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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时间:2024-04-08 作者:拼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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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请假销假制度精选。

制度规章是企业公司生存与发展的一个保障,规章制度涉及着劳动者员工的切身利益,规章制度帮助新入职员工懂得工作中基本的规矩,制定好适合公司的规章制度是比较令人头痛的。关于制定规章制度我们可以从哪些方面入手呢?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学生请假销假制度精选,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篇1)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保持正常教学秩序,现对在校学生请假作如下规定:

一、批假权限

学生请假三天以内(包括三天)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学生科批准,一周以上两周以内由主管校长批准,两周以上由校长批准。学生请假后,班主任老师需通报给任课老师。

二、请假程序

学生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请假条中应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及请假期限,然后按批假权限依次由班主任、学生科、主管校长、校长签注意见,最后交-班主任备案。

三、请假规定

1、学生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假条应包括以下内容:请假理由、请假时间。请假离校者应写出家庭联系电话及住址。

2、学生因事请假应从严控制,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况下请假人如具有充足理由方可酌情准假。学生因病请假,必须持校医务室或县级医院诊断证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有病外出就医,必须出示校医务室的建议书,否则不予批准外出就医。

3、所有学生请假必须使用学生科统一印刷的请假条,其他不合规范的请假条一律无效。请假的学生必须到班主任处备案,否则以旷课处理。

4、除特殊情况外,学生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请假手续,不准其他学生代为请假。禁止采用“先斩后奏”的方式请假,对于紧急情况请假,离校前学生本人必须先打电话征得班主任同意,由班主任代理请假。

5、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仍不能到校上课或参加活动,必须在原准假期限结束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照旷课论处。如遇学校放长假,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没有续假且不按期返校者,按照旷课论处。

6、凡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准擅自离校的学生按旷课处理,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凡请假学生,返校后均到班主任处销假,不销假者作缺勤处理(三天以内到班主任处销假,三天以上到学生科销假)。

8、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对撒谎伪造,在假条上涂改请假时间、伪造班主任签字者,要责令其做公开检讨,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9、学生需请假回家或请假三天以上时班主任必须主动与家长沟通,征得家长同意后方能批准。

10、学生考勤由各班考勤员负责,凡学生上课迟到、早退、请假、旷课,各班考勤委员必须认真进行登记,并把每周的《班级考勤统计表》交-班主任处,班主任审核签字后于每周日晚交到学生科。班主任要经常对班级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节假日前后要进行重点检查。

11、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需到宿舍休息,须持班主任签字的住宿凭条方可进入学生公寓,楼管员只有见到住宿凭条后,方可允许学生回寝室休息,并且严格按请假时间进行操作。

12、学生请假离校时凭出门条出门并在门卫室登记,如遇特殊紧急情况学生要主动和班主任电话联系,班主任同意并向门卫值班人员说明后,学生在门卫室登记后方可出门。

四、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学生科解释。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篇2)

1、各班每天上午、下午第一节课前对学生进行一次点名,并认真填写点名簿。

2、学生因故缺席,必须向班主任递交请假条,说明事由并在请假条上注明返校时间,家长要在请假条上签名。返校后应销假。

3、学生患流行并传染病期间,必须回家休息、治疗,凭疾控部门的证明方可返校上课。班主任应及时将信息报告保健室。

4、如有未请假不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立即与家长联系,弄清原因。一时与家长联系不上的,应向学校报告。

5、学生请假一周以上的,班主任应向教导处报告。

6、学生中途离校的,应凭班主任的签条出校门,签条由传达室收存。

7、各班应切实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请假、销假制度。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篇3)

一、学生必须在开学前一天到校,从开学第一天起开始考勤。

二、学生在上课、早操、自习、实习、设计、劳动、军训、集体活动等,都实行考勤,因故不参加者必须请假,否则按旷课论处。

三、对学校按教学计划规定的一切活动(含德育课),以实际占用学时计算,每天按9学时计,进行考勤。

四、学生请假必须有假条,一日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日内由班主任签字,系批准报学工期部备案;三日以上系同意,学工处批准,报校领导备案(请假条一律用信纸写;病假要有医院医生签字的休息证明)。

五、学生假期因病或因急事等不能到校者应在假期前按规定向系或学工处办理请假手续(用电报、挂号信),返校后必须持久有地方县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证明和病历或有关证明到学工处销假,无证明者,按旷课论处。

六、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有效,口头请假或事后补假一律无效(急病或紧急事件除外),否则按旷课论处,对请事假者应严格控制。

七、对病假超过四周者,报学工处、教务部作休学处理,休学以一次为限。

八、凡属旷课者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及《考勤办法》执行。

九、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篇4)

为了加强对我校学生的管理,严肃校纪,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决定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请假销假制度。

一、请假规则

1、凡学生因事、因病需要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期满后,应立即返校销假或续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2、学生请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缘由,在学生有充足的请假理由后班主任方予准假。

3、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安稳办审批。

二、请假程序

1、请假由德育处、安稳办、班主任负责管理。德育处统一印制请假条,班主任到德育处领取。

2、学生因事因病需请假离校,必须到班主任处领取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

3、请假学生要在请假条上写明请假事由,注明返校时间,班主任准假后要在假条上签署意见,并注明准假时间。

4、住校生在校期间请假离校需要填写一式三张请假条,一张交给宿管人员,一张交给门卫室值班保安,一张带回家家长签字;走读生只填写两张请假条,一张交给门卫室值班保安,一张带回家家长签字。

三、准假权限

1、学生的请假,必须由班主任审批;如果班主任不在学校由年级组长审批。

2、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篇5)

为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完善我院学生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学生的请假程序,促进我院学风、班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1、请假类别

(1)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院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3)公假。因参加院、院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院、院领导证实后确实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请假销假条例

(1)学生请假,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到辅导员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

(2)请假分为事假和病假两种。学生不论何种原因,凡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校、院集体活动,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病假要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事假要详细说明理由。

(3)一天以内的请假由辅导员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两周以内,填写请假单,由院主任批准;请假两周以上的,由院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并备案。一学期请假时间累计超过本学期上课时间三分之一者,应办理休学。

(4)考试、考查(包括补考)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直接向院领导申请,由院领导进行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5)学生必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并开始记录考勤。未经允许逾期报到者,按旷课论。

(6)学生在上课(含理论课和实践课)、实习等计划内教学活动中,以及自习、军训、班团活动等非计划内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各环节,均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否则按旷课论处。

(7)节假日前后、实习、军训及运动会期间,除本人重病或有重大事情,经核实后可以请假外,其他一律不予准假。

(注:节假日回家的同学,请提前买好往返车票,以类似买不到车票等理由请假的,一律不予以批准,延误上课者以旷课论处。)

(8)从20xx年1月1日起,凡在计划内教学安排活动中以驾照学习及考试为由的请假,辅导员办公室一律不予以批准。

(9)请假学生应在批准的请假期限内按时回校,携本人学生证到辅导员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无特殊原因逾期销假者,按旷课论处。

(10)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或伪造假单,一经查出,立即上报学生处,建议给于留校察看处分。

(11)非紧急特殊情况或不说明请假事由者,不予以请假;病假,无医疗证明者,事后一律不予补假。

(12)所有学生、班干部、辅导员、班主任、专业教师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3、几点说明

(1)到医疗机构就诊,就诊之后将医疗证明交辅导员办公室。

(2)返校之日携学生证到辅导员室办理销假手续。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篇6)

一、请假程序

学生家长(本人或打电话)到班主任处确认学生请假学生本人到班主任处领取学校统一制作的请假条填写本人基本信息、请假的理由、请假时间学生本人签字班主任核实签字并作记录学生科登记盖章将一份请假条交宿舍生活老师并填写离校登记将另一份请假条交门卫填写离校登记离校。

二、请假规则

1、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和公假三种。

病假:因学生本人身体健康原因而无法按时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请病假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

事假:因学生本人或家庭的重大事件而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请事假并须由学生家长亲自提出。

公假:

1、因参加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学会、班主任证实后并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确实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以上原因不能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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