。

3.0职责

3.1各部门负责提出物料采购申请,做好物料使用记录。

3.2综合事务部负责审核采购申请,并负责物料的采购。

3.3综合事务部负责组织对服务供方的调查、评估、选择。

3.4各相关部门负责对供方的服务过程进行监督与考核。

4.0程序

4.1公司确定要采购服务后,对单件采购金额超过20xx元的物料,综合事务部负责进行市场调查,收集供方资料,对服务供方进行初审。

4.2初审内容包括:供方资质证明、公司简介、人员等。

4.3同一服务项目,除特殊情况外,通常至少应选择两家以上单位,并将初审结果予以记录。

4.4综合事务部将初审评价结果报总经理,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复评会议,并填写《服务供方复审表》,确定服务供方。复审内容包括:技术设备资料、服务价格、质量保证的承诺等。

4.5每年根据服务供方的合同执行情况及部门、管理处的反馈意见,对其进行一次年审,年评审不合格者,取消其合格服务供方资格。

4.6综合事务部负责合格供方档案的建立。

4.7服务供方在服务提供过程中,如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应取消其合格服务供方资格,并重新选择评价。

4.8常用物料的采购

4.8.1使用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

4.8.2报综合事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4.8.3综合事务部按批准后的采购申请单要求进行采购。

4.8.4对采购的物料由使用部门与采购人员共同验货,并在《采购申请单》内注明验货情况,办理领用手续。

4.8.5使用部门在使用时发现不合格材料应记录,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并与综合事务部联系,由综合事务部负责处理。

4.8.6物料领用人到各部门办理领用手续。

4.9应急采购处理

4.9.1由于材料使用部门无法预料,确属急需,使用部门可在综合事务部授权后直接在认可供应商处购买。

4.9.2材料购回后,使用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做好标记、记录使用地点、质量情况,事后需补办相关申请采购手续。

5.0物料验证

5.1公司所采购的物料均需检验,检验地点在公司或管理处。

5.2对于一般日常物料的采购多属零星采购,所以通常选用名牌产品,进货时只作数量、外观、规格等的验证,物料数量少于10个的,抽样100%。

5.3检验方法

5.3.1所有物料要求有合格证,物品数量应与《采购申请单》数量相符。

5.3.1所有物料要求有合格证,物品数量应与《采购申请单》数量相符。

5.3.2物料规格应和《采购申请单》上所列规格相符。

5.3.3外观:

5.3.3.1从包装看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

5.3.3.2物料本身接口处是否有不应有的松动;连接部位是否转动灵活;验证物品质地、颜色、尺寸符合购买要求;附件是否齐全。

6.0支持性工具

《服务供方评价表》

《服务供方复审表》

《采购申请单》

《不合格品处理单》

《物料领用单》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最新物料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预防在使用井架物料提升机(以下简称井字架)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根据《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以下简称《规范》)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下简称《标准》)等有关规范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省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和房屋装饰装修工程,使用井字架作为垂直运输设备,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施工现场井字架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拆除,必须符合《规范》、《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 井字架安装与拆除前,必须根据现场环境、工作条件及设备情况,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和监理单位确认。

第五条 各类井字架的安装、使用和拆除必须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制度和检修制度,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上述规程和制度应以标牌形式张贴在施工现场。每台井字架的设备技术档案应放在施工现场,以备检查。

第六条 井字架安装或加高后,必须经安装班组自检,项目部和企业安全部门检查验收,检查验收要做好原始记录。

企业安全部门负责井字架验收的人员应由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三年以上,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第七条 负责井字架的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上岗的持证,并经本单位聘任方可上岗。严禁其他人员擅自操作。操作控制井字架必须专人专机。

第八条 井字架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 井字架安装和使用

第九条 井字架必须具有以下安全防护装置,其性能不得低于《规范》的要求并符合以下规定:

(一)停靠装置和断绳保护装置。装置应定型化。

(二)卸料平台防护门。卸料平台口必须设置常闭门,并应采用联锁装置(吊篮运行时自动关闭,吊篮运行到位时方可打开)。

(三)吊篮安全门。吊篮的上料口处应装设安全门。安全门应采用联锁开启装置,使升降运行时安全门自动封闭吊篮的上料口。

(四)料口防护棚。防护棚搭设必须安全、严密、可靠。

(五)限位器和紧急断电开关。摩擦式卷扬机严禁使用断电式的上极限限位器。

(六)通讯装置。井字架必须具备闭路电视系统和对讲通讯装置。司机通过闭路电视系统能清楚看到操作者进料和出料。对讲通讯装置必须是闭路双向电气通讯系统,司机应能与每一站通话。

第十条 井字架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规范》的要求。

第十一条 井字架基础应符合《规范》的要求。

第十二条 附墙架的设置以及与建筑结构的连接应符合井字架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附墙架与井字架架体连接严禁焊接。

第十三条 采用缆风绳固定的井字架,缆风绳的材料、规格、连接、固定等应符合井字架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第十四条 缆风绳地锚的埋置方式、材料选用等,应根据土质情况和受力大小,经计算确定。

第十五条 井字架的架体、卷扬机、平衡锤和钢丝绳,应设置可靠围护。钢丝绳高出地面的,不得穿越通道。架体首层除进料口外,必须封闭严密,防止人员进入。

第十六条 井字架的卸料平台,不得支承在架体上。卸料平台的铺设应便于小车通行,并严禁向井字架倾斜。

第十七条 井字架操作机房应布置在视野良好的位置,并远离危险作业区。操作机房门应设锁。

第十八条 各卸料平台口必须悬挂安全警示标志,严禁探头、超载、乘人。

第十九条 井字架应有产品标牌,并固定在架体明显处。标牌样式见附录。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发现井字架不符合本规定的,应责令停止使用,并限期改正。

第二十一条 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追究项目经理和企业技术(安全)负责人的责任:

(一)井字架管理不符合第二章规定的;

(二)企业安全部门对不符合第三章规定的井字架签发验收合格证的。

第二十二条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有责任督促施工单位执行本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二〇〇三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最新公章管理制度(9篇)


最新公章管理制度(篇1)

公章管理制度

一、市社办公室文书负责公章管理。

二、公章使用要填写党政公章使用登记表,并上报主要领导审批并签字。

三、单位公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纸页上使用。

四、任何人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强行要求公章管理人员盖章。

五、公章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原则,高度负责,严格按照管理程序办事,认真核对有关内容,使用人填写的内容与拟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盖章。

六、公章管理人员需负责对印章保管的安全,公章存放在指定安全的位置,严禁擅自携带外出。

七、公章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调离,需办理公章交接手续。

最新公章管理制度(篇2)

20xx年1月1日发布理制度编制:办公室审核:批准:

目录

年1月1日实施20xx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印章类别..............................................................................2

第三章印章的刻制..........................................................................2

第四章印章的管理..........................................................................2

第五章印章的使用..........................................................................3

第七章盖印.....................................................................................5

第八章责任.....................................................................................5

第九章附则.......................................................................................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正

确使用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为进一步加强本公司各类印章的管理,确保印章使用安全,防范印章使用失误及风险,特制1

定本制度。

第二章印章类别

第二条公司印章包括:公章、专用章(包括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票专用章、质检专用章、报关专用章及其他专用章)、人名章(包括法人章、法人手签章、总经理手签章)、银行预留印鉴、部门章等各类印章。第三章印章的刻制公司的公章、各部门章和专用章等的刻制必须报总经理批准,印章的刻制、变更、注销、归档等工作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印章刻制流程:1、公司内增设机构或机构更名,需刻印章或更换旧章的,须填写《刻章申请单》(见附件一),报主管领导审核签字;2、主管领导签字后,申请部门将《刻章申请单》交公司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按照统一标准刻制后交由使用部门使用。3、新刻制或更新的印章,使用前一律用印油留取印痕,领取人填写《印鉴使用留样登记表》(附件二),报办公室备查,永久保存。更新印章需交回旧章。4、有印章的部门撤销后一个月内,主管部门须将印章交办公室。5、未经上述审批程序私自刻制的,将追究责任。第四章印章的管理公司印章原则上由办公室负责保管,各部门印章或专用章由部门负责人或部门指定专人保管与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各印章保管:

1、公司公章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授权公司办公室专人保管并盖章;

2、各类专用章由其相关部门指定专人保管并盖章,其中涉及财务

2

的相关印章(包括各种预留印鉴章)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指定专

人保管并盖章;

3、人名章由自身保管或由其指定的专人保管,且应该做到合同章、财务章与人名章分开保管,公司在银行的预留印鉴由财务部指

定专人保管并盖章;

4、各部门印章分别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并盖章。

第七条各式印章原则上只准许保留一枚,因业务需要加刻的,由需求部门

提出申请,提交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刻制。同一名称印章有多枚的,需编号区分。

第八条印章保管员暂离岗位时,可临时委托办公室其他人员保管,但必须

做好交接手续。

第九条所有用印文件,必须打印清晰、整洁、规范。

第十条各种印章如有遗失或误用的,由印章或专用章管理的部门负责人全

权负责。

第十一条严禁涂改印章,如将部门专用章改换成公章使用,一经发现将严

肃处理。

第十二条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

公司印章的,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三条撤、并管理部门的印章以及因业务撤消或调整不再使用印章,

应于机构调整文件下发后三日内上缴公司办公室,报办公室封

存。

第五章印章的使用

第十四条办公室与公司各部门都要建立《印章使用登记表》,领取和归还

印章情况在登记表上予以记录(用印时间、用印部门、用印数量、用印人等)。

第十五条使用印章时,用印人需详细填写《公司印鉴使用审批表》(见附

件三),将其与所需用印的资料上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后,

3

印章保管员方可盖章。

第十六条公司的各类印章原则上只限在公司内部使用,因公外出或特殊情

况(成批加盖不方便搬动的证书、报表、文件等)需使用的,必须填写《印章外带登记表》(见附件四),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用毕立即归还。

第十七条所有盖章文件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核并批准后才可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交印章保管人盖章。公司财务专用章仅作公司对外开具的票据和与公司相关的金融事务以及财务报表的用途;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印章管理人员在盖章前应对所需盖章的文件进行审阅,如在文书的内容、手续、格式等方面发现问题或疑问,应请示领导。在一些重要的用印情况下,更要加强审阅工作。经核对无误后方可盖章。对违反或不符合公司规定的用印,印章管理人员应拒绝盖章。涉及法律事宜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公司法务部审核后方可盖章。公司印章的用印范围及审批:

1、需要盖公司公章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报公司总经理或副总审批后,到印章保管人处盖章;

2、公司合同章的用印及审批,相关人员要根据公司《合同评审审批权限及程序规则》规定评审、审核、审批程序执行,需

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的,要及时提交总经理或董事长,重

大合同或董事长、总经理认为需由法务部提出意见的,先由

法务部签署意见,在经过最终审批人批准后方可盖章。

3、涉及与财务部工资单、企业开户、开具红字发票申请等有关

的公司印章用印由财务部签字,报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

批后,方可盖章;

4、各部门专用章应根据各自权利和义务使用,不得用于对外签

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协议书等法律文本。部门专用章对

内使用的,必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方能盖章;对外使用时,

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经公司总经理或副总批准方可使用。

4

最新公章管理制度(篇3)

一、使用公章的基本规定

1、公司公章的保管、加盖、借用、使用等由运营中心主任负责。

2、加盖公司公章,落款主体名称必须与用章名称相一致。

3、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使用公司公章。

4、凡使用公司公章或合同章需由经办人逐级报批,有审批权的领导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签字批准。

二、公章的使用范围

1、公司发布的通知、通报、声明等。

2、公司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发送的公司函。

3、公司证明、确认x种事实的书据,例如介绍信、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4、公司各工商、税务等国家机关提交的报表、文件。

5、公司签订的聘用合同、股份转认协议。

6、合同章、财务章不宜使用的其他场合。

三、公章使用的程序

(一)盖章前的审查

1、下列文件、信函、凭证、单据等需加置公章的,由运营中心主任负责审查其内容:

1)介绍信;

2)证实公司员工个人情况的证明等;

3)公司日常用于对外交往的信函(例如请柬、贸信、贺卡等)、文件等;

4)消防、治安、环卫等管理部门要求加盖公章的日常文件、凭证等;

5)领取公司包裹、邮件的邮局单据、回执等;

6)其他应由办公室审查的日常文件等。

2、下列文件、信函、书据等需盖公章的,应有总经理的签字,由运营中心主任负责审查;

1)公司发布的`通知、通报等;

2)公司函、公司声明;

3)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公司签订的聘用合同、股份转让协议;

5)公司向工商、税务等国家机关提交的报表、文件;

6)应由总经理审查批准的其他文件。

(二)凡加盖公章的,经办人应向运营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三)特别规定

1、未经总经理批准,运营中心不得向任何人提供加盖公章的空白介绍信、未明确具体内容的证明文件;

2、如遇特殊情况,需以公章代替合同章加盖合同、协议的,应有总经理的签字。

(四)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章的,应由经办人提交书面申请,逐级上报,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到运营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最新公章管理制度(篇4)

第十三条下列事项经公章使用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可直接加盖业主委员会

公章:

1、业主车辆在建筑区划内出险,需要业主委员会在现场证明上盖章;

2、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证明;

3、须盖章文件已经有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成员签字的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和文告;

4、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给相关单位的一般性函件(函件上须有主任的签字)该等函件不得包含有业主委员会承诺义务和责任等内容;

5、已经有生效决议的,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名义提起诉讼的起诉状、授权委托书,及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

6、按已经生效的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名义签署的合同约定,催促合同相对方履行合同的函件;

7、向有关部门申请政策解释、投诉的文件

第十四条下列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以业主委员会名义签署的各种合同、备忘录(合同、备忘录文本须有主任的签字);

2、向政府有关部门、其他单位申请办理有关事宜的手续文件。

第十五条下列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布的各类须向业主公示的文告

2、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3、专项维修基金使用的申请文件、管理情况报告;

4、公共服务性收费的财务审计结果及其他财务性文件;

5、本制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事项。

第十六条在紧急情况下,有五名以上业主证明或有关政府部门证明,必须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无法完成公章使用手续的,公章保管人经电话征得主任、副主任及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同意后,可以先予加盖公章,但公章保管人须在事后三天内补齐盖章手续。

最新公章管理制度(篇5)

一、目的

为确保业主委员会印章(公章)、业主委员会财务专用章(财务章)及业主委员会主任名章(法人章)使用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业主委员会印章(公章)、业主委员会财务专用章(财务章)及业主委员会主任名章(法人章)使用、保管。

三、印章保管

1、法人章由业主委员会主任保管,公章和财务章由业委会决议(过半数同意)并授权保管人员;保管人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摆放以防止他人盗用。

2、保管人不得将印章随身携带外出,因特殊原因需外出的,应将印章暂时交由副主任或指定委员保管,并作好交接记录。

3、保管人被暂时停止工作或资格终止的,应当自停止工作或资格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印章交给业主委员会决议指定的专人。

4、印章遗失的,必须报告房产局、街道办(社区委员会)、公安局、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单位,并登报申明作废,同时及时申请重新依法刻制新印章。

四、印章使用

4.1 业主委员会法人章、公章和财务专用章是业主代表大会的财物,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随意使用,印章启用应在小区发布附印鉴的启用公告,并抄送相关政府部门、物业服务企业。

4.2 印章必须经半数以上业委会委员签字方可使用,对于未经半数以上业委会委员签字批准的盖章文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予以撤消。紧急情况必须使用公章时,需经半数以上委员电话口头同意或短信同意,但事后公章保管人要负责提醒同意印章使用的委员在《印章保管与使用记录》上完成补签工作。

4.3 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为由否定业主委员会决定、决议的有效性;只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但没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同意盖章的文件(以《印章保管与使用记录》为准),不得当然视为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4.4 业主大会印章可以在业主大会已经通过有关决议、决定、公告、协议、规章制度等文件上使用,具体包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决议、物业管理企业解聘与选聘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及续筹决定等

4.5 业主委员会印章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所规定的业主委员会工作职责范围内使用

4.6 每次使用印章,印章保管人都要及时填写《印章保管与使用记录》,使用人(除业委会集体使用外)、批准人(半数以上委员)均应签字。

4.7违反印章使用规定,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附则

5.1本制度自第二届业委会20xx年第二次业主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施行。

5.2经一年的'试行,对未尽事宜,业委会可参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作适当修正并经讨论通过,主任批准后执行。

5.3下一届业主委员会应该遵循上一届业主委员会的印章管理制度,如有修正,需经业委会会议讨论通过,并向业主代表大会汇报。

最新公章管理制度(篇6)

目的:

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公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公章启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1、公司的公章、专用公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案。

2、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主任确认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公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2、公章使用损坏;

3、公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公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公章送办公室封存或销毁,建立公章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章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办公室备案。

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办公室有权拒印。

3、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主管行政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

四、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不

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每年年终公章管理人负责将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复印件送办公室存档。

最新公章管理制度(篇7)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印章的使用和管理,推进村级事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村级班子团结,维护农村、社区社会和谐安定,特制定如下村级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一、村(社区)党支部印章由支部书记保管,村(居)委会印章由村(社区)主任保管。若因事外出办事需带印章,必须办理印章移交手续,以免耽误工作。

二、一般日常事务要加盖印章的,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工作性质分别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调查核实并签署意见后方可加盖。

(一)一般性的盖章事宜

1、婚姻状况证明、迁入、迁出

①户口迁入、迁出证明,必须提供结婚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或迁入、迁出必须的相关证明。经村(社区)书记、主任及村(社区)计生专干签字后方可加盖印章。

②计生证明必须由村(社区)计生专干出具证明后计生专干本人签字,并经村(社区)书记审核后,村(社区)主任方可加盖印章。

2、农(居)民建房应提供四邻及村(居)民代表签字的申请报告,经农(居)民建房具体责任人及村(社区)书记、主任核实后签字,方可加盖印章。

3、上级主管部门常规性统计、财务报表上报等,由主管负责人或经办人签字确认后,交由村(社区)书记和主任核实后直接签字审批。

(二)关系全体村(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包含:

(1)宅基地审批;

(2)经济合同的签订(包括:出租土地、出租房屋、购置、变卖集体资产合同、协议书等);

(3)村(社区)集体借款、贷款及其担保;

(4)村(社区)集体专项资金、大额资金的使用;

(5)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征占土地事宜;

(6)计划生育指标审批;

(7)低保户、困难户等上报指标;

(8)土地确权方案的制定及收益分配方案的实施;

(9)其他村(社区)内重大事项。必须经村(居)民代表会议通过,村(社区)书记、主任签字后并形成书面材料,移交镇包村(社区)责任人签字同意后方可盖章;需签订合同的,合同内容须经镇司法所审核后方可盖章。

三、原则上不允许在空白证明、介绍信等凭证或便笺上加盖印章。特殊情况必须经镇包村(社区)领导批准,并指定用途,规定有效期限,方可用章。

四、凡属村级重大事项要加盖印章的,须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社区)两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经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意见后方可加盖。村级重大事项包括:经济合同签订、土地发包、工程承包、土地转让或转租、集体资产变卖等。

五、下述行为不能加盖村(社区)两委会印章:

1、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行为;

2、事实不清或需要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核实的行为,如户口办理、计划生育证明等;

3、上级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或限制从事的行为及其他不能加盖印章的行为。

六、印章管理人员职责

要加强对印章的保管,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或保管,不得丢失、毁损印章。如出现印章遗失,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镇党委、政府报告。

最新公章管理制度(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公章的管理,确保公章的安全和用印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章的使用

第二条凡使用"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公章和"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合同专用章"等公章,均需履行用章审批程序,并填写用章登记表(包括用章日期、文件类别、内容摘要、发往单位、批用人、用章人)。

第三条用章审批程序

(一)"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公章的使用

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对外办理各项事宜均使用"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公章。使用该公章须填写用章登记表、经部门领导审核、报西校区建设指挥部主管领导(总指挥、副总指挥)审批签发,经办人签字后方可用章。

(二)"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西校区建设过程中除以学校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合同外,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均使用"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合同专用章"。

合同的签订程序:设计、勘测、监理、施工、委托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等合同,由计划经济部承办,指挥部有关人员讨论,经指挥部、监察处、审计处和法律顾问审核并填写《西校区合同会审表》后,报指挥部总指挥审批签字。公章管理者依据总指挥、副总指挥、总工程师、主管部长会签的《西校区合同会审表》方可用章。

第三章公章的管理

第四条凡加盖公章后的'文件材料均需留存一份备案,并按有关规定立卷归档。

第五条公章管理者必须严格履行公章管理制度,妥善管理好公章,对于不符合用章管理规定的文件材料不得用章。因错用公章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要予以追究责任。

第六条公章不得带出校外,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外带使用时,要经西校区建设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并派专人监护,用完公章迅速送回。

第四章附则

第七条关于使用学校公章和学校法定代表人名章的规定。

西校区建设指挥部代表学校对外办理公务或以学校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合同,需要使用学校公章和学校法定代表人名章时,须经校长审批、西校区建设指挥部总指挥审核、到学校校长办公室办理用章登记,经办人签字后方可用章。

第八条本规定由xx大学西校区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公章管理制度(篇9)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公章由专人保管,一般由主任指定或业主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由专人保管,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其他业主代表专人保管。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公章,不得随意摆放,以防止他人盗用,更不能将公章交于他人任意使用。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存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和盖章文件的复印件等文件。

第八条保管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被暂时停止工作或资格终止的,应当自停止工作或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公章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决议指定的专人。

第九条更换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的,原保管人应将公章及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盖章文件的复印留底存档文件等资料一并移交。

最新危险作业管理制度2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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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各类危险性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部门、各单位。

在公司管辖范围内从事危险性作业的外委施工单位、承包单位、供货单

三、 定义

危险作业指在生产或施工区域内进行的起重吊装、有限空间、临时用电

四、职责

安全管理部门

编制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根据公司实际界定危险作业的范围;

监督危险作业许可制度的执行,对不遵守许可制度的单位进行督导,

生产管理部门

特殊危险作业开工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组织作业单位有关人员对危险作业进行技术磋商,确定安全可靠的风

危险作业前组织或参与方案或安全技术交底。

对危险作业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必要时会签危险作业许可证。

各部门、相关方

认真学习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和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专业管理制度;

对需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特殊危险性作业向技术部门提出申请,

认真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对在本区域内进行的危险作业进行监督、

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对接口相关方的危险许可的监督管理。

审批人员的职责

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进行审查。

检查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督促相关人员履行其职责。

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提出并督促落实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组织进行安全教育。

加强对作业现场的检查与指导。

监护人的职责

监督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

在发生危险时采取救援措施。

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

作业人员的职责

严格执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

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

五、作业安全管理内容

从事危险作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履行

危险动火作业(简称动火作业)

危险动火作业指在公司危险范围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

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动火作业按动火危险程度分为特殊动火、一般动火二级。

特殊动火需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

特殊动火

凡属下列情况的动火均为特殊动火:

①高处交叉动火作业;

②有限空间内动火;

③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装置、容器、输送管道、储罐等部位或其他

④带压不置换的动火作业;

⑤节假日、夜间等特殊时期进行的动火作业;

⑥冬春季枯草季节在枯草地附近 2 米范围内进行的动火作业或风力较大、作

进入有限空间动火作业,必须同时遵守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

动火作业过程中,如果作业条件发生异常变化,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指进入设备、容器、管道、储罐、地沟、锅炉、地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填写危险作业许可证,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确保清洗置换合格或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并指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尽量避免使用电动工具,必需使用时,要按

有限空间作业要有良好的出入通道和换气通道,通风不良时,要强制

有限空间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

有限空间内作业,照明电源必须是 36V 以下的安全电压,如在潮湿场

在设备内作业结束时,须认真检查,确认设备内无人、无工器具等,方

危险高处作业(简称高处作业)

定义高处作业:指在距离基准面 2 米以上(含 2 米)有可能发生坠落

高处作业的分类

特殊高处作业

(1)在阵风风力为 6 级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2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3) 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4 )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5 )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6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7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一般高处作业

(1) 在坡度大于 45°的斜坡上面进行的高处作业。

(2) 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

(3) 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

(4)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设备模块、结构模块等容器、设备

(5) 在塔、釜、炉、罐、设备模块、结构模块等容器、设备内进行的高处作

高处作业的管理规定

原则上不批准进行特殊高处作业。如遇紧急情况必须处理时,须将

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报危险作业许可证,审

高处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扎好安全带,带好安

高处作业必须设专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作业开始前,作业人员必须检查作业场所栏杆、扶手、跳板、脚手

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

中不得持物。不准往下投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

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畅通,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

能源介质作业

能源介质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须彻底切断有毒、有害物质的来源,

检修单位根据检修计划和生产工艺需要,制定抽堵盲板方案,于检修

抽堵盲板作业必须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抽堵与其它单位

抽堵盲板时管道(容器)内的温度要小于 60℃;有毒、有害、易燃、

氧气、氮气、乙炔等介质的容器(管道)检修时应用盲板可靠切断,

带煤气抽堵盲板不应在雷雨天及夜间进行,作业时,必须有煤气防护

作业中需照明时,应采用 36 伏以下安全电压。如在高处作业,还必须

危险临时用电作业(简称临时用电作业)

临时用电作业:是指除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之外的基建施工、检维修、

工程检修需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接临时用电前,应办理危险作业许可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拉接临时电源,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

拉接、拆除电源线等用电操作,须由有操作证的专业电工负责。作业

必须按规定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除临时用电接线盘外,其它配电盘禁止拉接临时用电。如特殊情况确

临时电源线不得搭靠工艺设备、管道等,应合理架空敷设或穿管,严

使用手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并配上漏电保护

外委施工临时用电由基建办负责组织,并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

危险起重吊装作业(简称起重吊装作业)

起重吊装作业:在公司制造车间、施工现场等区域内进行的大中型设

从事起重吊装作业前,应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作业单位须制定可靠

夜间吊装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雪、大雾及六

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必须佩戴安全帽,高

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及吊具、

起重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熟知施工方案、起重设备性能、操作规程、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点,不得将建筑物、

起重吊装作业时,起重机具包括被吊物与高压线路导线之间应保持安

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

吊运过程应保持钢丝绳垂直,保持运行同步,以防吊机吊载不均,造成吊机倾覆

危险交叉作业(简称交叉作业)

交叉作业:车间或施工现场两台起重机械同时进行的起重交叉作业、

起重交叉作业的管理规定

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规范以及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在起

作业区域的设定为依据吊车作业半径划分,在其临近位置有其它工

种作业时,作业区域的围护要尽量做到最小、最有效,并留出一条人行通道。

在无法避开交叉作业时,必须提前向安全管理部申请批准,同时要

做到:

在作业现场必须有安全员全程监护。

吊臂、吊物正下方不允许有作业人员和其它无关人员。

在吊臂旋转过程中,其下方不允许任何人进行任何作业;只有在吊

臂停止,吊物落位开始安装时,其它作业才可进行。

作业区域不允许有任何无关作业人员随意穿越。

安装交叉作业的管理规定

在每一层高空交叉作业下方必须设置有效的隔离措施。

焊接点下方必须设有防火毯或接火盆,以防止火花溅落灼伤下方的

管廊下方必须装上安全网,防止高空坠物造成对地面人员的伤害。

上方的管材、钢梁必须要有可靠的固定。

携带到上方的所有的作业工具必须装入到工具袋内,所有的工具、

所有的高空作业平台、走道必须设有踢脚板。

在高空作业的下方必须设置有效的围护,并设专人监护。

各作业单位在进行交叉作业前要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书或有

六、危险作业的审批权限与程序

现场检查,制订安全措施;

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危险作业内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

填写作业许可证:

申请单位作业具体负责人填写许可证上有关内容。

安全措施确认签名:

安全措施分别由监护人和作业人员检查确认,并签名。

安全管理员审查:

安全管理员到现场检查有关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审查签名。

审批:

作业单位负责人(如主管)、作业单位上级负责人(如部门负责人、公司领

导)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签发作业许可证,准许作业。

必要时特殊危险作业需经有关管理部门会签提出审核意见。

作业许可证的时限:

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 7 天,作业许可证不能延期使用。

最新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篇2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暂行条例》、《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搞好安全生产的必须和禁令》等法规和条例。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确保作业安全。

2、认真贯彻执行“劳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

3、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发证,才能上岗操作。

4、进行危险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如:“动火许可证”、“带电作业票”、“高处作业证”、“罐内作业证”、“起重作业证”等等。作业时,必须有充分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并在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监护员的组织或监护下,才准施工。“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罐内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1)“罐内作业”:凡进入塔、釜、坛罐、炉膛、锅内、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地坑、井下、下水道或其他闭塞场所作业,均称为罐内作业。进行罐内作业,必须办理“罐内作业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才能执行。“罐内作业”的安全措施通常有下列几种:

1.安全隔离。

2.清洗和转换。

3.通风。

4.加强监测和罐外监护。

5.防护用具和照明。

6.急救措施等。

(2)“起重作业”:“起重作业必须办理”“起重作业证”。必须遵守《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及起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时,在确认起重环境和起重器具安全的情况下,应严格遵守以下“十不吊”的原则: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斜牵斜挂不准吊;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吊物上有人不准吊;地下埋设物不准吊;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3)“高处作业”:凡在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应办“高处作业证”。高处作业的安全守则如下:

①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的人不准从事高处作业,患深度近视眼病的人也不宜从事高处作业。

②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雾、雷暴等恶劣气候的露天场所,不能登高作业,夜间登高作业需有足够照明。

③作业条件:高处作业均需事先搭好脚手架或采取防坠落措施。在没有脚手架或没有栏杆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用其他可行的安全措施。

④现场管理:应设围栏或其他明显的安全界标,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员在作业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进入高处作业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戴好安全帽。

⑤防止工具、材料坠落。高处作业时,应一律使用工具袋,格棚式平台应铺木板;用绳工具;上下层同时作业时,要采取隔离措施。

⑥脚手架的安全要求:必须能承受站在上面的人员和材料等重量。一般脚手架的载荷重量不行超过270千克/平方米。用竹梯或木梯上高处作业,首先要检查梯子主杆和梯横档的材料质量情况。

1.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

(4)“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防火、动火、用火制度”。

(5)“带电作业”:一般不允许“带电作业”,特殊情况时,必须办理“带电作业票”,并在安全防护及救援措施完备的情况下,在安全管理人员、电气专业人员的指导、监护下,才准专业操作人员作业。

5、剧毒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必须由经过严格专业培训的专职化验员进行操作,并执行“剧毒危险化学品付出储存及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

6、其他危险作业必须执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最新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条、为确保工作人员进行危险作业时,其事先做妥一切安全处理、防护提高作业时的危险意识已达到零事故的目标。

第二条、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确保作业安全。

第三条、认真贯彻执行“劳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

第四条、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发证,才能上岗操作。

最新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篇4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务必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职责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务必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持续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务必立即关掉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务必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一、特殊工种务必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2、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好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务必立即停产整顿,找出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将不合格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2、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

3、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4、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

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找出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善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

1、厂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

2、安全生产教育要定期对全公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教育,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为易燃品,公司内和仓库要严禁烟火,酒库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5、安全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

最新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篇5

1、一、不伤害自己:

2、第十三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第三十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和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建设,并实现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

4、(五)配合事故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5、联合作业

6、电工应经专业培训并取证;

7、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应当通过信息网络、新闻传媒、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将安全生产检查结果和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向社会公开。

8、(五)督促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安全生产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9、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时应防止暴露、防止泄漏,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10、“(四)从业人员超过一千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1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其他监管部门推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制度

12、岗位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3、(五)国家安全生产标准规定的其他要求。

14、(一)设备的安全状态良好,安全防护装置有效;

15、人的生命是脆弱的,变化的环境蕴含多种可能失控的风险,你的生命安全不应该由他人来随意伤害。

16、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17、(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

18、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9、检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配备合适的工具和防护用品;

20、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设施的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21、按时做动火检测分析;

22、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和使用管理,建立采购、发放和使用登记建档制度,及时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不得以现金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

23、不忽视已标识的/潜在危险并远离之,除非得到充足防护及安全许可。

24、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25、在作业场所内开挖、掘进、钻孔、打桩和爆破等挖掘作业活动,应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方案;

26、指定专门的协调联络人,作业过程中充分信息沟通;

27、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8、作业人员须经过培训并具备相应技能,掌握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的有关信息,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29、(三)每年至少组织和参与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30、第三十八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明确安全生产工作机构或者人员并为其提供必要的保障。

31、禁止垂直进行高处交叉作业,分层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

32、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在每天工作前进行本岗位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

33、(二)组织安全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并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

34、你的安全知识及经验与同事共享,帮助他人提高事故预防技能。

35、(二)电气设备、线路安装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36、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的场所作业,应使用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平台、脚手架、吊架、防护栏或安全网等,作业前检查确认是否牢固;

37、(二)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组织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督管理方案;

38、第一章总则

39、(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40、(三)有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和被举报、投诉的生产经营单位。

4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离岗六个月以上的或者换岗的从业人员,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后的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

42、危险作业三不原则:

43、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

44、遇有不适宜的恶劣气象条件时,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45、作业过程中确保有作业监护人;

46、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47、驾驶员须经培训合格并取证;

48、(三)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负责人,督促落实整改,并将检查整改情况记录在案。发现有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指令职工暂停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49、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建立和实施下列安全生产制度:

50、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避免联合作业。

51、接触危险化学品作业

52、当人员进入开挖面时,若属进入受限空间,则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许可证;

53、(一)整洁通风,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符合紧急疏散、救援要求;

54、驾车时不得使用手机和对讲机;

55、交通车辆必须配备安全带,驾乘人员应系好安全带;

56、第十八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57、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

58、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安全技术防范(以下简称技防),是指运用科学技术手段,预防、发现、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和重大治安事故,维护公共安全的活动。

59、禁止超员、超载和超速行驶;

60、(三)向作业人员说明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

61、(四)参与所在单位事故调查,并对所在单位受委托组织事故调查的调查报告提出审查意见;

62、制定协调一致的应急方案;

63、(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安全主任和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职或者兼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64、(四)从业人员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岗位工人和被派遣劳动者等人员。

65、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6、中压管道大于等于100且小于等于200㎜管线,低压DN≥200㎜管线带气动火作业;

67、(八)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

68、(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69、第二十四条本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矿山、建筑施工、金属冶炼、机械制造、交通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70、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未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和培训、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的,由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可以依法处以罚款。

71、冷静处理所遭遇的突发事件,正确应用所学安全技能。

72、(四)作业场地以及物品堆放符合安全规范;

73、在防火防爆区产生明火的作业、产生火花的作业和产生高温的作业,如电焊、气焊、气割、等离子切割、氩弧焊、钢铁工具的敲打、凿打、电烙铁和高温熔融物等,应与生产系统隔离;

74、发生较大以上等级(含较大等级)生产安全事故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当地公安、司法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关责任人员逃逸或者转移、隐匿财产。

75、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确保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人员宿舍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与人员宿舍保持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距离。

76、按要求对车辆定期检验,使用前要对车辆检查,以保证车辆安全性能良好;

7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信息向社会公开,为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和行业协会、社会公众查询提供便利。公开事项包括违法单位的名称、字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公开起止日期等信息。

78、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应依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和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和措施;

79、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前款职责的同时,应当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同级人民政府其他监管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80、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和社会公众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举报。

81、第四十五条有关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追究法律责任,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处理结果。

82、(三)所用的设备、工具符合安全操作规定;

83、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84、(一)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85、“(三)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机械制造、建材、电力、交通运输单位、农业机械作业合作组织;

86、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87、第五章法律责任

88、第四十三条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监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89、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有对安全生产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有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的义务,开展切实有效的安全生产公益宣传。

90、起重作业前,应对起重作业风险评估,大型起重作业要制定作业方案;

91、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其从业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92、应设专人监护;

93、(3)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它是各工种、各岗位操作工的具体操作规范。

9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生产经营场所和职工宿舍的安全出口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出口标志明显、保持畅通并符合紧急疏散和救援要求。发现占用、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职工宿舍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安全隐患,应当即时整改。

95、同一生产经营场所和职工宿舍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和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公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96、第四十二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组织事故抢救、开展事故调查。

97、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确保其设备及相关安全设施符合以下要求:

98、杜绝侥幸、自大、省能、想当然心理,莫以患小而为之。

99、(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100、在已经投用的生产及其辅助设施上检修作业,应实施充分的风险评估,制定检修方案和安全措施方案;

101、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02、安全生产有关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和内部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提供安全生产服务,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103、(四)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宿和从事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活动;

104、你的安全是公司正常运行的基础,也是家庭幸福的源泉,有安全,美好生活才有可能。

105、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直接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其他分管负责人、相关人员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06、第三十二条为安全生产工作和职业卫生提供服务的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认证、评价、评估、教育培训、咨询等活动,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对其作出的结果负责。

107、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事故发生、参加事故抢险救护、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研究和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先进科学技术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08、下列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09、清除周围易燃物,限制火花飞溅;

110、(二)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参加应急演练;

111、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112、(二)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生产技术部门加强对生产设备、安全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并督促部门负责人和职工进行生产岗位安全检查;

113、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隐患的治理进行定期督办。

114、(二)规定的安全措施落实;

115、从业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停止操作、采取措施解决,对无法自行解决的隐患应当向主管人员或者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主管人员或者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及时解决。

116、(一)参与制定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并具体组织实施;

117、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职工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应当立即组织整改,在隐患整改前或者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必要时应当停产、停业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及隐患整改情况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报告。

11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需要报经项目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在报批时,同时报送安全设施设计文件。

119、起重作业

120、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21、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事项。

122、第五十三条本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123、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由发证单位依法吊销其相应资格。

124、(二)确认作业人员的上岗资质、身体状况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125、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悬吊、挖掘、建设工程拆除等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输油(气)管线、通信光(电)缆作业,有限空间内作业,应当执行危险作业管理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落实下列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126、(六)国家安全生产标准规定的其他要求。

127、设置安全警戒区;

128、针对检修内容采取有效的隔离、泄压、置换等措施:

129、(四)发生事故时迅速组织抢险救援,并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配合调查处理;

130、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培育和发展安全生产有关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

131、(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132、操作动力起重装置的工作人员和司索指挥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133、(五)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134、(四)接到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和社会公众举报后,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及时依法查处的;

13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时监控,建立事故预警预报机制,定期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监管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数据信息。

136、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危险作业场所和生产、储存设施等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和标志、标识,将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发生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措施等事项告知从业人员,保障从业人员的知情权。

137、应申请作业许可并得到批准。

138、停送电和电气检修应申请作业许可并得到批准。

139、(五)每年向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140、动设备检修要对动力源有效隔离;

141、第四十四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4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核查,对确有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并依法查处。

143、你的活动随时会影响他人安全,尊重他人生命,不制造安全隐患。

144、确保所有相关人员均能胜任其工作岗位,限制进入受限空间人员数量,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品;

145、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14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147、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和指挥机构,并按照规定将本级人民政府应当承担的应急救援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148、(四)每半年至少组织和参与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49、条例全文

150、(二)安全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制度;

151、(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152、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被委托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监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事故的调查工作。

153、工作人员应能胜任相应的工作,有登高禁忌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154、(五)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55、(六)因事故受到损害后依法要求赔偿;

156、虚心接受他人对自己不安全行为的纠正。

157、“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58、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在编制项目设计文件时,同时编制安全设施的设计文件,并对建设项目设计全面负责。

159、(三)有爆炸危险的工作场所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160、“(二)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金属冶炼、危险物品使用、船舶修造单位;

161、对所接受到的安全规定/标识/指令,认真理解后执行。

162、他人生命与你的一样宝贵,不应该被忽视,保护同事是你应尽的义务。

163、气体检测仪

164、(四)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设备、设施保障制度;

165、在法定期限内,因事故伤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事故等级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166、(四)发生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和处置。紧急撤离时,服从现场统一指挥;

167、(九)安全生产管理台账、档案制度。

16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开展日常检查应当对有关信息登记、建档,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提出整改要求,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查处。

169、(一)确认现场作业条件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170、在设备、管道上动火应清洗和(或)置换;

171、任何活动或设备都可能是危险的,确认无伤害威胁后再实施,三思而后行。

172、陆上交通运输

173、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制度,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定期检查。

174、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基本上可分为三大类:

175、(四)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176、电气作业

177、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采取安全评价等方式分析事故成因,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和整改方案,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将整改落实情况向全体职工公开,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报告。

17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值班室和值班电话,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上报事故情况。

179、纠正他人可能危害自己的不安全行为,不伤害生命比不伤害情面更重要。

180、(三)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具体落实事故防范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整改和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181、(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182、(二)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存在问题,并督促事故防范、隐患排查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183、(一)组织制定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并督促实施;

184、送电前应专人检查线路上是否还有人工作、有无漏电,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

185、本条例所称技防产品,是指用于技防活动,具有防入侵、防抢劫、防盗窃、防破坏、防爆炸等功能的专用产品。

186、三、不被别人伤害:

187、(五)未依照规定报告事故情况或参加事故调查,在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善后工作和督促落实事故处理有关工作中失职、渎职的;

188、对不熟悉的活动、设备、环境多听、多看、多问,必要的沟通协商后再做。

189、在受限空间外应有专人监护,有应急抢救措施;

190、操作设备尤其是启动、维修、清洁、保养时,要确保他人在免受影响的区域。

191、通过采取系统的支护、放坡、台阶等适当的措施来控制滑坡和防止塌方;

192、(一)协助所在单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拟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审核所在单位上报的有关安全生产报告、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及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并具体检查督促实施;

193、第五十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未依法取得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取缔,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94、除执行专项作业的安全要求外,还应将作业对周边可能产生的影响告知相关各方;

195、(四)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者其它事故的,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196、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和责任认定等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应当根据调查组多数成员的意见作出结论性意见。事故调查组成员的不同意见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的附件中说明。

197、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监管部门应当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制度,对重大隐患及其整改情况应当及时登记,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198、(三)组织落实事故防范、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整改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199、第五十二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200、(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01、保持正确的工作态度及良好的身体心理状态,保护自己的责任主要靠自已。

202、使用合格的全身式安全带和其它防坠落设备;

203、充分评估相关各方作业产生的互相影响,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204、(六)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明确。

205、第六章附则

206、在当天生产活动结束后,从业人员应当对本岗位负责的设备、设施、电器、电路、作业场地、物品存放等进行安全检查,防止非生产时间发生事故。

207、(一)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并指导、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防范、隐患排查和整改,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监控等制度;

208、(一)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09、(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以及职业健康措施保障制度;

210、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211、作业前所有的吊索、吊具须经专业人员检查;

21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应当对举报者的有关信息予以保密,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应当对举报者予以奖励。

213、第六条工会应当依法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隐患排查、事故整改等制度,参与检查、事故调查等安全生产工作,并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14、第五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15、高处作业

216、生产经营单位其他分管负责人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前款规定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217、(二)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18、(三)了解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防范和应急措施,获得工作所需的合格劳动防护用品;

219、(五)对特种设备依法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220、第四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宿舍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1、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22、(二)安全警示标志、标识应当明显、保持完好,便于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识别以及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

223、储配站、CNG加气站工艺管道、区域调压站站内工艺管道;

224、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225、同一建筑物内的多个生产经营单位共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依照委托协议承担其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26、第一条为加强安全技术防范管理,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27、第三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228、在挖掘作业之前,应对作业场所风险评估,所有可能的地下危险物,例如:管道、电缆等已被确认、定位,必要时应隔离;

229、进入受限空间应确定各种有影响的能源已被隔离,并挂牌和锁定,对受限空间进行置换、通风,按时对空气检测;

230、(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参与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和实际负有本单位生产经营最高管理权限的人员。

231、城市高压管线、次高压管线、中压管道DN>200㎜管线带气动火作业。

232、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由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本

233、第四章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处理

234、应申请作业许可并经批准。

235、(三)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236、积极参加安全教育训练,提高识别和处理危险的能力。

237、(四)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采取应急措施,停止作业并撤出作业人员。

238、关键危险作业安全控制要求是不发生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

239、应正确使用绝缘防护用品和工具;

240、检修线路和设备须停电进行,实行有效的隔离锁定和安全警示;

241、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明确安全生产工作机构或者人员并为其提供必要的保障,按照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42、负载不得超过起重设备的动态和(或)静态装载能力;

243、(三)检查作业岗位(场所)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并及时报告;

244、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对以下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进行重点检查:

245、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保持警惕,及时发现并报告危险。

246、(三)根据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247、挖掘作业

24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诚信分类管理,建立激励和惩戒制度。

249、起重装置和设备应处于检验合格证书的有效期内,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正常工作;

250、(二)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涉嫌与职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的生产经营场所;

251、(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的;

252、从事接触或潜在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作业,工作场所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

253、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规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54、如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检查制度、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厂区交通运输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等。

255、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直接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其他分管负责人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256、你所知、造成的危险及时告知受影响人员、加以消除或予以标识。

257、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职责:

258、(三)对检查中发现的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事故隐患,未依照本条例规定采取责令排除隐患、督促落实整改等措施的;

259、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支持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等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教育,增强全社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以及事故预防、自救互救的能力。

260、(一)矿山、建筑施工、金属冶炼、机械制造、交通运输和危险物品生产、使用、储存、经营等生产经营单位;

261、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登记建档内容包括重大危险源的名称、位置、性质、应急措施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等。

262、(五)个人防护用品、用具齐全、完好,并正确佩戴和使用;

263、(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6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隐患登记台账,实时登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登记的信息应当准确、明晰。

265、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266、涉及信号旁通、连锁旁通、热工等特殊作业,还应申请相应的作业许可并经批准。

267、在挖掘作业周围设置围栏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关注地面状况和环境变化;

268、第四十九条为安全生产工作和职业卫生提供服务的机构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检测、检验、认证、评价、教育培训、咨询等服务时弄虚作假的,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机关、行政监管等部门、行业自律组织处罚或者处理的,有关部门五年内不得委托其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69、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270、(2)各种单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71、掌握自己操作的设备或活动中的危险因素及控制方法,遵守安全规则,使用必要的防护用品,不违章作业。

272、停气户数≥1000户带气动火作业;

273、储配站、CNG加气站、液化气汽化站内、区域调压站、其他易燃易爆区域安全间距内不带气动火作业。

274、防止高处落物伤人;

275、热工作业

276、应设动火作业监护人,配备充足应急灭火器材;

277、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基本技能、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认识危险、规避危险和排查安全隐患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78、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安全设施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验收同时进行。

279、设备检修作业

280、二、不伤害别人:

281、(一)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82、“(一)从业人员超过五十人的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废弃处置单位;

283、(一)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等生产经营主体。

284、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职责:

285、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作业的,应当在作业前与受委托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86、在从事危险作业时,最少人数是两个,这两个人在一起形成了一个互相监护和互相协作的关系。怎么个说法呢?就是说当其中一个人操作时另一个人在旁边起监护作用,不让操作人操作失误,同时当工作需要配合时另一个人就得及时配合工作以完成工作任务。就是这样。

287、第四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未依法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或者进行实时监控的,由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可以依法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88、做好电荷释放和检验,禁止接触高压带电设备;

289、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岗位排查和专业排查的内容、范围和责任。

290、作业应得到设备管辖部门的确认和许可;

291、(三)重大危险源辨识、监控和隐患排查、登记、治理制度;

292、(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293、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使用等活动,以及对上述活动的管理,适用本条例。

294、(一)指导制定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并指导组织实施;

295、(四)按照规定报告事故情况,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依法组织或者参与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的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协调有关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督促落实事故处理的有关决定;

296、推广采用《OGP陆上运输安全推荐准则》

29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其他监管部门)依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298、(二)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问题,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99、管理者对危害行为的默许纵容是对他人最严重的威胁,安全表率是其职责。

300、风险作业“三不”原则:无作业证不作业,无安全措施不作业,无监护人不作业。

最新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篇6

一、根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为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险作业的定义:凡对操作者本人及周围其他人员和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的作业,称为危险作业。

三、危险作业的范围:

1、高处作业;

2、带电作业;

3、禁火区内或对忌火器、物进行明火或易燃作业。

4、爆破或有爆炸、燃烧危险的作业;

5、有中毒或窒息危险作业;

6、清仓、清库作业;

7、符合危险作业的定义的其它作业。

四、危险作业规定

1、凡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危险作业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办理审批手续;特殊情况(如抢险或紧急处理事故等)允许事后补办手续,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2、危险作业的审批视危险程度而定,特别危险作业由公司领导审批,危险较大的作业由项目领导审批,危险性较小的作业由施工部领导审批。

3、危险作业审批前,有关人员必须亲临现场通过必要的检测数据,落实好相应的防护和救护措施后方可批准。

4、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身体状态良好,禁止女工、老、弱、病、残人员参加。

5、危险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标志,有专人监护,做到可干可不干的一律不干;能够到安全地点或安全期间干的一定转移到安全地点或延迟到安全期间干;能用比较安全的方法代替的一定采用较安全方式作业。

五、危险作业的审批手续及权限。

1、进行危险作业,应有申请作业部门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见附表),经安全负责人现场检查,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2、危险作业的审批权限。

⑴高处作业由班组领导(兼职安全员)或部门主管(兼职安全员)审批;

⑵在轻质物面上的作业(彩钢瓦顶、)由施工主任或部门主管审批。

⑶禁火区或忌火设备、工器具、油桶、电气室等易燃场所进行明火作业,由项目安全部门审批;

⑷有中毒或跌落深埋、窒息等危险作业(清仓、清罐、清库、煤仓(煤磨)检查和维修,由安全办审批;⑸带电作业由施工部安全员审查报项目审批;

⑹爆破或易燃、易爆场所(煤粉制备系统、油库、油罐、氧气乙炔瓶库)动用火种、电气焊由项目安全办审查,项目经理签署意见上报安全环保监察部审批;

六、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

4、作业前、作业中不准喝酒,不准吃速效感冒药、苯海拉明、非那根等能使人打瞌睡、困倦或精神不振的镇静剂药物。

七、危险作业安全要求

1、作业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设备、辅件、用具要完好可靠、符合安全要求。

2、作业区域内要整洁,道路要畅通,要有明显标志或告示。

3、作业完成后应进行现场整理和清点,并及时向审批部门报告。

最新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篇7

1、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

2、危险作业必须编制严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3、高空作业应衣着灵便,不得攀登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或乘吊篮上下,工具材料严禁向下抛掷;交叉作业,要保证隔离防护棚牢固严密。

4、深基础、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摸清作业环境条件,要充分考虑地下可能出现的地下水、流砂、淤泥、有毒气体、塌方、漏电、断绳、落物等诸多不安全因素,保证各类装置完好、灵敏可靠,人工挖孔桩作业人员连续作业每班不得超过2小时。

深基坑边坡支护要经力学计算并经审核、审批。槽、坑、沟、井边设围护,1m以内不得堆土,1.5m以内不得存放材料、机具。

5、临时用电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其安装、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在潮湿、危险场所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6、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顶升、加节等工作,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队伍完成。

7、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10m以上。

8、现场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指定专人监护。高空施焊,要清除下方及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并用阻燃板接住火花。

9、在强腐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必须保持防护设施的安全、有效;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必须加强通风。

10、起重吊装作业,必须充分做好准备,四周不得有障碍物,保证起重机械设备、吊具及安全装置的灵敏和受力部件、索具的可靠,每次作业前须经试吊检验。

11、装卸爆破器材要白天进行,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爆炸物品不得同车运输和同库存放。爆破前要设警戒线、发出信号,待危险区域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地点后,方可实施爆破作业,爆破完毕,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

12、拆除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严禁顺序颠倒,不得伤及毗邻,脚手架和模板拆除应按设计,遵循先搭后拆、后搭先拆、非承重先拆、承重后拆的原则,严禁向下抛掷。

13、吊架、挑架、挂架、模板支撑系统和高度15m以上落地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有经过审核、批准的设计计算书、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14、现场各种脚手架、临建、洞口临边防护、模板工程、基坑支护、临时用电、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及施工机具搭设安装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验收单必须有量化的验收内容,签字手续齐全。

最新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篇8

(一)、作业前,项目部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的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二)、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

(三)、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四)、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危险作业单位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惊醒监督检查。

(五)、对于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六)、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

(一)、高空作业(高度在2米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二)、起重作业;

(三)、爆破作业;

(四)、电气焊作业;

(五)、处理易燃易爆、危险化学毒品等物质的作业;

(六)、潜水作业;

(七)、电工作业。

第八条、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有充分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并在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监护员的组织或监护下,才准施工。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一) 高处作业:凡在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安全守则如下:

1、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的人不准从事高处作业,患深度近视眼病的人也不宜从事高处作业。

2、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雾、雷暴等恶劣气候的露天场所,不能登高作业,夜间登高作业需有足够照明。

3、作业条件:高处作业均需事先搭好脚手架或采取防坠落措施。在没有脚手架或没有栏杆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用其他可行的安全措施。

4、现场管理:应设围栏或其他明显的安全界标,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员在作业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进入高处作业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戴好安全帽。

5、防止工具、材料坠落。高处作业时,应一律使用工具袋,格棚式平台应铺木板;用绳工具;上下层同时作业时,要采取隔离措施。

(二)起重作业 :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指挥证进行作业,并认真执行其中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一下“十不吊”的原则: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地下埋设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实施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下列五项规定:

(1)、有专(兼)职安全监督员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

(2)、由持有《爆破员作业证》的爆破员作业;

(3)、在危险区域边界设置岗哨和标志;

(4)、爆破前必须有信号,危险区内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5)、必须在爆破后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2、必须严格执行爆破作业操作规程;

3、爆破器材的组装、加工等危险性作业必须在专门场所进行,严格在放炮现场库房内进行;

4、领用爆破器材不得超过当班用量,所需爆破器材由安全监督员或专门负责人和爆破员共同核定填写领料单,并共同签字后交单位负责人签字,然后凭此签字的领料单到保管员处领料,剩余爆破器材,经核实并由领料人签字后退回仓库,不得带回家中或随便存放在别处;

5、保管好爆破现场的爆破器材,严防被盗丢失,严禁赠送、转卖、转借爆破器材,严禁使用爆破器材炸鱼、炸兽;

6、严禁在接触爆破器材时吸烟、用火。

最新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检修作业安全的控制与管理,确保检修作业过程中安全,结合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守则》《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联保互保制度》《安全检查区域责任制度》《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设备维修安全管理规定》和“四个重点”安全管理要求等规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检修作业。

第三条 工程施工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操作纳入应急预案管理。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五条 各单位应将检修作业进行统计分类,明确一般检修作业、重点检修作业、危险检修作业等审批级别,分别明确管理责任人。所有检修作业均应适用作业票制度。

第六条 各单位应进一步完善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作业前危险辨识和安全措施制定、安全可靠性评估和作业审批、作业前安全交底和措施落实确认、联保互保关系确立和现场安全监控、作业现场恢复和结果验收等。

第七条 检修作业安全措施必须明确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措施、致使设备运转或安全装置失灵的动力能源控制措施、检修作业影响区域的控制措施等,必要时应明确应急措施。

第八条 各单位应在检修作业前明确检修作业单位和作业区域所属单位各自的安全责任。

第九条 各单位应经常开展检修安全技能培训和检修安全知识教育。大、中修工程施工前应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

第十条 检修现场责任领导应严格落实《安全检查区域责任制度》中的相关要求。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建立严格的作业审批程序,作业审批人应对作业的安全合法性、安全措施的可靠性负责。

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规范各级作业票的使用,作业票内容应包括作业名称、主要内容、起止时间、地点区域、作业类别级别、作业单位(包括人数)、安全措施(责任人)、安全交底人(签字)、安全交底接受人(签字)、作业地点岗位人员(签字)、作业审批人(签字)等内容。

第十三条 检修作业负责人应随身携带作业票备查,作业结束后,应将作业票归档留存。

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不断细化分解检修作业内容,逐步推进检修作业规程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三章安全监控

第十五条 所有检修作业均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第十六条 正常生产过程中的维修,作业人员必须经岗位人员同意并在作业票上签字后,悬挂检修作业牌,方可进行检修作业。该区域的安全检查监控责任仍由原责任人负责。岗位人员和区域负责人有拒绝作业和随时终止作业的权力。

第十七条 外单位进入本单位进行检修、抢修作业,必须经生产处组织安排,严格履行安全交接签字手续,双方应认真落实《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第四章“跨区域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行政负责人,应加强检修作业检查指导。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监督检查检修作业过程中安全保障体系运行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第十九条 各单位应严格落实检修作业安全要求,规范作业票使用,凡有违反本制度的作业行为,给予经济处罚500 元。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技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天津天铁冶金集团有限公司

最新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为了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认真负责,规范作业,制止违章,防止安全、工伤、消防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促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本公司所属范围内所有部门和员工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应与事故预防相结合。各部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

第四条 根据各级员工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必须遵守本制度和有关安全制度等,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完善作业现场安全条件,确保作业安全。

第五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主管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责;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负责;作业现场监护人对直接作业和辅助人员的生命负责;各现场作业人员对自已的安全工作负责;外来工程施工队主要负责人对本队安全工作负责。

第六条 各部门在危险作业前负责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规范作业,防止事故。教育应做好书面记录。

第七条 针对在作业中发生的安全、工伤、消防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和部门的责任,严肃处理与考核。

第二章 危险作业种类和身体条件

第八条 危险作业种类

1. 高空作业。

2. 进入容器、设备内有中毒、窒息、烫伤、坠落危险的作业。

3. 进入天棚内作业。

4. 进入下水道等闭塞场所的作业。

5. 带电作业。

6. 禁火区动火作业。

7. 有爆炸爆破危险的作业。

第九条 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

1. 作业人员应年满18周岁,经体格检查应合格,确保直接作业和辅助作业的员工身体健康。

2. 禁止患有以下疾病的人员从事危险作业: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严重贫血、癫痫病、精神病、严重关节炎、深度近视眼病及患有不适应危险作业的疾病,严禁从事危险作业。

3. 工作人员饮酒后,精神不振时禁止危险作业。

第三章 危险作业申请审批

第十条 在危险作业前,由从事作业部门负责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审批手续。先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审批单》或《动火审批表》(见附表A或附表B)一试二份,明确填写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日期、确定直接作业和辅助作业人员与身体健康状况、现场监护人和指挥人、制定“防护措施”或“安全防范措施”,报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作业。一试二份,作业部门一份、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一份备查。

第十一条 由外来工程施工队来公司到部门从事危险作业,由外来工程施工队负责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审批单》或《动火审批表》,先报所在部门审批,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安全员现场检查后提出意见,签名后,再由工程施工队报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作业。一试三份,外来工程施工队一份、所在部门一份、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一份备查。

第十二条 如果因工作需要,确实将一般作业改为危险作业的,也应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申请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作业。如情况紧急,来不及履行申请审批手续,现场应定人负责,及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立即报告安全或消防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和公司安委会领导。

第四章 安全检查与管理

第十三条 遵守《安全检查制度》,对作业现场认真检查。公司级负责监查,监查后应有书面记录。对在监查中发现的危险隐患或违章行为及时发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单》,限时限期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 遵守《安全检查制度》,各部门负责对危险作业现场的每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有效消除隐患,控制事故。当收到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单》后,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及时签名,并组织有关人员立即整改,在限定时期内整改完毕,同时将整改情况填写在《整改通知单》第三联,并将第三联及时反馈给安全或消防主管部门或公司安全、消防专职管理员。

第十五条 各部门对公司级负有安全监督检查管理职责的专管人员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与条例、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制度等履行监督检查管理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十六条 在发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单》时,被检部门主要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监查人员应将此情况记录下来,向安全部门、消防部门领导或公司安委会领导报告。

第五章 处 理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一的,应将存在问题部门列入月度安全消防考核中。具体以下:

1. 从事危险作业,部门在作业前未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审批手续;

2. 作业前,部门未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3. 从事危险作业人员有未满18周岁的;

4. 从事危险作业人员有身患禁止疾病或患有不适应危险作业的疾病;

5. 作业中,作业人员未按“防护措施”或“安全防范措施”内容执行的';

6. 作业现场监护人以任何理由离开了监护点的;

7. 作业人员不按规定正确穿戴专用防护用品,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具等;

8. 危险作业现场未划出禁区,禁区未挂“安全消防警示标识”牌等;

9. 夜间作业或在设备容器内、下水道内作业现场没有充足的照明;

10. 在电焊、气割场地上,易燃易爆物品未移至安全地带。

11. 有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

12. 作业后,未及时清理工具、用具、材料等;未及时清除铁角、火种、废物废料等;未及时拆除临时用电源线等。

第十八条 对造成重大安全、工伤、消防事故的,应按〈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严肃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下列用语的含义:

1. 高空作业:是指距离地面2米及2米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有可能坠落的作业。

高空作业级别划分:

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空作业;

作业高度在5-15米时,称为二级高空作业;

作业高度在15-30米时,称为三级高空作业;

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空作业。

2. 进入容器、设备内有中毒、窒息、烫伤、坠落等危险的作业:是指进入糊化锅、糖化锅、过滤槽、煮沸锅、汁沉淀槽、啤酒发酵罐、洗瓶机、杀菌机、立仓、锅炉炉膛内作业的。

3. 进入房顶天棚内作业:是指在老糖化、包装一部房顶内作业。

4. 进入下水道等闭塞场所的作业:是指通至大寨河的二个下水主干道。

5. 禁火区动火作业:是指消防重点部位:煤气柴油库、化工库、洒精库。

6. 有爆炸爆破危险的作业:是指煤气瓶、乙炔瓶、氧气瓶、氨瓶、0.1Mpa以上的压力容器。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最新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篇11

1、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2、凡有易燃易爆有毒等有害气体厂房、设备、管道动火前必须用氮气、蒸汽等置换干净,隔绝气体来源,堵好盲板,(如有条件时要求拆除一段生产联系的管道)经分析化验确无中毒、着火和爆炸的危险时方准动火,并应随时分析记录。

1)爆炸下限≥4%(体积比)的可燃气体或蒸汽浓度;其可燃物含量

2)爆炸下限

3、取样分析不得早于动火前半小时,如动火工作中途中断半小时以上者,则动火前应重新取样分析合格。

4、管道、设备、容器中如有易燃易爆或受热后能起化学变化引起燃烧、爆炸和中毒沉积物时,必须先清理干净后,或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才能允许动火。

5、在设备、容器、管道、地沟等内部动火应按“密闭设备内部修理安全规则“执行,必须设有二人以上在外面监护,采取规定的防护和救护措施。

6、严格遵守“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规定”,进入罐内前除取样分析可燃按气体含量达到规定要求外,有毒在害气体浓度也应达到允许范围,罐内空气中含氧量应在18-21%之间,罐外也须有专人监护,动火人在罐内作业时不允许气吹割,离开罐时,不得将乙炔焊枪放在罐内。

7、动火作业在2m以上时,必须设置牢固的工作架或捆好安全带。到易燃易爆设备管道的并应采取防止火花或焊渣飞溅的措施,有5级(包括5级)以上的大风时禁止登高作业。

8、必须使用良好的工具(切割咀、焊接咀、手把等)及设备(乙炔瓶、气瓶、电焊机绝缘等),完善的安全附件和安全装置动火。乙炔气、氧气瓶的存放和使用必须距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和氧气瓶的距离应在7米以上。

9、动火前应将现场易燃或可燃物清除干净,严禁带料、带压和开车中动火。

10、动火时应指定专人监护,并根据实际情况准备合适的灭火器材,动火完毕应切断电源,收拾好器具,熄灭余火确认无问题才能离开。

11、动火前,应经安全主管检查动火安全措施,在确认无问题后签发动火许可证,方可动火。

12、厂区内全面严禁吸烟。

13、本制度在停电检修中同样有效,安全主管负责全公司动火证审批手续。

14、无证动火或违章动火者,视情节罚款20-100元/次,并扣除部门月奖金200元。

1、设备(槽罐、塔、釜、地下贮池、炉膛、沟道、烟道、排风道等)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作业许可证”。该设备必须与其它设备隔绝(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不允许采用其它方法代替),并清洗,置换。

2、进入设备内作业前30分钟内,要取样分析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氧含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在作业过程中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3、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穿戴适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毒器具。

4、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作业人员时,必须撤出设备。若要继续再进入设备内作业时,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作业手续。

5、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络。

6、设备内作业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7、设备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源必须是安全电压,灯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8、严禁在作业设备内外投掷工具及器材,禁止用氧气吹风。

9、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执行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有关动火的规定外,动焊人员离开时,不得将焊(割)炬留在设备内。

10、作业完工后,经验修人、监护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无误,并有检修负责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在进入设备内作业证上签字后,检修人员方可封闭设备孔。

1)动土作业是指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2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均为动土作业,应严格按行业标准HG23017-《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执行。

2) 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作业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核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3) 动土作业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并恢复地面设施。

4) 挖土应自上而下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办法。使用机械挖掘,要先发信号。挖土机回旋范围内不准进行其他作业。

5) 挖土施工应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留有安全边坡或设置固壁支撑。如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支撑倾斜、折断等危险征兆时,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应急措施。

6) 挖出的土方堆放位置距沟边不得小于0.8m,在沟道拐角处不得小于1.5m,堆置高度不得超过1.5m。

7) 在坑、沟内作业,应注意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有害气体应采取防范措施,查明原因及时消除。

8) 在建筑物、构筑物附近动土,就按挖掘深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动土安全作业证》由技术员负责管理。

2)动土申请单位在技术员领取《动土安全作业证》,填写有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

3)施工单位接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填写《动土安全作业证》中有关内容后将《动土安全作业证》交动土申请单位。

4)动土申请单位从施工单位收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交厂总图及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等部门审核,由技术员审批。

5)动土作业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签发《动土安全作业证》。

6)动土申请单位应将办理好的《动土安全作业证》留存后,分别送技术员、施工单位各一份。

1.盲板管理基本要求:

最新卫生管理制度(集锦6篇)


每个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都是不一样的,规章制度的内容合法性是赖以生存的基础。规章制度给公司具体做事情提供的一个规范和流程,规章制度是部门和职工考核及评优选先的标准,一篇优秀的规章制度是怎么样制定的呢?以下由拼职场的编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最新卫生管理制度”,这将使你更加成功!

最新卫生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

为营造一个整洁、优美、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树立工厂的良好形象,贯彻执行公司下达的5S管理目标,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各公共区域走廊、厕所、会议室、绿化带、生产作业车间、生产部办公室、仓库、门窗、垃圾桶(池)等办公场所、宿舍及其设施的卫生。

3、卫生标准:

四周墙壁、天花板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

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

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

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摆放规则、排列整齐无堆乱放现象;

工作台面、办公桌椅上无浮尘、生产垃圾等,物品、工具摆放整齐,座椅摆放端正,水具无茶锈、水垢;

电脑、打印机、电话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

绿地内无杂草、杂物,修剪整齐,马路及厂区周围空旷区域打扫干净;

仓库物品、货架摆放整齐规则、原料摆放一目了然、区域划分清晰条理;

工作区域划分清楚、条理性强;

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样品橱内各类物品排列整齐,无灰尘,无乱堆乱放现象;

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无水垢便垢、废纸筒一天一清;

开水间水杯统一摆放在指定区域,并持续地面、水杯放置区域无积水、无异物;

4、职责区卫生清理每日一次,每周进行集中大扫除一次,由生产部牵头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并作好记录,每月作一次评比,年底作总评,凡连续获得第一名最多的群众,可进行群众嘉奖一次,并作为部门考核和年底先进群众评选重要参考。

5、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职责制,部门负责人为职责人,并按部门和区域落实目标职责状。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

6、吸烟人员务必在指定吸烟区域抽烟,烟头放入桶内,违者发现一次处以200元罚款。

7、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用心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本部门及工厂的整体形象。

8、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资料。

9、此《工厂卫生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最新卫生管理制度 篇2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办公室、车间、厕所、走廊、门窗,设备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下料岗位:

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地面无垃圾、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无浮尘,摆放整齐;每日下班清理设备。

排钻岗位:

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地面无垃圾、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无浮尘,摆放整齐;每日下班清理设备。

封边岗位:

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地面无垃圾、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无浮尘,摆放整齐;每日下班清理设备。

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文明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男、女卫生间管理由办公室及车间人员负责。

卫生间每日设专人负责。

二、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报修。

三、全天保洁,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四、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五、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最新卫生管理制度 篇3

为营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特制定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办公室卫生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检查内容与考核。 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办公室卫生管理工作。

二、定义

公共区域:大、小会议室,公共区域地面、窗台、桌面、水吧台、吧台、垃圾箱等清洁工作,每日以值日表为准轮流值日。

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卡位桌面及桌下)和独立办公区域由各部门工作人员每天自行清理。

每月两次大扫除,人员:全体员工,范围:公司所有区域。时间:单周周六下午1:30开始。单周周六上午各部门或公司的培训学习、总结。

三、制度内容

公共区域坏镜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3.1、保持公共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脏物,物品摆放整齐。

3.2、保持门窗及窗台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无手印。

3.3、大小会议室内所有陈列物品、台面都没有灰尘,桌椅摆放整齐;

3.4、总经理办公室由总助负责全面打扫(含办公室内卫生间);

3.5、复印机上及复印机底柜内无废纸,水吧台平面保持干净整洁无水流,水池内保持干净无脏物,抹布不允许随便乱放,热水壶摆放有序,传真机内纸张充足,附近无废纸,所有设备表面无污垢及灰尘。办公室内电器线走向要美观,漏出地面的网线、电线需要用防护条防护;

3.6、微波炉挪至小会议室,午餐时间在小会议室用餐,不得在办公区域用餐,午餐后会议室的卫生请个人餐后自觉清理,在水吧台倒水时请保持台面干净无水流;;

3.7、公司所有垃圾桶必须在当日下班之前倾倒干净,由当日值日生负责。

个人办公区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3.8、办公桌面只能摆放个人办公必须物品(绿植和鱼缸除外)并且摆放整洁有序,其他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里面,地面干净整洁;

3.9、电脑键盘要保持干净,下班或离开公司电脑、显示屏及电源总开关要关闭。

四、个人卫生:

4.1、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4.2、下班员工自行整理各自办公区域,办公桌上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4.3、禁止在办公室吸烟。

最新卫生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条:项目部要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有计划的改善劳动条件。

第二条:项目部在承接工程任务时,发现周围环境不能满足作业条件要求时,要签订的承包合同中明确防范措施。

第三条:进入有毒有害作业环境进行施工,项目部要编制施工方案,提出防范措施。对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卫生教育。

个人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管理制度。

第四条:公司在采购个人劳保用品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工地现场前进行检验。

第五条:个人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种辅助性措施,要积极设法从根本上消除职业危害和不安全因素。

第六条: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从防止职业伤害的需要出发,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原则是:必须发的应当给予保证,可发可不发的不发。

第八条: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

(1)、有刺害、绞辗危险或严重磨损面,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

(2)、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

(3)、接触有腐蚀性物质的作业。

第九条:项目部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第十条:对生产中不可缺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等必须要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采购不合格的劳保用品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特殊的防护用品要实行定期检验制度,不合格、过期失效的严禁使用。

第十一条:禁止以钱代物,将劳保用品折合成现金发给员工。

第十二条:员工要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使用。

最新卫生管理制度 篇5

为切实加强学校公共厕所卫生管理,确保学校厕所卫生,特制定学校厕所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卫生由政教处负责,具体由值周班级负责厕所清洁卫生工作。由总务处负责设施维护工作。

2、学校公共厕所应每天打扫二次,保持地面、便槽、洗水池内无垃圾杂物。每天安排值周班级学生打扫,特别要注意清除墙面、隔段灰尘、污垢,做到地面净、墙面净、厕位净、周边净,确保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

3、学校公共厕所应确保水通、电通、灯明。在频繁使用时段,水冲式厕所要保持间歇冲水,防止粪便堆积、外溢。

4、每周对学校公共厕所进行消毒除臭处理两次以上。苍蝇、蚊虫孳生季节积极采取灭杀措施。

5、经常检查公共厕所供水和冲水设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定期清理化粪池和出口通道,保证畅通无堵塞。

6、全体学生要文明入厕,爱护学校公共厕所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约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保证学校公共厕所干净、卫生。

最新卫生管理制度 篇6

为规范车间管理,优化工作环境,保护全体职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区公共卫生管理

1、环境卫生由清洁员负全责,并保证公共区域环境清洁、整齐;

2、每天至少打扫一次,特殊情况应视情况增加打扫次数,确保卫生质量;

3、公共区域卫生应每天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应责令清洁员及时清理;

4、墙上除车间或者上级机关指示张贴、悬挂必要的画报、标语以外,不得有污物或其它附着物;

5、区域内物品摆放应做到规范整齐,摆放有序,安排合理;

6、卫生标准应做到无尘土、无积水、无杂物。

二、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

1、办公室卫生由所在办公室人员自行负责,并坚持每天打扫地面、墙面及办公设备卫生;

2、办公桌面摆放的物品除电脑显示屏、电话、文件架、水杯和办公时间用的文件、纸笔外,不得堆放其它无关物品。下班后,文件、纸笔应放入柜内;

3、办公室物品应摆放有序,有利于安全和工作需要;

4、墙上合适位置只能挂必要的登记本,待办件、跟进件、协办件和必要的办结件,其它文件应当入档入柜,涉密文件必须入柜妥善管理;

5、办公室卫生每周应由车间牵头组织开展例行检查,必要时,应不定期开展抽查。

三、办公区公共卫生间管理

落实卫生间 “七无七有一开放”要求,即无纸屑、无烟蒂、无便迹、无尿垢、无污水、无臭味、无蚊蝇,有标识牌、有冲水阀、有照明灯、有洗手池、有消毒液、有卫生纸、有管理制度,并免费对外来人员开放。

1、爱护厕所设备,不得损坏、挪移标识、照明灯具和卫生配套装具;

2、保持卫生间清洁,坚持每天清扫,不留污垢和残物;

3、树立居家意识,大小便后及时冲洗;

4、保障卫生间内用纸和洁厕用品、消毒用品充盈;

5、要根据季节变化,调整日常卫生用品,保持卫生间空气质量。

四、办公区周边环境管理

1、保持楼道、车库进出通道畅通,无杂物堆积;

2、保持办公区外围属地的环境整洁,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

最新卫生管理制度(集锦6篇)


每个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都是不一样的,规章制度的内容合法性是赖以生存的基础。规章制度给公司具体做事情提供的一个规范和流程,规章制度是部门和职工考核及评优选先的标准,一篇优秀的规章制度是怎么样制定的呢?以下由拼职场编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最新卫生管理制度”,这将使你更加成功!

最新卫生管理制度 篇1

为营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特制定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办公室卫生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检查内容与考核。 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办公室卫生管理工作。

二、定义

公共区域:大、小会议室,公共区域地面、窗台、桌面、水吧台、吧台、垃圾箱等清洁工作,每日以值日表为准轮流值日。

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卡位桌面及桌下)和独立办公区域由各部门工作人员每天自行清理。

每月两次大扫除,人员:全体员工,范围:公司所有区域。时间:单周周六下午1:30开始。单周周六上午各部门或公司的培训学习、总结。

三、制度内容

公共区域坏镜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3.1、保持公共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脏物,物品摆放整齐。

3.2、保持门窗及窗台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无手印。

3.3、大小会议室内所有陈列物品、台面都没有灰尘,桌椅摆放整齐;

3.4、总经理办公室由总助负责全面打扫(含办公室内卫生间);

3.5、复印机上及复印机底柜内无废纸,水吧台平面保持干净整洁无水流,水池内保持干净无脏物,抹布不允许随便乱放,热水壶摆放有序,传真机内纸张充足,附近无废纸,所有设备表面无污垢及灰尘。办公室内电器线走向要美观,漏出地面的网线、电线需要用防护条防护;

3.6、微波炉挪至小会议室,午餐时间在小会议室用餐,不得在办公区域用餐,午餐后会议室的卫生请个人餐后自觉清理,在水吧台倒水时请保持台面干净无水流;;

3.7、公司所有垃圾桶必须在当日下班之前倾倒干净,由当日值日生负责。

个人办公区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3.8、办公桌面只能摆放个人办公必须物品(绿植和鱼缸除外)并且摆放整洁有序,其他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里面,地面干净整洁;

3.9、电脑键盘要保持干净,下班或离开公司电脑、显示屏及电源总开关要关闭。

四、个人卫生:

4.1、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4.2、下班员工自行整理各自办公区域,办公桌上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4.3、禁止在办公室吸烟。

最新卫生管理制度 篇2

为切实加强学校公共厕所卫生管理,确保学校厕所卫生,特制定学校厕所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卫生由政教处负责,具体由值周班级负责厕所清洁卫生工作。由总务处负责设施维护工作。

2、学校公共厕所应每天打扫二次,保持地面、便槽、洗水池内无垃圾杂物。每天安排值周班级学生打扫,特别要注意清除墙面、隔段灰尘、污垢,做到地面净、墙面净、厕位净、周边净,确保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

3、学校公共厕所应确保水通、电通、灯明。在频繁使用时段,水冲式厕所要保持间歇冲水,防止粪便堆积、外溢。

4、每周对学校公共厕所进行消毒除臭处理两次以上。苍蝇、蚊虫孳生季节积极采取灭杀措施。

5、经常检查公共厕所供水和冲水设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定期清理化粪池和出口通道,保证畅通无堵塞。

6、全体学生要文明入厕,爱护学校公共厕所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约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保证学校公共厕所干净、卫生。

最新卫生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为营造一个整洁、优美、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树立工厂的良好形象,贯彻执行公司下达的5S管理目标,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各公共区域走廊、厕所、会议室、绿化带、生产作业车间、生产部办公室、仓库、门窗、垃圾桶(池)等办公场所、宿舍及其设施的卫生。

3、卫生标准:

四周墙壁、天花板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

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

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

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摆放规则、排列整齐无堆乱放现象;

工作台面、办公桌椅上无浮尘、生产垃圾等,物品、工具摆放整齐,座椅摆放端正,水具无茶锈、水垢;

电脑、打印机、电话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

绿地内无杂草、杂物,修剪整齐,马路及厂区周围空旷区域打扫干净;

仓库物品、货架摆放整齐规则、原料摆放一目了然、区域划分清晰条理;

工作区域划分清楚、条理性强;

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样品橱内各类物品排列整齐,无灰尘,无乱堆乱放现象;

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无水垢便垢、废纸筒一天一清;

开水间水杯统一摆放在指定区域,并持续地面、水杯放置区域无积水、无异物;

4、职责区卫生清理每日一次,每周进行集中大扫除一次,由生产部牵头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并作好记录,每月作一次评比,年底作总评,凡连续获得第一名最多的群众,可进行群众嘉奖一次,并作为部门考核和年底先进群众评选重要参考。

5、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职责制,部门负责人为职责人,并按部门和区域落实目标职责状。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

6、吸烟人员务必在指定吸烟区域抽烟,烟头放入桶内,违者发现一次处以200元罚款。

7、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用心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本部门及工厂的整体形象。

8、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资料。

9、此《工厂卫生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最新卫生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条:项目部要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有计划的改善劳动条件。

第二条:项目部在承接工程任务时,发现周围环境不能满足作业条件要求时,要签订的承包合同中明确防范措施。

第三条:进入有毒有害作业环境进行施工,项目部要编制施工方案,提出防范措施。对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卫生教育。

个人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管理制度。

第四条:公司在采购个人劳保用品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工地现场前进行检验。

第五条:个人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种辅助性措施,要积极设法从根本上消除职业危害和不安全因素。

第六条: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从防止职业伤害的需要出发,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原则是:必须发的应当给予保证,可发可不发的不发。

第八条: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

(1)、有刺害、绞辗危险或严重磨损面,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

(2)、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

(3)、接触有腐蚀性物质的作业。

第九条:项目部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第十条:对生产中不可缺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等必须要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采购不合格的劳保用品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特殊的防护用品要实行定期检验制度,不合格、过期失效的严禁使用。

第十一条:禁止以钱代物,将劳保用品折合成现金发给员工。

第十二条:员工要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使用。

最新卫生管理制度 篇5

为规范车间管理,优化工作环境,保护全体职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区公共卫生管理

1、环境卫生由清洁员负全责,并保证公共区域环境清洁、整齐;

2、每天至少打扫一次,特殊情况应视情况增加打扫次数,确保卫生质量;

3、公共区域卫生应每天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应责令清洁员及时清理;

4、墙上除车间或者上级机关指示张贴、悬挂必要的画报、标语以外,不得有污物或其它附着物;

5、区域内物品摆放应做到规范整齐,摆放有序,安排合理;

6、卫生标准应做到无尘土、无积水、无杂物。

二、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

1、办公室卫生由所在办公室人员自行负责,并坚持每天打扫地面、墙面及办公设备卫生;

2、办公桌面摆放的物品除电脑显示屏、电话、文件架、水杯和办公时间用的文件、纸笔外,不得堆放其它无关物品。下班后,文件、纸笔应放入柜内;

3、办公室物品应摆放有序,有利于安全和工作需要;

4、墙上合适位置只能挂必要的登记本,待办件、跟进件、协办件和必要的办结件,其它文件应当入档入柜,涉密文件必须入柜妥善管理;

5、办公室卫生每周应由车间牵头组织开展例行检查,必要时,应不定期开展抽查。

三、办公区公共卫生间管理

落实卫生间 “七无七有一开放”要求,即无纸屑、无烟蒂、无便迹、无尿垢、无污水、无臭味、无蚊蝇,有标识牌、有冲水阀、有照明灯、有洗手池、有消毒液、有卫生纸、有管理制度,并免费对外来人员开放。

1、爱护厕所设备,不得损坏、挪移标识、照明灯具和卫生配套装具;

2、保持卫生间清洁,坚持每天清扫,不留污垢和残物;

3、树立居家意识,大小便后及时冲洗;

4、保障卫生间内用纸和洁厕用品、消毒用品充盈;

5、要根据季节变化,调整日常卫生用品,保持卫生间空气质量。

四、办公区周边环境管理

1、保持楼道、车库进出通道畅通,无杂物堆积;

2、保持办公区外围属地的环境整洁,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

最新卫生管理制度 篇6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办公室、车间、厕所、走廊、门窗,设备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下料岗位:

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地面无垃圾、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无浮尘,摆放整齐;每日下班清理设备。

排钻岗位:

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地面无垃圾、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无浮尘,摆放整齐;每日下班清理设备。

封边岗位:

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地面无垃圾、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无浮尘,摆放整齐;每日下班清理设备。

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文明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男、女卫生间管理由办公室及车间人员负责。

卫生间每日设专人负责。

二、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报修。

三、全天保洁,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四、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五、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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