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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规章制度

用人规章制度

时间:2023-12-29 作者:拼职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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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规章制度8篇。

关于“用人规章制度”的话题是本文的中心。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管理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必须要有可操作性。规章制度是保证管理效果是否好的重要手段,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制定是比较令人烦恼的。读完这篇文章后请不要忘记与您的朋友们分享这些有益的知识!

用人规章制度【篇1】

物流公司用人规章制度是为了保障公司的运营效率和员工的权益而制定的一份重要文件。本篇文章将探讨物流公司用人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制定流程以及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以期为读者提供一份全面的了解。

一、物流公司用人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1.规范员工行为

物流公司用人规章制度是对员工行为的规范,它通过制定一系列规定,使员工明确自己在公司内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进而避免一些非法或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加强员工集体意识,保证公司运作的顺畅。

2.保障公司运营效率

物流公司是一个高效率的领域,每个环节都需要衔接紧密。若员工存在不良行为、违规操作,将会拖延整个流程的进度,造成公司的损失。物流公司用人规章制度可以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保证整个物流运作的高效进行。

3.保护员工权益

物流公司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是公司的主要劳动力资源。为了保护员工的权益,在工作时间、补偿标准、加班问题、安全保障等各个方面都需要有明确的规定。物流公司用人规章制度就是为员工权益的保护提供专业的文件保障。

二、制定流程

物流公司用人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1.明确主管部门

制定物流公司用人规章制度需要明确一个主管部门,该部门需要包含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企业法务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等部门代表,主管部门应制定具体的制度和标准,以适应公司的特殊情况,为制度修订做好准备。

2.收集信息

主管部门需要收集公司内部员工的意见、员工反映的问题、员工的心理状况等信息,这些信息会成为规章制度的一个重要参照系。

3.制定草案

主管部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员工反馈,制定一个初步制度草案,指定制度的核心内容,目的及标准等。

4.内部审查

初版草案发布后,主管部门需要对制度草案进行内部审查,如其中包含的法律法令、公司规章政策、人力资源相关部门的文件等等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公司的方针政策是否一致、各个岗位、部门的相关意见等等。

5.公示

制度初定稿通过内部审查后,进行公示和征求意见,这时需要制定公告和召开会议,让员工针对制度草案进行意见反馈,包括制度的具体操作、标准、口径、表述是否清晰、合理等等。主管部门需要梳理这些反馈信息,加以整理汇总。

6.正式制定和发布

规章制度草案的修改调整工作在收到员工的反馈后进行,然后按照修订后的草案进行正式制定和发布,并进行充分的宣传和培训。

三、具体内容

物流公司用人规章制度的内容包罗万象,以下几点是重点。

1.员工招聘:提出员工招聘的标准、程序和要求,具体包括招聘范围、招聘对象、公开招聘、面试、体检、录用程序等。

2.员工入职:包括员工入职的办理程序、入职须知、入职培训等相关内容,制度规定应于员工到岗前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标准、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正本和副本的保管等。

4.员工培训:规定员工培训的内容、培训形式和培训期限,提出员工培训的要求、培训期限以及培训后的考核标准。

5.考勤管理:规定考勤制度、考勤申诉、考勤纪录的保存期限、考勤奖惩制度等相关内容。

6.薪酬管理:规定薪酬结构和标准、薪酬调整的程序和标准、福利待遇、工资卡使用等相关问题。

7.优惠政策:制定员工提供优惠政策的办法及要求,以及员工享有的各种惠便利。

8.离职管理:规定员工离职的程序、手续和遵守的规定,包括员工提前申请、离职通知、离职结算等等。

9.职业安全管理:规定建立职业安全制度,确定相关的保障、职业危害和应对机制,在工作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职业素养,从而保证员工的安全有效。

总之,通过制定物流公司用人规章制度,可以规范员工行为,保障公司运营效率,并且保护员工权益,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安全的保障。

用人规章制度【篇2】

第一,用人单位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的义务

劳动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一款: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第二,劳动者参与民主管理和协商的权利。

劳动法第八条: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工会法第六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公司法第十八条: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劳动者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认定。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贯彻执行劳动法意见87条: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中的“重大损害”应由企业内部规章来规定,不便于在全国对其作统一解释。若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企业的类型、规模和损害程度等情况,对企业规章中规定的“重大损害”进行认定。

第四,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的决定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二款: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协商程序

第五,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的异议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三款: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第六,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的公示告知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四款: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七,规章制度备案通知。

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

劳部发[19xx]338号

一、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备案制度是劳动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劳动监察工作,促进用人单位提高劳动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备案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新开办用人单位在制定劳动规章制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预防劳动违法行为的发生,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新开办用人单位应依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并在正式开业后半年内将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劳动行政部门在组织巡视监察活动时,要检查新开办用人单位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情况,并督促其按时报送备案;对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不按规定期限报送备案的,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对新开办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备案审查的内容主要是:劳动规章制度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经审查,发现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责令其限期改正。

四、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监察机构具体负责新开办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工作。劳动监察机构要认真制定实行备案制度的工作规划和措施,明确实施步骤,配备人员,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建立工作档案;要加强用人单位经营管理者劳动法制教育工作,指导、帮助用人单位制定和完善内部劳动规章制度,提高劳动管理水平。

五、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把开展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工作,作为贯彻实施《劳动法》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好。坚持劳动监察执法监管与提供优质服务相结合的原则,通过采取法制宣传教育、业务指导、全过程监督等方式,有效地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管理行为,切实保障《劳动法》的实施。

第八,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九,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第十,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法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劳动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劳动者因违反规章制度导致服务期,承担违约责任。

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第十二,规章制度在争议案件中的法律效力。

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司法解释二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三,劳动部门对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第十四,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规章制度的适用。

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用人规章制度【篇3】

每个用人单位基本上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劳动者的基本职业要求,但是在实务中很多用人单位无法制度有效合理的规章制度,结果在适用规章制度对劳动者处理时被认定为是无效的,进行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实务中怎样才能制定出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呢?结合司法实务,小编认为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当至少做到以下四点:

一、认识制度

公司老板或者高管,应当充分认识到公司制度在管理中的重要性。企业的管理制度,就是企业的法律。国家法律赋予公司一定权限的自主管理权,这种自主管理权,就是公司有权制定与法律法规不相冲突的管理制度。

比如,经常遇到公司老板来咨询,说员工发生了什么什么行为,我能否开除他?(说明一下,他所问的问题,法律没有规定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我反问 ,公司管理制度有规定,这种情形下可以开除吗?

他说,公司好像制度没有这方面的规定,现在做个制度行吗?显然,现在制定制度是不行的,而且制度制定出来,是需要告知员工,有工会的,还需经过工会通过的。

这就是因为没有完善制度,导致管理遇到问题。如果有这方面的管理制度,公司可以根据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或相应处理。

因此,对公司管理制度,不是发现问题才想着去制订,而应当是按照现代公司管理理念,及时建设或者完善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内容合法,也就是基础合法

这一点理解相对简单,从字面理解就好了。根据国家的法律体系的层次看,最基础的是宪法。在这个基础上,产生民法。在民法基础上分,细分了劳动关系管理的法律法规。从中央的法规,到地方的制度。

从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到政府职能体系立法,如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行政机关。最后,再到企业自身的规章制度。可以看到,要制定合法的企业的规章制度,在企业之上的所有层级的法律法规都需要我们认真学习,熟读精通。

我们最常用的就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的实施细则,还有一些配套的法律法规。在信息化的时代,这些法律法规在互联网上并不难找,但难的是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所以最好有相应的法律基础,或者向法律顾问进行咨询。还有一个简单一点的方法,如果公司领导不介意的情况下,企业的规章制度可以,报送地方的劳动监察部门。

三、确定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履行协商的程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规章制度的作用就是要对劳动者产生约束力,对于这种内容可能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定,不能任由用人单位说了算,否则这样制度的规章制度可能会严重侵害劳动者利益,让双方的利益严重失衡。因此,就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同工会、劳动者或劳动者代表进行协商,这是一个民主的程序。

四、要公示,更要取证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这是一个必要条件,也就是企业必须做的。尤其是做好取证工作,这是很多企业容易忽略的地方。

有这样一个案例:A公司将制定了考勤管理制度,公布在了告示栏,并连续张贴了一段时间。后来,员工小张离职,要求支付加班费。但,公司认为小张的加班是个人的原因造成,并未经过公司审批,不符合加班的要求。小张投诉到了劳动仲裁。最后,因公司无法提供该制度已经公示的证据,仲裁认为,该制度不具有约束力,要求公司向其支付加班费。

这样的亏,吃的很难受。公司已经做了很多的工作,但最后因为一个小疏忽,导致了不应该有的支出。这些,就是人力资源管理在企业当中应当起效的地方,但没有实现。

公示的方式方法有很多,相应的取证也要做足,多管齐下有保障。

1、传统的公示方法有公告栏。如果公告栏位置有摄像头的,进行,录像保存;没有的,公告期内多去拍些照片。

2、公司内部的电子公告渠道。比如说OA系统,又或者说员工邮箱系统。将通知发放到每个员工,摆上内部官网。这些记录,服务器长期保存。

3、结合现有的移动互联网技术,提高效率。一些公司指定的工作使用的群或者APP,比如钉、,企业微信等等,都具有公示的功能,而且可以长期保存。

4、一些非常重要的制度,一定组织员工培训学习,并在学习材料上签字,或者进行考试。相应的资料都进行保存。

管理就是建立管道,梳理管道,让被管理的内容在管道内畅通运行。千万不要嫌管理麻烦,一定要细致,前期辛苦一点,后期轻松一些。在企业运营的角度,风险是大过利润的。但这一点往往看到的人不多,很多都是在吃亏后才领悟。

用人规章制度【篇4】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岗位用人单位为管理岗位用人和保障用人单位和员工的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准则。它是企业管理得以有序、高效的基础。通过完善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能够确保员工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价值观,并能够制定清晰的岗位描述、规定工作目标和标准,明确员工权利和义务,保障企业与员工的合法权益。

一、规章制度的定义和目的

1.定义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为了管理和规范员工的职业行为,规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管理秩序而制定的一系列准则和规定。包括企业章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员工手册等。

2.目的

规章制度的制定,旨在为企业提供基本管理规范,明确员工行为规范,保障员工和企业合法权益。规章制度还可以有效管理人力资源,提高企业效益和竞争力,达到企业可持续发展长远目标。

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内容

1.企业章程

企业章程又称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形式、股份结构、事业方向、经营范围、管理层、股东权益等方面的法定规章。企业应定期审核与适时修订,确保企业管理与法律法规和市场形势相一致。

2.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管理用人单位人员的行为、规范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包括招聘、培训、绩效考核、晋升、调动、离职等方面制度。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前提是明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整体目标。所有制度应该与企业整体目标以及公司文化、价值观保持一致。

3.员工手册

员工手册是制定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与员工有关的各项福利和权利的详细说明。员工手册应包含一系列企业内部制度及政策,如加班、请假、年假、休息日、工资、福利等方面。同时,要在手册中注明员工该遵守的行为规范,强化其法律意识。

三、规章制度的作用

1.规范员工行为

规章制度能够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责任、工作标准,明确员工责任、义务,保证员工工作按照规定有序进行;同时,规章制度还能提高员工工作质量和效率,为企业成长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和环境。

2.维护劳动关系

规章制度能够规范劳动关系的各个环节,维护用人单位和员工的权益。制度的合理、公平、公正、透明、可执行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避免因人情、心情等因素产生的不必要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既可避免用人单位被不法势力和恶意员工攻击,又可保护员工自身权益。

3.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规章制度对用人单位有高度的管理要求,能够精细管理用人单位内部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达到提高企业生产效率以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目的。

四、完善规章制度的建议

1.精心设计

规章制度的设计应充分考虑用人单位的特点、个性和法律法规,同时要注意实效性与可行性,能够在帮助企业管理的状态之下保证实现规章制度的各项目标。

2.及时修订

企业内部制度随着时间和环境的变化而进行多次调整,制定的规章制度也可以随时进行修订,以保持切实可行性。

3.全员知晓

用人单位应该让所有员工都知晓公司规章制度的内容,并培养他们的规章制度意识,新员工在入职时必须进行规章制度的知识培训,同时也可以每年举行规章制度知识测试,以巩固员工的法律意识,加强对员工的约束力和管理手段。

总之,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企业高效管理的基础,通过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规范,维护企业管理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效率和竞争力。规章制度的执行和修改,也是企业不断完善自我管理的过程。企业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有助于构建和谐的用人环境,实现企业与员工、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双赢。

用人规章制度【篇5】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为管理人员、员工行为和活动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保障企业利益和员工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力。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对于企业来说,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能够确保员工的工作场所安全和稳定,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同时,规章制度还规范了员工的行为,促进企业文化的建设,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产力,为企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可以体现在多个方面。首先,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招聘和录用程序,确保招聘公平、合法、公正,以避免招聘上的问题导致业务发展受损。此外,企业需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要求,包括员工技能培训、产品生产流程、员工加班和休息时间等。这些具体的规定不仅可以规范员工行为,还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另外,企业还需要建立完善的员工考核和奖励机制,鼓励员工发挥个人潜力,全心全意为企业效力。

为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企业还需要积极参与员工培训和研讨,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素质,充分开发员工的潜能。此外,企业还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遵循公正透明的原则,并及时处理员工反映的问题,为员工创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

总之,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是企业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力的有效手段,也是企业走向成功的重要保障。企业应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并不断完善和执行。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始终保持合规、高效、安全、稳定的工作状态,实现长期稳定的发展。

用人规章制度【篇6】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企事业单位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旨在维护企业的稳定发展、保障员工的权利和利益、提高企业的效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通常包括人事管理、劳动关系、安全生产、考核评估、薪酬福利等方面,下面就这些方面分别进行阐述。

首先是人事管理方面,企业需要有一套科学合理的用人政策,明确招、录、用、退等流程和标准。其中包括对招聘程序的规定,明确公司的招聘流程、岗位职责、资格要求和面试流程。此外,还要制定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表现进行评估,以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生产效率,同时也可以为企业捕捉优秀员工提供依据。

其次是劳动关系方面,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需要明确劳动关系的各方权利和义务,以合法合理的劳动合同为基础,在此基础上制定严格的违纪处罚措施,确保员工的劳动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减少企业的劳动法律风险。

再次是安全生产方面,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文化体系,强化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保证职工在安全的环境中工作。制订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同时,薪酬福利也是一个重要方面。制定严格的工资标准和福利政策,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并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供激励。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还要有鼓励和奖励动机,深化企业文化,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总之,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石,是企业管理的重要保障之一。企业要秉持严谨高效、严格规范、科学合理、人性化的用人原则,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为主线,加快企业改革发展步伐,为推动企业快速发展打下坚实的制度基础。

用人规章制度【篇7】

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第一章 人事管理权限

第一条 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所有员工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员工的待遇,负责全体职员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第二条 门店经理的管理权限和工作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管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事宜。

二、做好各门店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三、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负责公司各店面日常工作管理以及考勤管理。

五、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六、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七、根据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进行合理的安排,保证完成全年的各店铺销售任务

第二章 员工的招聘与管理

第一条 招聘原则: 公开招收、自愿报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二条 聘用流程: 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填写《个人简历表》?面试?安排店铺进行实习?入职前培训(介绍公司情况企业文化等)?(合格者)分配店铺或区域?办理相关手续(正式上班)

第三条 试用:导购员试用分二个阶段:

1、实习导购试用期为10天,合格者晋升初级导购。

2、初级导购试用期为20天,合格者晋升为中级导购(试用期结束)。特别优秀者经过考核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

一、实习导购员试用期上班不足10天要求辞职,没有工资。

二、新职员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公司有权利随时解聘不计算工资。

三、实习导购不参与销售提成,工资按每天20元计算。初级导购日工资20元另加个人销售提成。

四、店长、领班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上交店面经理。

五、店面经理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以及店长领班的初核评语作出决定并通报总经理。

第四条 提前结束试用期:

一、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销售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职员,店面经理可以报请总经理批准对此员工提前结束试用期转为正式员工,并享受正式员工的相关待遇。

二、在试用期10-15天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职员,店面经理可以提前向总经理报请提前辞退试用职员。

第五条 员工录用: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人事负责人与其签定《员工聘用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公司存档,一份交新职员自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资的起算日期自试用期满之日计算。

第六条 劳动协议:《员工聘用协议》一年签定一次。聘用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情况将继续聘用。职员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人事经理。(经理则要提前30天)

第三章 培训机制

第一条 为提高员工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各种形式的培训。

第二条 员工的培训分为职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一、职前培训由店面经理(督导)、店长负责,内容为:

1.公司简介、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2.企业文化知识的培训;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3.业务技能培训;服务意识;礼貌用语的培训。

二、在职培训:员工不断的研究学习业务技能,店长领班应随时施教,提高员工的能力;特别是淡场的培训。

三、视业务的需要,挑选优秀的员工参加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回公司后将学习的内容传授给其他同事。

第四章 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第一条 工作守则包括

一、每位员工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 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二、树立服务意识,牢记“顾客至上”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顾客服务,努力让顾客满意。

三、员工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四、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上级安排的任务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作出满意的答复。

五、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员工提出的敬业要求。

六、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挫折。

七、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八、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九、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二条 行为准则包括:

一、职员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二、职员应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指示办理;对不服从领导安排与管理的员工可以采取记大过、开除等惩罚办法。

三、职员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等机密;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职员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物;

五、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

六、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七、公司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第五章 薪酬及福利待遇

第一条 薪酬

一、底薪:由基本工资与职务工资组成。

二、加班工资,按实际情况给予补休或者补薪。加班时间在2-6小时以内的加班工资按4元/小时计算(注:长白班人员加班工资按5元/小时),加班时间达6小时以上(含6小时)按5元/小时计算加班工资。

? 以下情况视为加班:

1.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加班;(节假日工资次年3月15号发放)

2.公司规定的加班时间超过二小时以上的(当月发放)

三、销售提成:根据各门店的业务指标,确定提成标准。(具体见每月销售任务)

四、导购之星奖励:完成当月个人销售指标且销售额或数量排名第一者可获得导购之星奖20元。

五、全勤奖励:分月全勤奖励、年度全勤奖励。

1.月全勤奖励:当月出满勤(未请事病假、无迟到早退、无旷工)者给予月全勤奖励30元。

2.年度全勤奖励:连续四个季度出满勤(未请事病假、无迟到早退、无旷工)给予年度全勤奖金100元。

第二条 节假日工资计算

元旦 1天 日均工资*2/天

春节 3天 日均工资*2/天

清明 1天 日均工资*2/天

端午 1天 日均工资*2/天

中秋 1天 日均工资*2/天

国庆节3天 日均工资*2/天

劳动节1天 日均工资*2/天

注:次年的3月15号发放以上节日工资

第三条:福利

一、困难补助:职员个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难,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补助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过节费:中秋节、端午节公司将发放适当的过节费或物品。

三、员工生日:由公司相关人员安排,并出50元用于购买蛋糕等礼品以表庆祝。

四、婚假、喪假、年假之福利

第四条:月工资制,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

第六章 人员调动与晋升

第一条 公司会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在公司各部门(店面)之间流动。职员的调动分为部门内部调动和部门之间调动两种情况,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

第二条 晋升制度:

一、晋升职业规划:实习导购员?初级导购员?中级导购员?资深导购?店长助理?店长?经理

二、每季度人事考核成绩一直在优秀者,再考察该职员以下因素作为后备干部储备。职位空缺或需要设立时,考虑后备干部储备库。

1.具备较高的职位技能

2.有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在职工作表现及品德

4.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训练课程

5.具有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

三、晋升操作规程:晋升分一般晋升和破格晋升。在平时人事考核中表现优异者、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可以破格晋升。各店店长呈报晋升者名单同时应该准备下列资料:

1.《职员调动、晋升申报表》

2.员工的人事考核表

3.店长或经理鉴定

4.具有说服力的事例

5.其他相关材料

第七章 假期管理

第一条 为严格劳动制度,加强公司对员工假期的管理,对各种假期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做如下规定:

一、春节假:春节三天(初

一、初

二、初三)可以带薪休息但要服从公司安排进行轮休。

二、婚假:员工可享受婚假,婚假期间发放底薪,按全勤结算。婚假按工龄享受不同的假期

年以上2年以内的,2天婚假

年以上3年以内的,4天婚假

年以上的,5天婚假

三、丧假 员工可享受丧假丧假期间发放底薪,按全勤结算。丧假规定:

1.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死亡,假期2天

2.旁系亲属:岳父母、公婆死亡,假期1天,四、年假:工龄满一年以上、表现突出的员工,可享受3天年假。工龄满二年以上、可享受5天年假。年假在每年的6月-8月安排,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给予相应补助

五、事假:员工在工作期间,确有私事要处理,必须请假。事假除扣除当日基本工资外还要扣除当月全勤奖励。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的,按旷工一天处理,扣发2倍的当日基本工资;旷工连续超过3日,累计当月5天者,公司无条件解聘。

六、病假:员工确实因病不能上班时,应填写“病假申请单”,并出具医院证明,病假一天以内的由店面经理批准,1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病假期间发放一天底薪,当月病假超一天以上无全勤奖励。因急病,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3小时内打电话通知店面主管,并于上班后补填请假单。

第八章 奖惩

第一条 公司对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受奖:

一、保护公司财产物资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二、销售业绩突出,为公司带来明显效益者;

三、对公司发展规划或业务管理规范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给公司带来明显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足为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规定应予记功授奖行为。

六、记功授奖方式有:大功、小功、嘉奖、一次性奖金、通报表扬等。

第二条 公司对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罚:

一、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贪污、盗窃、殴斗、诈骗、索贿、受贿、经手钱财不清、拖欠钱财不偿、违反公司财务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灾难或发生紧急事件时,责任人或在场职员未能及时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为足以妨碍其应执行的工作及公司声誉或利益者;

四、恣意制造内部矛盾,影响公司团结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谩骂顾客,给公司形象带来损害者;

六、玩忽职守、责任丧失、行动迟缓、违反规范、给公司业务或效益带来损害者;

七、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八、窃取、泄露、盗卖公司经营、财务、人事等商业机密者;

九、不按销售人员接待顺序之规定随意抢单者经过警告不改的;(接待顺序见店面管理之接待顺序规定)

记过处罚方式有:开除、记大过、记小过、严重警告、警告、一次性罚款等;

第九章离职与解聘

第一条 离职:导购员要求离开本公司,应提前15天向该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店长以上职员离职必须提前30天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在未得到批准前必须继续工作,不得先行离职,否则扣发该月工资。

第二条 解聘:员工因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而被解聘的,应由店长以上人员填写《解聘职员申请表》,报请店面经理批准,一线经理以上人员的解聘,须由总经理批准。并通知被解聘人员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第三条 辞职流程:

员工填写离职申请表?店长签字确认?店面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 离职工作交接

确认:无失货赔偿、无店铺扣款

服装洗干净连同铭牌一起归还公司

工作服和铭牌遗失照价赔偿

工作服根据每季制服价格,铭牌价格为8元/个

第五条 辞职申请必须通过经理以上人员审批,同意后方能生效。

第十章 附言

对本制度之内容如有不甚详尽或困惑不解之处请及时向部门经理咨询以确保理解无误。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未尽事宜由经理和总理随时做出合理的调整并通告全体员工。

人事规章制度

迟到早退人事规章制度

酒店人事奖惩制度(规章制度)

公司规章制度

公司规章制度格式

用人规章制度【篇8】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人事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益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

1、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2、本制度所称员工,是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3、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4、关于试用,实习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第二章 管理组织机构

第三条 公司办公室是劳动人事管理执行机构,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履行工作职责。第三章 公司员工录用

第四条 由部门提出用工申请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纳入聘用计划。

第五条 公司录用员工是具体程序是:先有用人单位直接负责业务水平的考核,办公室负责德、能、体、综合进行考核,考核分业务技能考核和面试两种,可同时采用,也可采取其中一种。考核合格后被录用人员填写“公司员工登记表”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录用。录用标准如下:

1、文化程度:高中以上;

2、专业岗位:如会计、工程师、经济师、司机等,必须具有上岗证(或文凭、资格证书)。

3、职务岗位的,必须有相关职务工作经历和管理能力。

4、技术员必须有二年以上的相关业务经历,一定的业务水平。

5、遵纪守法、为人诚恳、忠实、办理认真、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第六条 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办公司办理试用手续。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七条 招聘员工在招聘报到时应向办公室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两张;

5、服务承诺书;

6、其他要求提供的证件。

第八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4、吸毒或其他严重不良嗜好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批准不在此列;

8、其他经本公司认定不合格者。

第九条 临时性员工,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第十条 试用人员如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一条 员工录用后应服从公司安排并及时到所分配的工作岗位,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十二条 公司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工作能力较强,业务水平较高,而公司暂时没有适合岗位的,办公室应做记录档案,作为公司后备人才,放入公司人才储备库,以便今后使用。

第四章 公司员工及干部考核、升职、培训

第十三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每年对公司部门副经理以上干部进行德、能、勤、绩四方面的考核,并作出报告递交总经理。

第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向公司总经理递交书面述职报告。第十五条 述职报告应于每年终后二十天内递交,内容必须包括:

1、所在公司(部门)一年工作实绩;

2、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3、业务管理中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4、新项目、新举措;

5、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或困难;

6、员工的思想及遵守组织纪律的状况;

7、对公司下达文件(制度、通知、决定等)的贯彻执行情况;

8、改进所属本公司(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

9、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十六条 公司本部各部门负责人,下属各业务分公司的负责人,向总经理及公司有关部门递交工作计划、业务分析、对外签约等报表。

第十七条 公司办公室每年提出系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学习计划,并组织或监督有关部门实施。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公司所有规章制度等的学习和培训。

第五章 公司员工的调动和任免

第十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有权调动公司所属员工的工作,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调动安排,员工调动时由办公室开出调动通知单。

第十九条 对业绩突出的员工,经公司办公室考核合格的,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批准后,可提升其职务。新岗位的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发文正式委任。

第二十条 对提升职务者,若因工作不胜任或出现严重过失,经公司办公室调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批准后,公司可作出降职或免职的决定。

第二十一条 公司员工的调动或任免以办公室开出的“公司人员工作调动通知单”或颁发的正式文件为准。员工调动后,应在一个星期内办完交接手续,并前往新岗位报到。

第二十二条 公司员工被其他公司借调工作的,先应由借调部门发出借调函,经总经理同意后借调,被借调人员工资自借调之日起由借调单位发放。

第六章 工作守则

第二十三条 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员工守则》《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以及

其他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通知、公司文件等。第七章 工作时间

第二十四条 公司实行每周五日工作制,每日八小时工作制,特殊岗位工作时间由主管部门安排。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如遇情况需要加班的,由相关部门自行负责。加班人员报送办公室。

第八章 奖惩细则

第二十五条 员工符合下列各项之一的,均予以奖励:

①一贯遵纪守法,服从分配,完成工作任务出色,公认为员工楷模者; ②业务熟悉,工作积极,办事效率高,为公司创造良好经济效益者; ③对公司发展产生重大利益的建设性意见的提议者;

④维护公司利益、信誉,维护财政纪律,抵制歪风邪气突出者;

⑤敢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对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生产秩序,维护社会治安成绩显著者;

⑥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者; ⑦业务、文化、技术考核成绩优秀者;

⑧抢救他人,排除各种隐患及事故,在非正常情况下有特殊贡献者。

第二十六条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公司优秀员工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同时,根据不同情况可发给一次性奖金。

第二十七条 各被奖励人员,有部门或所属公司提名,办公室呈报先进材料,经总经理、办公室批准,由办公室存入本人档案。

第二十八条 惩罚:凡是违反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者按公司制定的《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九条 惩罚分为行政警告、记过、降职、开除以及经济制裁,1、警告:公司员工受到警告处罚的不再作经济处分,一年内被警告3次以上者,将受经济处分,每次罚款100元,经多次警告屡教不改者,公司可予以辞退。

2、记过:公司凡是受记过处罚的员工,记过一次并处罚款200元,达三次以上者予以辞退。

3、开除:被开除员工,开除当月工资全部扣除。第九章 公司员工辞退

第三十条 公司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必须有正当理由,并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经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辞职。

第三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以“公司离职通知书”为依据并在结清基本人经济往来账的基础结算离职职员工资。

第三十二条 公司员工辞退:

公司员工在合同期内因工作不力或触犯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第十五条或公司其他规章制度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因公司业务变更或其他原因产生富余人员时,公司有权进行裁员。

第十章 保密

第三十三条 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他任何人或单位公开或泄漏。

第三十四条 所有涉及公司业务,人事等的机密,以及公司的文件、机密资料等,与自己本人无关的不得随意打听,传播或复印拷贝。

第三十五条 发现其他员工有泄漏行为或非本公司员工窃密行为的,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三十六条

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的机密书籍、资料、信息、文件等,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失窃,应立即采取措施降低损失,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十一章 有关问题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按照公司聘用干部的条件,对在工作中发现有患重大疾病者,公司不再聘用,特殊情况经公司研究,总经理批准后,另行聘用。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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