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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请假制度

疫情期间学校请假制度模板

时间:2023-12-30 作者:拼职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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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学校请假制度模板集锦8篇。

编辑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为大家准备了今天的“疫情期间学校请假制度模板”。公司规章制度是规范员工及公司经济活动的规定,规章制度涉及着劳动者员工的切身利益。规章制度是任何一个公司或者群体的核心之本,制定优秀又适合的规章制度让很多人都困扰。再次感谢您的光临希望您能多多关注我们的网站!

疫情期间学校请假制度模板 篇1

为了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我校教职工队伍的管理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请假制度。

一、请假的类别与期限

1.病假: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的可申请病假,教职工请病假3天以上者应附区级以上医院的医生诊断证明与病历卡,患严重疾病长期无法上班,需请长假的,按上级及学校规定办理。

2.事假: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双休日、节假日,有急事应事先提出。

3.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函授、进修学习请假,需凭通知办理请假手续。

5.出差、外出参加会议请假,需凭通知办理请假手续。

6.因其他原因无法正常上班需要请假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二、请假的程序和手续

1.请假在半天以内的,由部门或级部批准;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的,由部门或级部核签后报分管校长批准,有课务的到教务处办理课务调整手续;请假3天以上的,由部门或级部核签经分管校长审签后报校长批准,有课务的到教务处办理课务调整手续。请假3天以上的班主任,除履行上述请假手续外,还要到级部办理班务代理手续,并报告德育处。

2.行政干部因公外出,1天以内的,由分管校长批准;1天以上的,由分管校长核签后报校长批准。

3.请假的教职工,返岗后,要及时到批准领导和部门或级部销假。

4.各类会议请假。学校会议,向校长请假;部门会议,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级部会议,向级部主任请假。其他会议,谁组织就向谁请假。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会后要主动向会议组织者了解会议内容,不得影响工作。

5.教研活动请假者,需经教研组长核签后报教务处批准。

6.备课活动请假者,需经备课组长核签后报级部批准。

7.所有请假,都需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三、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①病假在1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指国标省标,下同)全额发给。

②病假超过1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③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的,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④以上人员病假期间的活工资部分(指岗位工资、管理津贴、特殊津贴、加班补贴等,下同)由董事会和校长室酌情扣发。

2.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①当月事假在半个月以上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停发管理和特殊津贴;工作年限满10年的,管理津贴和特殊津贴按50%发给。

②事假累计在30天以内(含30天)的,每天扣发本人日工资的50%;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从第31天起停发本人基本工资。

③事假期间如遇寒暑假和国家规定的双休日及节假日,不扣发工资。

3.女教职工妊娠及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①女教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按本人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②妊娠7个月以上的女教职工,若体力不支,请假休息的,工资按不低于本人基本工资的90%发给。

③以上人员请假期间活工资部分停发。

4.续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产假、婚假、丧假、计生假等休满后,因特殊情况经批准续假的,续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比照事假规定执行。

四、旷工的认定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即擅离工作岗位及超假不归的,视为旷工。

2.教师一天内旷课达两节,即视为旷工一天(旷课一节视为旷工半天);教职工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视为旷工半天;教职工无故缺席会议两次,视为旷工半天;教师无故缺席一次集体备课,视为旷工半天。

3.弄虚作假,骗取假期者视为旷工。

五、完善考勤体系

1.学校全体教职工均系考勤对象,办公室负责考勤的组织工作。行政班子成员由办公室负责考勤,上课教师由教务处和级部负责考勤,各部门工作人员由所属部门负责考勤。

2.各类会议、各项活动由牵头部门或牵头人负责考勤。

3.学校行政值班干部要加强对全体教职工的考勤。

4.学校行政值班干部、学校各职能部门、年级级部要加强考勤记录,每周一报到办公室。

5.办公室按月汇总考勤情况,上报校长研究处理。

六、加强处罚力度

1.教职工上下班迟到、早退,每次扣人民币20元。

2.学校会议、政治学习、升旗仪式、德育活动、教研活动等迟到、早退的,每次扣人民币20元;无故缺席的,每次扣人民币50元。无故缺席集体备课的,每次扣人民币100元。

3.旷工半天扣人民币100元,旷工1天扣人民币200元。一学期累计旷工2天的,取消其本学期一切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经教育不改的,除给以经济处罚外,学校还要给以纪律处分,直至解除聘任关系。

七、其他

1.本制度若有与有关法律或上级有关文件相抵触的,以有关法律或上级文件的规定为准。

2.本制度解释权在校长室。

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疫情期间学校请假制度模板 篇2

为稳定教学秩序,规范学生请假等行为,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生考勤制度

(一)考勤范围

上课、自习、实验、升旗、军训、参观等活动及其它规定需考勤的事项。

(二)考勤办法

1、上课、自习、升旗等活动考勤由班主任负责,考勤情况记载在《班级工作手册》上,学期结束记入成绩册。

2、宿舍考勤由宿务老师负责,第二天上报德育处。

3、晚自习由值班老师负责,当天上报当天行政值班人员。

二、请假制度

(一)请假规则

1、学生应严格遵守《学生手册》等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争取做到不随意请假,因生病等原因不能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作旷课处理。

2、无论请假时间长短,必须履行请假程序。

(二)准假权限和报批程序

1、除特发紧急情况外,请假一律由班主任审批。未经班主任同意,擅自离校、离班,或离开学校规定时间、范围行动的均作旷课处理。学生请假离校班主任均需与家长联系确认。

2、请假超过3天(含3天),班主任在第三天上报年级工作组长,并与家长再次联系确认。

3、学生请假需书面化,班主任在请假条上签字,注明日期。

4、走读生离校需将请假条交门卫;住宿生请假需向宿舍管理人员出示请假条,宿管人员登记,离开学校交门卫。

5、住宿生和参加晚自习的走读生请假,班主任同意后,班主任应告知当天晚自习值班的行政人员,以备查验。学生晚自习请假应提前向班主任申请,特殊情况,由年级值班老师审批,年级值班老师负责告知班主任,班主任联系家长确认并回复年级值班老师。

(三)销假

请假期满,如学生未到校,班主任应和家长联系问明情况,并告知年级工作组长、宿舍和晚自习行政值班人员。

(四)旷课处理

1、每天早读课时,班主任到班巡视,发现学生早读课上课后仍未到校就应立即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有特殊情况报年级工作组。

2、班主任应及时与旷课同学的家长联系,并将有关情况报年级工作组。

3、对旷课同学,德育处根据《学生手册》和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疫情期间学校请假制度模板 篇3

为加强队伍管理,规范教职工请假行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市教育局《阳浏市学校教职工请假暂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类别及休假时间

(一)事假

教职工个人或家庭因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时,可请事假。请事假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周。

(二)病假

教职工因病不能工作,可休病假。休病假必须凭县级公立医院及以上等级医院的病历、检验报告及加盖医院专用章的病休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请病假一个学期以上的,必须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集中体检。

(三)婚假

一般婚假1—3天(家居外县的旅途时间除外)。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同时具备)的,增加婚假12天。

(四)产假

1、女职工正常产假90天。

具有下列情形的可累积增加产假:

(1)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2)生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

(3)晚育的(男满25周岁,女满24周岁,同时具备),增加产假30天;

(4)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30天。

女职工产假计算时间原则上从产前15天开始计算,如产前休假未达15天的,从产前开始休假时间计算。产假如在寒暑假期间,休假时间顺延。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上班的,需按要求办理病假手续,非因身体原因要求继续休假的,按照事假办理。

2、男职工可享受陪产假15天。

3、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内终止妊娠的,产假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内终止妊娠的,产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42天。

(四)丧假

教职工亲属(指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的可请丧假,时间为3天,死者不在本市的,根据路程远近,可另给往返路程假。丧家超过3天的,需办理事假手续。

(五)探亲假

凡工作满一年的教职工,与父母和配偶(以户口所在地为准)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探望配偶每年一次,探望双方父母四年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为20天,教职工探亲假均安排在寒暑假内。

(六)公假

公假指由学校统一安排的外出公务活动和学习培训等,教职工经学校批准参加短期的提高学历培训可视为公假。

二、假期待遇

1、事假待遇:事假一年内不超过3天,每超一天扣发本人当月日均工资(含结构工资、出勤奖)。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的,按事假时间扣发当年的目标管理奖和教学质量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不考核、不划等、不晋升工资,不计算工、教龄,在事假期间停发学校所有的福利待遇。

2、婚假待遇:在批准的婚假和往返路程假期间,发给全额工资。

3、产假待遇:产假期间发给全额工资和保底结构工资,除不享受生产性奖金外,其他福利与在岗人员一视同仁。

4、丧假待遇:丧假和往返路程假期间发给全额工资。

5、探亲假待遇:国内探亲的教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和路程假期间发给全额工资。按照市财政局文件规定报销往返差旅费。

6、病假待遇:

(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工资(指财政统发部分,下同)照发。

(2)病假超过2个月但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发给病假工资。其中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本人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发给病假工资。其中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癌症、精神病及其他重症患者工资全额发放。

(4)病假超过6个月的(因公致伤除外),当年不予考核,不划等,不晋升工资,不计算工教龄。

(5)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的战斗英雄称号,并一直保留荣誉的,其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6)病假期间,不享受学校结构工资和目标管理奖。

(7)病假期间,在校外从事其它工作并获取劳动报酬的按照事假处理。

7、经批准参加提高学历培训,每期培训时间(正常上课时间)超过5天的,培训期间不享受结构工资和目标管理奖。

经批准且在规定的.期限内请假,代课金由学校负责。

三、请假审批程序

1、教职工凡需请假者,应事先填写《阳浏一中教职工请假申请表》,按照规定程序逐级报批。

请假申请审批程序:填写请假申请表→年级部主任审批→主管处室主任审批→主管副校长审批→常务副校长审批→校长审批→送办公室存档备案→将请假审批表复印件送相关主管处室。(任课教师归口教学处和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

请假2天(含2天)以内的由主管处室审批;请假5天(含5天)以内的由主管副校长终审,请假10天以内(含10天)的由常务副校长终审,请假超过10天的必须由校长终审,请假一个学期或以上的必须报市教育局审批。休产假的,需同时报学校计划生育办审核。

2、处室干部请假,2天以内的报主管副校长审批,超过2天的报常务副校长审批,超过5天的报校长审批;副校长请假直接报校长审批。

3、副处级校级领导请假,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

4、育龄女教职工请假除履行以上审批手续外,同时执行浏教发[2009]2号文件精神。

5、教职工请假,除重病住院等特殊情况外,必须当场与直接主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做好工作交接,保证请假期间不出现工作失误。

6、非特殊情况,请假人应协助主管处室一起做好本人请假期间的工作安排。

四、旷工的界定与处罚

1、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旷工;

(1)请假未获得批准擅自离岗;

(2)无正当理由超假不归;

(3)以弄虚作假形式骗取休假。

2、旷工处罚

(1)每旷工一天,扣发本人当月两天日平均工资(含结构工资)。

(2)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报市教育局作自动离职处理。

五、附则:

1、如遇国家休假政策规定调整,本制度的相关条款以调整后的国家政策规定为准。

2、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疫情期间学校请假制度模板 篇4

为进一步做好情防控工作,避免因外出感染引发聚集性感染疫情,现就严格执行疫情期间请销假及外出报备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销假报备规定

全体干部职工疫情期间离开县域范围出差、出访、学习或因私外出的必须提交《疫情期间干部职工外出审批表》,履行疫情期间请销假及外出报备程序。

(一)一般职工外出,需至少提前24小时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办公室备案,方可出行;副科级干部外出,需至少提前24小时报局长审批同意,办公室备案,方可出行;处理其他紧急情况除外。

(二)外出返回后,一般职工需及时向分管领导销假,副科以上人员需向局长销假,并通知办公室。

二、有关要求

(一)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制度。因故提前或延期返回的.,需提前申请,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变更行程。

(二)全体干部职工疫情期间没有工作需要和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外出;除非必须前往,原则上不到疫区。

(三)经请假报备外出的干部职工,外出期间必须严格做好自身防护,并及时如实报告活动轨迹及身体健康状况。

(四)外出疫情地区返回人员,必须按要求集中隔离观察14天;外出全国其他地区的返回人员,本人必须高度关注日常健康状况,每日上报办公室,进行必要的健康监测。

(五)对擅离职守、无故超假、越权批假、返回不销假等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者,均严格按照县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

(六)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解除时间另行现定。

疫情期间学校请假制度模板 篇5

1.全院教职工,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做到有事(病)要请假(假期内不计工作量),任何人不得例外。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请假人要写假条,按规定权限有关领导同意签字后送学院办公室备查。请假人要自己请假,不得口头请假或请他人代为请假,否则,不视为请假(因突发性重病卧床不起或住院者除外)。假期届满或提前结束,需到批准人处销假。教师耽误的课,由教师到办公室领取调课登记表,办理调课手续。否则,按未上课处理。

3.集体活动(如劳动、学习、运动会、各种比赛及排练等)和周二下午学习时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确因特殊情况而请假者要经计算机学院院长或学院党总支书记批准。

4.科级领导批准假期的`权限为半天,副院长的批准权限为一天,计算机学院院长批准假期的权限为三天,超过三天的假期经学院报学校有关部门审批。

5.按规定权限,工作人员分别向其主管领导请假销假,专职教师在任课期间请假需征得教学院长的同意。

疫情期间学校请假制度模板 篇6

第一条 学生应在每学期规定的开学时间到校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注册的必须事先请假,未经请假不按时注册者以旷课论处。

第二条 在节假日离开学校应按规定时间返校。假期在外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期返校,可用电报、电话或书信请假,需班主任征询家长意见后,经学院领导同意方可,学生回校后须补办手续,并提交必要的证明,否则以旷课论处。

第三条 请病假须持有校医或医院的证明,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特殊情况除外,事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因并因事请假,必须填写《学生请假申请审批表》,经批准后有效,否则以旷课论处。请假一天的由班主任审批,三天以内由学院领导审批,五天以内的由学生工作部部长审批,一周以上的经学生工作部报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审批。

第四条 请假期满必须到本人所在学院办理销假手续。如未办理销假手续,超假时间按旷课处理,病假销假时应出示诊断说明。

第五条 学生在请假期限内要求中止假期,应事先到所在学院办理销假手续。

第六条 除按本规定授权请假批准人外,任何干部、教师均不接受学生的请假要求,或以其他理由批准学生的并事、公假。

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销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规则

1、 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公假,因参加学校安排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领导批准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并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到校或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原由。并且,学生到家后需打电话确定到家。

4、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学校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二、请假程序

1 、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由班主任如实填写。

2 、学生请假,应事先本人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班主任或医院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班主任签署意见。

三、准假权限

1、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二至五天以内的请假,由教导主任审批;

3、一周以上的请假,由校长审批;

4、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而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六、其它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 、学生请假 2 天以上的,在教务处领导没有同意,班主任已经同意的情况下,学生不准离校,必须按正常时间上课。如果不来上课,则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3、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4、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疫情期间学校请假制度模板 篇7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的请假行为,保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审批权限

(一)教师请假。请假一天,由年级主任审批;请假两天至三天,由分管年级的副校级领导审批;请假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二)职员工人请假。请假一在,由处室主任审批;请假两天至三天,由分管处室的副校级领导审批;请假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二、请假程序

(一)教师请假。教师请假一天,由年级主任审批后,请假教师把请假条交到各年级的教务员处进行登记;教师请假两天至三天,先由年级主任审批然后由分管的副校级领导审批,最后请假教师把请假条交到各年级的教务员处进行登记;教师请假三天以上,先由年级主任审批然后由校长审批,最后请假教师把请假条交到各年级的教务员处进行登记。

(二)职员工人请假。职员工人请假一天,由处室主任审批,请假人把请假条交给相应处室主任;职员工人请假两天至三天,先由处室主任审批然后由分管的副校级领导审批,最后请假人把请假条交给相应的处室主任;职员工人请假三天以上,先由处室主任审批然后由校长审批,最后请假人把请假条交给相应的处室主任。

(三)请假条归档。在每月月底,教师的请假条由各年级的教务员统一上交行政办公室,职员工人的请假条由各处室上交行政办公室。

三、请假期间工作量的计算

(一)公假,不扣课时津贴。

(二)私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等。以学月为单位,请假一天到两天,不扣课时津贴;请假三天及三天以上,按学校规定扣课时津贴。

四、补充说明

本补充规定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疫情期间学校请假制度模板 篇8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组织纪律性,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重新拟定以下教师请假暂行条例,望各位教师遵照执行。

一、事假:

1、教师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三天,全年六天。教师请假天数在规定期限内,绩效考核只扣除奖励分,超过规定天数,按绩效考核办法扣分,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2、教师请假要书面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交教导处记录并安排教师顶课等有关事宜。

3、教师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病假:

1、教师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3天以上7天以内的应由主管医生出具病假证明。变相请病假,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责令作书面检查。7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由医院证明,一个月以上的由县级医院证明。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学校负责安排代课等事宜。

2、教师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执行,并酌情扣发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

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三、旷课:

教师连续旷工7—14天,全年累计旷工15天,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学校辞退,连续旷工超过30天,全年累计超过90天的,学校必须上报自动离职手续。

四、其他法定假期规定:

教职工的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其他时间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探亲的,由教育局领导审批。

1、法定假期。婚、丧、产假在法定时间以内的假期,国家规定的工资奖金照发。学校内部的考核奖不享受,超过法定时间的,按事假处理。哺乳假人员,在假期内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计发。

2、事假。一月中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不足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3、病假。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绩效工资照发;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五、审批权限:

1、一般教职工请假五天以内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累计请假在六天以上的,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有门诊病历、疾病证明手续,请假六天以上累计一个月以上(包括一个月),由教育局受理。

3、事假。年累计请事假六天以上一个月以内(包括一个月),由教育局审批,超过一个月,由教育局受理后,统一报县人事局审批。

4、不论是病假、事假、法定假、都要按程序由学校负责办理请假报批手续,经审批后生效。

5、请病假应使用公立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周的,原则上应使用公立县级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个月的,所在单位应派专人探视,并提供由校领导及探视人签字的探视证明、探视情况公示表。

6、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离岗三天之内,先口头向单位领导请假并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7、请假期满要续假的,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8、请假完毕应由学校负责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六、关于教师迟到、早退和中途离校的规定

1、迟到。晚于规定时间5分钟的.计迟到一次。

2、因特殊情况,必须中途离校或早退的,一小时内,不记请假或矿工,超过一小时的必须请假,同时在离校前到教导处、值周组、门卫上做好记录,记录清原因、离校时间和返校时间,否则按旷工论处。

3、学校行政对教师中途离校和早退作不定期的抽查,凡中途离校和早退者经查实按旷工记载,纳入年终考核。

4、星期天下午门卫人员、班主任必须在学生进校时间前到校,例会请假的按半天请假时间计算。

说明:

1、以上计算请假时间,不扣除节假日。

2、本规定与上级文件有冲突的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安乐河镇中心小学

20xx年9月

本文来源://www.pzc5.com/p/3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