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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请假制度

疫情期间学校请假制度范文

时间:2024-03-20 作者:拼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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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学校请假制度范文12篇。

企业的规章制度就是作为用工管理的依据,规章制度的制定要处处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规章制度是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的一个重要保障,规章制度是指导我们进行日常工作的基本依据,规章制度我们可以从哪些方面入手呢?我们选择了一篇非常实用的“疫情期间学校请假制度范文”用于参考和学习,请您收藏此页面以便随时查阅!

疫情期间学校请假制度范文 篇1

一、请假手续

(一)教职工除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各种公休节假日和假期以外,因病或遇特殊情况无法坚持正常上班的可请假。请假一般手续由个人申请,学校校长室审批。

(二)凡需请病假一周及以上者必须附上病历卡和市级以上人民医院医生诊断及病休证明。

二、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一)病假全年累计在两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含国标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

(二)病假全年累计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10年,发给本人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生活补贴不打折,下同)的90%。

2.工作年限满10年以上的,基本工资全额发放。

(三)病假全年累计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10年,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

2.工作年限满1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3.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四)教职工获得由人事部与国务院工作部门联合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和获得国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省级劳模,仍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基本工资全额发放。

(五)教职工病假期间待遇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三、事假期间工资待遇

(一)教职工一次性请事假10天以内的,每天扣薪标准为除生活补贴以外学校人均月基本工资(即国标工资、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下同)的三十分之一。

(二)教职工一次性请事假超过10天或全年累计超过20天的,超过天数每天扣薪标准为除生活补贴以外学校人均月基本工资的二十分之一。

(三)教职工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其个人的基本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或减发。

四、带薪休假

(一)年休假、探亲假:教职工已享受寒暑假,按规定不再享受年休假、探亲假。

(二)婚假:男22周岁、女20周岁1-3天;男25周岁、女23周岁晚婚的,可延长婚假10天。

(三)产假:法定婚育90天(含产假前15天),难产增加15天;女满24周岁结婚的可增加1-30天,丈夫护理假3-7天。

(四)丧假:教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直系亲属和公婆、岳父母死亡均可给予1-3天的丧假,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适当给予路程假。

五、有关事宜

(一)病事假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减办法按学校绩效工资方案处理。

(二)教职工病事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其病事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含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生活补贴)。

(三)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期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职论处。旷职6天及以下的,每天扣薪标准为学校人均月基本工资的十分之一;旷职7天以上的扣发当月全部工资;旷职连续15天或全年累计30天的作自动离职论处,并按规定到市教育局办理自动离职手续或辞退手续。

(四)本规定自实施绩效工资之日起执行。国家、省、市如有新规定出台,则以新规定为准。

疫情期间学校请假制度范文 篇2

1、教职工因事、因病不能按时上班,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假半天以内(不含半天),当事人具备假条,由值周领导批准签字并登记存档;请假半天以上、3天以内者,必须向校长请假,并将有校长签字的假条送值周领导登记存档;请假3天及以上者,由校长签字后报区教体局领导批准,并将有局领导签字的假条送值周领导登记存档。所有请假如需调课,必须报告教导处,落实调课并做好记载。请假人应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

3、请假期满回校上班,必须于当天向请假对象销假,同时报告教导处。

4、教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休假证明或药发票请假。

5、因患急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当日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者,须按上述程序先用电话说明情况,并于上班当日补全书面请假手续。其余各种请假均由本人提前填写请假条。严禁代假。

6、超过规定的上班、集体活动时间为迟到;提前下班、集体活动中途无故退场为早退。迟到及早退超过30分钟者按旷课处理。

7、未经教导处允许,私自调课而造成无人上课者,原应上课教师视为旷课。

8、迟到及早退每次扣5元。旷课每节扣20元。事假每天扣20元,一学期事假累计超过6天(含6天)者,期末教师个人量化考核出勤一项以0分计;一学年事假累计超过12天(含12天)者,取消当年评优选模及年度考核为“优秀”的资格,并不予发放任何奖金。病假40岁以下超过两天(不含)、40岁及以上超过3天(不含)者,每超出一天扣10元;住院者凭入院、出院证明不扣;一学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者,取消当年评优选模及年度考核为“优秀”的资格。旷工每天扣50元,旷工三天及以上者,取消当年评优选模的资格和一切奖金,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9、婚假、产假、丧假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为参加子女家长会而请假者,凭家长会通知书可不作请假计,但不予发放全勤奖。

10、未尽事宜及其他特殊情况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疫情期间学校请假制度范文 篇3

一、教职工因事、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不能参加学校规定必须参加的会议,必须请假。

二、请假手续的履行程序和审批权限:

1、1天以内的临时性请假,当事人向本处室或年级主任口头请假即可。2天及以上的请假必须写假条,并按程序审批后交办公室。

2、2——3天的请假。由处室或年级主任签字后分管副校长审批。

3、4天以上的请假,由处室或年级主任、分管副校长签字后,报校长审批。

4、因事、因病不能参加教职工大会或学校要求必须参加的其他活动,必须在会前向办公室请假。由办公室作好相应考勤记载。

三、凡因事、因病不能坚持上课(上班),不能参加学校规定必须参加的会议或活动而未按相关程序履行请假手续的,一经发现以旷工论处。

四、教职工出勤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表模及发放全勤奖的重要依据。

五、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疫情期间学校请假制度范文 篇4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教师外出参加晋升学历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3、公假期间教师原定薪酬标准不变。

二、事假、病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在一星期以内的,由本人写假条经校长批准。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请假超一星期的由校长批准,再回教育局审批。

2.教职工因病请假,3天以内具假条由校长批准,3天以上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具请假条报请校长批准。

3.事假、病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4.正常事假、病假教师每天扣40元(或每节课10元),全部补给代课教师。

5.教师事假、病假期间不享受30%的绩效考核工资。

三、法定假

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假按上级规定执行。

四、工伤假

1.教师的工伤假应出具医院证明和经有权部门鉴定的《工伤报告书》。休假天数依据核实后的医院证明而定,其医疗或修养期间的固定工资照发,但应扣除保险给付。

2.教师因工负伤,治疗到伤愈或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应做出医疗终结结论。根据伤残程度,由医院出具证明,经有权部门确认,区分不同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五、请假管理

1.请假流程

①具备请假条;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④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⑤批准后的请假条送行政办公室存档。

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学校校长报告,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教师请假按月统计,每月公布教师请假情况。

4.教师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下应先电话请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5.旷课一节扣30元,旷课一天扣90元。

6.公假、行政管理人员的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

7.教师的病、事假,作为考勤内容,纳入教师的.综合考核。

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疫情期间学校请假制度范文 篇5

为了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我校教职工队伍的管理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请假制度。

一、请假的类别与期限

1.病假: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的可申请病假,教职工请病假3天以上者应附区级以上医院的医生诊断证明与病历卡,患严重疾病长期无法上班,需请长假的,按上级及学校规定办理。

2.事假: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双休日、节假日,有急事应事先提出。

3.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函授、进修学习请假,需凭通知办理请假手续。

5.出差、外出参加会议请假,需凭通知办理请假手续。

6.因其他原因无法正常上班需要请假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二、请假的程序和手续

1.请假在半天以内的,由部门或级部批准;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的,由部门或级部核签后报分管校长批准,有课务的到教务处办理课务调整手续;请假3天以上的,由部门或级部核签经分管校长审签后报校长批准,有课务的到教务处办理课务调整手续。请假3天以上的班主任,除履行上述请假手续外,还要到级部办理班务代理手续,并报告德育处。

2.行政干部因公外出,1天以内的,由分管校长批准;1天以上的,由分管校长核签后报校长批准。

3.请假的教职工,返岗后,要及时到批准领导和部门或级部销假。

4.各类会议请假。学校会议,向校长请假;部门会议,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级部会议,向级部主任请假。其他会议,谁组织就向谁请假。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会后要主动向会议组织者了解会议内容,不得影响工作。

5.教研活动请假者,需经教研组长核签后报教务处批准。

6.备课活动请假者,需经备课组长核签后报级部批准。

7.所有请假,都需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三、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①病假在1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指国标省标,下同)全额发给。

②病假超过1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③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的,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④以上人员病假期间的活工资部分(指岗位工资、管理津贴、特殊津贴、加班补贴等,下同)由董事会和校长室酌情扣发。

2.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①当月事假在半个月以上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停发管理和特殊津贴;工作年限满10年的,管理津贴和特殊津贴按50%发给。

②事假累计在30天以内(含30天)的,每天扣发本人日工资的50%;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从第31天起停发本人基本工资。

③事假期间如遇寒暑假和国家规定的双休日及节假日,不扣发工资。

3.女教职工妊娠及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①女教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按本人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②妊娠7个月以上的女教职工,若体力不支,请假休息的,工资按不低于本人基本工资的90%发给。

③以上人员请假期间活工资部分停发。

4.续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产假、婚假、丧假、计生假等休满后,因特殊情况经批准续假的,续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比照事假规定执行。

四、旷工的认定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即擅离工作岗位及超假不归的,视为旷工。

2.教师一天内旷课达两节,即视为旷工一天(旷课一节视为旷工半天);教职工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视为旷工半天;教职工无故缺席会议两次,视为旷工半天;教师无故缺席一次集体备课,视为旷工半天。

3.弄虚作假,骗取假期者视为旷工。

五、完善考勤体系

1.学校全体教职工均系考勤对象,办公室负责考勤的组织工作。行政班子成员由办公室负责考勤,上课教师由教务处和级部负责考勤,各部门工作人员由所属部门负责考勤。

2.各类会议、各项活动由牵头部门或牵头人负责考勤。

3.学校行政值班干部要加强对全体教职工的考勤。

4.学校行政值班干部、学校各职能部门、年级级部要加强考勤记录,每周一报到办公室。

5.办公室按月汇总考勤情况,上报校长研究处理。

六、加强处罚力度

1.教职工上下班迟到、早退,每次扣人民币20元。

2.学校会议、政治学习、升旗仪式、德育活动、教研活动等迟到、早退的,每次扣人民币20元;无故缺席的,每次扣人民币50元。无故缺席集体备课的,每次扣人民币100元。

3.旷工半天扣人民币100元,旷工1天扣人民币200元。一学期累计旷工2天的,取消其本学期一切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经教育不改的,除给以经济处罚外,学校还要给以纪律处分,直至解除聘任关系。

七、其他

1.本制度若有与有关法律或上级有关文件相抵触的,以有关法律或上级文件的规定为准。

2.本制度解释权在校长室。

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疫情期间学校请假制度范文 篇6

为保证我校教学秩序正常进行,排除学生安全隐患,特制定学生请假制度如下:

一、 学生请假,均应写请假条,假条由相关人员批准并保存;

二、 学生临时性请假

1. 学生上课,上自习期间的临时性校内请假,需由代课教师批准;

2. 学生课间请假,需由班主任(或值日教师)批准;

3. 放学后,住校生请假需由值日教师批准。

三、 学生回宿舍,生活教师检验假条并保存,学生出校门,门卫检 验假条并保存;

四、 学生请病假回家,需家长接送,方可批准;

五、 学生事假回家,需家长接送(或家长电话通知校方可自己回家)方可批准;

六、 学生在家请假,需家长电话通知学校,如若无故未到,代课教师、班主任或值日教师电话通知家长。

疫情期间学校请假制度范文 篇7

教职工每学年公共假日:“十一”七天,“五一”三天。教职工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应如实认真填写《教职工请假手续》,按管理权限审批,请假期满,必须按时返校上班。

1、事假

(1)凡请事假必须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离校。三天以内由学校批准,三至七天的假由学区批准。

(2)每学期累计请假三天以内(含3天)扣除每天课时费。

(3)教职工因事由学校或学区批准的假,请假手续要齐全,其课时费均必须扣除,课程(包括陪堂)自行安排妥当,班主任安排好班务,工作代理人签字后方可准假离校。课时费(每节4元),班主任费每天2元由学校月底发给工作代理人。电话请假者返校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

(4)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无办理请假手续.而超假的,单位应督促本人及时返回单位。如本人坚持不回的.,按旷工论处。

2、病假

(1)教职工请病假,两天内由学校审批;

三至七天由学区审批。请病假累计七天以上的由教育局审批,病假超过一学期的年终不作考核。

(2)病假工资:七天以内的病假(含7天)除本人按事假一样安排好工作外,学校负责扣除其每天课时费。七天以上两月以内的病假需持县级及以上医院医生近期诊断证明,学校、学区加注意见后在教育局请假,请假期间发给原工资,并由教导处调整其工作。病假超过两个月,从第三个月至六个月按下列标准发给:工作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

工作十年以上的,工资照发。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工作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3、婚假、产假、丧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每学期累计事假和病假五天以上者(七天以上的假除外)每天扣除30元,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良好。违反计生政策的,其婚、产假按事假论处。

疫情期间学校请假制度范文 篇8

第一条请假范围:凡因病、因事、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任何教学活动的学生,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 请假类别:包括病假、事假、公假三种。

1、 病假学生因病不能参加教学活动者,可请病假。

2、 事假学生因急事不能参加教学活动者,可请事假。

3、 公假学生因组织或参加各项活动不能参加教学活动者,可请公假。

第三条 请假程序:

1、 病假须持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直接找任课教师办理病假审核手续,若因急病不能及时开病假证明时,先委托同学告知任课教师备案,但必须在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并由任课教师确认是否准假。

2、 事假原则上,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事假应从严掌握,确实遇到急特殊情况,须让家长致电辅导员说明情况,先委托同学告知任课教师备案,并在假满之后补上由家长签名的请假证明,再由任课教师审核确认是否准假。

3、 公假须持相关活动负责部门(教务处认可)开具的证明,并由任课教师确认是否准假。

第四条 批报权限:

1、所有请假事宜的批准权限仅归任课教师所有,辅导员没有请假批准的权利。

2、请假在三天以内者需向辅导员报备,以便学生日常管理;

3、三天以上到七天内者需向辅导员报备,再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核;

4、超过七天者需经院党委副书记书记审核,再报教务处、学生处备案;

5、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

因紧急事件不能事先办理好请假手续者,应事后持有关证明补假。假期满不能及时归校时,应及时打电话给辅导员说明理由,并委托同学告知任课教师,事后必须持有关证明办理续假手续,未经获准擅自离校、旷课或缺席有关教学活动的一律按缺勤记录在案,累计缺勤达两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本细则将从颁布之日起配合《上海海洋大学学生守则》一并实施。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虎知道为大家整理的7篇《学校学生请假制度》,希望对您有一些参考价值,更多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虎知道。

  • 疫情期间学校请假制度范文 篇9

    1、请假流程:请假前可事先咨询有关政策,写好假条,写明请假原由和请假天数,假条上交办公室,并主动与教务处、政教处等部门联系,落实请假期间的教育教学工作(如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把落实情况向办公室说明。

    2、婚假规定:国家规定1-3天,晚婚(双方)则可享受14天。

    3、丧假规定:请假人直系亲属死亡有1-3天丧假。

    4、产假规定:顺产3个半月,剖腹产4个月。

    5、工伤规定:根据2xxxx年4月16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xxxx年4月27日公布,自2xx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6、坐班规定:40周岁以下教师坐班,坐班时间为8:00-11:00,13:00-16:30。请假半天以内的请向备课组长说明情况,一天之内不到校的向教研组长请假,备课组长或教研组长及时向办公室反映组内教师请假情况,如有调课或代课要求须向教务处汇报,请假一天以上的要与办公室联系。

    7、有关周一升旗与教职工大会考勤的有关规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升旗仪式和教职工大会的教职工要主动与办公室联系,因私不参加活动的应写假条请假说明情况,参加活动迟到或早退的教职工要主动向办公室说明情况。

    8、公示规定:办公室将及时把出勤情况在网上公布,如有差错请谅解并与办公室联系。

    9、统计与奖励:每学期结束前要进行考勤统计,全勤者将予以一定奖励,凡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丧假、工伤等不扣奖金,病假、家人生病事假2天以内的可拿全勤奖,大于等于3天的酌情扣考勤奖金,公出不扣奖金,凡事出有因的迟到或早退,只能给予一半出勤奖。

    疫情期间学校请假制度范文 篇10

    为稳定教学秩序,规范学生请假等行为,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生考勤制度

    (一)考勤范围

    上课、自习、实验、升旗、军训、参观等活动及其它规定需考勤的事项。

    (二)考勤办法

    1、上课、自习、升旗等活动考勤由班主任负责,考勤情况记载在《班级工作手册》上,学期结束记入成绩册。

    2、宿舍考勤由宿务老师负责,第二天上报德育处。

    3、晚自习由值班老师负责,当天上报当天行政值班人员。

    二、请假制度

    (一)请假规则

    1、学生应严格遵守《学生手册》等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争取做到不随意请假,因生病等原因不能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作旷课处理。

    2、无论请假时间长短,必须履行请假程序。

    (二)准假权限和报批程序

    1、除特发紧急情况外,请假一律由班主任审批。未经班主任同意,擅自离校、离班,或离开学校规定时间、范围行动的均作旷课处理。学生请假离校班主任均需与家长联系确认。

    2、请假超过3天(含3天),班主任在第三天上报年级工作组长,并与家长再次联系确认。

    3、学生请假需书面化,班主任在请假条上签字,注明日期。

    4、走读生离校需将请假条交门卫;住宿生请假需向宿舍管理人员出示请假条,宿管人员登记,离开学校交门卫。

    5、住宿生和参加晚自习的走读生请假,班主任同意后,班主任应告知当天晚自习值班的行政人员,以备查验。学生晚自习请假应提前向班主任申请,特殊情况,由年级值班老师审批,年级值班老师负责告知班主任,班主任联系家长确认并回复年级值班老师。

    (三)销假

    请假期满,如学生未到校,班主任应和家长联系问明情况,并告知年级工作组长、宿舍和晚自习行政值班人员。

    (四)旷课处理

    1、每天早读课时,班主任到班巡视,发现学生早读课上课后仍未到校就应立即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有特殊情况报年级工作组。

    2、班主任应及时与旷课同学的家长联系,并将有关情况报年级工作组。

    3、对旷课同学,德育处根据《学生手册》和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疫情期间学校请假制度范文 篇11

    为进一步加强常规管理,提高教职工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心,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有章可遵,有规可循”,现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职工请假规定如下:

    1、全园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上班实行签到制度。

    2、教职工有事应提前请假。二天内的向园长请假,三天以上向中心校校长请假,若有全园性重活动,时间无论长短均需向中心校校长请假,园长请假需经中心校校长批准。请假(无论什么类型的假)都要有书面请假条,其中请病假累计3天以上(含3天)须提供正规医院出具的病假单。教职工请假均需经批准并移交清楚工作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也应及时电话请假,并将书面请假申请表于上班时补交。请假期满,应按时上班并办理销假手续,若因故还不能上班,可以请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续假需中心校长审批。

    3、严格控制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应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园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4、病假、事假休假期满后,必须及时销假。因特殊情况,临时不能赶回来请假者,事后要主动补假,并说明理由,否则按旷工论。无特殊情况,不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5、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请假三天;实行晚婚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请假10天;再婚可请假3天。(婚假从结婚正日或提前一至两天起算。)

    6、本人直属亲属死亡,可请3天丧假。三代内亲属死亡,可请1天丧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均按工作规定条例办事。

    7、产假顺产为三个月,剖腹产延长十五天;对晚育的(24周岁后生第一胎),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

    8、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时间:放置宫内节育器,自手术之日起休息三天;带环受孕人工流产术后休息十五天。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休假,不做病假处理。未采取措施导致计划外怀孕做流产手术,产后休息作病假处理。

    9、孩子处于哺乳期的老师享受哺乳时间,每天1小时。

    10、教职工外出函授学习,原则上利用业余时间,如必须在工作日参加学习进修,课务尽可能自己调代且每学期连续外出学习时间不超过1周,或间断外出学习时间不超过10天;如确有困难需要其他老师代课,每节自付3元,期末时财务处在其工资中扣除;如超过时间,作事假处理;未经园部同意参加各种学历进修的幼儿园不报销任何费用,也不准假,如要请假一律按事假处理。

    11、每月出满勤,给予表扬和适当奖励,奖励金额为20xx元。

    12、如遇特殊情况,教师每月可有三次临时离园时间,临时离园必须向副园长说明理由,同意后进行登记。离园累计时间超过0.5小时以上,不享受月全勤奖。

    13、每位教职工每学期享受一天公休假,需提前向园长请假同意。请假者酌情扣奖,病假一天扣奖10元,事假一天扣奖20元,旷工一天扣奖50元。

    14、因班上老师请假临时代课或承担其它工作任务的,超工作量奖一天为15元。

    15、其它事项按中心校教师考核标准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幼儿园以前制定的请假规定同时废止。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严肃校规校纪,杜绝因擅自请假造成的不良风气,调动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教师请假考勤制度。

    一、签到要求。

    全体教师必须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并落实签到制度。每天早、中午到校和离校均要签到,不准代签、补签。以学校铃声为准,若到校铃声响后再签,则属迟到。由当日值班老师在签到簿上做出标记。

    二、请假手续。

    教师请假必须当面向学校领导提出,并递交请假条。请假条需先经教导主任签字,再由校长签字生效。教导处要将调课情况留底备案。若无教导主任签字,则不准假。

    三、事假要求。

    教师请事假,必须经学校批准并经教导处备案,由请假者安排好由于请假耽误的课时,找好代课教师。若每月事假在两天之内,按照每节课0.1分从考核分中扣除,本学期的所有事假进行累计,上不封顶。

    如果每月超出两天事假,若再请事假按每天50元的标准扣除,并按照每节课10元的标准扣除相应的课时费;同时超出两天的部分,按每节课0.2分从考核分中扣除。

    四、病假要求。

    若不能坚持到校工作,必须出具(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由教导处安排好代课教师,按每节课10元的标准扣除课时费,用于代课教师的代课费。

    五、迟到、早退的规定。

    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若没有事先请假而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上,则按旷课处理。旷课一天直接扣除50元,并扣1分,同时扣除相应课时费,每节20元。

    六、集体活动的规定。

    学校或上级部门组织统一活动,如遇迟到或早退则加倍扣分,每次0.4分。如果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则按旷课处理。即使集体活动在节假日举行,也要按请假处理。

    七、教职工的婚丧假、产假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其他规定。

    教师每学期累计病事假不超过1天,也没有迟到早退等情况,则享受全勤奖,在考核中加1分,并发全勤奖50元。

    疫情期间学校请假制度范文 篇12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保证我校教育教学及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工作的,必须事先办理正式请假手续。因不可预料的原因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者,应及时和相关领导电话请假,回校后应在当天补办请假手续,超过一天未补办请假手续,按旷工处理。请假时需安排好本职工作。凡未办理手续且未得到批准而不到校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全校教职工大会者,必须事先向校长请假。大型检查、学校重大活动、质量检测、监考、阅卷等活动期间,请假必须由负责此项活动的领导批准再由校长审批后方可生效。

    三、请假的审批权限

    1.请假半天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并签字后报副校长室审批。

    2.请假一天以上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并签字后报校长审批。

    3.请假七天以上按规定报上级审批。

    4.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审批。

    5.中层干部外出办公事必须事先向校长报告。

    四、请假的程序

    先到分管领导处领取并填写请假条,由请假期间课务(或其他工作)委托人签字并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然后由有审批权限的领导签字,最后将请假条交至校务办公室备存。

    五、因公外出、教研活动等仍需正常履行请假手续,按出差处理。

    六、凡未按规定请假而造成考勤统计失误的,由请假人负责。

    七、超假未归且未办理续假手续者按旷工(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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