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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管理规章制度

小超市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时间:2024-03-18 作者:拼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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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超市管理规章制度范文(合集6篇)。

公司的规章制度代表着一个公司的运转规则,企业规章制度必须要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来约束,公司好的规章制度才能达到好的管理效果,如何写好制定优秀的规章制度让很多人都比较头疼。我们制定规章制度时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为此,小编特意呈上“小超市管理规章制度范文(合集6篇)”,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小超市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篇1)

一、每天早晨超市工作人员上班后,由超市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视察超市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惫和病态;

2、视察超市工作人员眼球、面色是否特殊黄(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视察超市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视察超市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询问超市工作人员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视察超市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落实专人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精确。

三、如检查中发觉个别超市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超市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3、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干脆入口食品的工作。

4、超市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马上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解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小超市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篇2)

为本超市业绩蒸蒸日上,从而造就机会给每一位员工有所发展,严格的纪律和有效的规章制度是必要的。本规章制度将超市的员工规范,奖惩规定集一册,希望超市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以为我们共同的事业取得成功的保证,给予全体员工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 工作态度

1. 热情——以热情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对待客户及同事。

2. 勉励——对于本职工作应勤恳、努力、负责。

3. 诚实——作风诚实,反对虚假作风。

4. 服从——员工应服从上级主管人员的指示及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本职工作。

5. 整洁——员工应时刻注意保持自己良好的职业形象,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与美观。

二、开关门营业工作

开门营业前的工作:

1.工作区和顾客光顾的营业区的清洁整齐,包括入口处,售货区,收银台,陈列商品,验货区,仓库。

小超市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篇3)

1、在卖场聊天,工作时间打瞌睡、睡觉;

2、在卖场里仍递商品;

3、旷工1天以上(含1天);

4、吃饭时间超过规定时间半小时以上,没有按时返回工作岗位;

5、工作时间擅自离工作岗位、串岗;

6、未经批准私自调班;

7、在卖场、库房、更衣室等禁止吸烟的地方的地方吸烟;

8、工作时间在卖场大声喧哗、叫骂、追逐打闹;

9、盘点中出现人为重大纰漏的;

10、在卖场内评论商品的进货渠道、进价、制作过程、质量问题等

11、无论什么原因,于顾客发生争执的;

12、在工作期间使用粗俗、污秽、漫骂等有损个人形象、企业形象语言;

13、工作期间饮酒或酒后上岗的;

14、工作时间在办公室区大声喧哗、争吵唱歌吃零食,影响办公秩序;

15、丢失重要单据;

16、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17、经核实使用虚假病假条;

18、违反工作程序;

19、擅自改变商品价格;

20、没有按照采购部的商品清单订货;

21、擅自改动商品陈列排面;

22、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五次以上(含五次),并扣除当月奖金;

23、传播内容失实的小道消息,制造谣言(扣除全部奖金);

24、一个月内两次轻度记录(小过),扣除当月奖金;

25、主管级以上人员决策失误,影响企业形象和销售业绩(扣除当月奖金);

小超市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篇4)

一、员工签到及请假规定:

1、员工早上需提前10分钟到岗签到,其余时间需提前5分钟到岗。假如有事不能按时到岗的需提前30分钟通知部门领导人,由部门领导人通知店长,否则按迟到处理,迟到或早退5分钟内罚款5元,10分钟内罚款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半天,免当日全部工资或辞退,旷工一天,免两天工资或辞退。

2、员工病假须向店长出视医院开据的病假条,并附于本人的签到本上。病假超过3天的,须向店长请假批准。

3、员工事假须提前向店长请假批准,事后请假的视矿工处理。事假需超过两天以上者,须干脆向总经理请假批准,每月请假次数不得超过2次。

二、员工工作时间及休假的规定:

1、员工实行倒班制,工作未干完的状况下,需干完工作后方可下班,否则按旷工半天处理。如遇促销活动、收货或盘点等特别状况须要加班时,必需听从领导支配,不听从支配的将予以辞退。

2、员工每月休假3天,超过一天免去当月全勤奖。

三、防损防盗的规定:

1、员工必需在指定地点更换衣服。任何员工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超市,也不得将超市内商品私自拿出超市,否则按偷盗处理。

2、员工运用更衣箱需领导指定,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换。任何人不得在更衣箱内存放店内商品中,如有特别状况须要存在的,须由店长批准,否则按偷盗处理。

3、员工平常出入超市一律走出口,并主动向划票人员出视购物小票及随身物品。

4、员工在工作中由于过失造成商品损坏的,须照价赔偿,有意损坏商品的须按商品的10倍赔偿并予以辞退。

5、员工如有偷盗商品的,按商品价值的100倍以上罚款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员工在工作中,需加强店内防盗工作。如本组商品盘点超过千分之2、3将免去本组的.全部奖金用于弥补商品损失,直到补齐为止。注:各组员工都该列出本组内易丢失的物品,每天清点并与库存进行核对,发觉问题刚好向店长反映。

7、员工在超市吃喝商品的一律按偷盗处理。

四、员工在工作中的留意事项及规定: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一律不得接打私人电话,如有特别状况需向部门组长申请接打,可在仓库接打,时间最多10分钟。

2、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购物,购物一律在下班后方可,晚上可在下班前10分钟内购物。员工购物一律到指定收款台交款。

3、员工不得在超市内坐着工作或休息。

4、员工不得在超市及库房内吸烟看书报。

5、员工不得空岗,如有事须要出超市需通知相关领导并在门口做好登记。

6、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吃饭或休息,如有特别状况须经店长批准后方可。

7、员工在超市及库房内不得扎堆闲聊。在卖场内不得揣兜抱胸,不得依靠货架。

8、员工在工作中不得接待亲友会客长谈。

9、员工的私人物品一律放在更衣室内或店长指定地点。

10、员工不得结伴或离岗上厕所。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处于20—5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峻的将予以辞退。

11、员工之间必需搞好团结,不得打架骂人,有事须向领导反映处理。打架骂人的一律予以辞退并免开当月工资。

五、关于服务的规定:

1、公司视供货商及顾客为上帝,员工必需敬重供货商及顾客。如有与其打架的一律予以辞退并免开当月工资。

2、任何员工在工作中必需做好对顾客的周到服务,对顾客提出的问题必需耐性解答,不准说不知道或不清晰。

3、看到顾客手拿商品时须主动给顾客拿购物筐或购物车,帮助顾客。

4、我们的原则是顾客恒久是对的,员工假如被顾客投诉,一律将受到惩罚或予以辞退。

小超市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篇5)

为提高企业效率,规范内部管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对xxxxxxxx有限公司内部员工(含加盟商、厂商促销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一章劳力管理

第一条招聘

1、企业根据实际岗位及工种的需要招聘员工。

2、企业员工的文化程度不得底于初中毕生,年龄1828周岁,(特殊工种和引进人才不受此限)。

3、员工须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效《身份证》、《健康证》、外来育龄妇女须持有《外来人口婚育证》,且无经济、刑事犯罪记录。

4、员工招聘需经面试、笔试两个环节来完成。笔试答券做为个人入职档案备券存档。

第二条上岗

1、员工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后经考核合格才能正试上岗。

2、员工试用期为壹个月,实习期为贰个月,员工入职满三个月后给予办理转正手续。

3、员工正式上岗即开始记算工龄。员工在公司实际工作年限满半年后开始追加工龄补贴,第一个半年为每月工龄补贴贰拾元,下一个半年开始按上半年度工龄补贴的基数乘1.5倍计算。工龄补贴最高限为每月不超过捌佰元。

第三条考勤卡、考勤管理

员工以打卡为出勤的`唯一依据,打卡由员工本人完成,班中急事临时请假或班中餐外出用膳同样应打卡。

第四条请销假

1、除每月班轮休以外的休假一律应请假。

2、三天以内的假期由领班柜台长审批,四天以上至七天由现场经理审批,七天以上的假期由公司主管审批。

3、员工三天以内的病假凭区级医院诊断证明可带薪休假。

4、员工入职满一年后,每年享有一周带薪年假。

5、无论任何形式的假期,期满回公司均应到人事管理部门销假。

第五条员工待遇:

1、节假日享有休假的权力,若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者,凡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春节的假日加班,每满一个工作日加发三天基本工资。每月的轮休若工作需要加班,每满一个工作日按基本工资乘1.5倍计发加班费。

2、员工转正后签定⊥动合同》。⊥动合同》签定后按厦门市劳动保障局的相关规定办理社保。

第六条辞职、辞退

1、员工辞职需提前十五天递交辞职报告,经逐级审批后方可离职。

2、公司调整机构,压缩编制须裁减员工时,应提前十天通知被裁减的员工本人。

3、员工严重违公司劳动纪律或在社会上参与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或触犯法律被机关传拘、收审者一律给予开除。若员工的行为已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已除名的员工公司保留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其相关民事责任的权力。

第七条奖惩

(一)员工有突出表现者,公司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1、对工作认真负责,遵纪守法、超额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表现突出者;

2、为公司发展出谋献策,其建议和意见为公司所采纳,取得显著成效者;

3、为维护公司利益和坏人坏事作斗争,使公司财物不被侵害者;

4、举报公司内部的渎职行为,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二)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公司将给予处罚:

1、上班迟到早退每分钟扣岗位津贴叁元。当班迟到超过三十分钟按旷工论处。当年度累计达八小时给予除名。

2、班中未经许可擅离工作岗位满半小时者,当天按旷工论处。

3、非因工作需要班中接听手机、小灵通或向外拨打电话者每次罚款人民币两元。

4、未经公司主要领导许可,擅自利用工作之便向厂商、供货商购买批价商品或向厂商、供货商索要赠品、试用品等,一经查实,每次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

5、工作人员私下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家、厂家的馈赠、钱物,一经查实概予除名。

7、超市员工管理制度

1、保障库存商品销售供应,及时清理端架、堆头和货架并补充货源。

2、保持销售区域的卫生(包括货架、商品)

3、保持通道的顺畅,无空卡板、垃圾。

4、按要求码放排面,做到排面整齐美观,货架丰满。

5、及时回收零星商品(孤儿商品)和处理破包装商品

6、保证销售区域的每一种商品都有正确的条形码和正确的价格签

7、对商品保质期(上货做到先进先出)

8、事先整理好退货物品,办好退货手续。

9、微笑服务,礼貌用语。

8、小型超市员工管理制度

小超市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篇6)

第一章 劳力管理

第一条 招 聘

1、企业根据实际岗位及工种的需要招聘员工。

2、企业员工的文化程度不得底于初中毕生,年龄18—28周岁,(特殊工种和引进人才不受此限)。

3、员工须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效《身份证》、《健康证》、外来育龄妇女须持有《外来人口婚育证》,且无经济、刑事犯罪记录。

4、员工招聘需经面试、笔试两个环节来完成。笔试答券做为个人入职档案备券存档。

第二条 上 岗

1、员工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后经考核合格才能正试上岗。

2、员工试用期为壹个月,实习期为贰个月,员工入职满三个月后给予办理转正手续。

3、员工正式上岗即开始记算工龄。员工在公司实际工作年限满半年后开始追加工龄补贴,第一个半年为每月工龄补贴贰拾元,下一个半年开始按上半年度工龄补贴的基数乘1.5倍计算。工龄补贴最高限为每月不超过捌佰元。

第三条 考勤卡、考勤管理

员工以打卡为出勤的唯一依据,打卡由员工本人完成,班中急事临时请假或班中餐外出用膳同样应打卡。

第四条 请销假

1、除每月班轮休以外的休假一律应请假。

2、三天以内的假期由领班柜台长审批,四天以上至七天由现场经理审批,七天以上的假期由公司主管审批。

3、员工三天以内的病假凭区级医院诊断证明可带薪休假。

4、员工入职满一年后,每年享有一周带薪年假。

5、无论任何形式的假期,期满回公司均应到人事管理部门销假。

第五条 员工待遇:

1、节假日享有休假的权力,若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者,凡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春节的假日加班,每满一个工作日加发三天基本工资。每月的轮休若工作需要加班,每满一个工作日按基本工资乘1.5倍计发加班费。

2、员工转正后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定后按厦门市劳动保障局的相关规定办理社保。

第六条 辞职、辞退

1、员工辞职需提前十五天递交辞职报告,经逐级审批后方可离职。

2、公司调整机构,压缩编制须裁减员工时,应提前十天通知被裁减的员工本人。

3、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在社会上参与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或触犯法律被政法机关传拘、收审者一律给予开除。若员工的行为已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已除名的员工公司保留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其相关民事责任的权力。

第七条 奖 惩

(一) 员工有突出表现者,公司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1、对工作认真负责,遵纪守法、超额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表现突出者;

2、为公司发展出谋献策,其建议和意见为公司所采纳,取得显著成效者;

3、为维护公司利益和坏人坏事作斗争,使公司财物不被侵害者;

4、举报公司内部的渎职行为,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二) 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公司将给予处罚:

1、上班迟到早退每分钟扣岗位津贴叁元。当班迟到超过三十分钟按旷工论处。当年度累计达八小时给予除名。

2、班中未经许可擅离工作岗位满半小时者,当天按旷工论处。

3、非因工作需要班中接听手机、小灵通或向外拨打电话者每次罚款人民币两元。

4、未经公司主要领导许可,擅自利用工作之便向厂商、供货商购买批价商品或向厂商、供货商索要赠品、试用品等,一经查实,每次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

5、工作人员私下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家、厂家的馈赠、钱物,一经查实概予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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